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十四章 梦景实景(1)(1 / 1)
自从到了美国之后,我便添了梦魇的毛病。
全然陌生的韩亦,背影模糊而决绝的父亲,血泊中僵硬惨白的母亲,无休无止的争执,撕心裂肺的哭喊,甚至是漫天的烈烈火焰和滚滚浓烟,交织成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梦境。
但我从来没有梦到过七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一直把这当作是上天对我最后的垂怜。也许,就连最无情的命运也知道,即便是梦魇,也有不能承受的重量。
可是今晚,就连这最后一丝眷顾也被全数收回。我又回到了七年前,所有错误开始的地方。
【命运,有时候真的是一个瞬息万变的过程。
放到半小时前,打死我也不会相信,自己能将一个这么大个子的陌生男人凭一己之力拖回家里。当然,我更加不会相信,自己会将一个陌生男人拖回家里。
已经很久没有下过这样大的雨了。这座城市虽然潮湿,却很少暴雨。子弹一般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在摇摇欲坠的窗上,老旧的玻璃不禁发出一阵阵脆弱震颤的哀鸣。
那声音,就像有人马上就要破门而入。我一头扎到窗下的橱柜里,从中抄出一把菜刀,警惕地盯着大门和窗口。
身后年代感十足的木质沙发椅上传来一声轻响。我迅速转身,然后发现,自己正望进一双泼墨般漆黑的双眸中。
事后回想起来,我当时其实应该感到害怕的。因为,那双眼睛里不带一丝温度的冷感下面,是绝对的警醒与漠然,没有带着丝毫的生气。可惜,那时的我并没有察觉。
“你醒了?”我冲过去,抬手想要查看他的后脑,却被一把握住了手腕。
手腕上的温度是可以直直锥入骨髓深处的冰冷。那力量其实并不大,可那铺天盖地的寒意足以将我的一只手、整个人、窗外倾盆的雨水、室内滴答流淌的时间,全部凝在原地。
脑海中的所有思绪,都在被那双幽黯的墨色瞳仁捉住的瞬间溜得一干二净。他的眼睛像是无垠的深渊,翻滚着弑天灭地的张力,视线范围内的一切都被其毫不留情地吸纳,无处遁逃。
直到他的目光移开,我才如同一个一直被死死卡住喉咙的人终于得救时那样,猛地吸了一口气。刚刚几乎停滞的心脏也随之狂跳了一阵。
然后,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看到了牢牢捉住自己手腕的修长手指,和我掌间捏着的一把菜刀。我“啊”了一声,瞬间脱力,菜刀应声而落。
此时,我只顾着被自己吓一跳,甚至没有意识到,菜刀正下方是我穿着凉鞋的脚。等到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菜刀刀刃向上,停在离我的脚面大概十公分的地方。而片刻前还握在我手腕上的修长手指,此时正紧紧抓着刀背。
我连忙跪下,抽出菜刀丢到一边,再拉过那只骨节分明的苍白手掌,翻来覆去地查看了一番:“你你你,你没事吧?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你有没有受伤?”
他似乎往回撤了一下。但是,也许是我的神经实在绷得太紧,连带使出的力气也变得巨大,他抽手的动作居然没有成功。
如此混乱的时刻,我直接忽略了他的这些小动作,只记得神经兮兮地再次自顾自检查了一遍。还好,除了些已经略略凝固的擦伤,倒是确实没有任何新鲜刀伤的迹象。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刚抬起头,又“啊”了一声。黑色棉质T恤的肩膀处,浑浊的泥土混着血色,撕扯出一道道触目惊心的痕迹。亮晶晶的玻璃碎片嵌在其中,在昏黄的灯色下映出点点滴滴令人头晕目眩的绯色光芒。
我像被人用重物敲了后脑,一阵犯蒙,连平衡都有些找不到。扶住沙发边缘,我艰难地抬头望着上方的男人,气息不稳地开口道:“真的不能去医院吗?我送你去医院好不好?”
他苍白的面孔上全是漠然,一双古井般深沉的眸子分外幽黯,看不出丝毫情绪。漆黑的额角边沿,有让人心惊的暗红色慢慢渗出,衬在大理石白的肌肤上,惊心动魄。
不痛吗?单单是看着,我都有些头皮发麻。但他却只是十分莫测地将我盯着,仿佛那些伤口并不在他自己身上。见他对我的话虽然毫无反应,却也没有反对,我开始试探着慢慢摸向口袋中的手机。
“没有报警?”
我一惊,手机“啪”地跌落在地上,震了两震,后盖同电池一道飞出去老远。
我头一次知道,一个人的声音可以震撼到这种程度。虽然刚刚在外面也听到他讲话,但暴雨前轰隆的雷声和支离破碎的感官,滤掉了其中摄人心魄的低沉和冷冽。
而在此刻,在弥漫着淡淡血腥气的一室昏暗中,那种仿佛由晶蓝的冰凌和银白色金属敲击混响带来的质感直接撞击在魂魄深处,兀自荡漾。
我闭了闭眼,手忙脚乱地低头归拢一地零落的手机部件,然后转过身,一边背对着沙发组装手机,一边回答道:“没有。你昏过去之前阻止了我叫救护车。我想,既然医院都不能去,警察局应该更不可以吧。”
我回头望向沙发上的人,努力忽略掉他眼中纯粹浓烈的灼灼墨色对我大脑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道:“可是,你的伤口必须马上处理。我们还是去医院,好不好?哪怕说成是我们两个吵架,我用酒瓶子砸了你,行不行?”
周遭的沉默一时间让我不知所措。糖豆一般的雨点仍然不知疲惫地劈头盖脸向脆弱的窗户袭来,声音暴躁而愤怒,震耳欲聋。
我的耳膜被这噪杂的雨声敲得嗡嗡作响,那响声几乎掩盖了静静传来的低沉嗓音:“剪刀,镊子,棉花,酒精,纱布。”
“……啊?什么?”
“有吗?”
“啊,呃,有……可是,你……”
“我自己来。”
“……”我呆了呆。
什么意思?什么叫自己来?
十分钟之后,我目瞪口呆地戳在一边,心惊肉跳地目睹了一回“自己来”的含义。概括起来,大概就是自己剪开T恤,自己倒上酒精,自己用镊子拨开伤口,自己一点点寻找,、并且钳出深深嵌在血肉之中的玻璃碎片,再自己倒上酒精。
脚下有些软绵绵的飘忽,我紧紧攥住身旁的落地灯杆,以防自己会随时没出息地轰然倒地。锈迹斑驳的灯座“吱呀”哼了一声,褪了色的暗红尼龙灯罩晃了晃,将本已十分昏暗的灯光打得更加零落。
一时间,屋内暗影游荡,阴森而又迷乱。沙发上的男人抬头看了我一眼,幽深的眸色中没有一丝波澜。若是有人看到我们二人此刻的神色,八成会认为,在那里进行自助式刮骨疗毒的人是我而不是他。
不过,这个人耐痛的能力,也实在是太可怕了些。作为一个平时撞一下桌角都要呲牙咧嘴半天的人,我仅仅是看一看那些狰狞的伤口已然无法淡定,更何况是亲手处理。
就算是再强悍的意志力,也应该无法控制末梢神经本能的颤抖吧?怎么可能有人面对千疮百孔的自己,就像一个极其熟练的外科医生面对一台再简单不过的门诊手术一样,泰然自若、云淡风轻?
“怕?”
“啊,”直到他又看了我一眼,我才反应过来他是在问我话,于是答道,“也没有,就是看起来很疼的样子。”
“不怕吗?”他低声喃喃道,好像不是在对我说话。
然后,他低下头,检查胸前处理完的伤口,又用右手扳住自己左侧的肩膀,扭头向后看去。那里,淋漓的血迹业已干涸,只留下一片泥泞的深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