102 华丽的逆转(6)(1 / 1)
“现在开始……审理……绫里舞子被杀一案……”
裁判长左看看,右看看,都不知道该怎么问了。
“控方准备完毕!”
冥说的心高气傲。
“辩护方当然也准备完毕了。”
御剑一脸挑衅。
狩魔在一旁不动声色,戈德笑看成步堂,冥投来稳操胜券的目光,成步堂缩了缩头,信乐砸了砸嘴。
“上次审判被告不承认与案件有关。但是今天她改变了心意。叶樱院绫美认为有必须告白的事!”戈德首先发起攻击:“那我们为什么不先听听被告的陈述呢?”
“是的。我要对成步堂先生说对不起...........我已经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这句话弄的大家一头雾水,御剑本能的感到这个案子己方不可能全身而退,“我其实,并不是和案件无关的。”
这种不祥的感觉应验了。果然是打算自首。
“我确实没杀人,但是我做了事后处理。我把那位遇害的天流斋老师的遗体给搬到了叶樱院境内,做了那样的处理。”
御剑叹了口气:“也就是说,被告承认自己是共犯咯?”
她点点头:“确实没错。”
从来没做过有罪辩护的成步堂冷汗直冒。怎么会这样!看上去那么无辜的她居然是共犯!
“杀人案的共犯呢。”冥摇摇手指,“这下不至于败诉了吧?如何,对方三位律师可有异议?尤其是辩方的责任辩护是不是又会变出一大堆的证据来推翻自供呢?”
裁判长看向这边,御剑摇摇头:“辩方当下并无证据推翻自供。但若采用自供,也可以说明被告只是共犯,不是杀人犯。”
并没发声的狩魔“唔”了一声:“主犯无法定罪情况下,从犯亦可当作主犯定罪。”
御剑嘴唇抽抽。父亲这时候说这种话,如果咬定杀人犯是美柳千奈美的话,姑且利用灵媒可以做有罪辩护,但还是够呛。
“被告为何人宁可成为共犯?”
绫美笑笑:“我很小就被寄养在叶樱院。叶樱院是仓院流灵媒的分家,是为守护本家而存在的。所以我纵使身败名裂也要保护那个仓院流灵媒当家之女,绫里真宵!”
御剑条件反射:“姑且问一句,控方三人没人对被告做了什么吧?!”
冥摊摊手:“虽说有点违反规定,但因为是一家人也没办法。从案件发生到现在不是一直在一起吗?有没有可能做手脚辩方律师最清楚吧。”
他当然清楚父亲是绝对不可能去做手脚的,冥也不可能。那剩下的只有戈德。如果他没那面罩的话说不定还能看出他的小动作,有那碍事的面罩,恐怕不可能了。
“我目击了犯罪。为了她,所以我对尸体动了手脚。”
御剑咬咬嘴唇。难道真如一开始所想真宵是犯人!绝对不可能!父亲的判断不会出错的!
“真宵不可能是犯人!”成步堂拍桌子先喊了出来,把御剑倒是吓的不清差点没跳起来,“你将经过说清楚!如果真宵不是犯人就一定会出现矛盾!我相信矛盾会出现!”
信乐摊摊手:“这位资历最浅的辩护律师确实在瞎嚷嚷,但被告,我们也确实有询问的权利。当晚发生了什么请说明。”
“那天晚上我去里院。在中庭看到了一切。真宵姐姐被绘里守老师用法杖殴打!真宵已经昏了过去。绘里守老师打算给她致命一击!真宵姐姐拼死抢过武器.......那是正当防卫吧!真宵姐姐没有责任!”
居然是主张正当防卫。还是有点看不清她的目的。
御剑摊摊手:“真可笑。昨天明明证明了你没有去过里院。你是怎么看到这一切的?桥断的时候你可在这边,如果真去了那边,是无法回来的。请问你怎么一个人在两边处理尸体的?”
她也很聪明:“杀人的时候其实桥还没着火,所以我将尸体弄过来了。如果说尸体的死亡推断时间和时间不符的话那我想是因为那温度造成的。”
成步堂用手托了托下巴:“零下18度吗?”
“致命武器为何物?”
狩魔的话听起来像是在确认事实,但实际上确是在帮辩护方。御剑知道,这女孩绝对发现不了自己也疏忽了的点。
“她把杖丢了,拿出了武器......”
“武器为何物?”
“啊是小刀样的东西。”
这两句使他确信控方根本就不是要置真宵的罪:“辩护方要谢谢控方的提问呢。其实,这把手杖是有问题的。里面藏着小刀。为何要丢了那么现成的小刀特地带另外一把去行刺呢?难道被害人会不清楚自己的私人物品吗?还是说……是这位被告不清楚,在撒谎呢?”
“刀身过长,接近战吃亏,故换小刀。可有此可能性?”
御剑“诶”了一声:“这把刀……不算长吧?”
“多长算长,多短算短,如此模糊概念并无章法可循。辩护律师不可以个人意见妄自揣测被害人。”
懵了。御剑真的懵了。为何会这样。
“御剑,御剑,难道对方今天的战术是将所有证物讨论一遍然后战平吗?这种方式的辩护你碰到过吗?有胜算吗?”
成步堂和信乐都抛来求救的眼神,御剑忽然觉得压力倍增。
“碰到……是碰到过……好多次……父亲的常用策略。”
“那有什么应对方法吗?”
御剑摇摇头:“我自己做检事一般也采用这个策略,因为稳扎稳打,也最保险。只有证据欠缺的情况下才会唇枪舌战的辩护。”
冥“哼”了一声:“问题是凶器派什么用了?天流斋想杀害绫里真宵吗?这里面没有疑点。目击证词没有问题。看样子辩护方三人也焦头烂额提不出反对意见了吧?”
御剑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喊出反对:“天流斋乃真宵之母,怎可能要女儿性命!”
站不住脚的证据,如果要诡辩的话一辩就倒。无论如何还是先提出再说吧。
“辩护律师可是忘了几天前一柳万才之案?父害子亦有可能。”
御剑身体稍稍后仰,真想仰天长呼一声“怎么会这样”。果然这种太有人情味的证据在父亲面前不堪一击么?
“若无母女搏斗,为何小刀沾染血迹在案发现场?”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其他两人眼神齐刷刷的看向御剑显示着同一个信息——这场庭审就交给你了。
“小冥交给成步堂来对付,戈德交给大叔我来对付,狩魔检事,怜侍君,只有你抗得住了。”
他呆呆的看着两人。虽然一开始就是这么约定的,但为什么他感觉自己站在这里是因为抽到了下下签的感觉。
“姑且……听接下去的证词吧。”
他也头皮发麻。
“真宵姐姐被杖打到一下子昏了过去,但是她夺过了绘里守的武器!绘里守反身逃,背靠灯柱站着。真宵姐姐就那样把刀刺向她!绘里守握住刀想挣扎,但还是倒了下去。母女间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舞子老师失踪已17年了,大概互相忘了长相了吧。”
法官也认为有这可能。
御剑摇摇头:“这位证人昨天似乎更聪明些,今天怎么好像变笨了?你说被告用小刀刺进背靠灯柱的被害者?那种状态下,为何是背部中刀呢?”
“证人或许逃向柱子尚未来得及转身。”
御剑喊出异议:“要逃的话直接转身逃就好,不用特意往柱子逃封了自己的路。”
“被害人之想法吾等无从得知。”
“但我们可以推断出这不合理!”
“辩方律师须知,案件事实认定中不合理与不可能乃天壤之别。”
靠辩功果然辩不过自己父亲吗?御剑觉得自己这仗够悬。信乐却在一旁笑笑。敢这么和狩魔叫板的,IS-7庭审后可再没出现过啊。不论胜负,狩魔应该很怀念这种感觉吧?
“证人亦说,中庭很暗,看不太清。经调查灯柱年久失修,案发当天已无法点亮。将背看成腹亦有可能。同理,母女无法看清对方脸庞,一时争执铸成千古之恨亦不足为奇。”
御剑觉得父亲这战略可真有够稳扎稳打的。首先确定了被告的共犯,无论如何被告逃不掉了。接下来确认真宵的主犯地位,任务就算完成了。狩魔也根本没放水的打算。关键不在于被告是不是有罪,关键在于真宵能不能脱罪。真宵正当防卫或者故意杀人杀了被告,这就是御剑自己先前的主张。他如果要辩护成功,必须推翻自己的论点。而狩魔之前只说了疑点,却没告诉他如何排除,就是这个原因。
御剑觉得自己仿佛就在游泳池折腾,水深正好到嘴,下面脚踮一下脚趾能够触底,但光靠交趾根本无法维持身体平衡。不仅如此,稍有不慎拇指没力气了自己还得呛几口水,就这么不上不下的状态,十分难受。他只能不停的扑腾期待能这么走到有扶梯的地方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