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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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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盘子摔碎了。我望着被摔得粉身碎骨的盘子,露出了一个默哀的表情,接着一手拿起记账本,一手在计算器上算到又应该花多少钱来填补这个月损坏的所有用品。还好,这个月被摔坏的都是一些便宜的东西,刚摔碎的盘子在这里面应该算是最贵的了,那是上个月在一家特价卖场看到它,三十五块钱还送一个新鲜的大苹果。本来还是觉得有些贵,但它的确太漂亮,一咬牙就将它买下了。可是,没想到这么快就阵亡了。

过了好一会儿客厅总算又恢复平静,我走到他们面前,伸出手道,“五百块钱,买新的生活用品。”老妈看了一下我,我还没来得急捕捉她的眼神,她两手便捂着脸嘤嘤地哭了起来。老爸也看了一下我,接着叹了口气,掏出钱包,一如既往地说了句,“对不起。”我耸了耸肩笑道,“没事,习惯了。”接着我拍了拍他们俩的肩膀,“累了就先休息吧,等一下我回来再收拾。”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们第几次吵架了,二十年来他们不断地吵,我甚至给过他们提议离婚,可是,他们不要,宁愿每天吵也不要分开。至于他们吵架的原因,各种各样,我小的时候,他们互相埋怨对方没有多分点时间给我给这个家。到我长大一点了,他们又开始为了我的学习而吵,为此我很努力地将成绩在提高一点,可是没办法,依旧是不上不下的水平。而现在,他们开始无止境地为公司的事情而吵。

他们很少能顾及得到我,只有吵架的时候,有大部分会涉及到我。当然他们想过要请保姆,可是我拒绝了,因为不想让人看到外表如此幸福的一家,其实是天天生活在战场之中的。要知道大多数的女人都喜欢乱嚼舌根,而且很懂得如何去将事实夸大。所以,我不愿意让一个陌生的妇女来照顾自己的饮食起居。而男保姆,我相信他们是不会愿意的,因为我毕竟还是个长得还算标致的黄花大闺女。

于是,我成了家里的管家兼保姆,这个活我已经干了十几年了,比起当学生还要得心应手。“老板,这套杯子多少钱啊?”在批发市场逛了半天,总算看到了一套称心意的杯子。“六十。”那老板冲我比划道,我一看他便觉得眼熟,立马便反应过来上个月的那套杯子也是跟他买。“六十?太贵了。我上个月才光顾你,这个月又来了,您看,少点啦,四十五。”

那老板打量了我几眼,估计也觉得眼熟,伸出一只手摆了摆手。他话还没说出,我立马道,“五十?就五十啦。”他愣了一下,又立即笑道,“你这个小姑娘。好了,给你了。”

回到家,屋子里面静悄悄地,地上依旧一片狼藉。喊了几声没人应,他们又回公司了。我把一堆东西扔在桌子上,跑进房间打开电脑,可是,收件箱里依旧没有任何信件。我有些沮丧地拿起扫把,准备扫地。

那些玻璃碎片到处都是,我不得不收拾心情,仔仔细细地一遍又一遍地扫地拖地。直到地面连一点灰尘都没有了,我才放心。而正当我满头大汗,又在开始纠结一个人晚饭应该吃什么的时候,电话响起,是立辉。

他为我点了一份炸虾,一份煎饺,一份尖椒炒牛肉。这些全部都是我最爱吃的,但同时又都是很热气的东西,他不能吃这些东西,因为他得保护好他的嗓子。广播专业第一帅哥除了有着一个令所有男生都嫉妒的脸以外,还有一个令全天下女孩子都为之着迷的嗓子。当然还有一个所有人都觉得配不上他的女朋友,我。我当然也曾问过他,为什么看上了我?他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我喜欢你温和的样子。”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觉得我是温和的,因为在大多数同学看来,我都是一个沉闷而且颇有神秘感的人。于是,我将立辉看上我的理由归结于情人眼里出西施。

此刻,他嘴角轻勾微笑地看着我,我也对他抿嘴一笑,接着埋头吃东西。过了一会儿,我抬头,他还在看着我。我夹起一个炸虾笑道,“要不,你也尝尝?”他稍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张开了嘴巴。我有些惊讶,因为这是第一次,以前,我不管怎么诱惑他,他都不吃,正当闹到快要过头的时候,他的神情就会有所变化,我知道他有点不高兴了,立刻乖乖坐好,安静地吃自己的东西。这时的他总会伸出手摸摸我的头,道,“乖。”

晚饭结束后,他带我去了江边散步。海风轻抚,让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江边的路灯都亮了起来,让这条小路显得更加地浪漫了。很快,来这里散步的人也躲了起来,大部分都是相互依偎的情侣。立辉犹犹豫豫地正要对我说一些话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冲了过来,抓住我的裙角,叫道,“姐姐,姐姐买朵花吧。”小女孩的脸土黄土黄的,小手也黑黑的,我还没说话。立辉已经出声了,“好,我们买一朵,你先放开姐姐的裙子好不好?”那小女孩并没有放开手,直到立辉拿了钱给她,她终于是松开了手递给了我一枝有些枯萎的玫瑰。但她又立即抓住了我的裙角,叫道,“再买一朵吧,再买一朵吧。”我们俩立即反应到是什么情况了。

劝了好一会儿,她依旧没完没了的。我不知所措,而立辉也有些薄怒,他正要动手扯开那小女孩的手时,一对情侣走了过来,那个女生厉声叫道,“小朋友,你再不松手,我可要叫警察叔叔啦!”那个小女孩一下子就被吓跑了。

我向他们道谢,那女生语重心长地说,“你不凶一点,她是不会怕你的。我已经遇到过好几回了,有一次,还追好一段路来强迫买花。”我听得一愣一愣地,而立辉的脸色却不怎么好看。好心情又立即被打乱了,我们两个心不在焉地走了一段路后,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

我抬头盯着他的眼睛,“就算今晚得到了一个教训,吃一堑长一智,别不开心了。来,笑一个。”他无奈地看着我,牵强地扯出一丝笑容。

“毕业了你有什么打算?”我们找了一张石凳坐了下来,刚一坐下,他就问我。我摇摇头,“还没想清楚,先随便找份工作做着吧。”

他一瞪眼,“你还没想清楚?你怎么可以永远的这么随便,没有一丁点的想法呢?”我无言以对,一股羞愧和无奈感直直涌上心头。他是一个有计划的人,凡事都会安排好,然后一步步按部就班。他胸怀大志,有远大的理想和目标。所有的事情,他都在一步步实现。他这么优秀,有时候我是真的想不明白,他怎么就会看上了这么平凡的一个人。要说真的是温柔的话,温柔的人比我多了去。我真的顶多只算得上是一个沉默而无聊的人罢了。

在没遇到他之前,曾有一段日子,我很喜欢奶茶的《一辈子的孤单》,做作业的时候,我会唱这首歌,作家务的时候,我也会唱这首歌,总之,只要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我都会唱这首歌。我喜欢这首歌,不是因为它有多么符合心境,只因为它很励志,因为毕竟里面有唱到,“因为我总会很乐观,过着孤单的日子。”

我一直不说话,他无奈地叹了一声气,“我要去美国读研了,金融专业。”

“怎么这么突然,以前没听你说过。你什么时侯对金融专业感兴趣了?”

他摸了摸我的头,“你当然不知道。广播一直是我的兴趣,金融才是我最终的目标。你总是对什么都不上心的。”

“我刚一进大学就遇见了你。第一眼见到你,我只觉得岁月静好。你永远都那么安静,识大体。是我过往喧嚣的生活中所不曾遇到的。因为你,我开始改变。渐渐地,我成了大家眼中的谦谦君子。刚开始,我觉得真的很好,原来世界也可以这么地祥和而美好。可是,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没有激情,没有斗志。”说到这里,他收回放在远处的目光,有些颓然地看着我,“我记得,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对吗?别人都好羡慕我们。可是有时候,我看着别人吵架,然后又和好,居然会有些羡慕。”

我看着他,突然有些不明白,我喜欢他的儒雅,喜欢他的绅士风度,可是他怎么说这些都是拜我所赐,而且现在有些厌倦了。那我们的这段感情到底是算什么?

江边的风似乎越来越大,吹乱了我长长的发。此刻,我们正在谈论着相恋以来最为严峻的话题。可是,我们之间的动作姿态仍保持着最亲密的样子。因为,他正在温柔地,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帮我捋着乌黑的发。

我盯着他深邃的眼睛,不说话,等着他说,他亦低头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他轻叹了一口气,双手捧着我的脸颊道,“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好不好?”

此刻,我只想到一句课本上的话,平静之前的暴风雨,竟来得如此猛烈。“所以,我们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我太沉默了?”我依旧用着最为平稳的声线问道。因为这个理由实在是有一点荒诞。

他有些慌张地说道,“不,不是分手,是分开一段时间。我现在有些困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地是哪一种生活。先分开一段时间,让我们都好好想一想。”

“那等你想好,你还是想回去以前那样的生活呢?”我不假思索地问道。

他愣了一下,嘴唇微微地动了几下,始终开不了口。

“好吧,先分开一段时间。”抛下这句话,我走向刚好停下来的一辆的士。我打开后门坐进去,坐在司机旁的那个乘客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司机找好那个人钱后,笑呵呵地说,“小姑娘,这么着急,要去哪里啊?”

我报了家里小区的名称。那司机一踩油门就冲出去了。一路飞车,我一看着架势,敢情要上演“速度与激情”呢。于是,我弱弱地说了句,“叔叔,其实,我没那么赶的。”那司机大叔一听,又笑呵呵地说道,“刚好这个点,情感电台快要开始。你要是不急,我就开慢一点,我们一起听。你要是急,我开快一点送你回去,我再听。”我只差心中一口血没吐出来了,说道,“不急,不急的。”

于是,他打开了频道,一个极为欢快的男声和一个更为欢快的女声立即蹦了出来。在噼里啪啦的一阵开场白后,一个极为幽怨的中年妇女的声音传了出来,哭诉着自己的家庭,一会儿,又到了自己的工作。那两个刚才还在欢快的声音,立刻变得十分地沉重。待开解完后,又立即欢快了起来。在这样,忽低忽高的情绪中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我总算是到家了。

一回到家,照例是打开了Email,依然一点风吹草动都没有,投出去的几份简历像石沉大海般,再无半点音讯。我躺在床上抱着他去年送给我的大熊,想起刚才那些让我有些措手不及的话。我早就已经知道自己想要怎么样的生活,这一点无需想。

突然,门咯吱一声响。听脚步声,我知道,老妈回来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她竟然不是去自己房间里打开电脑看股票,而是直接进了我的房间。

我并没有起来,只是侧身看向她,“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耸了耸肩,坐在我身旁,直接忽略过我的话,“你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一听到这个问题,只觉得心中一阵烦躁,于是闷闷道,“就那样咯。”不管她平时在怎么忙,在怎么没时间管我。可她毕竟还是我的妈妈,只要盯着看几分钟,就能明白我此刻的情绪。她笑了笑,“你知道的,你可以去我们公司的。”

我也笑了笑,“你也知道的,我不愿意去的。”虽然这个家并没有那么和睦,至少给了我绝对的自由,他们从来不曾强迫我做任何事情。

“好。”她点了点头,“可以告诉我原因吗?”

我把大熊塞到她怀里,歪着头说道,“还需要原因吗?去当第二个战场的调解员?”我一说完,她的头便深深地埋在大熊的身上,说道,“对不起。”这三个字,我从小听到大,普通家庭每日三餐会喊吃饭了,而我家永远只有对不起。

他们依旧爱着彼此,可是就是摆脱不了争吵。很多时候,她都很无助,可是我更无助,关于我们家为什么总是在吵架这件事,我也看开了,无论怎么样,至少我们还在一起。

我抱着老妈和大熊,安慰她,“好了,我会好好地找工作,好好地找个人结婚生子,一切都好好的。我过得很好,您不必愧疚。”

她抬起头,用力捏了捏我的脸颊,调皮地笑,“我知道,你一直都让自己过得很好。”

其实,他们不吵架的时候,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人,偶尔傻乎乎的,有时候甚至还不知道怎么照顾自己。可是一旦吵架之后,她就会变得无比的忧虑。她喜的时候,会大笑,悲伤的时候,会大哭。她身上的这一点,我一直都学不来。

接下来的日子,我依旧不断地投简历,等回复。而立辉再也没联系过我。人们都说,大学一毕业,恋人们就会各自分飞。可是我的这段恋情,并不是败于现实生活,而是败在我们各自的理想生活。他有大梦想,我却只有小梦想。

一个月过后,我已经快要放弃了自力更生的念头,正在想要不要妥协,去第二战场做调解员时。潘晓梦回来了。

潘晓梦是何许人?她是我童年的玩伴,当了我十年的邻居,是与我保持联系最长久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已经近六年没见面的老友。

这个人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只不过现在更加热情奔放了一些。一见到我,立刻来了一个美式拥抱。她在我身上挂着估计还没有一秒钟,就被我硬生生地给推开了。我问她,“你不在外继续深造,跑回来做什么?”

她那双妩媚的凤眼瞥了我一眼,慢悠悠地说道,“觉得没意思,天天对着一堆外国人,说着一些没有韵味的话。好生无趣啊。”

从她的头顶到小脚丫,我都打量了一遍,都外露着浓厚的洋文化的气息。给了她一记大白眼,“姐姐,你可去那里六年了,现在才觉得没意思?”

潘晓梦属于想法很多的人,多到有时候我觉得,她每天都在天上走,因为满脑子都是天马行空的想法。“那您觉得什么有意思?”我问道。

她躺在沙发上,拨弄着那头玉米卷长发,嚼着口香糖,一下子翻身起来,说道:“我想去旅游,祖国大好山河,我可都还没有好好走一走呢。”

我没有做半点犹豫,立即回道:“不去。”

“为什么啊?”

“我要找工作,而且也没有心情去。”

“工作这事慢慢找啊,再说大小姐,你家用得着你去找工作吗?你不会这么有志气,到因为这个茶不思饭不想地心情不好吧。”

我挪开她搭上肩膀的玉手,“我跟他分手了?”

“谁?那个你走了狗屎运捡到的男朋友。”

那是我和立辉的初遇。因为要写一篇名作的读后感,那天我难得地去了一趟图书馆,找到了老师要求的那本书,可是偏偏这本书还是不外借的。我只好在馆里看。图书馆的人满为患,我是早就听说过的,我从一楼转悠到三楼,偌大个图书馆,偏偏就找不到一个位置。我正打算放弃,找一个角落,站着把这书给看了。

突然眼睛一扫,看到一个不远处的姑娘,拿起书包准备走人。有好几个站着的人,都看到了。此时,我的身体动作已经超出了我的脑袋运转速度,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那姑娘才刚跨出一步,我就已经坐下。好在那个姑娘也是走得匆忙,没有回头看,否则一定被吓到。

那几个站着的人,看我坐下了,无不露出失望之色,我暗自窃喜,第一次来图书馆就能抢到一个好位置。

我刚打开书,对面的位置的主人刚好也回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电话,很明显刚才应该是出去打电话去了。他一坐下,就立即低头看起书来,其认真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适时来图书馆感受一下学习氛围,还是好的。我正准备学习对面那个帅哥的样子,开始认真看书。只听见头顶传来一声,“谢谢。”声音很轻,可是这里实在太过于安静,我自然是听得很清楚。

我抬头,只看见那帅哥一脸微笑,一手里拿着一张纸条,一手用笔指着那张纸。毫无疑问,他那句谢谢是对我说的,因为,这张桌子就在角楼,而且是一张两人位的桌子,周围再无旁人。

我微微凑了上前,那张纸条上写道,“你的声音真好听。”

我的眼睛瞪得有金鱼眼那么大,下巴只差快点掉下来,连忙摆手,憋着声音说道:“不是我。”

他依旧是笑,“那是谁?”

我立即想到了刚才匆匆离去的那个姑娘,“刚才坐在这里的那个女孩。”

“女孩?刚才这里坐的是一个男生。”

我顿时脑袋都大了,“真的不是我。”

他的笑意却更加明显,“那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我差点就要骂人了,你要被人冤枉看你的脸红不红,但是我又不能这么说出口,于是,我说了一句更加让人误会的话,“因为,太热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那时候是十二月份,坐在图书馆了,还能听到外面呼啸的寒风。

他点点头,只说了一句:“我知道了。”然后,又继续低头看书去了。

可我是怎么都看不下了,因为从他的笑意中,我知道他肯定是误会,我坐在那里,走也不是,坐也不是。心里直埋怨那个姑娘,你表白就表白吧,怎么能把纸条就这样丢下就走了呢。这不是害人吗。

还好的是,没过多久,潘晓梦的电话来了,放在桌面上的手机,振动个不停,我刚好借这个机会,立刻溜走了,再也不敢回头看他一眼。我一接电话,就将这个极为丢人的故事跟她说了。就这样,潘晓梦知道了我们相遇的事,她一直把这件事,标记为我走了狗屎运。

现在既然提到了分手,就不得不把分手的过程,跟潘晓梦讲一讲,其实,我们俩的事情她知道得并不多,总的来说,她就知道了,我们的开头和结尾。

在她听完我们分手的经过之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深沉地说道:“就他跟你分手的态度看来,是我当初说错了,应该是他走了狗屎运捡到了你这么个贤妻良母的女朋友。”这就是,潘晓梦,她永远都这么一副不正经,吊儿郎当的,但是我也很羡慕她,总是可以那么的潇洒。

她安慰我的话,还没说到两句,就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幅地图,说道,“我们去这里玩一玩怎么样?”

一把推开她的手,看都没看那个图,我就毫不犹豫地回绝她,“我可没这闲工夫,我还要找工作呢。”她整张脸一下子就占据了我的视线,“亲爱的,我们都几年没见了,你就陪我去一趟吧。别把自己逼得太紧,出去走一趟,回来说不定会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无可奈何地看了一眼那个地图,她又立刻打开电脑搜索那个地方的那些图片。其实就是一个不怎么出名的古镇,一切都普普通通,跟其它的古镇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直到,我看到了一条江,绕来绕去的,可是最终总能绕回最开始出发的地方,很多网友大赞道很有意思。

我看着一直没有任何动静的收件箱,想着或许真的应该是要出去走一走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老爸老妈,他们很欣喜地答应,并且极力地赞同。

拖着行李,站在客厅,我看着他们问道,“这一个月能不砸东西吗?”老妈笑着点点头。老爸则摆摆手,说道,“绝对不砸,我跟你老妈这个月会好好相处的,绝不闹事。”

我看着他们俩,狡黠地笑道,“别忽悠我,我可是在家里安了监控,你们干什么我都一清二楚。”他们两个明显一愣,这个家里的每个角落,我都比他们熟悉得太多了。因为,这个家的每一个布置安排都是我弄的,他们几乎没插手。因此,即使我真的安装了监控器,他们也别想找出来。但很明显,没这个必要。因为此时他们已经完全相信了我所说的话。

出了门,尽管还是有些不放心,但是,我想真的是时候,让自己舒一口气了。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往前走,踏上了去茴香江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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