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朋友(1 / 1)
这乓的一声,谈不上惊天动地,但离离听见了,月晟也听得分明。韶华却始终不大解气。
月晟这个伤病员如今享受着顶好的待遇,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大半夜的被吵醒,自然再也睡不着了。
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把木梳子,新式的。上边有木刺,下边嵌进半片镜子,折叠式的。月晟拧开台灯梳了两下,对着镜子照了照,伤心死了。——他的奶油包头不见了。
大世界开业的时候,他可是挞了很多摩丝上去的,冷了以后头发硬梆梆的,和海报上男主角的发型一模一样。
不知道离离小姐看没看见他的奶油包头?
他像一只醉虾,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冲天花板愣神。白白的墙顶如同扯开的大片幕布,先前发生的所有的事投影在上面走马灯般轮转。
那一刀来的极快,没有给他任何时间思考,没有余地,他只好扑过去了。事后两腿一软,头昏眼花也不记得究竟发生什么事,灯红酒绿像一锅乱炖的粥,糊了。
打过麻醉针之后,他虽然不觉得痛,眼睛也闭着,倒是清醒的,能听见他们说的话。阿妈不停啜泣,太太念着阿弥陀佛,少爷过来吩咐大夫用最好的药,他听到他们摩肩接踵,进出这个房间发出的任何声息,甚至灯的一开一关,叩嗒叩嗒,也清楚明白。
潮水般的人流走后,有一个幽灵潜伏进来,拉了一张凳子坐在他身边,手指头沿着他的发际线轻轻划过,还用棉签蘸了水轻轻擦拭他干巴巴的嘴唇。
她凑在他耳边说话,问他。“你为什么要把木架子都修一遍?”
他只好在心里回答,“我要是不把秋千重修一遍,你拔的钉子,你砍的木条总会被人发现的。”
可不能偏偏只对秋千下手,掩盖一个点的最好办法是将事件扩大到面,他只好将所有和木头有关的东西都修一遍,神不知鬼不觉。
他其实弄不大明白为什么她不要当明星。就像他喜欢奶油包头,喜欢吃从来没吃过的好东西,喜欢别人投来的注目,为什么她不这么想?
不过举手之劳,投桃报李,她教他念书,他替她打两个补丁,也没什么。
幽灵的手握住他的手,温温热热的。“答应我的事,你都做到了。我会记得你的好。真的。”
他看着走马灯,稀里糊涂的想着,不着边际。
天蒙蒙亮时,幽灵属性的人带着两只苹果又来了。
离离拿了一柄水果刀,坐在他旁边安静的削着,青绿色的苹果皮绕着圈圈而下,不久就光秃秃的。
她夹起苹果的两个凹点,俗称头和屁股,送到月晟的嘴边碰了碰他嘴唇。“还要装睡?”
月晟‘嘻’咧嘴一笑,大口咬住苹果。
离离含笑望着他,“怎么样?伤口还疼吗?”
月晟跟饿死鬼投胎似的,不多时苹果就只剩一个核芯。“还好,结盖了,就是有点痒…哎哟,痒死我了。”
离离伸手掀开他的汗衫看了看,“痒就说明要好了!你给我老实点儿,别老想着去碰它,等会儿理查德来了给你换药,我看过两天就好下地了。”
“哦。”月晟答应,眼角余光又瞄向另一只苹果,吞了吞口水。
离离用湿毛巾擦了擦刀口,继续替他削苹果,貌似无心地问道。“有什么打算吗?”
“什么打算?”月晟不以为意。
离离动作很快,一颗苹果剥好皮放到他手里,目光直视他,丝毫不拐弯抹角。“月晟,你想出人头地吗?”
他接过,不假思索。“嗯,当然想啊!”
离离笑着看他不出十秒又消灭一颗苹果,拿起毛巾替他擦手,一根根指头都擦干净。“我想你帮我一个忙。”
月晟嘟哝着,“你不说我也知道。”
离离莞尔一笑,“什么时候成了我肚子里的蛔虫了?”
这话其实算是褒奖。月晟听着有点儿腼腆,不自觉挠了挠头。跟着敛去吊儿郎当,一本正经道。“其实你不说我也会做的。”
离离握着他的手,“我只是觉得这样对大家都好。”
“不错,我想出人头地,他又不喜欢作那些昧良心的事,大家各取所需而已。不过…”月晟像是想要讨糖吃的孩子,“我就是想知道你到底是为了他呢,还是为了我?”
离离恍如没听见,从身后拿出一本书,自自然然就将话题岔开。
月晟看了看封面上鬼画符似的线条,歪歪扭扭,只比蝌蚪好看一些。离离却告诉他,这是一本故事书。作者是个叫做William Shakespeare的英国人。
“大不溜,大不溜…谢克斯…谢喳喳。”
“是W. W for William.莎士比亚”离离纠正。
月晟烦躁地揪了把头发,“啊呀,反正就是个洋鬼子嘛!”
离离被逗笑了,一边笑一边给他说这个洋鬼子写的故事。
月晟皱着眉听完,给予评价。“好狗血。”跟着又锲而不舍地补充一句,“真他/妈的狗血,还有没有更狗血的!!!”
离离咯咯直笑,“我再去他书房里找找还有没有更狗血的!”
月晟两只手拉住自己的脸颊往横里拉,“什么嘛!这个罗什么欧,茱什么叶,他俩就不能大团圆结局吗?非得死来死去的,还死了活过来,又死!他/妈/的!”
离离笑完,解释道。“不是说了有世仇吗?”
月晟还是不屑,“无聊。有仇了不起啊…这叫不打不相识!”
离离合上书本,“我觉得他有句话说得很有意思。——人们可以支配自己的命运,若我们受制于人,那错不在命运,而在我们自己。”
月晟默默听完,又听她继续道。“我觉得写故事的人从来不是在说故事,而是在写命运。月晟,可是它太大了。”
她半垂着脑袋,带着些恹恹的落寞。月晟明白她的意思,点点头。仿佛能看到一条河流在眼前奔腾,那条河的名字叫做命运。宽阔无比,一眼望不到头,望不到终尾。他想起自己是怎么到上海的,坐着吡吡声的小轮船驶入黄浦江。人家都说十里洋场虽然繁华,却是小地方。可他还是被褐色泥土黄的江水吓到了。躲在床舱里,轻易不敢出来。在码头下了船,没钱坐丁丁当当的电车,一路走去韶公馆。
他抬起头看向离离,她已站在落地窗边,镇定的看着外头的世界。她说,“月晟,它太大了。大到我一个人扛不起。”
“礼记有云:差若毫厘,缪以千里。”说着半回过头,阳光打在她浓密的睫毛上,于眼睑下形成若有似无的暗影。“月晟,我需要一个为我打补丁的人。”
他瞬间明白她的意思。
就像阿妈拿着太太的高跟鞋跑到弄堂口的老皮匠那里一样。小榔头敲敲打打,在鞋跟打个补丁,支撑着人的脚力,能走出一条路。
在月晟心中,命运和离离是等高的,她能够轻易攫取自己想要的,紧紧抓住。但是命运这条河流波澜壮阔,诡异迭生,有太多暗流和分支。她每做一个决定都会导致无数个可能,衍生出不同的结局,有一些她或许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走向。因此她必须在失控以前,预知危险,及时做出判断。就像掌舵的船长,必须沿着航线行驶,不允许沉没的可能。
她单凭一副半身像,就令老爷子对于她的存在无话可说,却也因此暴露出利用价值,牵扯出后续的麻烦,她不得不选择在秋千上动手脚。变相的软性拒绝。于是,他就为她抹掉秋千上的痕迹。诚如离离所言,她需要一个打补丁的人。
月晟作为一个旁观者,感叹她的强大令人臣服,觉得与她在一起很有安全感,他甘愿听命于她。
“小姐。”他开口唤道。
离离转过身,撅着嘴嗔怪道。“你乱叫什么。”
月晟微微一笑,眼睛眯起来。“我们是朋友吗?”
“当然。”她在他脚边坐下,声音轻轻柔柔的。“我以前没有朋友,以后也只有你一个。”说着,伸出尾指朝他竖起来。“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