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十(1 / 1)
“小雨。”
多么熟悉的声音,一定也是幻觉。
但一刹那又发觉不是。
小雨用尽全力猛地推开古寒。
她确实没有听错。
一辆卡迪拉克停在了小雨的公寓面前,叶之辰正站在车门外看着她。
小雨又惊又喜。
他一个人来,身边没有其他人跟着。
没有像以前一样气急败坏地要跟古寒决斗,反而,像是根本没有觉察到别人的存在。
叶之辰只是凝视着小雨,眼光错综复杂。
两年未见,她竟似又长高了不少。
其实没有。她已停止长高,看上去比以前高,只是因为更瘦了些。
“跟我进屋。”
像是魔咒一般,她丢下了还站在路中间的古寒,随他进屋。
没有人类的邀请,血族不能进入别人的家门。
看着她随他离去,古寒一声叹息。
一直以来,她的心里,果然只装着叶之辰一个人。
只要他唤一声,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她都随他去。
进了屋,他细细打量她,不过两年未见,却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你都二十一岁了,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是的,叶叔叔。”
仿佛回到儿时,她再次这样称呼他。
称谓更亲近了,但感觉确更疏远了。
“你不反对我见古寒了?”
“我依然不同意你和他一起。”
他叹气:“但我有自知之明,我已经管不住你了。”
就像天下的父亲,永远管不住青春期的女儿。
“你几时毕业?”
“还有两个月。”
“毕业之前,我带你在欧洲兜个圈子再回国吧。”
“那实在太好了。”
小雨笑着回答,欢喜雀跃的样子。
再看到他,当下心中的滋味全不露出来,只是纯粹地把他当一个监护人。
她做得那样好,一点破绽也没有,连眼睛也没有出卖她。
他们几乎是立刻就出发。
米兰,这个美丽的城市的空气中充满橙和柠檬的芬芳。
一个冷清的小镇,一条冷清的小巷。
时光在这里似乎已经被遗忘。
一家古玩店,没有名字,外表就像狄更斯笔下的老古玩店。
店主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戴着老花镜,一个人守着这个店子。
他带着骄傲地向叶之辰和小雨介绍他的镇店之宝,一个古旧典雅的咖啡杯。
杯子是纯银制造的,上面是精细的手雕花鸟,又带有几分东方风味。
叶之辰很喜欢,于是打听它的价格。
老头子说,他们家族在十九世纪晚期没落了,这是祖传的宝贝,不卖的。
摆着咖啡杯的橱窗有些脏,看来是许久都没动过。
“你用过它喝咖啡吗?”小雨问老板。
“我这一辈子,用过三套咖啡杯,都被我不小心打破。唯独这个,我从来舍不得碰一碰的。”
“为什么?”
“为什么?哈哈哈……”老头子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小姑娘,每个人总有最珍惜的东西,对待它当然与一般的不同。别的东西,摔破了就换罢了。但最珍贵的东西,就连拿出来擦一擦,也要怀着最虔诚的心。”
小雨当然知道这个道理。
她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古文《爱莲说》。
周敦颐明明最爱的是莲花,却只敢远观,而不敢亵玩焉。
人总是如此,对待最重视的东西,往往举止慎重,不敢胡乱贸然行动。
只怕行差踏错一步,都会造成未知的伤害。
“你在想什么?”
叶之辰的声音拉回的她的思绪。
“从前和你一起,你从无心不在焉的样子。”
小雨看着他,温和地笑,“从前我还未满二十一岁。”
“你有最珍视的人吗?”
“自然有的。”
她望着他。叶之辰却看着那个咖啡杯,若有所思。
“对待自己最珍视的人,亦是如此。” 他说,“就像这个咖啡杯,不仅想把它珍藏起来,而且恨不得用最完美的咖啡壶去配它。”
“可惜,最完美的,总是找不到。”小雨说,“说不定,这个咖啡杯根本不想要什么配衬。”
两人像是玩暗语,又像猜哑谜。
普罗旺斯,紫色薰衣草花海翻腾的浪漫之城。
初夏时节的夜晚,空气中还夹杂着白天热浪在薰衣草花田上游走。
天空的星斗很亮,尤其是那轮明月,近到似乎可以伸手够到一样。
风起的时候,小雨深深呼吸着空气中清新通澈的草香,喜悦满怀。
“从来没有见过,竟有这样美丽的地方。”
在这里,仿佛时间的流动都是轻缓慵懒的。
叶之辰看着她的微笑,想起以前有人这样形容她的笑容——就像看见了一大片盛开的薰衣草。
她的世界小得很,一点花,一点香,一点风,一点爱,已经不亦乐乎。你怎么舍得惊扰她的美梦。
“在这世上,美丽的地方还有很多。”他说,“女孩子趁着年轻,应该多去不同的地方看看。”
以前,她的世界只有他。
给她选择的空间太小,是对她的不公平。
“听说在白天,这紫色的花海更加好看。”小雨说。
“一定有那么一天,有那么一个人,陪你看灿烂阳光下的薰衣草花田。”
小雨没有回答,只是微笑。
她还有很长的未来要去经历,她还有很长的人生要去经营。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只守着一个人,那会是一个很美丽的童话。
但一个人的一生,会有太多的过客,走进和走出你的生活,留下不同的痕迹。
这种馥郁的紫蓝色小花的话语,是等待爱情。
又有多少人,能够等在原地?
德国,莱茵河。
夜色间,一艘游艇行驶在宽阔的河面上。
两人已游历了大半个欧洲,此时正踏上归程。
叶之辰伫立在游艇的甲板上,专注地眺望着美丽的莱茵河沿岸风光,微风轻轻吹乱他的头发。
小雨倚在一旁的栏杆边,发现他耳边似乎有了白发,容颜也苍老憔悴不少。
而血族是不应该变老的。
她觉得血族里最累的,应该就是叶之辰这一类:还存在着人性,处事还有自己的原则。
单纯贪恋鱼水之欢的人,都常常更为快乐。
可是他呢?一个小小的原则常常剥夺了很多快乐——哪怕是短暂的肤浅的快乐。
“小雨。”他叫她,让她从自己的思想中回过神来。
“我下个月,就要结婚。”
她一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可能结婚的人,居然告诉自己要当新郎了。
“和刘幽诺?”
这是她在一瞬间内能想到的名字。
“我和她已经分手快两年。”
在小雨来到英国后,他们的关系也并没有维持多久。
“新娘叫什么名字?”
“康云凡。”
一个平凡的名字,但能让浪子回头的,想必不会是平凡的女子。
“是血族?”
“是。”
叶之辰担心她会难以接受,所以直到旅行的最后一天,才告诉她。
但没想到,她语气轻松:“我真想见见她。一定是倾国倾城的貌,才能让叶之辰也相信爱情了。”她似在说笑,风淡云轻,“记得你以前还说过,血族不可能有长久的伴侣。”
“是的,因为当时我不同意你成为血族。”他停了一停,问她:“你现在还有这样的想法?”
小雨哈哈一笑:“想起方海死的那一晚,我连那样的场面都接受不了。像我这样胆小如鼠,肯定没有当血族的资质。”
何况,现在让她放弃这个人类的世界,已不能轻易做到。
“两年的时间,很多想法都会改变。”
她又把话题转回来,“你呢,为什么突然决定要结婚?”
“这应该反过来问,为什么以前的我不想结婚。”
小雨笑:“或许因为你习惯了‘海纳百川’?”
“外界人都是这么看我。”叶之辰也笑,“但答案很简单。只因为一直以来我最害怕的东西,是时间。”
他凝视着她,一字一句地说道:“时间能冲淡一切感情。把爱情冲淡成亲情,再把亲情冲淡成什么都没有。”
“那只是因为你没有遇到对的人。”
她并没有太多的感情经历。但她和他的不同在于,她依然相信“情”这一字。
果然还是青春年少。
果然因为还是人类。
她并不知道,血族和人类不同。
人类的青春有限,要生育后代,所以需要婚姻来缔结家庭。
但血族完全没有这个束缚——他们的每一段感情,不需要付出青春,不需要背负儿女的责任。
他们可以随意更换伴侣,毫无顾虑。
爱情变得如此廉价。
这样的爱情,叶之辰已然看得太多,也经历得太多。
人类的一生有不同的里程碑,结婚、生子、退休……可是血族却没有。
时间在他们身上如同一潭死水。
这个时候,叶之辰才觉得自己虽然容颜未变,但内心却已经风烛残年。
他伸出手去,抚着她在风中的短发。“小雨,我其实很羡慕你。我看着你一天天长大,还会看着你毕业工作,看着你结婚生子……”
“是的,”小雨顺着他的话,“我会一天天变老,直到变得比你老得多,头发比你白,皱纹比你深。而你,会一直活到可以写下我的墓志铭。”
小雨想起古寒说过,无数的人类想要成为血族,乞求长生不老。
他们不会想到,血族也会厌倦无尽的时间。
这真的很讽刺,正好应了那一句话:围城外面的人想出去,围城里面的人想进来。
对于爱情和生命,血族和人类,原来观念如此不同。
如果有什么能够去改变,恐怕也只有时间。
她有她的人生路要走,可惜最开始领她上路的人,不一定能陪她走到最后。
“小雨,你就像在我身旁的一个时钟,让我还能感觉到时间在流动。”叶之辰淡淡一笑,“或许,你说的不错,我只是没有遇到对的人。所以,这一次我想试试,能不能战胜时间。”
“如果能一直陪你走下去的那个人是她,那我祝福你们。”
“谢谢。”
“婚礼记得请我去做伴娘,不然我可不答应。”
“好。”
她心如刀割般笑,那笑声连自己都觉得太过愉快,又急急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