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到达(1 / 1)
这段旅途到现在为止,还算是比较愉悦的。除了潘晓梦一直在旁边不断地□□着我之外。这会儿,她又开始拿着那部相机在开始录像。“嗨,今天是在火车上的第二天,再过十个钟头,我们就可以抵达美美的茴香江啦。瞧,我身边这位毫无生气,像老太太似的,整天只会看着电脑的人是谁啊?”她将摄像头对准我。
而我正在看着电脑,依旧在不停地浏览着一些招聘信息,对于她的一系列动作恍若未觉。过了好一会儿,我都没有理她。她有些生气地拿走我的电脑,“小姐,我们是来旅游的,OK?”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依旧在紧绷着神经,于是,有些歉然地对潘晓梦说道,“I’m sorry.”
潘晓梦录视频的激情也没了,就拿起了一堆零食啃了起来。我逗了她几下,都没有理我。我只能很识趣地躺下,闭目养神。可是没过几分钟,她就用那涂着大红色指甲油的脚拇指戳我的大腿。“哎,别睡了,我们玩游戏吧。”
我坐起来,一脸困惑地看着她。她笑了笑,“玩最简单的,猜拳。输的,就大冒险。”在火车上玩大冒险,亏她想得出。我本想拒绝,可是一看她就要往下沉的脸色,只好退一步,“先说好大冒险是什么?”她玉手轻轻往我这一床铺旁边的凳子一指,只见有一位帅哥带着一副墨镜双手抱怀坐在那窗边。看样子,像是睡着了。我昨晚因为上厕所的问题,在这节车厢来来回回走过几次,都没有看到什么长得特别出众的人物。可这位皮肤白皙,有着高挺鼻梁的帅哥,立即给人留下好印象。
“哇,这人境界真高戴个墨镜都能把你电晕了。”潘晓梦在一旁惊呼道。我立即扑到她的床铺上捂住她那肆无忌惮的嘴巴。潘晓梦自己自娱自乐张牙舞爪地装作快没办法呼吸般折腾了好一会,最后,笑嘻嘻地把我的手拿下,“输的人要摆成亲他的姿势,照一张相片。”这次我用手掐住她细长的脖子,她依旧在张牙舞爪,可是这次不是装的了。
我一定是出门时让门夹了脑袋,不然怎么会连猜拳这种小儿科的游戏都输给潘晓梦这个大白痴。
“我要求也戴墨镜。”我在为自己的面子保留最后一点余地。潘晓梦这个家伙难得好心情地点头答应了。
我轻手轻脚地走到帅哥身边,将墨镜稍稍往下推,透过他那墨镜,看到那两眼的确是紧闭着的。旁边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没人注意到这边。潘晓梦已经准备就绪,镜头已经对准了我们,她朝我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天知道,我此刻的心跳有多快,狂乱地跳动着。当我的脸慢慢接近他的脸,嘴唇只差几毫米就要触碰到那白皙的皮肤之时。我感觉到我的心跳就要冲出胸腔,飞向无边的宇宙了。或许我的停顿只有一秒,又或许连一秒都没有。但是,我却觉得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了。
我的头刚离开帅哥的头不到10厘米的距离。就听见列车员在喊,“让一让啊,让一让啊,各种小吃零食啊,饮料啊。”帅哥动了动,将脚往回收了一点。歪着头又接着睡了过去。此刻,紧靠墙壁的我终于是重重地松了一口气。但是,一个小屁孩正盯着我痴痴地在笑。我只觉得脸上一团火在烧,但必须故作镇定坐回到我的床铺上。而潘晓梦正拿着照相机,捂着肚子不停地笑,“你看你看,你们挺般配的。”
我没好气地拿枕头砸她,“还好他不在我们这节车厢,不然你死定了。”
正准备躺下继续闭目养神,可是,那帅哥却站起来,朝这边走了过来。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心里七上八下的,直呼道,“完蛋了。”
可是那帅哥却脱下鞋子,顺着梯子一步一步爬上去,然后头顶上的床板明显地震了一下。我有些惊住了,然后转头看向潘晓梦,问道,“你知道?”那丫头还瞪着无辜的大眼睛摇了摇头,演技真有够烂的。我又再次扑了过去,咬牙切齿道,“你故意的。”她却玉指轻轻地指了指上面。我只能颓然地作罢。
火车快到站,而潘晓梦有一个大行李箱放在行李架上。上火车时,是一个大叔帮我们放的,可是现在大叔已经不知道跑去哪里了。我正要爬上去,帮她把行李箱拿下来。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帮你吧。”我转过头一看,不正是那个帅哥吗?此时,他依旧戴带着墨镜,纵使这样,我依旧没办法直视他。只是低着头,退到一旁。
行李拿下来后,潘晓梦抓住人家的手,一个劲地道谢。这时,一个女声响起,我们到茴香江了。此时,我突然觉得很开心,没有理由地,只是觉得很开心。我抓着潘晓梦的手,拖着行李,迫不及待地只想快点奔向那江边。
潘晓梦早就已经订好我们要住下的民宿。一路上,她都在埋怨我拉她走得太急,没有要到帅哥的电话。我只当没听到,坐在三轮车上一路欣赏沿途的景色。
这里的街道都比较窄小,大马路的宽度也顶多只能让四辆小汽车挤过,所以几乎没有看到什么大型的机动车。反倒是这种三轮车居多,以前看到的都是人力三轮,现在这种倒是经过改良成了机动的了。现下应该是正值下班高峰期,但是,街上也不怎么拥挤。街边的行人们走的都十分悠闲,偶尔看到几个带着稍快的步伐疾步在人群中的是背着大行囊的旅客。
这里的楼房都比较矮,看到最高的一栋是七层楼高的现代化建筑,在这普遍都是三层楼高的红瓦砖为顶,灰砖块为墙的房屋中显得尤为突兀。
我还没来得及细看,师傅就告诉我们到了。一条长长的石板街一直延伸到里面,两旁看来都是一些民宿。潘晓梦叫师傅开进去,师傅摇了摇头,用含着当地浓重口音的普通话回答道,“这里都是民宿哒,不让进哒,会吵到人休息哒。”
我们俩只得把行李搬下来,拖进去。麻烦的事情来了,这里的房子都长一个样,也没有任何标志。潘晓梦订房时,人家只告诉她来民宿街就找得到了。我盯着一个房子左左右右观察了半天,总算是在房子左下角地面上的一块石板上标刻着一个阿拉伯数字,再看对面那个房子,下面果然也有。我问潘晓梦,“房号是多少啊?”潘晓梦愣了一下,才从包里翻出手机查找,过了好一会儿,她尖叫道,“三十六号房!”这时,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几个人集体都转头看向她,然后过了几秒种,又一齐指往前方,整齐道,“在那边。”然后,远处一个小姑娘光着脚丫,招手道,“姐姐,这边!”
民宿的阿姨很热情,帮我们把行李帮上了房间。那个妹妹也很积极给我们端茶送水。潘晓梦这个人,是个视觉性动物,喜欢什么人,不喜欢什么人,在见到这个人的第一眼就已经可以下定论了。很明显,她很喜欢这个妹妹。不然,也不会一直搂着妹妹的肩膀,一刻都没有松开。
我趴在床上,在查阅邮件箱的一些邮件后,开始研究着明天的路线。潘晓梦敷着面膜走过来,问道,“你在干嘛呢?”我没有勇气抬起头看她那抹得红红的一张脸,直接答道,“看明天去哪里玩啊。”因为敷着面膜,脸部不能大幅度动作。她用着嗡里嗡气的声音答道,“不用了。方方会带我们去的,她以后就是我们的导游了。”
方方就是那个妹妹,十一二岁的年纪,在附近的一所就读。潘晓梦用不到十分钟的时间,跟方方打好了关系,并且极快地建立起了亲密无间的姐妹关系,很成功地把我甩在了一旁。
我皱了皱眉,“那怎么行,人家还要上学的。”
潘晓梦又继续嗡里嗡气地说道,“学校的翻新工作还有一点尾巴没收拾好,所以他们还没开学呢。”
我有点惊讶,还有这样的学校?想起以前,我上高一的时候,学校也是在弄整修的工作。那一个星期坐在教室里,整天都在听着“叮叮当当”和“轰轰隆隆”的交响乐。老师在讲台上呐喊着,就像没有拿麦克风的演唱家,我们坐在下面,只看得到那嘴型在不断地变化。
不管怎么样,方方成了我们的导游,而且免费。我们只需担负这一路上她吃喝的费用即可。
第二天,一大早方方就来叫我们起床。潘晓梦揉着惺忪的睡眼看了一眼方方有趴下去了。我起身道,“方方,我们并不赶行程。可以晚点再出去,没关系的。”
方方指着外面说道,“太阳已经出来了哒。现在不早了,再晚点就没有好吃的早餐吃了哒。”
潘晓梦挣扎着看了一眼手机,“什么呀?才七点啊。怎么会就没早餐吃呢?”方方看了看她,不知道在思索什么,说道,“那我去做一点早餐给你们吃吧。你们再睡一会儿哒,但是,只一会儿哒。”
我点了点头。这时才听到外面有一些吵闹声,起来走到窗边往外一看,民俗街上,异常地热闹,人们都往外走去,并且在街的两旁,有一些人家在家门口摆了一些早点。我用力地吸了一下,竟然还能闻到一丝丝的香气。
潘晓梦摇晃着脑袋说道,“快把窗帘拉上。”我回来用力踹了她一脚,“傻啦,这里没有窗帘。只有两个木扇窗。”她又嘟囔道,“那把窗子关上。”
根据以往的经验,此时最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搭理她。我只管着翻箱子,寻思今天应该穿什么衣服。
很快,潘晓梦便发现异常,摇晃着脑袋看着我,慢慢爬起来,拥着被子问道,“你在干嘛啊?”
我指着窗外,“你自己看。”她慢吞吞地走过去,只是望了一下,然后就立即奔向行李箱,快速翻出一件衣服,冲向外面的洗浴间。
潘晓梦这个人,果然是一个人来疯。
下楼后发现只有方方一个人在客厅里安静地学习。潘晓梦问道,“就你一个人吗?”方方听到声音,立即抬起头来,甜甜一笑露出一颗小虎牙,“妈妈在楼顶上晒被子。”说完又立即跑到厨房里,不一会儿,就端出一盘炸得金黄金黄的饼出来。
潘晓梦的脑袋立即凑上去,问道,“这是什么呀?好香啊!看着就很有食欲。”方方一边从冰箱里面拿出一大瓶牛奶,动作十分熟练地倒上两杯,一边回答道,“这是香煎玉米饼,你们一定会喜欢的。”做好这些事后,她又跑回去接着看书。
“啊,真的太好吃了。”潘晓梦刚咬下第一口,就在不停地赞叹道,“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玉米饼,玉米粒又大又甜,鲜嫩又多汁,简直入口即溶。这味道我一定会永生难忘的。”我瞥了她一眼,说道,“你广告看多了吧。”她并没有理会我,而是依旧在那边沉浸在忘我的境界中。
我吃好后,看方方还在那里看书,便走过去说道,“方方,你作业多的话,可以留在家里做作业,不用陪我们的。”
方方立即合上自己的书,回答道,“作业不多,我早就做完了哒。这是我自己要看的。”以前每当有孩子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情都有些复杂,不知道是该同情这个孩子,还是应该为其好学而感到欣喜。可是,方方的眼神告诉我,她是真心喜欢读书的。这是第一次,我能从一个人的眼神里,看出内心那真心实意的情感。
正当我还在感慨之时,潘晓梦又开始拿着她那部相机开始录像了,“这是我在茴香江吃的第一顿早餐,特别好吃。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玉米饼,玉米粒又大又甜,鲜嫩又多汁,简直入口即溶。这味道我一定会永生难忘的”真行,刚才的话,又复述了一遍。而动作也跟刚才的差不了多少。敢情她前面的忘我都是在彩排呢?方方拉长脖子问我,“姐姐这是在干什么呢?”我拍了拍她的脑袋,说道,“在演个人话剧。穿上鞋我们走吧。”
这个时候出门,阳光正合适,柔柔地照在身上,令人倍感精神。走出民宿街,我们并没有叫三轮车。因为街上十分热闹,路旁都整整齐齐一路下去都摆满了摊子。昨天还有车子来来往往的街道,此刻,却连一辆车子都看不到。路上的行人在马路上来来往往地穿插着。人们都大包小包地拎着,有些还直接推了一辆那种搬货物的小推车,不过体积却是比常见到小推车笑了一半。他们将推车放到路旁,买好了东西,就全放到推车上,推着回家。
潘晓梦在一旁对着相机说道,“我的天啊,我终于见到了你说的那个‘露天大型超市’!”我听了,不由得一笑,这可不就是吗?“赶集”已经不适合用来形容这景象了,哪里有赶集是在大马路上的呀?
更何况,这里卖的东西各种各样。因为我们出来得晚,卖早点的那些摊位上都已经空了。而那些卖青菜的那些摊也差不多快空了。方方拉着我们往一个摊位走去,那里摆着一些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各种五颜六色的液体。潘晓梦问道,“这是什么呀?”在她旁边的一个阿姨回答道,“新鲜的花果汁哒。”“花果汁?用什么做的啊?”潘晓梦又问道。这次,她的声音有点大,摊主大概是听到了,回道,“姑娘,你手上这瓶是玫瑰汁哒。”“姐姐,这个喝了好哒。”方方拉着她的手说道。“好!买一瓶。”
潘晓梦买完后,我们三个站到路旁。潘晓梦打开后,喝了一口,然后直接递给了我,并没有发表言论。我看了她一眼,轻抿了一下口,还没来得及品尝味道,方方就拉着潘晓梦的手问道,“怎么样,怎么样?”“简直好极了!你是不是喝着这个长大的,所以长得这么漂亮啊?“潘晓梦弯下腰,在方方的脸颊上轻轻一刮,方方的脸立即就红了。
她又转身看向我,“姐姐,好喝吗?”我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方方,你今天要辛苦。你就拿着这个,等一下喝啊。”她当真是很喜欢这种饮料,十分开心地点点头然后接下那瓶玫瑰汁,“谢谢姐姐。”
其实,那汁倒真是原汁原味地,只是一小口,便感觉到整个口腔内都充满了玫瑰的香味。只不过含在口中时,感觉到舌头有点涩涩的,不太好受。方方一口喝下一大半瓶,小舌头伸出来,十分快速地扫过粉嫩的上唇。瞬时,那小脸便上了一层粉色,我跟潘晓梦的嘴巴立刻成了“O”型嘴。
潘晓梦掰过我的脸,睁大眼睛仔仔细细搜寻过一通后说:“还是那个黄脸婆啊,没什么变化啊!”一巴掌推开她近在眼前的大脸,看着方方粉嫩的小脸,却是百思不得其解。
由于我们出来得晚,“超市”很快就要“关门”了。人群渐渐散去,摊主们也开始收摊回去了。似乎他们都统一了收摊的时间,因为那些早就已经卖完的早点摊,也是在这个时候,才拎着东西回去的。
这时,街边的那些店家才打开了大门开始做生意。不过片刻的时间,街上又恢复到昨天我们来时的情景。三轮车三三两两停在街边,在马路上也有不少的车上拉着客人徐徐而过,偶尔也有一两辆小汽车驶过,而路边的行人依旧十分悠闲地踱着步伐。
我跟立辉每每去江边散步时,都是这样缓慢地走着每一步的。只怕走得太快,一下子就走完了整条路。所以我们都在有意无意地放慢自己的脚步,只为能有多一点两人相处的安静而美好的幸福时光。但是,现在看来,那些时光真正乐在其中的,似乎只有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