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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第五十五章 素手裂帛(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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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汉铙歌•硃鹭》,作者裴宪伯

小时和别人家孩子打架,打不过把他推到路边小水渠里弄得他一身泥,我自鸣得意神不知鬼不觉,乐颠颠跑回家,从来没力气发火的姆妈迎面给了我一巴掌,一粒松动的乳牙直接给她打掉到地板。

我躺在地上大哭,那家的家长本来是找上门讨说法的,却看不下去,将我从地上扶起。这件事我一向深以为耻,发誓再也不要陷入此种窘境。

以我的人生经历来说,发誓一类的举动的千万不要随随便便做下,因为现在我好像马上要重蹈覆辙了。

不知孙权什么时候进到屋子里的,当我从窗户爬回卧室,他正一手扶着床柱,另一手举着几件衣裳——分明刚刚拆穿了我在“午休”的假象。

“你病着,还到哪里去?”

我慌乱地说不出话来,眼睛盯着地板:“将军,您……回来啦。”

“过来。”

我光着脚板走过去,他语气一直淡淡的,听不出异常。

我试着抬头看他一眼,他将手中衣袍掷下,又说:“儿子烧退了。”

“唔。”

我的反应激怒了他,他伸来一只手狠狠捏住我的手腕,我于此刻心神紊乱失了抵御能力,不由倒吸一口气:“好疼,你放开我!”

“你还会觉得疼?!啊?周兰,我想你没有心的是不是?儿子病的水米不进,你还有心思给我装病玩失踪是吧,你还跑到别的男人那里去是吧?你当我是什么,啊?”

“你放开!”我狠命甩脱了他的手。我还没见过这样情绪化的孙权,他从来不这样的,他表达自己的情感总是吻合他的身份,今天简直疯了。

“我没有。”

“没有是吧,要不要把他绑到你面前,哈?你瞒,瞒什么瞒?”

他这一串话蹦豆似的往外弹,我有点傻眼,又心慌。

“不说话,这回不说话了,很好。”

“孙权,你疯掉了,你喝酒了吧。”他身上一股淡淡的酒气,我闻到这个味道,心里升起一丝希望。不能慌,千万不能慌,他知道我去找来彦了,我要编个什么理由?

我心里急得跳脚,他忽然哈哈大笑:“你还要装。够了。真的,周兰,为你的病我几夜没个安稳,你倒是有本领,原来都是装的,还装的这样像。你好有本事……”

我硬着头皮答道:“将军,您听我说呀,阿兰是去见了那个来彦,但我只是去问他一些事情,绝无其它。”

“哈,哈哈哈。”他摇头,坐在床边指着那一堆被他扯乱的衣服:“你当我是傻的,我就傻乎乎的爱惜你,娇纵你。结果你呢,把我当作傻子玩弄。”

“我没有!”

“你没有?青天白日的跑到军队士兵的住处,你懂不懂内外有别,你还要不要廉耻?“他咆哮到。

我的火气也上来了:“你说我把你当傻瓜,难道你不是吗?你口口声声为我好,口口声声宠我爱我,结果我要见一个以前叔叔送我的侍卫都只能私下里。你说你宠爱我,你还限制我……”

“闭嘴,你给我闭嘴!”他勃然大怒:“你竟敢说出这样的话?你还是不是我的女人,你还懂不懂要服从你的夫君?你向我要求什么?!”

我怕的腿发软,要是再年轻几岁,真会就此而屈服吧?但我不是二十一岁的娇娇女周兰,我是二十八岁的周广兰,我的人生经历丝毫不逊色于眼前这个男人。

我只是大哭,伏在地上泪如泉涌。

彼时他坐于床尾,一言不发。

又过了很久,他站起来,冷冰冰地问:“你到那个人那里去做什么?”

我抽泣了一下:“我问他,叔叔有没有留什么话……”话还没说完,我只觉发根一痛,他竟然揪住我的发髻将我拖了起来。

“你放开!混蛋!”我大骂。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像是要把我一口嚼碎吞到肚子里:“好,好。周兰你今天终于说实话了是不是?你一口一个你叔叔,一口一个你叔叔。你叔叔早就死了!他躺在棺木中有一年了!你对他还是念念不忘!”

“你胡说。”我被他说中了心事,恼羞成怒:“孙权,你不要胡说。”

“被我说中了对吧?这么些年,我终于看明白了,公瑾他凭什么要把你一个周家服外亲戚接到府里,还不是凭你这张脸。”他捏住我的下颚,狠狠地用力。

我痛的眼里全是泪花:“你这个疯子,你在说什么呀?他是我叔叔,我敬爱他,我尊重他,他喜欢我像喜欢他的孩子一样。你能不能停止你幼稚的污蔑?”

他用手扳住我的肩胛,捏我的脸,“不要狡辩!你看着他的时候,可有一丝一毫的尊敬?那种眼神,那种眼神……我当你年纪小不懂事,要慢慢的教导你,可是你不会收敛!你没有廉耻!”

我尖叫:“你把我说的那么恶心!那你还救我做什么?让我在上虞那乡下难产死掉就好了!在你的心里我就那么龌龊吗?你看不出来我爱你,看不出来我只有你一个?”

“我等了你说这句话太久,但现在,这句谎言听起来令我全身难受。”

一片死寂。完蛋了,全部吵翻了。我想。我把事情搞砸了。

“你干什么!”他忽地伸手过来,我惊得往后一仰。

他恶狠狠自我颈部揪下两人拉扯之时,从我衣襟漏出的麒麟玉佩:“这是什么?”

我咬了咬下唇:“你管不着。”

“这个九宫花色的绦穗……是我大哥的。”他脸色全变了:“这是母亲编来送给大哥的,他常年素不离身。说!你从哪弄来的?”

这刻薄质疑的语气令我一阵厌恶,于是理所当然选择了拒绝回答。

“你和那侍卫的事,我会查清楚,至于阿虑,我想你也没有心思照料。今天我就把他带回将军府。”

“你不信任我。”我在他背后苦涩地低声。

“信任?这种东西孤不需要。”他的衣袍下摆擦过我的脸颊,脚步声急促而慌张,仿佛于此处丢失了一样重要的东西。

我呆坐在地板上,哭的迷迷糊糊的,时间过去了很久,有人在身边轻轻走动。

我惊醒过来:“你怎么在这里?什么时辰了?”

乐菱战战兢兢伏在我身边:“小,小姐,快子时了。孙将军把公子带走了。”

我咬牙:“知道了。那董医士呢?”

“他,他也跟着去了罢。”

“唔……怎么只有你,珠儿呢?”

乐菱吱吱唔唔的,我的头皮一下炸了:“他把她也带走了?太一神啊……他……”本能探手到怀里一摸,我的心不能再凉了,“连玉佩都给我拿走吗?果然,这样斩尽杀绝,还和我演出决裂的戏码……其实,没必要。”

早晨起床,我将镜奁打开,取出胭脂擦拭面颊,轻声哼唱:

“秋来惧寒劲,岁去畏冰坚。

群飞向葭下,奋羽欲南迁。

暂戏龙池侧,时往凤楼前。

所叹恩光歇,不得久联翩。

所叹恩光歇,不得久联翩。”(注1)

乐菱垂泪到:“小姐,您别这样。”

我嘘了一口气:“去弄点吃的回来。”

“诺。”

脸上的淤青被我用厚厚的胭脂和□□覆盖住,我用青螺画了眉,抿红唇,仔仔细细将头发编成发髻,最后对镜扯出一个凄惨的笑容。

再度起身后,因为光线变化的原因,我在床前的木地板上发现留有一滩褐色的液体。

这是什么?昨日同他吵架时我并未留意。我皱皱眉头,跪下去用手摸了一点放到鼻端,湿滑带着浓重的药味。顺着这些痕迹看去,窗台下躺着一个摔破的药碗。

这是他带来给我的么?不到一天前,我们还好好的,事情竟坏到如此地步。

我的眼泪没有止住,滚滚地落下来。

晚间我喊乐菱拿来纸笔,详细给几个认识的周瑜故旧都写了信,预备慢慢的打听消息。我晓得这一回孙权发了大火,他把大部分侍卫和侍女做了调换,如今屋子里里外外站的全部是生面孔,全府上下我认得的人不过乐菱和那个叫做温巩的侍卫而已。

虽然我很是庆幸他不曾断绝我与外界的消息往来,估计也是留一点空间以免把我逼急的意思。这也是我顶顶厌烦他的一个方面:将驾驭臣子的权术拿来对付家人,安能不令人齿冷?

去信如石沉大海,三日后我依然没有得到半点回音,倒是嘴角因着急上火长出一个水泡。

本来夫妻吵架,双方都有发言的权利,可是孙权和我不行。平时我可以在他面前侃侃而谈,一旦他不愿意听我说话了,我会狼狈到见到他一面都成为奢侈。

早前周瑜留下的手书被我在灯上点了,只留灯柱下的一小撮灰。我伸手沾了一点在指头上,两只手指捻着那灰,双眼放空。

有人在外急促地敲门,我一皱眉:“哪个在外头?”

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道:“夫人,您在吗?”

狗奴才居然敢查我的岗!我凉凉地说:“不然你以为回答你的是房里的香炉吗?”

那人身形在门口顿了一顿,悄没声息地离开了。

他语调很是不客气——这就是所谓的“势利”吧,可是大半时候,我再生气也拿他们无可奈何,连坐月子时孙权答应要开销掉的那个饶舌管事,现在据说在将军府也混的风生水起。

当他宠爱我我可以做到祸国殃民,但是他不再喜爱我的时候,我便如秋风中的蓬草,除了颤抖地旋转着再也无法可想。而丈夫是否宠爱我,又岂是可以预料的事?何况我并不擅长挽回一段情感。我的宗旨是:过去了的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如果最后我们没能走下去,无疑因为我们并不适合。

想起十九岁那一年遇到的男孩,相貌迥异于我的正常审美取向,绿色的眼珠,过白的皮肤和红红的雀斑,一头金发疏于打理,倒和乱草似的。

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喜欢那样一个俄罗斯大男孩,他俄语讲的不好,德语磕磕绊绊,国语尤其听不懂,总是大着舌头唱“美丽的姑娘”,有着一切在异国他乡漂泊的人的坏习惯:爱吃外卖披萨,爱看美女出没的电影,爱参加Party,不爱洗袜子,不爱听劝,不爱出远门。

他又为什么吸引我呢?是他的潇洒态度和帅气外表吗?不,我只是喜欢这么一个人,才会包容他所有的缺点,并竭力使他戒掉坏习惯。在我徒劳无功的时候,我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和他相对大笑。我们是朋友,更是平等的,任何一个方面我们可以有不同的看法,就算最后没能继续走下去,彼此心中也并不因为怨恨失去平静。他是我会永远留存在记忆里的重要的人。

那么关于孙权呢?如今我基本失去了理性审视他的能力,一想到这个人,我的头马上开始抽痛,嘴巴泛出苦涩。何其心狠的人儿呀!连儿子的病情也不肯告诉给我,任我困在这小小的一隅角落,焦虑、惦念、愧疚的情绪充塞了胸腔。

第四天早晨,依然没有得到回音。就在我准备铤而走险之时,崭新面孔的侍女进门禀报:有一位客人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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