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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白色小车(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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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昨天一样,当他再一次沮丧万分地回到自己的所住的大院子时,天色已经快黑了。

院子里还是有些静,住客们大都还没有回来。路过陈哥的屋子时,他看到陈哥正在那里炒菜,香气四溢。他的旁边,有两个人正围着他站着聊天。他闪身而过,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然而,陈哥反应极快,叫住了林政永。“老弟,回来了?快放好东西,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吧。”

他象个木偶一样,机械地点着头,“哦,好的,我来。”

他回到住处放下东西,洗了一个手和脸,站在门外发了一会儿呆,才向陈哥的住处走去。

一起吃饭的人是陈哥的亲戚,听说小孩出事了,特意过来看望的。小孩躺在床上,安静了许多,用大大的眼睛盯着林政永看。他的烫伤部位还涂着药,看样子比昨天又好了一些。饭桌还是摆在门口的灯光下,陈哥给每个人都倒了一些酒。他们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喝酒。在他们的劝说下,林政永也喝了一些,但他却不怎么说话,心事重重的样子,只是陈哥他们主动问他,他才说上几句。直到最后,他也喝得有点多了,才开始话多了起来。他很认真地问了陈哥所工作的仓库的一些情况。

他们真是善饮,不知道喝了多久,地上满是啤酒瓶子,酒席才结束了。陈哥的两位亲戚告辞而去以后,林政永望着陈哥,犹豫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问道,“陈哥,你那里还要人吗?我想去做搬运工……”

也许是昨晚上酒喝得太多了,半夜里,当他从睡梦中醒过来时,只觉得口渴得要命。他赶紧起来喝了一大碗水,然后看了一下表,才是凌晨两点钟。重新上床后,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很久,却总睡不着。他索性开灯,坐了起来。床头的那半盒烟还在,他终于忍不住拿起它,哆哆嗦嗦地抽出一根来,叼在嘴上。

“啪”地一声,打火机的火苗在他眼前闪动。他的手一动不动,透过那暗红色的火苗,仿佛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在注视着他。

“林政永,你这混蛋!”他低声地咒骂着自己,突然把那打火机往地上一摔,又把那烟盒拿在手里,用力一揉,也摔到地上。

他胸脯起伏着,微微喘着气,脑子里一团乱麻。他呆呆地坐在那里,良久,才往后一仰,重重地躺了下来。

窗外,响起了“噼哩啪啦”的声音,又下雨了,这恼人的雨啊。

在这个窘迫孤单的雨夜,他一个人躺在异乡狭窄的小房间里,忽然想念起家乡来了。

他的家乡,那个宁静优美的小山村,不仅有他熟悉的青山绿水,有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们,更有他至亲至爱的父母亲人。这是一个让他永远也不会感到冷漠和孤独的地方。他忽然想回去了。可是,他现在是不能回去的,他决定留在广州,就是想做出一番成就来,至少也要赚多一些钱回去,好让家人过上好一点的生活的。现在才呆了不到一个月,还是这个窘况,他怎么甘心就退缩呢。

“对,我不能就这样认输!我要赚钱,赚钱!赚……”他心里默念着,脑子里闪过那些因为贫困缺钱而难堪、无奈和屈辱的情景。特别是他高三毕业临近高考的那段日子。

“如果不是贫穷缺钱,现在的我,会是什么样的呢?会不会,还能和她在一起……”

他发着愣,一会儿从枕头下拿出那张相片看看,一会儿又扔开,思绪翻江倒海般,如同这窗外的风雨。

想着这些,他心里就不好受。唉,不想她了。他努力把思绪再拉回现实中来。他想考虑明天要做的事了,陈哥答应他了,明天要带他去他们工作的地方看看,如果他愿意,肯定能立即录用上班,那个地方正缺人手,陈哥又是小工头,说话还是管用的。

愿意?他怎么能不愿意,只要能立刻有工做,有收入,他怎么不愿意?这个时候,他还能有别的选择吗?搬运工,那又怎样,不就是几十斤的重的纸箱子吗?他现在正年轻力壮,身体比起几年前一百斤的水泥包连续不停地往楼上扛的日子感觉还要有劲,几十斤重的东西又算什么呢,何况还不用扛上几层楼。想到这儿,他的心也平静了许多。那个地方怎么样呢?自己在那里,会不会变得开心一些呢?他不由得有些些憧憬。

想着想着,思绪就开了小差,颖安那清秀苍白的脸又跳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林政永觉得自己这么快就把一个萍水相逢,有过几面之交的女孩的脸深深记在脑海里,是有些神奇。这么多年,见过年轻漂亮的女孩也不算少,每次他都会下意识地和金秀作比较,而每次比较完之后,他都会更深地想念金秀,而立刻就把眼前的女孩忘掉。可是,颖安,她为什么就那么让他难忘呢?她这张清秀的脸,顽强地刻在他脑中,那一蹙眉,那一浅浅的笑,都那么鲜活,仿佛就在此刻,就在眼前。难道,她那双黑亮黑亮的大眼睛,真的能把他的魂魄给夺走了?

两天前在村巷口出现的那辆白色小车和那个白衣男子仿佛又在眼前浮现。

“男朋友?她是有男朋友的啊!”他感到内心一阵揪心地难受。

这是为什么?一个只是见过几次面的陌生女孩,人家有男朋友了,而且是个有钱人,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为什么就感到那么失落和难受呢。是因为人家有钱,有身份有地位,让他自惭形秽,感到自卑吗?还是,还是……他有些不敢想了,难道是自己真的以为有资格喜欢上了她?可是,他也明明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她是条件那么好的人,他自己又是如此的穷困潦倒,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我只是有些动心……”他自已安慰自己,“人家已经有了男朋友,一个有身份地位的、体面富有的男朋友。就这点动心,也是不应该有的。我一个还有寻求着最起码的生存的人……这不是癞□□想吃天鹅肉吗?”

生存?他悲哀地想起这个词,仿佛又回到了原点,一切从头再来。

可是,确确实实地,他真的很难受。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哦,金秀?他心里又是一惊。几年前的那个寒冷的元旦下午,当他所深爱着的女孩亲热地挽着一个陌生男子的手,有说有笑地从他眼前走过时,他就是这种感觉的。

“理智,理智,林政永,要理智,现实一点,不能再陷进去!”他强烈地告诫自己,“除了金秀,我不可能会爱上别人的。颖安……她也不会爱上我的……”

他真的感觉困了,他的思绪已经麻木。他终于睡着了。

门外,雨点打在房顶上,树叶上、地板上,声音轻微而绵长,象一曲催眠曲,伴随着屋内身心俱疲的人再一次酣然入梦。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就起来了。按照昨晚上约好的,他跟着陈哥去他工作的地方。他们坐公共汽车,走了很远的路,中途还转了一次车,大概一个小时后,才来到了远在郊区的目的地。这里环境比市区好多了,一条宽阔的大马路,将这里分成左右不同的景观,一边是一望无际的果树林,一边是高低坐落的的村庄楼房。在村庄不远处,一条高速公路如巨龙般伸展。一座郁郁葱葱的小山下,是几排白色的建筑物,用铁栏杆围圈起来。不时有大小货车进进出出。这里是郊外的一个大的食品饮料仓库。这就是陈哥工作的地方。

陈哥带着他在仓库区走了一圈,他就决定要留下来干了。很快,他被陈哥带到仓库的一间办公室里,那位胖胖的主管,陈哥叫他张主任,看了他一眼,问他一些简单的问题,又查看了他的身份证,然后他填了一张表,被告知工作的工资待遇和注意事项,他很顺利地就被录用了,成为陈哥手下的一名装卸工人。接着,陈哥带他来到旁边的一间集体宿舍,给他安排了一个空床铺。林政永可以搬来这里住,也可以在原来的地方住。

想到从那个大院来这里光坐车就花了一个小时,他很快就决定要搬过来这里住了。陈哥给他两天的时间搬家,但林政永决定下午就搬过来,明天正式上工。

陈哥说不能再陪着他回去搬东西了,他管理着手下的十几个工人,现在要开始忙了。林政永自然也知道这些。陈哥能帮他到这个地步,他已经感激不尽了。于是,他向陈哥告辞,一个人顺着来路乘坐公共汽车,辗转回到了那个大院。

接下来的事很顺利,房子还有几天到期,房东也乐于给他退房,因为前来找他要租房子的人多着呢。办理好了退房手续,他开始收拾东西。东西虽多,但很多都是之前工友们遗留下来的,用不上的,他都丢弃了。结果,他要带走的,除了一大包棉被衣服,就是一个塞得鼓鼓囊囊旅行包。因为仓库那边有食堂,他连锅碗瓢盆这些东西都不要了。当最后他拎着东西离开大院时,他有些留恋地望了一眼这生活了大半年的地方。

他沿着熟悉的小巷走出。午后时分,行人很少,小巷有些寂静。他象一个要离家远行的人一样,背负着两大件行囊依依不舍地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在村巷口的那棵大榕树下,他放下东西,坐在树荫下乘凉。一切都似乎那么熟悉,但却无可挽回地已经远去。他坐在那里,神情黯然。

“扑嗽”一声,一朵硕大的红棉花落在他的脚边。他看了它半晌,然后伸手把它拾了起来。花儿已经有些残败,蔫蔫地。他抬头望了望,高高的红棉树已是青叶茂盛,已经看不到有多少花儿了。

“春天,终于过去了。”他想。

绿肥红瘦,时候到了,该来的会来,该去的也会去。他站起身来,重新背起东西,朝外面的公共汽车站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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