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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下定决心要与同桌搞好关系时,意外发生了。它迫使我的计划戛然而止,也让我再也没能见过他。

据说,他和一个流氓单挑。这在我的意料之外,而又在情理之中。

他是为了班上的某个女生(那个女生不会领情,也许还会在那个流氓怀里骂我同桌是神经病)。

那个流氓是外班的一个学生。这种人,身在学校,却从不学习,每天都会在想该勒索谁,勒索多少,或是该打谁了,找谁做同伙,或是某位女生脸蛋儿不错,身材也好,究竟该怎样胡搅蛮缠勾搭上手,年纪轻轻,却是专业的流氓。关于这个人,有人曾经告诉我,他同其他七人□□学校一个漂亮的女生。

至于消息的真实性,另一个人让我对此不再质疑。那个人是八人之一。他与我相识,在某一天终于忍不住提起了这件事,满脸骄傲,仿佛还沉浸在当时的满足中。而我,只是一语不发,并未给他所期待的赞许。

李佳埋怨我没有狠狠甩他几个耳光。我不是那些奇怪小说里的侠士,为弱小抱打不平,况且,由于他的帮助,我省去了很多麻烦,少受很多欺负。

我能得到有用的消息,全赖于和一些流氓是朋友。对于他们而言,我只是个圈外人,能做的只是听他们讲做过的事,作为小说的素材,仅此而已。我无意勉强自己做那些做不到的事。我被他们当做朋友,也思考过自己是否有恶人的天赋,答案是完全否定。也许他们需要一个天真幼稚,而又默默无语的家伙来倾听所谓的英勇战斗和光荣事迹吧。

我同桌,没有任何流氓势力,也没有强健的体魄和实战经验,就敢与那个老流氓叫板,实在少见,蠢得少见。结果是他被打得住院,然后,不再出现在这个校园里。他遗留在教室里的书,是被他父亲带走的。

那是个瘦高的中年人,一脸的颓废与潦倒,无神的眼睛,茂密的胡子茬,表达了他对儿子的不理解以及失望。

对于我同桌,我想,在众多解析中,最为正确的,就是被帮助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一脸不屑的说,那就是个神经病,末了,为了强调自己的观点,还重重地啐了一口。

对于这个女生,我的同桌一直是处于单相思状态的。他多次毫不隐晦地向我讲解他的痴迷疯狂。在我不安好心的鼓励下,他也采取过一系列的行动,结果完全在意料中,成了一个个笑话。

女人本就如此,虽然不喜欢你,但是却总会向其他女人频繁地大谈你是如何献殷勤,就像是讲一个蠢货自导自演的一部意淫剧,最终会表明对你的不屑和自己的清高纯洁。

对于这件事,我只能认为他做的不对。喜欢对方,遭到厌恶,何必苦苦追求?!人存在的意义,是追求自身的快乐。以同桌为例,他追求这个傻蛋女,是一件快乐的事,为了使快乐持久,就应该限定在暗恋的范围内。然而,他却过于冒进,给自己带来了危险,给家人带来了危险。此时的他,已经是一个毫无理性的动物,全凭着动物的本能在行动。

我总觉得自己太过理性,或是太过自私,很难对自己以外的事物痴迷疯狂。李佳问过我,我俩的恋情能够坚持多久。我的回答则是,遇到爱情时,不要和它谈天长地久,只要抓紧此时此刻就足够,希望能延续这温柔,瞬间也能成永久。

同桌的流血事件平息一周后,又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现在想想,大概是星期四吧,那天刚好轮到我们组值日。

等同学们都走了,我们组准备大干一场,宣誓要迅速结束战斗。这时,见有个人在教室门外徘徊,平时爱管闲事的周丽上前去问。没想到会是李志远,是来找我的。

李志远的到来,让我们组的那些色女精神一振,就连平常沉默寡言的乐露也活跃起来。她们叽叽喳喳,不时偷瞄李志远。

对我而言,这倒是一件好事,由于经常对她们的少见多怪毫不留情的鞭挞,自然也总是被横眉冷对,恶言讥讽。

我和李志远的关系亲密,才使得我和她们的关系极大改善,经常被她们强迫接受帮助。时间一久,她们才暴露自己的狼子野心,写一封封情书让我转交给李志远。我毫不犹豫接到手中,然后在回家的路上扔进街上的垃圾桶里。

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双方好。李志远是有女朋友的,而且他的第一封情书是由我来代写的。这次来找我,就是想让我帮写他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也可以说,是这群女生亲自扼死自己的希望。人生就是这么充满戏剧性。

当时,他把我叫到外面,压低声音,神秘的说:“希望你能够帮我一个小忙。”

他见我不说话,接着说道:“帮我写封情书吧。我没什么经验。”

“你要多少字的?”

“不要太短,也不能太长,1000字就可以了。我可以扩充。”

“好吧。不过你也要帮我一个忙。”

“咦?”

“帮我扫地吧。她们好像很爱你。”我指着那群女生笑着说。

他的脸红了。按理说,他周围簇拥着不少漂亮的女生,应该对女人有免疫能力了。然而,他一见女生,就会脸红,哪怕这个女生与他天天见面。那些女生正是喜欢他这种可爱。

我曾经想过,这是他太狡猾了,一段时间才发现了他的确很单纯。某些人天生就具有稀有的品质,是那些龌龊的家伙们再怎么装也装不像的。我喜欢与这种人打交道。

看着那群色女调戏着李志远,我则是在心里琢磨一件事。究竟是哪种女生会让李志远写情书给她呢?李志远身边不乏美女。

我刚想在纸上有所作为,不料想钢笔不争气,旋开一瞧,是墨水用尽了。上周三计划要买一瓶的,没想到忘了。在去学校小卖部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个声称会对爱情痴迷的家伙,究竟会怎么做呢,值得一观,想到此处,嘴角绽放出了诡异的笑。

在回去的路上,恰巧遇到乐露和李志远抬着垃圾桶往垃圾坑走,为避免他怀疑我到处乱跑,不干实事,我就将墨水瓶高高举起,让他瞧见。

他满意的笑了。而在一旁的乐露则很害羞,像是内心秘密被全世界的人知道了。据我对女生的了解,估计她是在想,我这个家伙在嘲弄李志远他们俩。嘿嘿,还真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想到这里,我就冲她神秘一笑,更加深了她的误解。

坐在座位上,我终于冷静下来,开始有所动作。

接到这封信,也许你会感到唐突,会觉得我这人轻薄无礼。说实话,我已经做过最坏的打算。这很冒险,然而值得一试。这是我深思熟虑的结果,这个结果令我畅快了许多,仿佛压在身上的千斤重石被某种神秘力量的事物挪走了。在这个深思熟虑的过程中,我几乎要耗尽所有的脑细胞来考虑如何来对待这份感情。我想过,最好的结果莫过于一个人暗恋另一个人,独自品味爱情的甜蜜。这样的我,不会遭受拒绝的厄运。然而,对于你却是不公道的,你无法体会这种幸福。这就是我写信给你的原因。

这一切还要从那天谈起。那是个黄昏,我走在你的后面。写到这儿,我不得不申明,本人绝非无聊的变态。那只是个巧遇,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吧。

我走在你的后面,突然想和你并肩走,想和你聊聊天。这种冲动令我愉悦,就像是独自发现了人类真正的历史。不,我这种说法是不够正确的,那种发现秘密的兴奋远远不及这冲动所带来的快乐。那种快乐是独一无二的,也许一生只能拥有一次,那种快乐,那种快乐让我开始语无伦次,呼吸紧促,神魂颠倒,逻辑混乱,那种快乐促使我写这封信给你。

当时,你右手往后拢了拢头发,这个动作实在优雅非凡,简直能令人顿时昏厥不醒。清风还算识趣,将你的清香送入我的鼻中。你每走一步,仿佛能生出圣洁的莲花。传说释迦牟尼出生时步步生莲花。也许,这样说有些不恰当。可是,我再也无法找到更好的说法了。我一直痛恨自己的脑子不太灵光,唇齿笨拙,不能将对你的爱慕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像个滑稽的小丑,用本就不多的逗人招数令你微微一笑。你的微微一笑便可令我玩味一生。

那次相遇,令我魂牵梦绕。以前,在下课时,我都会老老实实地坐在教室里,现在则是不同,每次都奋勇而出,凭栏而望,眼睛在搜寻着你。你的每一次出现,都会令我的内心堆满幸福,充满希望。然而,失望沮丧居多,为何你总是将自己藏身在暗淡无光的教室里?!为何不展示自身的美给世人看?!每每想到这里,我都会替你感到遗憾,也深感不满。

我想,写到这里就可以了,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你知道我在暗恋你就行了。

写完之后,我也倒了一次垃圾,结束了这次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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