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Chapter 18(1 / 1)
“完啦——完啦——”
我一个激灵,用了五秒钟反应过来自己躺在医院里,用了N多秒钟想自己为什么会在医院。
“救护车吵到你了?”
正做着关窗户动作的顾映问。
他的声音偏于清越,不低沉却有磁性。我看见他,听着和脑海中残留着的,同一个人发出的截然不同的声音,又打了一个激灵。
我乱了时间轴,分不清今夕何夕。
一刹那竟然不敢确认眼前的精英男就是顾映。
顾映穿着黑西装,大概打了发蜡,头发向后固定,他站在窗前侧对着光,领带夹和腕表闪闪发亮,半边脸在光下像刚剥了壳的荔枝一样,莹润光华,另一半逆着光的脸则覆上了暗影。
后梳的发型让顾映更显深沉。
我对这种发型颇有微词,大概是电影里神秘腹黑的大反派多数是留这种发型的缘故,他们通常看起来很正派,对付起来极为棘手,不到最后关头不露面,电影临结束才挂掉,挂掉时还不忘扯上主人公大半条命或者整条命。
顾映就是那种看起来非常正派的人。但顾映弄这种发型,我却有种观念被颠覆的错觉,一时间觉得这种发型其实也蛮好的。
我好好打量了顾映,深深感慨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时间虽然不能彻底改变人内里的一些东西,但却能将历练和气质挂上钩。
就像现在,搭眼一看,就知道顾映是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这要大大归功于他的眼睛。
一般活到他这么大,眼睛若不浑浊也失去了光彩,顾映的眼睛极为灵动润泽,偏于黑亮,视力也非常好,看人的时候会透出一股专注的精光来。
每当看见顾映的眼睛我就特别羡慕顾映有位精通中医的爷爷,兴许是小时候留下的习惯,让顾映自觉不自觉地就去按揉那些我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穴位,关于保护眼睛的文言文一说就是一串。那位爷爷据说九十多岁了腰不酸腿不疼,皮肤上没长老年斑,牙口完好,像是能逆生长一样。
顾映没有逆生长,在长相上却是个怪胎。
相信时间再倒流个几年,绝对没有人像领导儿媳一样喊顾映虞美人。
学生时代的顾映偏爱户外运动,一晒皮肤就泛红,慢慢积累下来皮肤和普通男生没什么区别,只是更容易捂白一些,但还未捂白就又晒黑了,无法让人联想到漂亮二字。
而现在,顾映忙于工作,大多在室内和健身房活动的缘故,身板愈发结实了,脸色却显现出一种清透的白,毛孔细致到几乎看不见,脸上的皮肤越显滑嫩,配上黑眼睛黑眉毛,硬生生给配出一股妖孽般的禁欲感来。
对于这点我并不感到奇怪,实际上我已经好奇过了。我看见过顾映的母亲和他的一位小姨的合影,顾映的母亲就是这样的肤质,反衬得浓妆艳抹的小姨俗气许多。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好肤质是再好的护肤品也难以达到的。
环境改变人的说法有一定道理,顾映有着一双极美的手,干净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非常短,还透出淡淡的粉色来,让我难以想象这双手举起杠铃的样子。
让他显得妖孽的,还有他平时的发型,是职场精英男很少剪的高中生式的清爽发型。
顾映一直很看重自己的形象,不管春夏秋冬,每天早晨一定要洗发吹发,尽管有段时间他的头发短到一厘米。他经常去的一家理发店关门大吉了,他好久都没去整他的发型,于是他的头发长长了些,带着自然形成的只有在阳光下才能看出来的棕栗色。当时正赶上他拍画报,造型师给他剪了个清爽的发型,露出耳朵来。
画报小样一出来,我们一干人都被秒到了,于是我就跟顾映说让他一直留这个发型,在场的人也附和着,顾映就真的留了这个发型,一直留到现在。
顾映身上散发着的清冷的禁欲气息让我大为讶异。
提到禁欲二字,我直接就想到顾映在网吧里和一个女孩子疯狂接吻的画面,那画面的视觉冲击力太大了,接吻过程中那女孩子还细喘了几声,以至于我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
顾映和清冷也搭不上边,至少记忆中是这样的。
他见了人就摆上招牌式微笑,处处显出教养和气度来,即便那时我们过得颇为穷困,顾映也能给人一种“这人是有钱人家的不拿架子的精明少爷”的感觉,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生人勿近的样子。如非必要,我很少去顾映的学校,某次看见他坐在课桌旁被一群学生围着,他们笑得前仰后合,顾映抿着浅浅的笑意,嘴巴动着,不知在说些什么好玩的事情。
他这个样子让我很不自在,我能感觉到顾映的逢场作戏,和家中面对我的他和在外面的他就像人格分裂的两个人。在很多方面,顾映自律到严苛的地步,在我看来,就是不断挑战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根本不像电视剧里演的少爷们一样我行我素逍遥自在。我问过,但顾映从来没给我过一个明确的解释,只简洁明了地敷衍一句:不痛,就没有进步。
现在的顾映瘦了一些,脸部更显线条感,抿起唇时就会有职场上惯见的冷漠而锋利的架势,心里像是藏了更多的事。
我长长松了口气。
不管顾映变成什么样子,他好好的就好,幸好顾映只是在我的梦里出了车祸,不是现实,不能更感激。
细细回忆,我只在电话里和汽车旅馆的老板娘就宛君的事说了说,并没有真的去L市,更没有遇到顾映。那时顾映人在国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L市。
顾映的手机响了,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了现实。
他指指床头边的水杯接了电话,接着打开沙发上的电脑,似乎是生意上的事情。
床头放着两杯水,一杯八分满,没动过的样子,摸起来是温的,另一杯只有五分满,已经冷掉了。我端起冷掉的那杯,顾映突然说“喝另一杯”然后指了指。
硬物碰到透明玻璃杯的声音传来,我注意到中指上多了一个东西,戴着不太舒服。
我躺在床上迎着光线转了转,戒指上的切割纹理闪闪发亮。若在几年前,我一定以为这是从夜市上淘来的,五元一只,十元一对送丝绒盒的戒指,戴不了多久就会掉色的那种。
给后妈的正式见面礼?
什么时候套上去的?
我记得去了桑堇家里,怎么会醒在医院?是我晕过去了?
记忆在顾映开口时就断片了,怎么都想不起来后面的事。
我摇摇头,盯着顾映看。顾映将电脑转了个角度,对着屏幕叽里咕噜冒出一连串的英文单词,发觉到我在看他,他伸出五指,朝我晃了晃手背,我皱眉,摇摇头表示我不懂他在说什么。
顾映笑了,朝我竖了中指,我才明白,他是想让我看他中指上戴的戒指。
和我手上的那只很像。
顾映马上换了个“爱你”的手势,挪开嘴边的麦克风说:“不要乱想,我暂时没有出国的打算,我来医院看一个朋友,就把你也带过来了,嗯,说家就可以了,加个族字不敢当,抱歉,这个不方便告知,我现在在做一个采访,这一段可以让他们剪辑掉,你要喝就喝温水,一会儿咱们就回去。”
顾映说这几句话的时候,不断在英语和汉语中来回切换,汉语是说给我听的,英语是说给采访的人说的,顾映的舌头打结了好几次,混合在一起,简直没有逻辑可言,不细细分辨,根本听不出来哪句是说给我的。
难怪我之前听不懂,顾映接电话时讲的是法语。
不要乱想?这句是说给我的么?我能乱想什么?
我迎着光看我戴戒指的手。戒指显然是顾映给我套上去的。我能乱想什么?顾映不喊我后妈不与我针锋相对我就很感激了。
他就像是一颗□□一样,在我身边时让我惶惶不安。毕竟没几个人知道我和他爸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他当年说的话还算不算数,扰乱我的婚姻,不让我幸福什么的。
一个戒指能让我乱想什么?乱想和我谈恋爱和我订婚?
我又想笑——我已经在乱想了。
顾映给我戒指,不是警告我,不是给我戴上枷锁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也真是的,在这个敏感的年纪,顾映回来了,还要不要人结婚了?
爸妈催婚已经催到让人疯魔的地步,虽说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但嫁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在嫁人之前我想应该和人谈一场正儿八经的恋爱,直接相亲、订婚、结婚的节奏对我来说还是太快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至少目前既想赶紧找个人好好谈恋爱赶快结婚,又怕结婚,有种一结婚什么都完了的悲戚感,似乎认定了我不会嫁给我所爱的人一样。
难道我心里已经选定了想嫁的人?而且认定了我不会和他走到一起?
我被自己的推理吓了一跳,赶紧停止了这种可怕的想法。我已经在努力回想出现在我生命中的可能发展的对象了,他们像走马灯一样一个个闪过,没闪完就被我强制叫停。
我又仔细端详了戴着戒指的手,把戒指当做饰品确实不错,不过我以后都没人追了吧?
我买东西时习惯成对成对地买,比如牙刷杯,一蓝色一粉红;成对的钥匙扣,合起来就拼成完整的小动物。而顾映也有同样的习惯。
我们毕竟不是当年那个年纪了,也不再是一身校服一脸学生样,戴戒指容易隔绝桃花引人误会,我默默把手上的戒指摘了下来。
蓦然瞧见自己手背上有一处青紫,撸起袖管,手臂内侧的嫩肉部分也有同样的印记。
按一按会有疼痛感。
我想起一件挺好笑的事情。
我身上经常莫名其妙有一些青紫的痕迹,我知道它的俗名叫“鬼扭青”,也不知道是磕着了碰着了还是怎么来的,有些地方碰着了不大可能,我没在意过这些,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过几天它们就自己消了。
发了薪水后的一个周五,我和几个同事去唱K,散场后已经是凌晨一点多,男男女女的都喝大了,有哭的有嚎的,场面不是一个乱字可言。
到最后我发现就我一个是清醒的。
我对酒精过敏,喝一两杯啤酒身上就有红点点,和人喝酒时,酒过两杯之后,没人再劝我。
把喝大了的他们一个个送回家不现实,从未遇到这种情况的我和大堂经理商量了下,决定再要一个包间,男士一间,女士一间,把大家抬到沙发上睡。
大夏天的,不用特地买棉被,不用开房间,不用付计程车钱,还有空调可吹,太省事了。
当第一个人开始呕吐,我就体会到沾沾自喜的我实在太天真。
世人皆醉我独醒?运气背到这种程度我也是醉了。
我几乎一夜没合眼,忙着把他们吐脏的衣服扒掉交给服务生送干洗店,扶着他们去洗手间……到第二天七点钟依然没有人醒来,我回家吃了个早餐,冲了个澡,换了件衣服。
一闹惯了的女同事醒后一口咬定我和某个男同事发生了什么,让我说出他的名字。
我嘴角当下就抽搐了,衣不蔽体的是你们啊,醉的不省人事的也是你们啊,我好好的能发生什么。
她半开玩笑地问我腿上青青紫紫的不是吻痕是什么。我顿时就有种“原来吻痕是这样子的,那真是铁嘴铜唇啊”的想法,继而就抓错重点的自觉感。
不是工作日,我就随便穿了条热裤,从没想过要遮盖什么,第一次意识到这些青紫是容易让人误会的。
接着那女同事就问看你一脸茫然的样子,不会还是处`女吧?
我默默流汗三滴。女同事问出口后一脸尴尬,说真是太少见太珍贵了,哪个帅哥值得让你这样为他守身?我以为你长这么漂亮,人又好,又有这么多人追,一定——她没继续说下去。
我想她的本意一定是想安慰我的,只是说偏了而已。并没有在强调我长得还看得过去,如果大学四年甚至之后都没和人啪啪啪,就是我本身有问题。
有默契的同事的尴尬点在这里表现得不合时宜。
我没觉得有什么,“为他守身”四个字却让我觉得极为不自在,我心虚了,我甚至想来次恶作剧,抓个人随便那个一下,好证明我没有在为谁守身。但我心里非常明白,我不可能会这么做,至少心理上承受不了。
僵持了不到一秒钟,我赶紧摆摆手说我传统观念重,不主张婚前发生这种事。
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影响就是每看到腿上的痕迹就会想起吻痕二字来,神经病一样一个人笑一会儿。
兴许想得太投入了,竟觉得全身散架了一样又累又难受,下身也跟着变得不舒服了。
人不能想太多才会比较幸福。
我站到窗前伸了个懒腰。
窗外阳光明媚,从我所站的位置可以看到医院的主景观,宁静到让人产生身处公园的错觉。
有个推着轮椅的年轻男人猫着腰,看那样子是在对轮椅上的女孩子讲话。
女孩子嘟着嘴巴,佯装不情愿,男人直起身来,将手臂上搭着的一件外套盖在女孩腿上,女孩笑得一脸灿烂,仰起脸来说了句什么,男人伸出手,女孩将男人的白衬衫挽了几叠。
男人推着轮椅慢慢走过喷泉。侧影像极了金英年。
我还在念高中的话,一定特别想变成坐在轮椅上的那个女孩,羡慕着嫉妒着希望着绝望着。
两人都属于动漫里的美型人物,衣着考究。
念高中的自己不相信什么观念不和,品味不搭的事情,对于贫富的差距弱到几乎没概念,根本不在乎,才不管家境如何,是健康还是抱恙,才不管别人说什么,单纯的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上了就死死地追,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就推倒墙继续往前走。
脑袋里就是有个信念:我喜欢金英年,我要和他在一起,什么艰难险阻都可以克服。
就是有那样的自信:他总有一天会喜欢上我的。就算他不喜欢我,他也会记挂我一辈子,像朱砂痣一样,让他时不时想到我这么一个人,剜不掉抹不去,一辈子也别想忘记。
一路经历过来了,我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
不管不顾,傻乎乎对一个人死缠烂打到痴狂地步的事情,现在的我已经做不出来了。
那样的一段什么都不懂的羞耻的经历,让我拒绝去想起,让我巴不得高中同学都忘了有我这么一个人,让我听到赟扬中学这四个字就不愿多说话,让我连毕业照都没去学校拿。
倒不觉得痛苦什么的,只是觉得自己那时候挺傻的,现在已经变得不一样了而已。
我去了趟洗手间,打了个哈欠,倒在床上。
光线泛着莹白的色泽打在天花板上,散成几道光束,柔软的枕头也被照亮了一半,圣光一样纯洁的白,迥异于午后橘黄的光束,空气中漂浮着细小的粒子,顾映独有的声线化作一段长长的持续着的催眠音。
是个适合睡觉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