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淳于嘉(1 / 1)
他们离开了这个小村子,带着一匹小马,马背上驮着异乡人的药。现在不应该再叫异乡人了——他是卫国的贵族,流亡时习惯了抛弃姓氏,“叫我凌君和,凌君是我的字,和是我的名,姬姓,段氏。”
“要我也重新介绍一下吗?我是罗衣,无名无姓,天生地养。”女孩说着,咯咯的笑出声来,路上两个吵架的农夫听见了她的声音,不约而同的放下农具,坐下来欣赏她的美貌。
凌君和也一起笑着,拍拍小姑娘的背,“再走过一个城池,就到随邑了,过了随邑,我们就找个地方住下来,再养几匹马,几十只羊,好不好?”
罗衣即因为能和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而喜悦,又为即将到达的随邑感到兴奋。
她仰望着高高的城墙,发自内心的赞叹,“真高啊,这也是人能够造出来的吗?村里最好的匠人也只能磊到一半高呢!”
还是个小丫头呢,凌君和怜爱的帮她整理领子,过路的人轻蔑的骂了一句“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佬。”他也只是一笑而过,那人却在看到罗衣面容的瞬间呆滞。
凌君和想了想,也顾不上奇怪,从包裹里找出一块轻纱罩在她头上。
“干嘛要这样?”
男人仔细的打上结,“听我说,无论遇到谁,都别把它解下来,好吗?”
罗衣透过轻纱好奇地望向城内,点着头,似乎没有把他的话听进去,凌君和只好又重复了一次,“无论遇到什么,都别解下来,知道了吗?”
“听你的!”
男人在随城有个熟人,称不上是什么知交,但招待几日食宿还是不成问题。想了想,还是带着罗衣上门。
递了名帖,很快受到了招待。
“段夫子……”
凌君和摆手,“别这么叫我,我不过是个颠沛流离的旅人罢了。”
那人穿一身玄衣,腰带上配着短剑玉环,头戴累金丝发冠,衣着是罗衣生所未见的华丽,不由弄出了点声响,男人把目光投向她,“这位小姐是……”
“是我妻子。”
“原来是段夫人,失敬了。”他这样说着,却悄眼打量起这个人来,当年,卫君打算把自己以美貌著称的女儿许配给他时,竟遭到了拒绝。现在的这个女人,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
他不动声色地望着,目光落在一双纤长白皙的手上,他仿佛被什么吸住了,唾液分泌的速度加快。强自镇定,转过身去,伸手指引两人,“早已准备好了房间,请随我来。”
凌君和把罗衣掩在身后,走了进去。
走了几日,未曾好好休息,两人草草用了饭食,分房而睡。是夜,此间的主人前往罗衣的房间,轻轻地掀开了她的面纱。
月光照在她的面上,她的皮肤被一层凉而圣洁的光晕笼罩,看不见的毛孔舒张着,吞吐出寡淡的香气,被五官投出的阴影好像一汪诱人沉醉的深潭,淳于嘉的唇快要落下去,忽然惊醒。
国色。脑海里鬼使神差地映上这两个字,他长叹了一口气,既然是国色,当然不能属于自己,和权利比起来,美人算什么呢?虽然是这样的美人。
罗衣醒过来时,坐在一辆由四匹马拉着的马车上。没有她的马,没有药物的香气,没有凌君。
我在哪?
她的身上包裹着柔软而华美的织物,她掀起帘子向外张望,只能看到笔直的官道,前后都是一望不到头的道路。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知道自己将作为淳于嘉的礼物献给陈王,那是个沉迷酒色的年轻人,曾经怀抱着远大的志向,现在热衷于狩猎和宴饮,侍女向她描绘宫廷建筑的高大美丽,梁上雕着的凤鸟栩栩如生,展翅欲飞;她知道陈王的宴会场面盛大,所有的公卿都会参与,宴会上,超过百人的舞伎翩翩起舞,水袖上的缤纷花朵像是飘落的雪。
真美啊。
她的脑海里并非不能构想出王庭的奢华,然而她心中所有的,只有一个病怏怏的,笑起来像是春光的异乡人。
凌君,凌君,你什么时候来找我?
她不知道自己她的丈夫正马不停蹄地赶来,愤怒和怨恨第二次充斥了他的胸腔,就像七年前那个大雪纷飞的日子,他记得自己曾怀着这样的情感刺死了卫国公子的宠姬,而现在,他要去找回自己的妻子。
热血是他病弱的身体所难以承受的,在奔赴王都的第四天,他倒在了路上,又过了三天,他静静地死去了。这位闻名了整个时代的少年英才,面对秦王的九问九答,侃侃而谈,不费一兵一卒可退秦师,竟然死于寂寥无人的荒野——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人。
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怨恨,这个女人很快就要踏上名动天下的旅途,在那里,她的美色将征服最伟大的王,她的名字,则将为天下人所传唱,甚至过了数千年,在她所在的朝代被蒙上了厚厚的灰尘时,人们仍会从史书中的只言片语中,玄想她令人慨然赴死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