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一梦又一梦 > 14 第十四章 论金钱的重要性(一)

14 第十四章 论金钱的重要性(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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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前半夜的时间,向吟雪和侍其解释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实现和达隆的一个承诺。

我曾害他在飞龙寨的兄弟们面前丢脸,作为补偿,我给他一段自己的头发,不过因为我下手太狠,割了太多的头发。所以,他们俩的猜测都是不成立的。我没有出家的念头,也没有自尽的想法,这完全是一个被夸大的意外。

等明白了一切,吟雪到是气势汹汹地问达隆:“为什么单要若晴的头发?你知不知道这对姑娘家而言,意味着什么?”

达隆深深看了我一眼,说:“这是我和她的事,你无需关心。”

“你……”吟雪一气之下,又想拔剑。穆云适时按住她的手,笑着说:“大家今天也累了,有话明天再说也不迟。何况,明天还要赶路,杨姑娘今天又伤了脚,早早歇下吧。”

吟雪看了他一眼,咬住下唇良久,终于放开手中的剑。

众人终于在后半夜进入梦乡,我几乎是倒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正午,我们到达了水月镇。

同达隆说的一样,这里热闹非常。进了城门,这种感觉更甚。街道两边到处是商铺,行走的路人不时在各处铺子前张望,还有些三三两两推着轱辘车或骑着马的人,这使得原本就不够宽的街道更显狭小。

今天起床后,不知为何,吟雪对达隆的态度又复以往,仿佛昨晚的事情根本没发生过。她今早居然还笑着向达隆打招呼。侍其一贯比较粗枝大叶,好像世界上没什么事情可以让他的烦恼超过两天。

在镇中走了一刻钟,我们寻了一家看上去比较大的客栈。

看着高挂的匾额上“太平客栈”四字,我满头黑线,这让我想到医院里,那明晃晃又阴森森的“太平间”三字。

“换一个行不行?”我提议。

穆云问:“杨姑娘不喜欢吗?我向镇里的人打听过,这家客栈在水月镇算是数一数二的。”

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是……

达隆已经一脚跨入客栈的门,听穆云这么一说,回头道:“小丫头莫非想挑三拣四?”

大家的目光都投到我身上,看样子,只要我一点头,他们就会重新考虑未来几天的住宿地。因为我的一个奇怪联想,害大家另觅住处,多不好?我连忙打哈哈,说:“怎么会呢?这里不错,不错。”

穆云在客栈订了三间普通的厢房,我和吟雪一间,穆云和达隆一间,徐侍其单独一间。

打扰人家小夫妻多罪过?我试着想和穆云换房,他却说:“无妨,一个姑娘家的,有吟雪在,多少有个照应。”

才短短两天,穆云和达隆的关系已经好到可以同房而住了。虽说他们都是男人,也许忽然英雄惜英雄,百无禁忌,但,如此快速的发展多少有点令我惊讶。穆云似乎不是个轻易会与人称兄道弟的人,看他对我疏离的态度,始终规矩地称呼我为“杨姑娘”,这也可能因为我是女子。可再看看他对侍其的态度,明显带着距离。

我在心中暗暗心惊,难道就没有人可以在气势上压制住达隆这个“混世魔王”吗?

各自安顿好后,吟雪拉着侍其和穆云上了街,达隆一直在房中没有出来,我靠在自己厢房的窗户上,对着外头的风景发呆。

穆云真是个细心的人,他为我和吟雪找的厢房在客栈的深处,窗口对着的,是客栈的后花园。而花园中种植了不少花草和大树,挡去了大部分的视线。这样,我和吟雪无聊开窗时,便能一眼看到花团簇拥的景色而不必担心被人窥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吟雪兴冲冲地回来了。顿时,床上堆起了小山一样的各色物体。我一边挑一边看,发现最多的是衣服,全是女子穿的裙子。

吟雪关上门窗,笑着说:“试试,是否合身。”

说完,也不等我回答,直接上来帮我宽衣。拽不过她,我只能任由她把我当芭比娃娃一样,一件件衣服套在我身上,折腾了半日,总算试到满意。

最后,在那堆衣服山中,吟雪为我挑了一件湖蓝、一件绛红和一件用银线绣山竹的白色儒裙。她自己也换了一身白色的裙子。

“你肤白,穿什么都好看,别再天天穿男装,真是糟蹋了好好的一个姑娘家。”她拿着木梳,为我梳头。

质感驽钝的铜镜中,映着我和她不甚清晰的身影。

我才及胸的头发在吟雪的巧手下,赫然盘出一个式样古典的髻。她为我插上一支玉色的发簪后,满意一笑,铜镜中朦胧映照出一个温柔娴静的古装丽人。我眨巴着眼,大呼神奇。

半个时辰后,我这一身打扮被大家狠夸了一番。达隆甚至说我是“乌鸦变麻雀”,我的谢礼是重重踢在他小腿上的一脚。

后面的几天,我们都是在玩乐中度过的。

我和吟雪两人几乎逛遍整个水月镇,从女孩家喜爱的胭脂水粉到各类糖果小吃,应有尽有。通常,穆云总是微笑地跟在我们身后。而侍其则成了我们的提包小弟,只要买了什么,我和吟雪便把东西往他身上扔,他到也好脾气,一直笑呵呵的。侍其虽是有钱的俊公子哥,但没有纨绔之气,脾气憨得好似大熊猫,害我总是忍不住想捏他两把。

玩了三天,吟雪忽然说想去寺里拜佛。

我无视她对着侍其几乎眨抽风了的眼睛,借口休息,一个人留在了客栈。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去寺庙,况且我并不信,去了也只会让佛祖一脚踢出门,还不如在客栈里好好睡个懒觉,悠哉悠哉地犯一天懒。

我日上三竿才醒来,胡乱为自己梳了个马尾辫,穿了一身差点被吟雪扔进垃圾箱的男装。漱口、洗脸、吃饭后,发现光那么呆在客栈也很无聊,于是决定出去走走。

托前三天一直出门游玩的福,我对镇中的街道多少有些熟悉,不会出现迷路的问题。

走走停停,一边看路边的铺子,一边走神发呆,我就这样打发着时间和精力。累了,在路边的大树下休息一会,吹吹凉风。

看天气,应该是春末的那段时光,初夏的热气已经有些冒头。

我挥袖扇风,神游的视线无意瞄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注意力自动自发地开始运转,脚也自主地动了起来。

我见到本应和吟雪他们一起去拜佛的达隆。昨晚,穆云曾说过,他们要去拜访的寺庙在水月镇郊外,不到天黑是回不来的。

看日头,也才下午,不可能那么快就回来,莫非达隆有什么事?

我脑中虽这么想,但身体动作却像足了电视中跟踪目标的侦探。

达隆似乎并没有发现我,他一直在走,很快,害我几乎要用小跑才能跟上他。心中好奇更强烈了。穿过西大街,走过石头桥,步过一大片民宅,我跟在达隆身后,走进了一条算不上宽敞,但格外幽静的路。

那条路一直通到底,两边只有高高的墙。

好不容易跑到头,步过一个转角,空旷的小道上不见达隆的踪影。我“咦”地轻轻惊叫一声,刚才明明看他转过这个弯角,怎么等我也走过时,面前就没人了?

东张西望,没可能啊,这条道路笔直而无遮掩之物,根据我的目测,至少也有5、60米的距离,就连世界上最快的“飞人”也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跑过。更何况,道路的尽头,是一堵厚实的高墙——这是个死胡同。

我没有忘记达隆是个武林高手,莫非他早察觉了我的跟踪,而故意引我到这个地方再用轻功偷偷溜走?根据我对达隆的了解,这小子十有八九会这样做,搞不好他事后还会无耻地嘲笑我笨得连这是个陷阱也没察觉。

挠挠头,我无趣地一撅嘴。穿着破布鞋的脚再次迈开步伐,这次,是向来时的方向走回去。

等我走回人烟繁华的大街时,天上的太阳已渐渐西沉,我的胃很准时地唱起“空城计”。为了安抚肚子,我决定快快回客栈,好好祭五脏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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