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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第四三章 情愫(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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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女眷的酒席早早便散了,孙夫人在屋中为孙祥缝制冬衣,于琼英便坐在灯下看书。一只袖子缝完,孙夫人放下针线,见于琼英仍寂静得不发出一点声音,只觉她的身影瘦削得让人心疼,便温言道:“妹妹,还看书呢?也不怕累坏了。”

于琼英抬起头来,冲着孙夫人一笑,道:“姐姐,我从小看惯了,不觉得累。长日无聊,总要用些东西打发时光的。”

孙夫人听出她话中有一丝孤寂之意,虽有些奇怪,却也不好多问,便转了话题道:“妹妹看的是什么书?”

于琼英大方地将书送到她面前,道:“此处也没什么书可读,书架上只有这一函宋人编订的《武经总要》,便随手拿来看看。”

孙夫人接过一翻,见里面写的全都是练兵、战守、营阵之事,自己一窍不通,便合了书笑道:“妹妹果真是于司马的女儿,却连这些也看得懂。”

于琼英笑道:“我也不大懂得,只是看到里面还有几幅图画得有趣,随手便拿来瞧瞧。”

孙夫人知道她这是谦辞,越发觉得她听话懂事,毫无一丝宦门千金的骄纵之气,便笑道:“妹妹当真是温婉贤淑的性子,这才是我等闺秀应有的仪态。只是那些书说的都是打打杀杀的事情,女子还是不看为好。若真要读书,陶冶性情,也不如读些王孟五言、陶谢古体,倒可以宜体养气。”

于琼英缓缓低下头,背着灯火露出一段雪白的脖颈。她轻抚书面,低声道:“如今烽火遍地,哪里还有王孟陶谢可读?姐姐来到了这紫荆关,便也该知道,他日能相伴左右的,唯有打打杀杀之事了。”

孙夫人没料到她说话如此直白,面上便有些动容,一时讷讷说不出话来。于琼英忽然抬头,直视孙夫人的眼睛,道:“姐姐,若是紫荆关守不住,你会怎么样?”

孙夫人一怔,嘴角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道:“他若殉国,我便殉夫,这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有什么可思虑的?”话虽如此说,手却不经意抚上微微隆起的小腹,低声道,“只是可怜这还未出世的孩子……”

于琼英默然良久,才道:“这样的兵荒马乱之地,原本就不是妇孺该来的。他为了自己的名节,却将你们置于险境。姐姐,孙监军好生自私!”

她的语速并不快,却犹如锋利的匕首投枪,一记记直刺孙夫人心口。孙夫人从未想过,居然有一个女子敢这样怀疑自己的丈夫,一时也不知是该怒还是该惊,只是结结巴巴地道:“他、他没有……”

于琼英却恍若未闻,一双妙目只是望着窗外朦胧的月色,神思不属。孙夫人见她不语,又不知所措地续道:“我们女子,原本该以丈夫为纲。他的名节,便是我的名节……这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心甘情愿,原来……也是心甘情愿……”于琼英站起身,任由白衣长袖垂下,目中满是清冷之意,只向孙夫人一福,道声“叨扰了”,转身便出了屋子。

深秋的天气已甚的寒冷,尤其这紫荆关当于山野之地,更比寻常市镇中要冷上三分。于琼英衣着单薄,被山风一吹,只觉浑身冷得难耐。然而她只觉心中烦乱,一颗心竟无处可去。温柔贤良的孙夫人,赫然又是一个母亲,被男人以大义的名义出卖,却又至死不悔。

于琼英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觉生而为女子,乃是上天降下的最大不幸。

小小的守备府四面高墙,只能看见那一方天井上的星空,浑浊的云飘过,遮住了明月。远处正堂之上,男人们仍在欢言浪饮,谑笑之声在风中传来,清晰而模糊。

于琼英远远一望,只见朱骥正和人在席上痛饮。她嘴角漾起一丝苦涩的笑容,便头也不回地出了府,沿着空旷的长街踽踽而行。远处高大的城堞和连绵的群山遮盖成一片压抑的背景。白日里看起来极小的关城,似乎怎么也走不到尽头。街上一个人也没有,甚至连鸟雀和鸡犬都见不到,城市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牢笼,将人牢牢束缚住,至死不脱。

她一个人浑浑噩噩走了许久,才觉出四面都是陌生的街市。忽然夜色中传来悠悠的钟鼓之声,击碎了沉闷的大地。她猛然惊醒,抬头一望,只见不远处便是紫荆关城的钟鼓楼。晨钟暮鼓,此时已是子夜了。击鼓人离去,于琼英独自登上钟鼓楼,只见飞檐翘角的高台上,一左一右钟鼓并立。俯瞰城下,街市犹如棋盘纵横,只有星星点点灯光仍荡漾在这一片黑色的海中。

于琼英凭栏而立,不知时间之流逝,恍惚间便解下裙带上所系的陶埙,低低吹奏。埙声古朴低沉,在北风呼啸中几不可闻。然而不知为何,所奏之曲翻来覆去只是那一支《清风吟》。这是父亲所谱的琴曲,母亲生前常常弹奏,既然见不到父亲,便只能寄曲思人。

于琼英吹了两遍,心中烦闷更盛。她咬咬牙,强迫自己吹起一首欢快的江南小调《采茶歌》,未料一曲吹毕,西风入喉,血气逆涌,便是满口腥咸的淤血。于琼英身子一软,便觉四体冰冷,脑中晕眩,向后欲倒,却觉一双稳定有力的手已托住了她的身子。

于琼英挣扎回头,那人急促地道:“傻瓜,你当真是疯了么?”

于琼英忽觉心下一定,一时也不顾男女大防,伸手便抓住朱骥的手腕,失声道:“朱公子,我……我不想变成孙夫人那样的人……”

朱骥不及深思,只展臂将她搂紧怀里,低声安慰道:“我在。”

于琼英只将身子埋在朱骥怀中瑟瑟发抖,朱骥觉出她浑身冷得犹如冰精一般,忙解下外衣罩在于琼英身上,道:“外面风大,跟我回去,我找了你好久了!”

于琼英摇头,闷声道:“我不想回去,你带我出去走走。”

朱骥轻抚她的长发,低声道:“好,我先背着你下楼。”他转过身去将于琼英背在背上,于琼英一时迟疑,可无奈血不归经,浑身无力,竟也挣扎不得,只能箍住朱骥的肩膀和脖子,将脸贴在朱骥耳后。她只觉男子温热的气息扑面而来,胸中一点灵犀,竟如沸腾一般。

下了楼,朱骥牵过马匹,将她抱上马背坐好,道:“你要去哪里?”

于琼英面孔突然一红,道:“我……我有些饿了。”

朱骥微奇道:“方才宴席上没有吃东西么?”

于琼英轻声道:“那样的宴席,身边都是陌生人,我总要有些礼数。”

朱骥一笑,点头道:“是了,闺秀之间的礼仪,可不比男人们少。我带你去寻些东西吃吧。”他牵着马匹,马儿便载着于琼英,一摇一晃地向前走去。转过一道弯,便见前面的小巷子口有一处店铺灯光仍是闪亮,正映出门前的挑子上写着“老秦正味”。朱骥笑着一指,道:“那可不就是吃食铺子了?原来店主是陕西人。”

二人往前走,渐渐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里头似乎混合着四五种奇异的香料,味道至冲脑门。于琼英踞着马背,伸长脖子眺望那小铺子,却见那店面矮小,门扇倾圮,门口那挑子上已被油花腻得失去了本色,不禁微微失望道:“好脏的店子呢。”

朱骥笑道:“你到底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哪里知道这越是脏的店子,煮出来的菜便越是好吃?我闻着这香味,便知道店里煮的定然是羊杂汤!嗯,兴许还是羊肉泡馍!”

于琼英目中露出诧异之色,嘴角微微动了动,却没有说出话来。片刻二人行至店前,朱骥将于琼英抱下马,将马儿在门前白杨树上一拴,便掀起门帘踏入店内,叫道:“主人家?”

只见里屋一处黑黢黢的帘子掀开,一个头戴毡帽、头发卷曲的色目汉子弓着腰快步跑了出来,将手中的毛巾在肩上一搭,用一口陕西腔道:“客官用什么菜?”

朱骥道:“有羊肉泡馍没有?来两碗!”

店家嘻嘻一笑,又看了看于琼英,一双小眼睛一挤,道:“好嘞!”说罢转身入内。

于琼英握着朱骥的手,环顾店铺四周,只见这店墙面剥落,半是黑灰半是油腻,店中只有简简单单两套八仙桌,四面用条凳围着,在灯火的映射下泛出油光光的亮色,靠墙一溜橱柜,下面摆着四五个大酒坛子。她虽不是讲究吃穿的精致之人,但毕竟出身于书香门第,活了这十七八年,还从未踏进过这般寒酸简陋的小店,一时又是惊讶,又是害怕。

朱骥却是穷家小户长大的,什么市井民风没见过?见于琼英拘束,便将她按在条凳上坐好,道:“乖乖别动,吃好东西了。”

一时店家送上两大碗羊肉汤和四张白面馍馍,朱骥先给于琼英端了一碗,道:“你尝尝?”

于琼英见这羊肉汤清肉烂,上面铺着葱花、金针菇、粉丝、木耳等诸般配料,直是香气扑鼻,心中的抵触倒也小了些,便端起碗来小口喝了一口汤,只觉汤头醇厚,甚是鲜美,便又放大了胆子,夹了一筷子羊肉细细品味。

朱骥见她吃的认真,不觉哈哈大笑,道:“好吃么?”

于琼英原是有些饿了,嘴里塞了羊肉说不出话,只得“唔唔”点头。朱骥便又拿了馍给她,道:“你自己用手把馍掰成蜂子大小,浸在羊肉汤里吃。”

于琼英见他用手把馍送到自己面前,抬手便要拿筷子去接。朱骥却摇摇头,将手一闪,道:“你用手拿!”

于琼英一怔,道:“这……这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朱骥也是一怔,随即面露笑容,便将那馍自己拿了,用手一点点掰碎了扔在汤里,道:“这个就是这么吃的,没那么多讲究。”

于琼英踟蹰了一会儿,见他一口汤泡馍,一口羊肉,吃得甚是香甜,便也战战兢兢地拈了一块馍,小心用手撕了几块。她是第一次吃羊肉泡馍,掰出的馍块非大即硬。朱骥见了只得摇头,道:“你是那么聪明的姑娘,怎么这样的小事反倒不会做了?”说罢站起身走到于琼英身后,握住她的手,细心教她该如何用力。

于琼英只觉自己的手握在朱骥温暖的掌心里,他掌心的老茧摸索着自己的手背,却有一丝难以琢磨的暧昧,她想了半日,忽然面颊羞红,随手抛下面馍,皱眉撅嘴道:“我不吃了。”

“不吃便不吃了!”朱骥眉角眼梢满是笑意,眼前原本清冷不食烟火的于小姐,却好似变成一只熟透的虾子,又是娇憨,又是妩媚,不觉笑道:“今晚你愿意做什么,我都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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