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雨打芭蕉(上)(1 / 1)
一整天他都坐在这棵大榕树下守着他的修车摊。天快黑时,他才收拾好东西,背着工具箱,一个人默默地走在返回大院的路上。
在大院外面的一家“沙县小吃”店里吃了一大碗面,简单地解决了晚饭问题后,他穿过大院,回到属于自己的那间小房子里。
他草草地洗了个澡,搬个小凳子想在屋外乘一会儿凉,但肆虐的蚊群逼得他坐不安稳,只好又回到屋内。他放下蚊帐,整个人累得要瘫倒在床上。想起今天的收入,他有些兴奋,赶紧把刚换下来的衣服拿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叠散钱,放在席子上。这些花花绿绿的钞票,几乎全是一元两元或者一角几角的散票,这是他今天劳动的报酬。他粗略地数了一下,有四十多元钱。尽管钱不多,但是在经历了半个多月的孤独徬徨之后,能够重新获得收入,找到一条暂时的谋生路子,对于他来说,是意义重大的。照这样下去,在广州呆下去不成问题了。在整理好这一天的收入之后,他又想起了什么,赶紧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两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一元钱纸币,那正是早上那个蓝衣女孩给他的,那是他今天的第一笔收入。
他拿着这两张纸币,怔怔地看着。仿佛,那个女孩清瘦秀美的脸庞又出现在眼前。半晌,他才回过神来,想了一想,把这两张还相当新的纸币展开,压平,夹在他的一本书里。
“颖安?她叫颖安,挺别致的名字……”他默默地想着。她那张白净的笑脸,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傍晚那段时间,下班人潮开始涌现的时候,他曾一度心神不宁。一边忙着帮人修理自行车,一边注意着来往的行人,以致于在修车时好几次弄错了位置。
“她应该就住在这村子里面,那么她早上路过这里去上班,下了班回来一定也从这里经过。”他这样想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让他很希冀着能再见到她,和她说说话,哪怕不说话,看着她从这里路过,朝他点个头,露个微笑也好。
但是他失望了。直到天黑,她都一直没有再出现。
“兴许她路过了,我在忙,没看到吧。”
从最初见到她时的羞愧,到现在非常想让她出现在面前,他觉得自己有些矛盾。“真奇怪,我为什么会对她那么在意呢?该不会……”想到这里,他不由得也吃了一惊。他愣了半晌,他自己也明白了,“怎么可能呢。”不管怎样,他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不容易遇上的女孩。她身上有着某种令他心动的气质,非常契合他的审美观。
朴素,淡雅,温婉,秀丽,善良,聪颖,大方……好像还有很多。
他自然而然地又想起了金秀。在他的眼中,金秀的漂亮是无人能及的,她一度也曾经是那么地温婉和善,但和这个蓝衣女孩相比,似乎性格气质方面却差了不少。
他把东西收拾好,从工具箱中摸出那本书,翻开,找到那张相片,重新回到蚊帐中。
他愣愣地看着照片。
“她多甜多美呀,在这个世界上,我应该不会再遇到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了吧。”他用手摩挲着相片,“这辈子,除了她,我还有可能再爱上谁呢?”
他想到了她来到他的村子里看望他的那一次,他在村头送别她时,她曾经对他说过的那句话:“你永远都别想着我们会分开,我会一直等着你!”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那执着的光芒,让他的心一阵悸动,原来她对他是直的如此地满怀深情啊。就是从那一刻起,他认定了,他这一辈子,就只爱她了。
他关上灯,躺了下来。房间内的空气有些闷热,他辗转难眠,在黑暗中大睁着眼睛。他的记忆,又回到了那个青葱年代。
那年,他16岁,以优异的成绩从乡下考上那所县里最好的高中学校。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对于他来说,能够上到这所高中,就几乎相当于领取了大学的入门券了。虽说当时他可能是全校学生中穿着最寒酸的那一个,但从小学到初中学习从来都是学校里最优异的他,对于三年后能考上一所好点的大学,还是充满信心的。
那时,大概不会有人会想到她和他会有什么关系。是啊,他一个土里土气的普通乡下少年,除了个子长得高一些,身体壮实一些,并没有什么出众之处,谁会特别在意他呢。而她,一进入这所学校,即被几乎所有的男生所瞩目,被封为“校花”。她不仅身材高挑,脸形也长得漂亮,而且活泼开朗,穿着时髦,并且听人说,她家还是县城里最有钱的人家之一。这样的女孩,每天身旁都围着众多自以为是的献殷勤的男生,晚上成为男生宿舍“卧谈会”的永恒主角,是再自然不过的了。然而,林政永却是极少数从不关心和议论她的男生之一,他觉得这些热衷于追踪和议论漂亮女同学的人很是无聊。也许,在这所学校里,没有人比他的目标更明确和纯粹,那就是:全神贯注学习功课,争取在三年后的高考中考上个好大学,将来找个体面的好工作,改变家庭的贫穷面貌。
那时,和他一起考上这所高中的,还有他从小最好的伙伴文耀。文耀和他是同一个村的,只比他大两个月,和他一样,文耀从小就胆大调皮,敢说敢做。他们曾经一起偷偷跑到水库里游泳,一起掏鸟蛋,有一次还一起走路到村西边很远的那座山去寻找传说中的仙女。可是有一点林政永是绝对不做的,那就是他眼里的坏事,调皮可以,但哪怕是小坏事,他也坚决不干。比如,摘村头阿婆菜园里的木瓜,抓女孩子的小辫子,故意在村里盲人走过的路边燃放鞭炮捉弄人,还有就是再长大一点,主动地去和女孩子搭讪,这些在文耀眼中显然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林政永就是不干,而且还会劝阻别人不要这么干。越是长大,他们两人的性格差异越大,文耀变得越来越圆滑外向,敢想敢干,林政永却越来越深沉内向,有时近乎迂腐木讷。但奇怪的是,文耀和他却相当合得来,甚至有什么一时决定不了的事,都会来找他商量。他们从小就一起玩耍,后来,又一起上学,从小学一直到初中,他们竟然都是同一个班的,只是到了这所高中,他们才分开了,他被分在了一班,而文耀分在了三班。
从家庭条件上看,他和文耀还是有着很明显的区别的。文耀的父亲当过兵,会开车。在他们还很小的时候,文耀的父亲经常开着一辆半旧的汽车回村,虽然是帮别人开车,但这一点却还是让文耀在别人面前多少有点骄傲的资本的。而且,过了几年,他父亲竟然自己买回了辆破旧的汽车,帮别人拉货,很快就盖起了村里的第一幢红砖楼房。而林政永的家,却是另外一个景象。由于母亲长期生病,不仅干不了什么重活,而且医药费还花了不少,加上他们两兄弟要读书用钱,家里通常都是捉襟见肘,一度还欠过亲戚的不少债。
幸好童年时建立起来的友谊不会因为家庭经济的悬殊而冲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文耀都算是他一直以来最看重的朋友,有时他家里确实有困难一下了要急着用钱,文耀一家都会二话不说借给他们。在学校里,文耀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都会想到和他分享。他虽然有些不安,但在好友那充满义气的语气面前,他还是不得不接受他的好意。
从乡下来到县城,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变。接触的人和事物更广了。这一切,文耀很快就如鱼得水。而他林政永,却明显地感到有些手足无措。比如,对付那些穿着花花绿绿、说话伶牙俐嘴的家在城里的女同学,就让他拘谨而窘迫。
似乎城里的女孩都比乡下的女孩漂亮和洋气,个性和脾气也大些。而乡下来的男生,却在气势上不输城里的男生。但林政永却是例外。他沉默寡言,有空就是看书。时间不长,他就成了班里人人尽知的书呆子。
每天晚上,在十几个人的大宿舍里,男生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对学校里的女生进行评判。刚开始,还只是针对同班的女生。时间一长,消息来源多了,焦点就渐渐地转移到了校内最漂亮的几个女生的身上。尽管从来不参与讨论,但有时晚上熄灯了睡不着,林政永也会偶尔听听本宿舍“卧谈会”的内容。听得多了,他就隐隐知道,他的这些荷尔蒙过度分泌的男同室们,最爱追踪的,是三班的一个叫杨金秀的女生。
杨金秀是谁?他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听得多了,他都有些讨厌这个名字了。所以每当晚上听到这个名字,他就开始在心里默念英语单词。
作为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能考上县里最好的高中,他已经很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了。在他的面前,是一条光明的前途――努力读书,考上一所好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改善自己和家人的处境。这就是他的想法。他要珍惜这样的好机会,专心读书,不能有别的想法。所以,他尽量做到沉默低调,节俭自律,衣着朴素,除了有时跟文耀一起,很少跟其它同学玩,而是一有空闲就拿着书在看。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两个月,他在学校仍是一个默默无名的人。如果不是在学校的运动会上的表现,没有几个人会注意到他。事实上,参加学校的运动会,还是班里的班干部三番五次动员的结果,因为他在体育课上表现出良好的短跑天分。于是,在那千人注目的跑道上,他一鸣惊人,竟然获得了全校男子百米跑的第一名。
颁奖仪式上的林政永显得腼腆,站在领奖台上,面对着上千人的场面,他红着脸,低着头,手脚不知所措,显得特别紧张,完全不象赛道上虎虎生风的模样;相映成趣的是,反倒是第二名和第三名显得比他有霸气,他们一左一右地抬头挺胸,趾高气扬,对他这个土里土气的冠军表现出不服气的神情。
直到颁奖结束,他走下台,才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随后在台下看其它人的颁奖,他仍然有些恍惚和腼腆,因为他发觉有好多人还在偷偷看着他,其中,就有好多女同学。他知道,一直以来他所刻意维持的在学校里的低调生活结束了。他都有些后悔来参加这个比赛了。
“杨金秀!”当主持人念到这个名字时,他才突然条件反射般地从发愣中反应过来。他把目光投向颁奖台。这时,他才知道,这个被男生们称之为校花的漂亮女生,他还曾经见过面,而且不只一次。那都是他和文耀在校园里散步时遇到的。她和文耀都是三班的,她在和文耀打招呼时,他和她打过照面。只不过,他从来也没问过文耀她是谁。
那天,在领奖台上的她,高挑匀称,漂亮的瓜子脸,束着高高的马尾辫,穿着一身非常漂亮合身的运动服,英姿飒爽地站在台上,自信而兴奋的表情,光彩照人。尽管站在季军的领奖台上,但她才是众人瞩目的中心!
“原来她就是杨金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