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1 / 1)
楔子
很多年以后,当旁人问起他时,林清只是笑笑。她说,“这么多年我从不觉得孤单,我只是忘不了。”
这么多年他们相逢,相爱直到分别,她都从没有后悔,因为爱过,就够了。
正文
第一章
其实林清和叶向旭很早就在一起,只是那时所有人都没想到他们会分开。虽说是郎才女貌,可太美好的感情,总是奢求,就像某些东西,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偏偏身在其中,看不通透,反倒是旁人,一语道中。
林清从没有想过那时候朋友的戏言最后竟会成真,她心里从来都以为叶向旭是她的良人。
刚刚答应跟他交往时,时常都有一些爱慕他的女孩子来骚扰她,朋友玩笑说,“叶师兄真是个祸水呢,小清你可要把他看紧了,不然哪天他跑了可有你哭的。”
那时候她是什么反应来着,好像只是对李瑶笑了笑,她相信他不会抛下她,可是,原来这世上最不值得的,就是信任。
叶向旭匆忙的离开,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理由,任她一个人像个傻子一样独独坚持。
偌大的校园再没他和她的欢颜笑语。他和她,从此一南一北,咫尺天涯。
林清眉目生得极好,笑起来总有种说不出的妩媚妖艳,但气质却很纯真,很是让人觉得舒服,原来的她很爱笑,性格也算不上太内向,可是后来却再没在她脸上看到过那样摄人夺魄的光彩。
当初的信誓旦旦终成一场空,直到分手她都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留下她一个,不是她不想笑,只是面对这样的背叛,她实在没有心思应付旁人。
后来每每想到,她总是嘲笑自己太过自信。话果然不能说得太满;这些年在生意场上她从来都谨慎小心,不到最后绝不亮出底牌,虚晃一招才慢慢露出庐山真面,往往置对手于死地;个中原因跟那场耗尽心力的感情不无关系。
有空的时候她会看一些伤秋悲春的小言,昨天看了一本书,男女主角在分别多年后在超市偶遇,文字很吸引她,直接跳到结尾看了结局,却没心思去研究中间发生的种种故事了,这年头的小说总是皆大欢喜,可是却很少在现实生活中发生。
林清没有想到会在这种状况下与叶向旭重遇,事实上也算不得重遇,因为只有她看见了他,而他身边早有伊人作伴。
小说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林清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她推着置物车停在调味品那一栏准备选一瓶好的酱油,可她钟爱的那个牌子没有货了,货架上花花绿绿的瓶子很多,她左选右选也选不好,还是不买了。
林清是认死理的人,学生时代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买东西无论什么东西都只用一个牌子。对待感情也是如此执着,这样的任性是从小的生活造成的,她的家庭算不上幸福,自小就父母双失,从来都不会觉得安定。
李瑶对她这个习惯嗤之以鼻,常常取笑,说她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含沙射影的语气就是在说叶向旭,那时候她还会羞涩的与朋友笑闹,现在却早就找不出当时的心境了。
李瑶是她学生时代少数朋友之一,林清有时会显得冷淡客套,总是无端给人不好接近的感觉,旁人也就不太待见她,她并不甚在意,长此以往,谈得来的,也就只有一两个人而已。
其实这只是一种表象,真的深交就会发现林清也跟大多数女孩子一样,对帅哥毫无免疫,尤其热衷美容减肥八卦,在平时规规矩矩,一回寝室就原型毕露。说到底那时候的她也就只十□□的年纪,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可不管曾经有多么天真,最终都会被社会陶冶得八面玲珑,就像现在。在职场打拼多年,林清从最初的文员做到现在的行政经理,能力十分出众,时常有猎头公司跟她接触试图挖角,可她也只是云淡风轻的拒绝,她在金茂做得很舒服,也不喜欢四处奔忙。0
林清站在货架边发了很久的呆,推着车子准备去蔬果区挑些水果。手推车还没来得及调转方向,货架另一端传来清甜的声音,“向旭,买哪个?”
林清顿住了脚步,她听得很清楚,大脑有一瞬缺氧,这么多年来她从没有在别人耳里听到这个名字,更没有见过他。
她对着货架尴尬的笑了笑,转身向前走,也许只是从名吧。
“你做主吧。”
林清终于停下了脚步。
这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不是叶向旭还是谁。
惊讶是有的,没想到他居然回了国,而且还在B市,更没想到他身边已有佳人做伴。
“呵,这是怎么了?”林清自嘲的想,都分开了这么多年,他如何,又与她有什么关系呢?
全球连锁的超市里音乐环绕,人声鼎沸,林清站在那里,突然就觉得很悲凉,有冰凉的感觉从头顶灌到脚跟,她愣愣的隔着货架往另一面看,看不到他的面貌,反倒是看得清他身旁的那位小姐,面容姣好,笑容甜蜜。
她的眼泪不受控的涌出眼眶,太过狼狈。
售货员看着这个年轻的女子一直默默的掉眼泪,关切的问她,“小姐,你没事吧?”
“哦,没事。”林清止住哭腔,独自往前走,挑的那一车子东西也都不要了。
她并不想与他见面,尤其是现在这种局面。她自认无法做到笑容淡然,全身而退;既然如此,根本没有见面的必要。
林清心里是恨他的,有多爱,就有多恨。
林清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看着机动车道双黄线两旁匆忙逝去的车流,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只是不想回家,今天的事对她来说实在是太意外,她需要一个人静一静。
包里有零钱,她投了两块钱的硬币,随便上了一辆公交车。
这是去B大的专线车,上车时她觉得很熟悉,却怎么也想不到这是去哪里的。她挑了靠窗的位子,一路默默坐到终点站;下车发现是B大,才想起977路是从城北发到城南的专线车。
林清当年是以极高的分数考到这所学校的,工作以后却一次也没有回来过,并不是没有时间抽空过来,她只是习惯性的逃避,怕想起他,怕想起那些往事。
B大的校门还是一如既往的破败,里面的一切也都还熟悉,没想到这么多年这里都还是维持原状,她心里有些感慨,就算没有变又能怎么样呢,除了这些,别的都变了。
周末学校是不上课的,有年轻的学子从她身旁经过,看着他们言笑晏晏的样子,林清觉得有点怅然;原来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当初她也跟这些年轻的学生一样的快乐,这么多年工作下来,那些单纯的心思早就被磨掉了。
B大是井字格局,沿着路一直走就是一教楼,林清站在楼下,那棵梧桐树越发显得苍凉了,风吹得渐黄的叶子窸窣作响,声音煞是好听。
林清是本校这一批学生的最高分,大一进校第一天就被学校要求在新生大会上做新生汇报,她跟叶向旭认识的经过,如果真的追究起来,跟这个报告也有些关联,尽管发生的事是那样啼笑皆非。
林清长的好看,尤其是眼睛,脸小小的,衬着一双水灵的大眼睛,笑起来尤是动人,很像古代的大家闺秀;古人的那句‘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
微暗的灯光洒在她头顶,更显得她楚楚动人。
她没有拿稿子,站在台上却一点也不怯场,用了短短五分钟就结束了自己的谈话,台下掌声热烈,领导又讲了些新生注意事项,宣布散会。
B大的礼堂很大,但出口却很狭窄,散场时鱼贯而出,匆忙之间有人塞了张字条给她,她前后左右全都是人,根本没有办法转身。
她们寝室的人全都走散了,她出来才看到李瑶在旁边等她,看到她手里的字条,说,“什么东西啊?”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仅有一小部分人有呼机,大部分通讯还是通过纸笔完成的,李瑶拿了她手上的字条来看,字写得极好,看得出来用心练过。
缠绵思尽抽残茧,宛转心伤剥后蕉。
三五年时三五月,可怜杯酒不曾消。
那张字条上只有两句诗,,没想到他居然找了这首诗,并不是名家之笔,难为有人知道;诗后面附了一行小字,约她明天下午一点梧桐树下一叙;这让她犯了难,她没有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的打算,可是失约也不是她的风格。
她实在是不知道如何两全。
结果到了第二天,她也没拿定主意。倒是室友们不肯放过她,尤其是李瑶。
“不过是见面,又不会吃了你,对吧?”
“你就去嘛,也满足一下我们的好奇心嘛!”
“你不去太不礼貌了,就去嘛。”
她们是四人一间的寝室,三个人一台戏,在她耳边轮番轰炸,她最后被她们闹得实在没有办法,答应她们去见这个诗人。
诗人是她们给这个未名人起的新绰号,林清很无奈,被她们轰出来了。
这个时节已经是秋天了,秋高气爽的天气很好,阳光撒在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有些想睡,林清的心情很好,刚刚开学她们的课都没来得及排出来,这几天都没事,一路上也没看到几个人。
她视力并不是太好,但是模糊间还是能看得清一教楼下有人,是个男生。
心里小鹿乱撞,林清的速度越来越慢,不知见面后该说些什么才不会让人觉得尴尬;只是这段路也不算长,饶是她故意拖慢脚步也没走多久就到了,心一横,林清站在那人面前开口:“你好,我是林清。”,脸上的表情颇有些视死如归的味道。
对方怔了一下,还是礼貌的应了声,“林清?你好。”
声音中带着些许漫不经心,林清并没有听出对方语气里的迟疑和玩味。
很久以后当叶向旭偶然提起那一次有趣的经历时,林清着实气愤:“你明明不是那个某某,干嘛还跟我打招呼。”。
叶向旭还要逗她:“是谁先跟我打招呼的啊?”
林清说不过,只好瞪他,简直被这个人气死。
跟叶向旭斗嘴她从没占过上风,跟一个学法律的斗嘴简直就是自掘坟墓,每每说不过他时,林清就拿法语回敬他,拿专业唬人,谁不会呀!
那时她还天真的以为将来会进外交部,成天跟浪漫的法国人打交道,想想都牛,倍儿有面子。只是后来才知道这年头小语种有多难找工作,当年的烂漫最后也被社会磨砺成了商场的果决。
那天两个陌生人打完招呼,实在是无话可说,可为了缓解气氛的尴尬她也只好继续找话说,甚至说了些冷笑话;
林清并不是太会聊天,本来就尴尬的气氛被她弄得更加冷场。
偏偏站在她对面那个人只是静静地聆听,不冷不热,也不插话,饶是她一个人继续这场闹剧。她口水都说干了,别人还不太领情,只是不尴不尬的适时应那么一两句,也不知是搪塞她还是真感兴趣,抑或只是出于礼貌;最后都难免变成两人大眼瞪小眼
当时林清就火了,搞什么呀,写情书的又不是她,现在搞得像是她倒贴一样,拜托,她还觉得勉强呢,虽说这人文笔不错,也未免有点太傲漫了,更何况那诗充其量也就算是照搬,也就是字写得好而已。
隔了很久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林清是心里窝火,那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说话。
“嗯,诗很好,不过实在很抱歉。”林清现在只想结束这场荒唐的见面,说完眼眸清亮的看着对方,这番话俨然一副客套的说辞,她没有直接说自己不打算在大学谈恋爱,只是她这样说了,只要不是个白痴都能明白她的意思。
“拜托,有多远滚多远,谁想和你做朋友!”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口,林清顶多也只敢在心里想想。
对方眉头略微一皱,眼神轻佻,打量的看着她,不确切的语气传来,“诗?”
当时林清低着头,自然看不到他表情的细微变化;她一定是被气昏了头,竟没有听出对方语气里的质疑,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诗的意境很好,我很喜欢。”
这诗她十分喜欢,顺口就念出整段诗句,她是南方人,声音里带着糯软的气息,像是小时候吃过的那种青米团子,粘稠香甜。
这事估计没第二个人干得出来,她一定是脑子短路了。、
“很浪漫,不是吗?真希望能有一段这样的感情。”
如果林清脑袋够清醒的话就不会这么说了,这话从她口里说出显得极其暧昧,她刚刚才拒绝完对方,转口就说了这一番话。
她反应过来,脸不争气的憋得通红,林清这辈子还没这么糗过,真是很丢脸。她根本就不敢看对方的反应,不看也知道,一定憋笑憋到内伤!
只是她没想到对方还真的一点也不含蓄,就这么当着她的面笑起来,弄得林清就像刚喝了二锅头,热血噌噌的冲上脑门,浑身发烫。
笑就算了,还不忘调侃她,“这样的爱情的确令人向往,你一定会遇到的,只是不知道谁会这么幸运。”这人一定是故意的,她真是恨不得立马挖个地洞钻进去算了。
以后说什么也不做这种蠢事了,都怪她耳根子软,听了宿舍那帮小妮子的挑拨,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林清现在只想上去撕碎那张脸,后面有人走上前来,提前阻挡了她的去路。
“是林清吗?”
林清心里充满疑惑,来人开口向她解释,“实在是不好意思,刚才出了点事,来迟了,对不起。让你久等了。”
“没关系,我也刚来一会儿。”等等,什么,她这才一愣:“昨天,是你?”
对方被她的表情惊到,显然迟疑了一下,顿了顿才肯定的答她:“对啊。”
什么,这个四眼男才是给她纸条的人;那,她身后那个人,哦,天啊!她竟然认错了人,还跟他拉扯了半天;摆了这么个大乌龙,谁来告诉她该怎么收场啊,她真是羞愧得要死,恨不得自己现在立刻蒸发算了。
这时,那个看了她半天笑话的人终于走过来,“看来,你等的人到了,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了。”说话间风度翩翩地向她伸出手,“你好,我是叶向旭。”他的手指干净修长,指节略微泛白;林清愣在那儿看了那只手很久才回过神。
这就是他们的初次见面,她就那样被叶向旭不动声色的耍了。
隔了这么久,故地重游,她又想起了当日的种种。如果时间能够重来,那她一定不会去赴那个可笑的约,这样,或许她就不会认识他了。
只是林清没有想过,该遇见的,总会遇见;即便她没有赴约,那么,在别的时间,别的地点,他们也会因为别的事相遇。
这或许就是命定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