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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如登春台(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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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的季节真的是大凉了,不过李彩凤住的屋子里顺顺当当地烧着炭,两个炉子南北一边一个,她就爱窝在炉子边上烤火,拿着钎子挑拨着炉子,看里头冒出的火星儿。

“姑娘,婢子把菜提过来了,”白茅推门进来,笑道:“今儿厨房的香稻米恰恰好没了,掌勺的婆子干脆用贡米熬了粥,婢子用的铜锅子盛的呢,一点儿都没凉!”

打开食盒,胡嬷嬷帮着把上面的几道菜端上桌,最下层果然是个黄澄澄的小锅子,小巧玲珑的,旁边还有两个耳朵,被白茅用白布衬着,端到了李彩凤面前。

铜锅子也是北方的一个特色,就像南方爱用砂锅煲粥一样,北方的铜锅既可以煲粥,更能涮羊肉吃火锅——水烧得滚珠的时候,把那切得薄如蝉翼的羊肉,往黄铜锅里一涮,不一会就变成了褐色。此时捞出来,蘸点泽蒜、香荽调的麻汁,送到嘴里,简直是无上的美味。

今儿也巧,锅里正是用山药、羊肉熬出的黑米粥,黏黏稠稠的,还冒着热气。“还说没主食,这粥不就是一碗米做的吗,”李彩凤尝了一口,惊讶道:“哎哟这粥滋味不错,里头的羊肉竟没有膻味!”

也不怪她挑嘴,后世吃过新疆正宗羊肉的李彩凤,到现在还念念不忘那个味道,真是水土的问题,南方的羊肉怎么做都掩不了那个膻味——葱姜蒜洋葱齐上阵,也比不了西北的那个鲜嫩细腻。

李彩凤在宫里吃过的羊肉多了,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这羊是光禄寺自己养的,听说为了去膻,都吃的是是韭菜长大的,可是还是比不上自己上辈子吃过的西北烤全羊。

所以,她今儿吃到的这粥里的羊肉,居然鲜甜可口,和山药黑米的味道完全融合在一起,并无一丝不和谐的膻味,让她很是惊奇。

“这是河套牵来的羊娃子,味道自然不一般。”裕王一进屋就听到李彩凤的感叹,不由呵呵笑道。

李彩凤站起来的时候是不太敢看他的脸的,她能感觉到自己的手心里是立马就攥了汗出来,而不知道是气血上涌还是炭火的辉映,让她的脸上微微泛起了一片晕红。

好在裕王并没有看到她的局促,甚至也没有觉得局促,他自然而然地坐到了李彩凤对面,胡嬷嬷立刻摆上了一双筷子,而白茅则去了厨房,想要再上几个菜来。

“这粥——”李彩凤嗫嚅了一会,看到自己喝过的地方,到底还是没说出傻话来。

陈宏和白茅在院子里碰到了,早在裕王走进东侧院的时候,陈宏就吩咐把饭菜送到了猗蔚阁里——指使着两个婆子把七八道菜摆到了桌子上,又亲自给裕王盛了碗粥,他才退下了。

“这羊肉粥补身体的,冬日里喝最好了,原是还要放一些紫苏、芡实的,但是这几味药材一加进去,就不是这么个好味道了。”裕王刨了两口粥,看到对面的李彩凤不动筷子,道:“你怎么不吃啊?”

李彩凤哦地一声,心眼顿时舒展了,看来裕王没有记挂那日自己的不敬——果然是心广体胖吗?又或者是,大肚能容?

“您说,这羊,是河套那地方弄过来的?”李彩凤开始没话找话了,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裕王的脸色,问道:“八月份北边还打仗呢,大约每年都来这么一两次——那些商人也真敢搏命呢,还能把羊牵到京里来!”

“你不懂,”裕王脸上没什么表情:“俺答打的是河北遵化那边,离河套远着呢,河套那地方,水草丰美,牛羊成群的,虽然没开互市,但是私底下老百姓的交易多着呢——常有晋商、秦商、鲁商,甚至还有淮扬盐商,赶着货物去那里贩卖,能赚好一笔银子,牵几只羊算什么。”

“怪不得这羊肉的滋味和平常吃的不一样呢,河套的水草好啊,”李彩凤夹了一口青菜,道:“还有这青菜,比夏日里的还嫩呢。”

“棚里培植出来的,”裕王也夹了一筷子,“也就给皇家做饭的光禄寺能种出来,你以为平民百姓吃得上吗?”

明朝时候的大棚技术仍然没有推广的条件,但是最起码能为皇宫里提供四季的瓜果蔬菜不间断。除却很常见的枣、梨、桃、杏,还有荔枝、龙眼、槟榔、葡萄、菠萝、杨桃这些不常见的水果她隔一段时间也能吃到。

而后世的清廷很有意思,讲究个不当时令的东西不吃,说是借鉴明亡的教训——好像明朝亡了是因为吃了几口大棚蔬菜一样!

“你这屋子不暖和,”裕王尽管额上冒了点汗,但是仍觉得虚冷,“让他们再给你加个炉子。”

裕王的身体就是这样,尽管屋子里温度不低,起码李彩凤就不觉得冷,可是他仍高声唤了陈宏去取了个新炉子来,可见他确实受不住一丁点的冻。

其实想想也知道,嘉靖帝常年服食铅汞雄黄之类的毒物,生了六七个儿子,大儿子生不过几天就死了;二儿子莫名其妙地猝死了,三儿子,就是裕王,气虚体弱,还虚胖,四儿子景王现在看上去是听健壮的,可是李彩凤知道这家伙不久之后也要翘辫子了——但是具体什么时候,她还真不记得。其他几个小儿子,都是襁褓中就殁了。

李彩凤把炉子往他脚下凑了凑,裕王看到炉子里烧的炭,问她:“这红罗炭,用不用的惯?”

李彩凤眼睛一亮,赞叹不绝:“再没有比这更好用的了!耐烧、灰不爆,烟还少!烧得久了,还有香味!我也就是在宫里的妃嫔娘娘那里见到过,没成想还有这福气用一用——王嬷嬷给我院子里拨了一百五十斤的炭呢。我细算了算,能用到明年四月!”

裕王好笑道:“这是进贡的好炭。用的是益州的硬木,截成一块一块烧出来的。宫里的贵人们用这个,你们宫人用什么炭呢?”

“我们用石炭,能和水一起烧的,这样能省好多呢——就是火星子大,烟味也大,不一会就熏得昏头胀脑的。”李彩凤回忆起宫里的生活,道:“刚开始我们学着烧炭,每每都烧出一鼻子灰来,一钎子下去,还有炭末子溅出来,飞快地望眼里钻,比葱味还蜇眼睛呢,眼泪哗啦地全流下来,连人都看不清……”

裕王有几分想笑的意思,咧嘴道:“那你觉得,是宫里好,还是府里好呢?”

李彩凤说不出话来了,她本来觉得这个答案张口就可以说出,可是话到了嘴边,又不是那么回事了——是啊,到底是宫里好呢,还是府里好?

说是宫里好吧,总还有武招弟这个提起来不是滋味的人,还有一个多月挨打受怕的日子;可是要说是府里好,只要想到将来逃脱不开的侍寝,要真做了裕王的女人,这恐怕也是个极不如人意的糟心事了。

再看看裕王,李彩凤想了想,很是谄媚地一笑,“宫里再好,也要起早贪黑地干活;府里再不好,却也衣食丰足。在宫里我是奴婢,在府里我却能使奴唤婢——您说,是宫里好,还是府里好?”

裕王这回真的哈哈大笑起来,用筷子虚点了李彩凤几下,又笑了一阵才道:“你这张嘴巴啊,跟我抬杠子的时候跟刀子似的,刀刀戳地见血;现在说软话、给我灌迷魂汤也是不费一点事,张嘴就来。你啊你,”他玩味道:“你现在为什么服软了呢?”

你现在是我的衣食父母,我哪里敢真得罪了你,这么简单的道理还用说吗?

当然李彩凤是不会露出半点心中的想法的,她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嘟囔道:“还不是您说的,我还小嘛,还是个孩子!您、您平常不进门,一进门就冲我大声嚷嚷,还给我气受,我是气闷地很了才和您吵得——嗨,您还记着那天的事呢,不都说大肚能容天下事,这么指甲盖大小的事情,您还记挂着干嘛呀?”

这一点娇嗔还是很管用的,至少裕王就很受用。那天晚上,李彩凤是顶撞了他,让他很下不来台——但是这种被顶撞的感觉却也是透着一丝丝新奇的,后院里还真没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让他还硬生生没法反驳——裕王也不是木讷不能言的人,没法反驳就只能说明她说的都对,是真话来着!

裕王爱听真话,爱听大实话,要不然侍讲的高师傅也不会这么受尊崇不是?高师傅的脾气,幸亏分到了王府来,要不然在翰林院里呆个不长时间,就要被同僚合伙排挤了——牛脾气一上来,谁的脸面也不给,说的话,还专往你死角上说。这样的性格脾气,居然被裕王包容了,两人还处得情同父子,可见裕王不是那种心胸狭隘、记仇的人。

李彩凤只见过几面裕王,并没有摸透他的性子——但是这不妨碍李彩凤敏锐地感觉到,这位王爷,有个宽仁的性子,温吞慢性的背后,是对于小错能改的包容。他很多事不与你计较,因为这些事都没有触到他心里的那根线——这根线的底线是什么,李彩凤也很好奇。

裕王便笑道:“你要是真服软、真认错,让我不记挂那事也行,不过你也要有点诚意不是?”

“什么诚意?”李彩凤瞪着眼睛道。

裕王哈哈笑起来,对着门口喊道:“老陈,温酒来!”

陈宏一掀门帘进来了,插着手笑道:“正有几瓶好酒,是今年的新酿,殿下是要喝满殿香、芙蓉液还是竹叶青?”

“芙蓉液不醉人,就它吧。”裕王吩咐道,对李彩凤眨了眨眼睛:“你来服侍我喝酒,给我赔个礼,我就不罪你了。”

李彩凤听得那酒不醉人,放下心来,因为知道这时候的酒,度数普遍不太高,她笑道:“是了是了,一定好生服侍殿下尽兴。”

他两个人说说笑笑,坐在一处东拉西扯说些家常,李彩凤看觑他颜色,又给她夹了几筷子菜,不时又斟一杯酒,再适时捧上三五句,把裕王哄得高高兴兴地——当然裕王也是愿意让她哄,两人倒是度过了一个很愉快的午后。

因为不是每天见面,所以聊起来有很多话题可说,李彩凤也渐渐随意起来,两人就像是一般的家人一样说着话,这样的气氛肯定是让人身心愉悦的,而先前微微生出的一点不自在和局促,甚至因为不熟悉而产生的隔阂,也已经完全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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