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子,墨(1 / 1)
报官,说来可笑,梨浠仅仅是看洌昊的衣服已经可以知道他的身份有多么的高贵了,酱紫这种颜色,从来都是达官显贵的身份象征,所以梨浠也知道,纵然她与梨云真的可以把洌昊押送衙门,也只可以落得被反咬一口的下场,所以她之所以会这样说话,无非是希望洌昊可以紧记自己的尊贵身份,不要做出鱼肉百姓的事情来。
可是梨浠却从来没有想到,面前的男人的眼神竟会突然一变,刚才如深秋之水一般的眸子燃起怒火,宛如一头暴躁的雄狮,随时都会张牙舞爪的扑过来一般。
梨云轻叹了一口气,梨浠总是八面玲珑,善解人意,怎么会没有发现这个名为洌昊的男人根本就从来不介意什么律法,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会马上去做,这样的人若无大权大势,又怎么会培养出如此的性子来呢?有着权势的男人,看着梨浠的眼神总是恨不得马上把她生吞活刮的,可是今夜梨浠仿佛真的病得昏昏顿顿,居然引火烧身。
梨云手臂上的血已经止住了,混合着梨华的香气和那瓶撒了一地的清霜白露的酒香一起的血腥味道也被夜风吹散了不少,三个人竟就站在原地愣愣的看着对方,大眼瞪小眼的。
不远处的马儿轻哼了一声,然后百无聊赖的低下头去吃草,那样的声响打破了三人的沉寂。
“这银子是给你们的。”洌昊把佩剑收回剑鞘之内,然后把刚才梨浠还回来的银子抛到了他们的面前去,“这里是逢仙楼的老板给你们的报酬,其实今夜……我只是送钱来的。可能因为迷路太久的关系,所以有点暴躁,你们不要见怪。”
语毕,洌昊转过身去,攀上马儿的背,清喝一声,便策马离开。
梨云俯身把面前的一包银子捡了起来,然后放到了梨浠那微微发抖的手中去。
“虽然止血了,可是还是要上药呢。”梨浠觉得自己两耳轰鸣,口里苦涩非常,胸前如被压着一块大石,沉甸甸的让她喘不过气来,大概是又发烧了,刚才被吓得不轻呢。
梨云点了点头,任由梨浠扶着他往屋子走去,手臂上被梨浠扶住的地方传来一阵渐热的温度,梨浠发烧了,可是梨云清楚,只要他还没有安顿下来,梨浠也不回去休息的,可是梨浠不去休息,不好好养病,他又怎么可以安心呢?
他们,都是喜欢伤害自己的人啊……
好不容易走回屋子里,梨云一头就靠到了梨浠的肩上去,静静的,露出了那像个小孩子在人海之中失去了母亲,好不容易再次扑进母亲怀抱中一般的神情。
“云儿,这么大的人了,还喜欢向姐姐撒娇啊……”看到梨云这样的表情,梨浠也不禁露出了笑容,心里总算浮现出一种风雨已经过去的感觉来。
毕竟长姐如母,梨浠知道自己要更坚强一点,只有坚强,才可以在那让人难以接受的不幸来到以前,把梨云保护起来。
姐姐?
梨云那没有梳理的长发掩过了他与梨浠极为相似的面容,那因为春夜寒冷而失去了血色的唇上露出了一抹自嘲的微笑来,他可以很安心的笑,因为梨浠不会看到的。
到了最后,他始终无法超越某些事情,比如说无法比梨浠年长,也无法比梨浠更坚强……
深远而晴朗的天空下,风轻轻吹来,梨树林间便是一片翻飞的白茫茫,宛如那在阳光之下的积雪,散发出让人着迷的幽香。
从驿站租来的马儿不耐烦的原地踱步,她已经准备好随时起行了。
在小镇门前送行的只有明苑的人,逢香楼的刘老板和小关都没有出现,明苑的领班唯唯诺诺的向梨浠和梨云转达着刘老板的歉意,如果不是他财迷心窍,也就不会把梨浠和梨云的住处告诉那个男人了。
梨浠淡淡一笑,别过众人以后,便于梨云共乘一匹马儿,离开了已经居住上大半年的小镇。
其实对这小镇,梨浠没有太大的留恋,她也没有要怪责刘老板的意思,就算刘老板没有把她的住址卖出去,也不代表没有下一个更有权势,更为狂妄的客人,所以半年,已经是很长一段时间了。
梨云的手受伤了,驾马的是梨浠。为了方便赶路,她早已经换下那身飘逸如仙的舞裙,穿上了轻便的白绸裙子,和一件明石绉绫做成的天青外衣,这些本来是秋天才穿着的衣服,可是现在在山林间赶路,却依然挡不住寒意。
明明已经快到午时了,这片群青里到处弥漫着烟雾摸样的白寒,是早春料峭。他们早已经放弃走大路了,梨浠不懂山路,却又固执的不愿意让梨云驾马,所以只好沿路的问人。
她想去金陵,自从幼时母亲带着他们离开金陵以后,一直在江南之地流浪的他们,从来没有回到自己出身的地方,没有看一眼自己的故乡。
从山那头走来的农夫背着箩筐,哼着小调,他生于纯朴的乡间,即使遇见不认识的人问路,也会亲热地回答,然后为梨浠和梨云指路。他身后跟着一个穿着蓝色小褂的小姑娘,把田野上姹紫嫣红的鲜花插在乌黑的长发上,有点土气,也有点可爱,她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好奇地问梨浠为何不走水路去金陵,走水路的话,晚上可以看到秦淮两旁的华灯,极为漂亮。
因为怕被那个喜怒不定,却有权有势的男人找到啊……
这是梨浠不敢走大路和坐船走水路的原因。
昨夜虽然洌昊会突然走掉,可是梨浠却不敢再有半分的意外发生,她无法再去看见梨云受伤了,可是权贵,也避无可避啊。
别去了农夫和小女孩,梨云让梨浠坐在马上,而他则牵着马,徒步向山上走去。
两人出来匆忙,记得找来代步的马儿,却忘记赶路需要带上的干粮,梨云怎么说也是个男人,他可以挨饿,可是风寒还没有完全退去的梨浠可经不起半分的折腾。
不过幸好,在快要到黄昏的时候,发现了山间有一座寺庙,那么至少可以有地方借宿,无须让梨浠露宿野外,梨云已经默默的在心里酬谢神恩了。
让那打扫山门的小和尚把马儿牵走,梨云扶着梨浠走过了山门。放眼看去那一条形态优美的登山长廊,一百零八间,三百九十九段,石阶有点年月了,很平缓,可是这样的路对那宿疾正在发作的梨浠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
察觉到撑扶着自己的梨云的步伐有点缓慢,梨浠已经隐隐闻到空气中揉进了淡淡的血腥味道,必定是梨云手臂上的伤口裂开了。
只感觉到胸口有一阵刺痛,梨浠咬着牙站直了腰,反过来扶住了梨云的手臂:“我自己可以走,倒是你,你还要逞强到什么时候?”
梨云想要表达自己,可是却一时之间找不到表达自己的方法,与此同时,他们的身后也传来了一把陌生的声音,听起来温柔儒雅,可是却隐隐透露出一种命令的语气来——
“还是先把伤口包扎一下吧,山林之地,说不准还有老虎呢……”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的公子,留在额前的头发有点长,却像猫毛一样滑顺柔软,头顶的长发没有束进发冠之中,反而是随意的披垂在肩头上,他身上儒衫的颜色墨绿,背着阳光看来却像是黑色一样,隐隐可见衣衫上绣着优雅的清菊,而腰间挽着一条绣有几片红叶的腰带。
墨衣公子……
墨衣公子向着梨浠和梨云走过来,步伐坚定而缓慢。
毕竟只是早春,长廊石梯的两旁没有太多的新叶遮蔽,已经西斜阳光从树的枝桠间洒下来,流淌过墨衣公子尖尖的下颌,那样的线条,温柔的让人移不开视线。
墨衣公子从宽大的儒衫袖子里拿出了一块手帕,男式的手帕,与姑娘家的丝巾不一样,匡正的形状,以纯棉制作,边沿上以金线绣着富贵人家喜爱的漂亮花纹。
梨浠仅是从这一块手帕就可以知道,这个笑起来牲畜无害的年轻墨衣公子,若不是皇孙贵族,那必定富甲一方的人物,因为手帕上金线乍看之下和一般的金线似乎是一样的,可是在阳光之下却能隐隐看见金线底下手帕的纹路,由此证明这是来自西域的琉璃金线,这可是就连皇孙贵族们也争相抢购的奢侈物品,可是这位公子竟用如此贵重的手帕来给不认识的人包扎伤口?
几乎是不能拒绝,因为梨云觉得面前的人拉过他的手的力度可是让他一惊,毕竟这个男人看起来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公子,但是他竟可以一手拉过梨云,并且在梨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给他包扎起手臂来。
不仅是梨云惊讶,梨浠也用惊讶的眼神看着这个墨衣公子,他用手帕给梨云包扎手臂上细长的伤口的动作太过熟练,看起来就如那些在刀风剑雨中过活的人一样,可以熟练的应对各种伤痛。
“好了,这样血腥味就不会引来猛兽了。”墨衣公子为梨云包扎好了以后,微笑着绕过了梨云和梨浠,站上了高几级的石梯上,“剑伤不能轻视,它往往会留下疤痕,所以还是上去上点药吧。这垸棂寺的主持冀镜大师也有一手好医术,他的秘制膏药可以让伤口在一夜之间消失呢……在下早也想见识见识。”
听到墨衣公子此番说话,梨云轻皱起了眉头,虽然刚才这墨衣公子给他包扎了正在出血的伤口,可是不代表他愿意去当拿和尚大夫的试药老鼠!
梨浠没有发现梨云心里的不满,她只希望梨云的伤口可以尽快痊愈,并且不再受伤。
“那么,有劳公子带路了。”梨浠微微的俯首,同时用水袖半掩脸额,若非那墨衣公子一直毫不避讳的看着她,她也无需如此,纵然这是女子初遇陌生男子的基本礼仪,可是流浪的舞娘,早已经称不上那三步不出闺门的良家女子了。
墨衣公子刚想转身,可是动作却略微犹豫,然后才惊叹一声,笑道:“忘记自己介绍了,真是失礼。”说着,他回过神来,彬彬有礼的做了一辑,“在下姓赵,单名一个‘恒’字。”
“赵”并不算是什么罕有的姓氏,可是在现在却是一个代表着高贵身份的姓氏,纵然这墨衣公子一身华贵之气,可是大部分的人也只会把如此亲切待人的他当成了皇室某个远系的亲房罢了。
可是在听到墨衣公子报出自己名字的时候,梨云突然觉得肩膀上的包袱突然变得沉重起来,因为里面有着母亲遗留下来的“笔记”。那一本“笔记”因为岁月已久,纸张已经微微发黄,而“笔记”上那些用奇怪的笔写上去的深蓝色,并且线条锐利的字也已经开始模糊了,不过不管是梨云他,还是那站在身旁已经沉下了脸色的梨浠,都非常清楚地记得,那本“笔记”中有这么一句话——
宋朝的第三位皇帝,名赵恒,于公元997年登基,时年29岁,封号真宗,即膺符稽古神功让德文明武定章圣元孝皇帝。
现在正是雍熙七年,也就是“笔记”上所说的公元990年,如此说来,他们眼前这个墨衣公子正是现在的三皇子寿王,也就是七年以后的大宋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