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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白天黑夜(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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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楼下遇上芝麻。

大约是喝了不少酒,芝麻脸红扑扑的,一副醉相。一见郑方遥就把旁边的张戎撂到了一边,八爪鱼似地抱着郑方遥,嚷嚷着说:“方遥,我结婚了,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郑方遥哭笑不得:“我都这么大人了,有手有脚,还会赚钱,有什么不放心的。”

芝麻一个劲的摇头,张戎见她这般胡闹,想把她从郑方遥身上拉开,她还不许,狠狠瞪了张戎一样,然后又认真看着郑方遥,停了一会儿,才说:“于柑佑从广州回来了。”

芝麻舌头打麻,郑方遥没听清,重复着:“鱼肝油?”

“不是鱼肝油!是于柑佑!建筑系二年级一班的于柑佑!”

真是个让人难以忘记的人名。

只不过,如果不是芝麻再提起这个人,郑方遥真的几乎已经忘了在她的生命中还曾出现过这样一个人。或者说,她几乎已经成功忘记了在她生命中最暗无光日的那段岁月。

原以为志同道合的男友给与的背叛,这世上唯一亲人的猝死,从身体里剥离的那个还未成形的生命,那么那么多的事故,那么那么多的伤痛,若不是被突然回到宿舍的芝麻及时送到医院,她,郑方遥,早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可那一切都过去了,真的过去了。

手腕上那道唯一能够证明这些事情是真的发生过的痕迹也在美容师的魔术手下消失殆尽。

有次芝麻问她恨不恨于柑佑,她想了很久,才摇头,说:“不恨,一点都不。”

芝麻以为她只是掩藏自己的伤痕,便说:“爱的反面就是恨,怎么可能一点都不恨呢?”

她又想了很久,然后慢慢说:“可能是因为不爱吧。”

云淡风轻的,连一点点情绪的起伏都没有。

后来芝麻就总是说:“方遥,你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漠了。”

再后来,关嘉琦也说:“方遥,你有能力,有头脑,通晓人情世故,如果再加多一点点真实的感情,只怕会有更多的人来挖墙角。”

第二天芝麻醒来的时候,郑方遥正在煮面条。

芝麻战战兢兢问她:“我昨晚有没有跟你说什么?”

她漫不经心:“说了挺多的。你指的什么?”

芝麻又问:“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比如谁谁从某个地方回来了?”

她想了想,说:“你说于柑佑回来了。”

芝麻肠子都悔断了:“方遥,那个,我,其实吧。”

郑方遥回头看她:“其实他回不回来和我都没有什么关系。”

芝麻见她一脸的表情都很正常,于是说:“我都忘了,你根本就不爱他。”

冯家轩连续三天在餐厅没遇见郑方遥之后,终于忍不住违反了他之前定下的在郑方遥同意了解他之后他才会给她打电话的承诺。

郑方遥刚从驾驶学校出来,见是冯家轩的电话,由着它响了好一阵,才接上。

她并不是扭扭捏捏的小姑娘了,人家又没有死缠烂打,只不过是想约着吃个饭而已,就算是按着关嘉琦定下的公关守则第一条,她也有这个义务,热情对待一切来访者。

餐馆是郑方遥定的,新开的粤菜馆,适合冯家轩的口味。

她到的早,又因职业习惯,拿着菜牌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抬头叫服务生添茶的时候,看见了于柑佑。

她真的不大记得他的模样了,若不是眼皮上那一道小伤疤犹在,她是怎么也不会把眼前这位略微发福了的男人和精瘦的于杆佑联系在一起的。

于杆佑亲自拿了茶壶过来给她添茶,末了才微笑着说:“好久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郑方遥没想到自己还是怔了一小会儿才幽幽缓过神,说:“什么时候回北京的?”

“两个月前回来的,操办开餐馆的事情。”

她哦了声,又问:“这餐馆你开的?”

他有些尴尬,说:“她们家的生意,我帮着打理罢了。”

她又点了点头。

他问她近况。

她简单说了说。

服务台有电话找他,她清清楚楚听到说,是他的儿子。

她想起他们分开才不过五年,他连能说话的儿子都有了,也不知道到底是他太快,还是她太慢?

冯家轩因为自己的迟到而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荤素搭配的极好,一看便知是懂生活的人。

席间,他也不提任何带有情爱色彩的字眼,就只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来交谈。

郑方遥觉得他大概是请教了哪位高人,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学会如何以守为攻。只是她心意已定,纵使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的,不等他继续眉飞色舞的讲下去,便打断了。

“冯总,谢谢你今天请我吃这顿饭。”

冯家轩大约没想到她会生硬的打断他,一时怔住。

她接着说:“我想说个故事给冯总听,可以吗?”

冯家轩轻轻点头。

她沉了沉气,说:“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家里很穷很穷,十二岁的时候,她妈妈就跟抛下她和她爸爸,跟别的男人走了。也许是因为她对她妈妈真的没有什么感情,所以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甚至觉得这样的女人离开了她和她爸爸,反而更好。

没过两年,她爸爸在工地上摔断了腿,又遇上有黑社会背景的包工头,没得到多少赔偿,在家休息了大半年,几乎用光了所有的钱。后来,她爸爸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远房亲戚介绍了一份在大院里扫地的工作。工资虽然不是很高,但是有两间小房子,每个月还发三百块钱大院食堂的饭票。那一年,她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

那个时候,她觉得生活苦一点也不算什么,因为总有一盏叫希望的灯照亮着她的前路。可是没多久,她得罪了大院里的人,她爸爸被辞退了,他们搬出了大院,她也转学了。

她爸爸又找了一份帮人看大门的工作。她比以前更努力读书,终于考上了最好的大学,拿最高的奖学金,还和学校的师兄谈恋爱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故意跟她开玩笑,她怀孕了,而男朋友却和另外一个女孩走了,连打胎的钱都没给她。她很伤心,和她爸爸说了这件事,她爸爸当然很生气,给了她一个耳光。那是她爸爸第一次打她,下手那么的重。她赌气跑了,可是就在同一天晚上,她爸爸死了,被小偷失手推下了楼,摔死的。

她永远都记得她爸爸死的时候,眼睛睁的大大的,死死盯着某一处。她知道,他还有很多未了的心愿,她也知道,他在走之前,最不放心的就是她。

那个时候,她真的是万念俱灰了,于是她想到了死。

割脉,让身体里的血液一点一点流尽。

同宿舍的好朋友把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她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她都没有张口说过一句话。

她在学校度过了余下的平静的日子。

毕业前,她和她好朋友大醉了一场。她和她好朋友说,等赚了钱,她就去把手腕上的那道疤去掉,彻彻底底和过去说再见。

毕业之后,她找到了一份似乎并不合适自己的性格却薪水可观的工作。她的老板很器重她,她也很争气,成了公司里的主力军。

她的人生前半段太多起伏,而后半段,她只想安安静静的独处,不被人打扰。”

郑方遥觉得自己比想象中表现的要好,至少,说完这个故事,她连眼圈都没有红,就真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而已。

她断定了冯家轩再也不会对自己存有什么心思了。就像很久以前她所认为的那样,他还只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弟弟,她却已经是饱经风霜的大姐姐了。大姐姐固然可能会吸引到小弟弟,却终究是两个层面的人,她的过去太跌宕,他也许会觉得新奇,可再也不会想要去呵护。即便有了万一,他想,她也会拒之门外。

郑方遥在餐厅又独自坐了一会儿,快到九点,出了餐馆的大门,才发觉起了夜风,还下了零零碎碎的细雨,凉飕飕的,似乎是秋天已经提早到来了。

于柑佑跟着出门,拿了伞给她。

她看着哪把白色底,青色小点的长伞,怔了许久,终究没有伸手去接,只说:“这会儿拿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得还回来。”

于柑佑眼底萌生出一层雾气,没有再说什么,只望着她乘车而去,那么那么的遥远。

芝麻打第六个喷嚏的时候,终于开始抱怨郑方遥:“你平时不是不生病的吗?怎么赶在这会儿感冒?还传染给我?我看你就是故意的,知道我过两天就摆酒了,不想我在这人生最重要的时刻好好表现!”

郑方遥赶忙拿了药,到了温开水给芝麻:“这什么话,我巴不得你早点嫁出去,我好封个大红包给你。”

芝麻笑嘻嘻的:“这还差不多。”把药吞到肚子里,又说,“我虽然只请了六桌,但你这个公关也不能马虎,必须把我的婚礼办得风风光光的。”

郑方遥认真点头:“绝对是一场实惠与豪华并重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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