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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时候,女儿正式进入小学。我和妻子经过筛选后最终把她送到了离家有点远,但是离五月同学很近一所附属小学。妻子工作太忙,并没有过多时间送她。我可以每次和她一起去学校,然后在五月同学等她放学。她似乎很喜欢五月同学这个地方,如果窗户边有位置,她就安静的坐在哪里写作业,看书。如果没有,就坐在其他的地方。只要看到女儿来五月同学,吧台的男生总会把灯光调得亮一点。在等我交代完所有的事情后就会牵着女儿的手回家,感受到那个小手在自己的手里一点点变大,变得有力。
再次遇到于依,是我37岁那年。我发现她总是在我生活很平静的时候突然冒出,给我致命一击,随后离开,让我重新疗伤。
我和往常一样送女儿去学校,嘱咐她上课好好听讲不要说话。虽然我知道这些嘱咐都是多余的,女儿会做得比这个更好。她系着红领巾,朝我挥挥,和其他的孩子有说有笑的进入教学楼。我准备离开,抬脚时看见了于依站在我面前,一动不动,眼里的旖旎让我无法忽视。我以为25岁那年是我最后一次遇见于依,我没想过12年后,我又遇见了她。此时的她已经结婚多年,我则刚送自己的孩子上学。她走向我,我仍旧和25岁那年一样,等她开口说话。
“我们能聊聊吗?”
这次我没有拒绝,痛快的答应了。我带她来到了五月同学,告诉她这是王梓的店,我在这里替她打工。我不露神色的观察她的反应,因为王梓说她和小妖很像,所以我想知道如今的她到底是变成了什么样。听到王梓的名字后她没有任何不安和慌张,脑海里突然想起了王梓的那句话,他爱的于依早就死在了22岁毕业那年。我站在吧台内,问她喝什么。她起身,参观着店子回答说水。我倒上一杯水放在她所做的位置上,她在店内走了一圈后回到吧台边,喝了一口水说:“你设计的?”我点头,她笑起来,这样的笑容让我觉得和大学里的于依相差无异。
“刚才是你女儿?”
“是的。”我坐在她身边,她穿黑色的长裙,蹬着十厘米的红色高跟鞋,浑身散发着得香气不同于那年的夜晚,不再是低俗和魅惑。很高傲,也很寂寞。我不知道这十几年来她发生了什么,过的如何,我想高傲如花得她也不会告诉我她的生活,她曾低下过她骄傲的头,那也会是她最后一次低下头。
“很漂亮,很像你。”她说。
我笑起来,没有接过话。聊天的内容并没有多有意义,我们都带着防备的心去聊天,心里都清楚现在的我们早已不复存在,即使有过那么长的一段岁月和很多相同的记忆。
“你没有什么变化。”
“是吗?我倒觉得我胖了。”我摸摸自己的肚子,太久没有运动,肉都开始有些松了。
“我看着还行。我倒觉得你眼神变了。”于依认真的说,这样认真的表情和小妖很相似。
“眼神?怎么变了?”
“说不清楚,如果是小妖,也一定会这么觉得。”
我干笑一下,回答是吗。现在的眼神到底变成什么样子自己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敢去承认。看什么东西都会觉得灰蒙蒙,带着一些庸俗和绝望。谈不上很丰富的社会经验,但也对人和生活看的更加透彻。有时我总会想,现在有车有房,银行存款也足够,每天都有固定得不算少的收入,女儿听话,妻子也贤惠,我还在期待些什么?我庸庸碌碌的生活,宁愿躲在五月同学看别人的生活,也不愿意再为自己的生活重新打算。眼神变了,不再是单纯的想改变,而是简单的希望平庸。我们接着聊了一些东西,无非是些无聊的内容,我们都用试探的眼光去观察坐在自己对面的人,我们心里都清楚如今坐在对面的人已然陌生,时间的洪流将我们分散,等再次见面时早已物是人非,那些一起逃课,庆祝生日,为了考上同一所大学努力,被人叫成□□的我们都不复存在。我们各自雕刻自己的生活,谁也遇不到谁,遇到了也只是尴尬的点头,无关痛痒的聊几句,最后的话永远都是对不起,我还有事,下次聊。这个下次直到死都不会出现。
“我要走了。”她起身,走到门边,我看看时钟,时针指向9点。街道上的人流量多了起来。那么多人的来来往往也挡不住于依如今的高贵和不可触得,就算在人群中,也能一眼看到她。
“苏喃。”她咬着唇,下了很大的决心后才开口叫出我的名字。我站在门边,她离我十米的距离,这个距离不长,但我总觉看不到尽头。
“这么多年来,我还是爱着你。”于依艳红的唇如同那年与许姗结婚时满屋子的红色囍字,明明是自己的婚礼,却想要无所顾忌的逃离,逃离那些人们发出的咋呼声和明晃晃的红色字体。
“如果小妖没有离开,我也不会说出这些话,我还是会以小妖好朋友的身份在你身边,与你有短暂的交际,可小妖离开了,我们的联系也断了,我只想告诉你我爱你并不比小妖少。”于依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到:“现在你能抱抱我吗?”她眼里全是期待和不安,这种期待和不安跟那个晚上一样,我一直以为我会忘掉那个夜晚,但是于依的再次出现才让我意识到自己只是不再去回想,其实所有的画面都清晰的存在于脑海里,只要稍有碰触变如果水中的气泡样,不间断的浮出。我摇摇头,表示拒绝。于依向后退了一步,没有说没事,也没有说再见,头也不回的走了,那双红色的高跟鞋踏着再也不见的念头消失在街边的川流不息中。我转身,把门榄上正在营业的牌子翻转过来,刚推门而入,几个常来的女生就跟着进来。
“老板,刚才那个美丽的少妇是谁啊?”女生们笑嘻嘻的坐在窗边,调侃起我。
“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我回答。我第一次用朋友这个词来形容于依,在我的想法里,我的朋友只有一个,那就是王梓。于依对我而言是小妖的朋友,后来就成了王梓暗恋的人。今天我突然想用老朋友这三个字来形容于依。于依最后离开时对上我的眼神让我首次对于依产生了认同感,我有些心疼她,我很想抱着她安慰她,但最后还是摇头了。并不是吝啬一个拥抱,而是怕自己的拥抱让我和她都陷入水火中,我没有把握如同12年前一样拒绝于依的表白,我怕把自己和于依这么多年来相安无事的生活又弄得一团糟糕。如今的我只想就这样生活下去,无需诱惑与激情,陪着女儿,十年,二十年,一辈子都说不定。
于依走后,我一整天都坐在于依坐过的位置上想问题,具体想些什么自己都说不清,但整个想法里总有一个清晰的轮廓,那就是小妖。小妖在我心里一直挥之不去,我也并没有刻意去打消想起小妖的念头,我自然的和妻子生活在一起,自然的在空余的时间想起小妖。我对谁都不说我想着小妖,我还爱着小妖。我有些卑鄙的利用了妻子的爱情,从一开始的交往到结婚,有了女儿,我都没有全心全意去爱妻子,或许我尝试过,但最终放弃。我无法否认这么多年的生活仍没有让我觉得小妖的存在少了,也没有让我觉得生活有多大意义。我是在努力证明我活着,但我不知道要向谁证明。心里的缺失每年都会增加,我想总有一天,这块缺失会填满我整个身体。
五月同学每天都有人推门进出,有不少音乐系的人会走上舞台弹上一两首钢琴曲。有人跟我提议重新刷一面白色的墙,因为原来的墙已经写不下其他人的思念,原来每天每个人都会有那么多的思念。女儿放学后主动的坐在了老位置,现在很多学生也认识她,都很喜欢她,会主动把靠窗的位置腾出来让她做作业。我把事情交代后和女儿一起清理书包准备回家,就在这时候,王梓进来了,他捏捏女儿的脸,对我说:“很久没打篮球了,一起吧。”王梓结婚后也安静了许多,并在婚后的一年里有了一个儿子,比女儿小3岁。我不知道王梓是不是和我一样也是在爱着于依的同时与现在妻子安稳的生活,我看不出他的异样,但至少有一点我可以确定,他比我有担当。我们去了大学校园内的篮球场,王梓得意的和女儿说起大二那年和我的比赛。我则看着校园的景象。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还能找到那晚对小妖说生日快乐的走道。这个时间点都会播放校园广播,每天都有不一样的专题。做过我们导师的男人从身边经过,头顶似沙漠。
“苏喃,你说,咱们算不算名校友回校?”
我笑着说:“名校友是你,不是我。我每天对着学校,不像你,离这么近都没来过。”
我在场边安顿好女儿,看到先上场的王梓拍着球三步上篮,弹跳力和速度完全不似过去。篮球滚到我脚下,我拿起球,说到:“输的人请吃晚餐。”王梓点点头。
后来想起,自从小妖离开后,陪在我身边的人除了父母,妻子女儿,便是王梓了。虽然毕业后的联系不如大学里的频繁,交流也不如大学里的多,但每次有事和心情不好给王梓打电话时,也没多说过一句客套话,想骂的想发泄的张口便来。何况,如果不是王梓那次对我的帮助,我也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女儿什么都不愁的在这个城市生活。我喜欢王梓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他和小妖一样,从开始见面就没有把我当做异类,但是王梓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说不明白,我曾猜测会不会是因为我比他自由,有时候自由比任何的的权利都要更吸引人。汗水浸湿了衣服,我转身投篮,王梓显然没了力气,在身后大吼一声,空心。
“我赢了。”我得意的说。王梓已经躺在篮球场边。打篮球的学生开始多了起来,看我们下场后一窝蜂的冲上。我走到王梓身边,嘲笑他肚子上的肉少了不少吧。他擦着额头的汗摇摇头。年纪大了,太久没运动了。这些我曾经想多没想过的词语也终于从自己口中说了出来。我们始终赢不过岁月。
“来,爸爸,干爹。”女儿手里变戏法样出现了两瓶水。王梓高兴的接过水,把水放到一边,抱起女儿,说到:“我最喜欢苏珊了,不如今后嫁给我们家小王子?”我打开水,大大了喝了了一口,整瓶水一下子就去了一半。
“苏珊,别理他,他全身脏死了。”
女儿一双明亮的眼睛笑嘻嘻的看着王梓和我。她虽然比别家孩子成熟懂事,但是眼睛的亮堂是我看过的任何一家孩子都没有的,盯着她的眼睛就能看到整个世界的无瑕,这也是这么多人喜欢女儿的原因吧。一个孩子特有的纯粹和简单,让在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过太多尔虞我诈,谎言欺骗的人找到了稍点的慰藉和童真。人的年纪越大这份童真就越显得稚嫩和无价。饭后,我和王梓各自回家,女儿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睡去了。我望着女儿满脸稚气,打心眼的笑了起来。我把车慢慢开,不想打扰到女儿的安睡,也想多点这样我不胡乱想念,只要陪着女儿的时间。妻子打过电话,说要晚点回家,有应酬。我过去很少问妻子和谁出去,为什么有这么多应酬,现在有了女儿就更少问了。有时我会觉得愧疚妻子,也会说些假惺惺话,比如娶你是我做过的最好的决定之类。妻子会被我偶尔的甜言蜜语哄得像刚认识的时候一脸娇羞,后来每次当妻子和我说话我放空时,或者一发不语惹妻子生气时我都会说这些话,让妻子高兴,也让自己轻松点。我佩服妻子对我的忍让和包容,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出身书香门地,从小就被教育,这样的忍让和包容也是我对小妖有过的,这样的忍让和包容真的是因为我对小妖发自心底的爱,也是妻子对我发自心底的爱。
我把车停到车库内,把女儿背起,那刻的重量是整个世界放在肩膀上的重量。我背着女儿慢慢的走,如同走一条刻度线,什么时段遇到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都一一在目。路灯照亮了回家的道路,小区宁静的像座古堡,飞鸟蝉鸣,水波荡漾,灯光照亮了我和女儿的身影,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与其说女儿依靠着我,不如说我依赖着女儿,比任何时候都要依赖。回到家,我把女儿放进房间,替她盖好被子后,自己独自一人走进书房,也没有开灯。这个家也只有这个书房是我自己设计的,与其说设计不如简单的说成按照我的意愿随意的装饰了一下,一整套的喝茶工具,我从来没有用过。足足占了半个空间的书桌,书桌前是一个黑色的软皮沙发,我经常坐在沙发上发呆。对面是一整墙木质的书柜,凌乱的放着我的和妻子的书,下面一整排都是抽屉,有锁的没锁的,钥匙早就不知道被我丢在哪里。我时常像现在这样,在女儿睡着妻子不在家的时候坐在这里,不开灯,任由思绪乱飞,周遭的黑暗让我无所顾忌。具体想的都是小妖,这也是我无论做什么都会联想到小妖的原因,说些什么就此封存,放入心底,只是骗自己好好生活的谎言。想着想着清脆的开门声会打乱我所有的思绪,然后我冷静的走上前,打开书房的灯,打开书房的门,对妻子说回家了。
第二天我变在眼镜店配了一副金属边的眼镜。我想这样就没有人能看透我的眼睛里的东西,也不会再有人说我的眼神和过去不一样了。这层玻璃总会阻隔人们的视线,也会替我遮挡一些犹豫和虚情假意。我从眼镜店出来,对着太阳长长得叹了一口气,想着我真的回不去了。我走进地铁站,乘上地铁。25岁那年我总期待着在地铁上遇到谁,拍着我的肩膀,和我聊天,可我谁也没有遇到。25岁是多远的时间?我依旧习惯的站在那里,看着对面镜子里的自己,身边的人玩手机的依然玩手机,听歌的持续听歌,打盹的还在那里上下抬头。那些表面看上去没有改变的东西,其实内心早已掀起一片惊涛骇浪,有人重生有人腐烂。我来到五月同学的老店,雾放着一首很特别的歌曲,曲调和歌词让我总觉得在哪里听过,甚至有谁就在我耳边对我悄悄的唱过。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配角。维C唱的。”雾擦着玻璃杯说到。
“维C?”我提高声音,有些颤抖。
“对呀。”雾没有发现我的不同,不以为然的说到“都出到很多年了,这都是她第9张专辑了。”
我呆立在座位上,雾擦着杯子,顺便给我一杯水。我很久没有听过歌,也没有看过电视,更别说注意这些歌手。五月同学每天都会有驻唱来唱歌,有唱自己的,有唱别人的。我会听到一些熟悉的感觉,但我仅仅认为是他们的遭遇相似,有相同的感受。维C和马甲走后,我再也没听到过能超越她们的原唱歌曲。有时我会想她们现在还在继续唱歌吗?还会写出这些伤感的曲子吗?那个名叫鬼的男孩抛下一切去追逐的结果到底是什么?我没有答案,有很多问题都不需要答案,只不过是需要这么一个浪费时间的过程和让自己脑子里不再空洞的理由。我要雾用电脑给我看看维C的资料和新闻,我才知道维C原来那么火,那么多人爱她的歌。我们在各自已知的领域过自己的,说自己的,不曾想到,对面那条平行线也在不断向前延长,永远不会相交。维C最火的时候我没有经历,如今,在她出道多年后,我重新听着她的歌曲,里面低呤浅唱的故事并无异样。原来10年不过是28首歌的时间。
后来,在王梓独自一人来五月同学的时候听到了我播放的维C的歌曲,他有些惊讶。
“你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吗?”他问我。
“维C。”我洗着玻璃杯,头也不抬。
“你还记得她?”我点头,问道:“为什么不记得?”
“我在美国就是听着她的歌过来的。”
“原来你在美国这么孤独?”他不理会我的调侃,盯着杯子。
“其实当初维C是想和你在一起。”我抬起头,对上他的眼睛。说出的话让我觉得很久远,远到我要按下退后键,退后整整一个世纪。
“那次,我骗了她,也骗了你。”
“你怎么骗的?”我把最后一个玻璃杯摆好,将煮好的咖啡装了满满一杯,让新来的服务员端到10号桌。
“她那天跟我说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我告诉你永远都不可能爱上她。她只是替身。纯粹的替身而已。”王梓耸着肩,播放器里维C的歌曲循环唱出。
我爱过一个人,唱过一首歌。
我离开过一个人,落了一晚上得泪。
到底是谁丢下了谁,到底是谁忘记了谁。
我最后唱了一首歌,他最后什么也没有说。
“如果没有我,你们会在一起吧。”王梓问到。
“谁知道了。”我关掉电脑,驻唱已经开始准备。我重新坐到位置上,提醒新来的服务员隔壁桌要点东西。我和王梓没有多想维C的事情。大概是因为我们都过了自找麻烦的年龄,也不会再幼稚到为了这些即使后退也不会发生事情再打一架。只是有一点王梓说错了,说不定,时间过得再久点,我真的会爱上维C,无论是因为小妖的原因,还是维C自身对我的吸引,说不定,我真的会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