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小人物(1 / 1)
莽莽雪原,一男一女,一前一后正迎着寒风艰难地走着。
天渐渐暗了下来,两人在一处避风的地方搭起帐篷,安营扎寨。过不多久,女的睡下了,男的则坐在另一侧,呆呆看着帐篷里的火盆,叉着双手,似是在思考些什么,久久没有入眠。
他约摸三十多岁年纪,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些微的痕迹,也勾画出这一年龄段男人的特有魅力。他的一身打扮简洁明快,经过多年洗练,旅行时能遮风挡雨,干粗活时则毫无掣肘,事出突然则有暗藏兵器,只是放在一旁的大圆钟与之相比,显得有些不配。
这个季节,有头有脸的人物早已躲进温暖的家里,由仆从们伺候着舒舒服服地吃喝拉撒,寻欢作乐;仍然在如此恶劣的天气里赶路的人,大多是些不起眼的小人物,为了看得到的利益而奔波忙碌。
这个坐着的,眼神里露出些许怅然的男人,自认为是其中的一个。
相隔不远的城镇是他的故乡,十年没有回去过的地方。十年之前,有个商队经过这里,有个女孩卖给他一个挂钟,也勾起了他青春的萌动。商队走了,他就此打定主意要远行。十年中,在无数个邂逅相遇的梦醒来之后,他开始嘲笑自己当时的天真,然后渐渐灰心,先是苦笑着,而后便自然而然地溶入枯燥乏味的现实中去,适应了漂泊流浪的生活。
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父母早亡,故乡对于他而言,不过只是个破碎的梦开始的地方,回忆里稍稍值得一提的段落,他不愿意想起,甚至宁愿淡忘。然而因为一周前偶然与琴斯的相遇,使他突然决定要抛下手头的一切事务,和她结伴返回故乡。七天的赶路,让他感叹纵使相距天涯,要是固定了前进方向,也不过咫尺而已。
是啊,那个睡在他眼前的女孩子叫琴斯,那个卖给他挂钟的女孩叫琴。命运这个东西,不能不让他心潮澎湃。
就在与琴斯见面,听到她名字的一刹那,从来不知道疲累的他忽然有累了的感觉。
累了,便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