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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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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护照说克里斯出生在威尔士的一个小镇,但他甚至会拼错它的名字。他能找到的第一段记忆,是在一个阴雨天气里坐在卡车后厢,他们在搬家。他父亲是个小丑,演过话剧,做过各色各样的工作,好像扮演着千奇百怪又千篇一律的失意者们。

他们不断地搬家,他的三个妹妹出生在不同的城镇上。克里斯在苏格兰北端的一个小镇上度过了一个完整的二年级,那是他第一次在一个地点度过了完整的一年,那儿寒冷潮湿还有白夜。

在那儿,第一次读完了一本小说,《水手比利·巴德》。没有任何人要求,但他扮演那个可怜的水手,试着辩解。他试过很多次,他甚至写过草稿,在午休时到学校杂物室里认真地表演了一次。但他扮演维尔船长给出裁决时,他又认为比利·巴德必须被处死。那天他哭得非常伤心,撕掉了草稿。

镇上只有一间小小的图书室,有一整排俄罗斯作家的书。似乎是同一个人捐的,上面有那人写下的笔记和批注,克里斯不知道捐赠者是搬走了或是去世了。但他没什么时间去读,妹妹年纪太小,总是需要他照顾。当他读到第三本时,他父母又决定搬家了。

在匆忙间他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他来不及还掉的《金蔷薇》。起初克里斯只是喜欢这个名字,但他偷走了它,他必须反复地阅读直到这本书完全融入他的头脑里,他才会忘记自己的偷窃。频繁的搬家使得他不能拥有太多东西,更没有保持联系的朋友。因为跳级,他无法融入同学的圈子里。

十四岁时,他父亲终于通过朋友在伦敦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在车上他弄丢了自己的手提箱,其中有那本被翻得几乎散页的《金蔷薇》。

伦敦的房租很贵,一家人挤在一间小公寓里,克里斯和父母住在客厅里。克里斯独自睡在一张狭窄的床上,严格来说是张床垫。第二年他的弟弟出生了,他搬去了厨房里住到他去读大学。

他早年的人生在不断的迁徙中度过。克里斯二十五岁时第一次见到艾登,此前他独自穿越过俄罗斯远东的荒野,混进记者团里跟随联合国使团去过阿富汗,还有无数他记不得的城镇和自然保护区。

而这时艾登刚发表了博士论文,得到了他大学里讲师的职位。克里斯到这所大学读短期的写作课程。艾登并没有成为克里斯的教师,但他们在学校的一次聚会上认识。

有很多校外人士参加,艾登并不怎么享受这种聚会,但甜点非常棒。他把每一样都尝了一遍,到了舞池边,人们已经伴着爵士乐跳起了舞。

只有艾登和克里斯站在舞池边。克里斯偏头问那个陌生人,“你想跳舞吗?”

艾登摇头说我不太会,克里斯说我也是。

“你用的是假领带?”

艾登的话题转变得太快,几乎令他尴尬,于是他说:“至少能避免打出像你的这么糟的领带结。”

艾登抑制住笑声,“我能给你拿杯酒?”

“不,柠檬苏打水更好。”

克里斯找不到可以交谈的话题,他一向不擅长与人交流。在这个他莫名地认为非常重要的时刻,没有任何灵光闪现,让他开口说下一句话。

他们只是沉默地喝完了柠檬苏打水。一场舞跳完了,舞伴们离开舞池,又意犹未尽地聊着天。这时艾登简短地说了句:“我该走了。”

克里斯也许愣住了五分钟,才发觉艾登已经不再他身边了。他赶到大门边时,艾登已经穿好了他的外套,稍稍调整理一下围巾,又取下了挂在衣帽架上的软毡帽,他要离开了。

艾登的背影被校园里昏暗的灯光照亮,浅灰色的呢大衣随着夜风摇摆,好像一个来自半个世纪前的影子。他好像一个五十年代画报上的美国绅士,不,他让周围的一切、整个曼哈顿都变成了五十年代的画报。

克里斯随手取下他的风衣和围巾,匆忙地跟上艾登。冬末春初时的纽约仍旧很冷的,克里斯也顾不得气温,只是注意着有些滑的台阶,以免在艾登身后摔倒。

“怎么了?”艾登听见了他的脚步声,转过身,疑惑地看着克里斯,“我拿错了你的围巾?”

“没有。”克里斯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他知道自己这幅模样一定很蠢。他的皮肤容易发红,很容易被晒伤或者冻红。

“噢,我估计纽约这时不会比英国暖和多少,戴上围巾吧。”艾登说着,抽出他挽在胳膊上的围巾,帮他系上。他知道艾登收过很好的教育,但艾登的口音听起来像是那些更下层一些的纽约人。但他甚至不觉得这滑稽,反倒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亲昵。

艾登朝他露出一个笑容,那似乎具有一种五十年代的魔力,战后的繁荣和轻快,嘉年华的甜腻和浪漫,好像州际公路系统建立,好像康妮·弗朗西斯唱起情歌。

克里斯写过些关于爱情的故事,但他不知道坠入爱河是什么感觉。

艾登看着他穿上了风衣,又低下头看他们所投下的阴影。然后他似乎漫不经心地提议道:“我不能说我真的会跳舞。但我有些不错的爵士唱片,我想我们可以试着学上几步。”

事实上,克里斯仅仅是去听了两张爵士唱片。随后天气逐渐暖和了起来,艾登自觉地成为了克里斯在纽约的向导。最好的披萨店和有着最棒咖啡的餐车,一段封闭的地铁隧道,避开保安登上某栋大楼的天台。

那甚至不能叫做约会,他们走在纽约的街道上或是在某个酒吧里,克里斯沉默地听他讲纽约和文学。他们没有再谈到任何更深入的话题。

当他们在七月初的一天夜里,克里斯跟在艾登身后沿着西四十二街向哈德逊河走去,艾登突然转过身朝他张开双臂。正在这一刻,纽约的高楼建筑的狭缝间突然爆发出一阵炫目的光彩,艾登朝他大喊:“欢迎来到西方世界的尽头!”

那是国庆节的梅西烟火秀。克里斯仰起头去看漫天烟火,光污染过强的永远黯淡的纽约天空似乎突然间有一片银河流淌。此前他从未爱上过一个城市,也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让他想过停留。

他们原本住在曼哈顿中城西三十六街的一套公寓里,有两间卧室、一个不大的美式厨房以及一个运作起来就轰轰作响的洗衣机。本来是个不错的住所,可是随着克里斯捡了越来越多的流浪狗和流浪猫回来之后,他们就得找个新家了。

新居是一栋红砖建筑,不考虑它们具体的职能,可以笼统地称之为八个房间,也就是说打扫房间的工作量比以往增加了许多。艾登决定给蒂诺一个挣零花钱的机会,在用吸尘器清理过地毯之后,他把粘毛滚交给了蒂诺。

克里斯原本认为他们得在清扫一遍,但事实上蒂诺的工作做得非常尽责。几乎所有房间都铺上了地毯,但这样的大片面积都被蒂诺清理得非常干净,没有留下什么猫毛和狗毛。尽管他每到一个房间里,都要像冒险一样地探索一番,才会认真地工作起来。

“我简直想把他和吸尘器收在一个柜子里了。”克里斯玩笑般地说道。

“那比叫他唐·马丁利更糟。”

“是啊,听起来像什么扫烟囱的男孩。”

蒂诺清理完了最后一个房间,兴高采烈地从楼下跑下来,把一部电视游戏机塞到了艾登手里,“嘿,艾登,我们来玩赛车游戏吧!我发现了这个。”

“好吧,但是再过半个小时你就得去睡觉了。”

“不行,除非你赢了我。”

和蒂诺预期的不同,艾登没多费心就赢了他,最后还是一副“啊这就过终点了吗”的表情。

在蒂诺连输三局之后,艾登把手柄丢在沙发的一边,揉了揉他的头发,“走吧,去洗个澡,你闻起来真的很像唐·马丁利。”

蒂诺到没有问谁是唐·马丁利,只是负隅顽抗般地缩在沙发里,“不,你先告诉我你怎么做到的。”

“以前我家楼下有个电子商店,在皇后区的时候。然后我小时候很不要脸,总是去试玩从来不买。店主倒是个好人,他说我要是输了就不许再玩了。可是我倒有点才能,后来他总是输给我。结果他把打败我当做了一项很重要的目标,把店交给他女儿去看了。”

“他女儿会不会觉得你很烦?”

“不会,她喜欢捣鼓那些玩意儿。说起来店主还得感谢我,他女儿九岁就会修电脑。后来她赢了几个奖,拿了这方面的奖学金。现在她有自己的公司了。你看,我是不是干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了不起的是她。”克里斯斜了他一眼。

艾登假装咳了一声,“好了,走吧,小子。”

蒂诺只好起身,但还是在说着,“我不想上学。”

“明天就是周五了,坚持一天并不那么难。嘿,听着,你这周表现不错,我觉得我们可以去吃点烤肉或者别的什么,我知道法拉盛那儿有很不错的一家。”

“好啊,那太棒了。你知道吗,你上次讲的关于莎士比亚的那几段,大家都觉得很酷,虽然我认为他们都没有听懂。”

“他们不懂,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去读莎士比亚。我小时候我爸妈从来不会说,你是个小孩子你该读什么。我在你这个年纪时就去读了《十日谈》,噢,有些内容可真是下流。”

艾登为他打开了浴室的门,“去吧,我们不该再聊天了。”

第二天克里斯起得很早,坐在厨房的吧台上看着艾登准备早餐。

他切碎了胡萝卜和火腿,锅里煎着一层蛋液。艾登把材料倒进锅里时,突然说,“我希望圣诞节前他妈妈会回来。”

“噢,这是你的圣诞愿望吗,但愿你不在淘气名单上。”

“我是说,真的,我有点喜欢蒂诺。到时我没准会哭,那可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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