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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罗堂桃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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霭霭四月初,新树叶成阴。动摇风景丽,盖覆庭院深。

张居正喝了两杯酒,身上热起来,便起身离开了筵席,往庭院中走去——王府朱门十二重,大门小门加起来有十二道,前六道都算是前庭,他心中默数着,并没有走过界。

安乐酒是名副其实的好酒,从老到少都能喝,喝起来暖融融的,果真是安乐的滋味——这酒在后世有个名字,叫故宫御酒。

他不知不觉走到一处,庭院中栽种着七八株桃树,桃树约莫有一人多高,树干透着紫红色,又黑又亮,盘虬般的枝条上,开满了羞羞答答簇拥在一起的桃花,可爱深红爱浅红。

“桃李无言一队春,”张居正默念着,心里却想到以前在杂书中看到的,庭院西南方栽桃树,家中女人长寿。

裕王的女人,不多啊。

然而下一秒,他就迈不开步子了,衣服的下摆被一个胖乎乎的团子扯住了——这团子抱着他的小腿,控诉地看着他。

“你踩着我的兵了。”团子面色不善地告诉他。

张居正觉得自己脑子有点大。

这里是王府,哪来的兵呢?

看到团子逡巡的目光,张居正恍然大悟:原来地上跑的蚂蚁,竟是他嘴里的兵!

张居正觉得有点好笑。

他干脆蹲下了,“这是你的兵啊?”

“这是我的兵,”团子看他不往前走了,就松开了抱他的手,指着树下一窝蚂蚁,道:“我刚刚派了一个哨兵,让他回老家传信。”

“传什么信呢?”张居正看到这团子穿着大红圆领常服,肩上和胸前有团龙补子,只是他身体太小,使得这补子上的蟒,看起来小小的,丝毫没有气势,倒像是扭在一起的蚯蚓。

他知道这团子是谁了。

“天要下雨了,”那团子信誓旦旦道:“不是今晚就是明早。我让他们赶紧搬家,要不就淹死啦。”

“你怎么知道天要下雨呢?”

“你看,”那团子揪着他的衣角,把他领到一处,让他看地上被蚂蚁搬运的蚯蚓:“蚯蚓路上爬,雨水乱如麻。”

张居正一看,果然是一条挺长的地龙,半身焦枯了,奄奄一息摆动着头尾,然而身边的蚂蚁却越聚越多,大有把它搬回去当粮食的趋势。

“谁告诉你地龙探头,就要下雨呢?”张居正觉得挺奇怪,这团子知道蚯蚓出来要下雨,但是却不知道蚂蚁搬家要下雨,楞说是自己派出去的兵。

“我外公说的。”团子道:“他还说,水缸穿裙,大雨淋淋。可是我家没有大水缸,宫里有——可是保保不让我仔细看。”

水缸穿裙,大雨淋漓,其实就是当空气中的水蒸气含量较大时,水蒸气在水缸外表面的液化强于水的蒸发,在水缸表面形成一层小水珠。

宫里的太平缸是蓄水的,宫殿都是木制,容易着火,所以角落里备着水缸随时准备救火。

张居正想到,这团子的母家果然是农户人家,教给团子的道理算是话糙理不糙。

不是他瞧不起小农,相反,他知道,这些从土里刨食的人,才是具有智慧的人。

老天爷的脾气无常,这些农民却能预知气象,避免庄稼遭受自然灾害,保全一年的收成——而居于庙堂之高的官员们,却摸不清皇帝的脾性,致于身死名裂或者惨淡收场。

“又一条跳出来了!”寿哥儿欢呼一声,用棍子把蚯蚓挑了起来:“跳出来就要死,还地龙呢,可真傻。”

张居正也发了童趣,他决心要逗逗这个团子:“我能让这蚯蚓变成两条活的,你想看吗?”

团子睁大了眼睛,他看看地上的蚯蚓,再看看这人的脸,十分犹疑的样子。

“那你变给我看。”团子道:“要两条活的。”

张居正便寻了一块尖利的石头,把这条倒霉的蚯蚓横切成了两半。

李彩凤走到这里的时候,就听到寿哥儿的的大呼小叫:“为什么把它切成两段了,它还不死?这可真奇怪!”

她正要过去好好说道一番,没想到又看到了寿哥儿身边还蹲着个人——看衣服,倒不是府里的人,李彩凤不由得稍微迟疑了一点。

“蚯蚓这东西,并没有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天敌很多,如田鼠、蟾蜍、蚂蚁、蝼蛄、水蛭、蜈蚣,甚至黄鼠狼、鸟、蛇等。”那人的声音低沉悦耳,好像还有点熟悉:“这么多天敌,它们是怎么生存的呢?”

李彩凤听得清清楚楚,她也想知道这个人给出的解释。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那人道:“上天是公平的,就给了蚯蚓切而不死的本事,哪怕有一半的身体毁坏了,还有另一半可以新生。而包括它的天敌在内的其他生物,都没有这个本事。”

其实这个世上,能证明天道均衡的例子比比皆是。

在传说中存在的龙凤麒麟,他们的力量无比强大,可是后代却十分稀少——这就是有馀者损之的道理。

而目盲的人大都听力灵敏,像春秋时候的乐师师旷,他是个盲人,却能听到不祥,预言晋侯将亡——这就是不足者与之的道理。

所以眼前的蚯蚓,上天没有给它尖利的犄角,锋利的爪牙,也没有给它任何能躲避天敌的本事——却给了他切而不死的特质。

只要不是竖着切,只要没有碰到心脏,它就能获得二次生命。

“你可懂得真多。”寿哥儿皱着眉头思索的表情简直让人心都萌化了,他道:“你说的这些,我从来都没听人说过。”

裕王这大半年忙的脚不沾地,李彩凤抓寿哥儿只在学习三字经上面,怀了孕也没有更多的精力;陈氏倒是陪她玩,可是这和乳母也没什么两样。

虽然这个人嘴里说的好些东西自己都不懂,但是寿哥儿还是觉着,他和自己见过的人都不一样。

“你来做我的伴伴吧,”寿哥儿从母亲嘴里知道“伴伴”这个词,他一直期待自己有个伴伴,或许眼前这人就不错。

“你知道伴伴是干什么的?”张居正哭笑不得。

“伴伴就是陪我长大的人,”寿哥儿一脸臭屁道:“你不是什么都知道吗?”

“我为什么要做你的伴伴呢?”张居正张开手臂,寿哥儿立马乖巧地抱住了他的脖颈:“你能给我什么呢?”

“做我的伴伴,那可是光耀祖宗的事情,”寿哥儿想起自己听到的一些窃窃私语,便学舌起来:“你又能教我什么呢?”

“寿哥儿——”李彩凤是在听不下去了,她就知道这小魔星一刻都不能放纵,看看这都说的什么话?

一声寿哥儿叫地一大一小两人齐齐回头,李彩凤看到寿哥儿白嫩的小脸上黑一道花一道的,不由得想笑;然而这笑意还没浸到嘴边,在看到抱着寿哥儿的男人之后,就只剩下惊讶和不可置信了。

是他!

是那个在文渊阁碰到的张修撰!

或许还有更早的渊源——东华门灯市昏暗的道路上,那个满身疲惫而又双目灼灼的男子,从来都不只是惊鸿一瞥。

那时候还年轻的司直郎,姓张,还出现在了今日的裕王府中,是裕王的座上宾。

原来他就是张居正,原来张居正就是他。

也该是他啊,前世见过了那么多帅哥美女的自己,却依然为他的气质倾倒,在十二岁见过第一面之后,时隔三年之久,却依然能下意识地认出来。

渊渟岳峙,如月之升。

而张居正也认出了她,是那个怀着激动和好奇踏进了文渊阁,不小心透露自己熟读资治通鉴的都人。

当时只是个小都人,现在却成了皇长孙的生母,正二品的夫人!

他们同时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也同时都有些错愕。

“夫人,仆张居正,是新任的右春坊右渝德。”张居正把寿哥儿放下来,施了一礼。

“张先生有礼,”李彩凤哪敢受他的礼,急忙还了全礼道:“久闻先生大名,殿下无日不念,不意今日得见——稚子顽皮,搅扰先生了。”

还没说两句,寿哥儿就歪缠上来,一个劲道:“让他做我的伴伴好不好,好不好呀?”

李彩凤沉下脸:“什么伴伴?快叫张先生,这是你父亲的老师,怎可跟阉人相提并论?你父亲要是知道了,饶不了你!”

寿哥儿不懂阉人的意思,但是他知道这人是做不成他的伴伴了,他好像很是忧愁伤心地叹了口气,但是下一秒却欢快地嚷起来了:“那让他也做我的老师——反正我不管,我要天天见到他!”

这下李彩凤没法呵斥了,历史上张居正不就是他的老师吗?

“世子聪慧,得而教之是臣之幸也。”张居正笑道:“只是,要真的学起来,可就不是今天这样玩耍着过了。”

李彩凤心中大喜,不管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张居正教导寿哥儿的日子提前了,总之如今是有了比自己还权威的人,能好好管教寿哥儿魔星的性子了——在冯保没来之前,这是个最好不过的人选了。

话说回来,冯保啊冯保,铁三角之二都聚齐了,你怎么就这么难找呢?

两个人都觉得自己做了一笔长远的政治投资。

李彩凤牵着寿哥儿回去的路上,匆匆想着怎么和裕王说这事儿;而懵懂的寿哥儿,还不明白自己苦-逼的学习生涯即将开始了,而且还是他自招的。

而遥望着桃花的张居正心里却在想——

运命惟所遇,循环不可寻。

徒言树桃李,此木岂无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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