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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番外:枫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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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时的记忆,朦朦胧胧不过是身上成片的伤痕,其他的,都记不太清了。若说能清楚记起的最早的记忆,大概就是某一天,我被第一次带去世子面前。

那时刚挨过打吧,让人粗暴地拉去世子的屋子,伤口被撕扯得生疼,然后,我便看见一直格外“照顾”我的夫人伏在一个华衣男孩耳旁,温柔地问他:“年儿,这是我送你的生辰礼物之一,你的奴才。挺伶俐挺懂事儿的,长得也耐看。你看看,你给他起个什么名儿好?”

那男孩年纪尚幼,还不太会起名字,所以犹豫了半晌,张口道:“就叫‘吴狗狗’吧!你看他像狗狗一样可爱。娘看怎么样?”一派天真,带着自小被捧到天上的高高在上优越感。

“年儿,这……似乎并不太好呢。王府的奴才,起这么个名字,辱了王府的尊严。”

“咦?怎么会不好听呢?狗狗狗狗!”

“……就是狗,既是王府的,也得有个像样的名字才行啊……”夫人柔声道,是与责打我之时全然不同的那种温柔。

后来,那男孩,也就是世子,定了“吴童”此名,取的是书童之意,而我伏在地上恭敬地谢恩。

其实,我倒觉得,叫“吴狗狗”也没差,还更贴切些。本就是王府的一条狗。

于是,我便带着个“能见的人”的名字,继续在这王府过活。日子一天天过,仍旧日日挨夫人莫名的打,仍旧日日做与年纪不太相符的重活,一切的一切都没有什么不同的,除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日益加大的劳动量。

打挨得惯了,罚受得惯的,累也是累惯了的,每天都与昨天没有什么不同。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大概也就是十七岁那年与时小姐的相遇了吧。那是位备受宠爱的大小姐,一直饱饱地体会着“高处不胜寒”。

我按照她的命令,陪她玩。

想起来,我还是很有几分幸运的。纵使那是位被从小宠爱到大,刁蛮任性的大小姐,毕竟还是个心思柔软的女孩子,不太愿意打人。在她来府中玩耍时,我陪伴她的时光于我而言也就成了难得的清闲。

我陪她玩得开心,又是唯一一个能陪她玩得开心的,她也就乐意叫我“童哥哥”。记得这称呼还被夫人听到过,在她离开后就狠狠打了我一顿,警告我记得自己的身份。

其实,又何必呢?也不知是不是因心思天生敏感,我能感觉的到他人对我的态度,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就像我一直都能清楚地认识到,时小姐不过是被我陪得高兴了,口中愿意叫着我“哥哥”。实际在她的心中,我也不过是一介奴仆,一条狗,一个称心如意的玩物罢了。

她却的确是心善,我也蛮喜欢她的。虽然我不过一个奴才,对主子实在谈不上什么喜欢还是不喜欢。为了自己能舒服些,全心全意地侍候着就是了。

我却是没想到,这与我而言最容易侍候的小姐也会扯来大祸端。小姐喜好让我陪她玩耍,每次来到王府定要先找找我在哪儿,这终于引起了那爱她如命的娘——尚书夫人的注意。尚书夫人竟认定了我对时小姐图谋不轨。

没日没夜的悬吊,日以继夜的鞭笞,我以为我过去所受苦楚已经够足,此时才发现,原来酷爱让我难受的夫人相较于尚书夫人竟也算得上仁慈的。

身体越来越痛,越来越痛,到了最后,竟痛到了极致,那纠缠撕扯不掉的痛感居然越发的轻微了。我感受着那疼痛越来越轻,随着这轻,灵魂似乎也正缓缓离开身体。

最后,我在体外,冷眼看着我那遍体鳞伤的身子。

我想,我一定是死了。

就这么解脱了,倒也不错。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还能够睁开眼睛。当眼前由朦胧变得清晰,入目所视的便是杏夫人的贴身婢女的脸了。

她说我的债尚未还完,苦还未受够,这么死,太便宜我了。然后让我逃出去,府外有接应的人。

也不知她给我喂了什么药——想来定是绝世的好药了,被伤成这样的身子竟还能尚算灵活地动起来。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指下凹凸不平,想来是被易过容的。

没想到这样我还能活。也不知道这算是命大还是命小,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如果说,那个时候我还不确定这事是好是坏的话,在被府外接应的人送去行人堂的三年后,我便毫不怀疑这捡来的性命是上天待我甚厚,予我的恩赐了。

我从未如此庆幸自己还活着。活着,才能陪着她照顾她,才能和她在一起吧!

如今想来,那日被踢打,忽然传来的那声“住手”,我还能记的清清楚楚。

实际上,这世上好人不少,在我受苦时看不下去叫声“停”的也不少,我也就趁着他们说话的功夫稍稍歇会儿,好应付接下来的待遇。

我却万万没有想到,她会买下我……叫停的人很多,会买下我这无用之人的,她是第一个……

那打手分明告诉她我脸上的长疤,她也分明是见着我瘦的过分的身子了。没貌没力气,为什么要买下一个废物?只因善心?

只因善心。

不知什么时候早已认了命,我从未奢望过会被谁当成“人”来对待。而买下我的小姐——那时我叫他少爷——是第一个如此待我的人。

那种感觉,要如何说呢,慌张多于喜悦,喜悦却让人无论如何都不能忽视。

我能感受到她尊重我,正如她给我最好的吃穿,尽量让我像个人,却又顾及我的感受,不勉强我一定要叫她的名字。我那一整天都是恍惚着的。等到意识终于完全清醒起来,我发了此生第一个誓。

今生今世,为奴为仆,报此恩情。

……如有违誓,即堕入十八层地狱受尽这时间苦楚,永世不得超生!

如果说,那时只是愿做她一辈子的奴才,那么日后……日后,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甚至已经愿将性命奉献于她了。

说来,我也是当真无耻的。贪恋着她给的温暖,明知自己正被尚书夫人通缉,明知自己的存在会令她惹祸上身,竟还固执地一直留在她的身边,自欺欺人地想着她一定不会因为自己而出什么事。

吴童……不对,林枫岳,她若当真因你沾上什么祸事,你便是堕入十八层地狱受尽这世间苦楚,也毫不足惜!

好在,好在,她也未曾因为而惹上什么祸端,等尚书夫人再次找到我时,我早已被世子带回,她便也不知我曾被谁照顾着——我从未如此感谢过世子。

被夫人和世子护着——尽管我不知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又发了誓不再接近时小姐,那尚书夫人也就懒于管我了。

于是,日子,便又回到了三年前,一日一日无甚变化。只是,只是……空荡了二十年的心里,有了个人。

日思夜想,头一次尝出了相思的滋味,头一次不知这日子要怎么过。这么想念,这么这么想你……为什么不能见面!

见面!见面!就一次,就一次……也不行吗?

又想起了离开时,她的眼神。醉眼朦胧,却偏偏似乎又清醒得很。

眸中含水……我惹她哭了……

我发誓若不与她为仆,便堕入十八层地狱的。为什么,我分明违背了誓言,却没有得到报应?此时,入了地狱,我想,我心中还能好受些。什么样的苦楚能比得过日日想她却不得见的难过。

我甚至乐意挨打,似乎身子疼了,心里的难受就能淡些似的。

后来,我忽然想明白了。老天早已给了我报应,此时,我若是没下地狱,又是在哪儿呢?

……我没有想过自己的身份也可能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当连想容说我是王爷亲子的时候,当我看着那两滴血缓缓融在一起的时候,我已震惊得不知说什么好。

可是,可是,我骨子里,大概只是个大逆不道薄情寡义之人吧……

当王爷几乎跪在我的面前,声声叫我“儿子”,恳求我的原谅之时,我脑中想的更多的……竟是小姐。

如果我是世子,那么,就能与她在一起了吧……再也没有人敢阻拦。

至于王爷,王爷……

不可否认的,一直以为无父无母的自己忽然有了一个疼爱自己的父亲,我心中也是幸福满满的,只是……

只是,我私下曾认真地做了对比,方法很简单:我逼迫自己做一个决定,若是父亲与小姐必须有一个死去,那么我更情愿是谁。

……结果,是父亲……我更想让小姐活着。

我知这是大逆不道的,但小姐,竟真的比父亲要重要。

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想通,这大概是因为,小姐给予我的最初的温暖终是无可替代的吧。

当然,更重要的是,小姐爱的是我,而父亲爱的是他的儿子,是玉妃的儿子。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当我想着“如果小姐不要我了,我还是否能将她视为最重”之时,我竟发现,答案一如既往地清晰。

她永远最重,比我重。

我想,我逃不掉了。

……我没想到我也会有一语成谶的一天。

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的时候,我知道,知道自己其实……并没有很悲伤的。

我的心只是比那屋子还要空落,那一瞬间,真觉得自己再无悲喜的感受。

我站在那里等啊等,仿佛什么都没有想,又仿佛什么都想了。我看着太阳缓缓升起,然后落下,一天又一天。

等我再次回过神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几日了,而我也不知何时被送回了王府,强喂了食物。

身子一天天差下去,御医说这是心病,难医。心病还需心药。

于是父亲搜罗了数不清的美女,一股脑全塞给我。

我不要。

夏牛私下来找过我,犹豫了很久,然后告诉我,要我有个准备。他说小姐她……怕不是个人。是妖物。

他说她走的时候,他没拦住。于是偷着跟在她身后,发现她与一男一女两人见了面之后,绿光一闪,三人消失无踪。

他又一再强调小姐不是坏人,他来告诉我不过是不想瞒我。

我知道的,我知小姐不是恶人,所以……其实也不在乎她是人是妖。

实际上,是妖也好吧!

若她这是那吃人的妖怪,哪日想起来了我,跑来吃了我,那也好啊。

被她吃掉,便可以一辈子与她在一起了吧……永远……

怎么算都是我赚了。

可是……她再没有回来……

就算我无数次专门把自己洗了个干净,等她哪日想起来吃我也是一样;

就算我以为她嫌弃我太瘦,终于好好吃饭把父亲感动得差点儿掉泪也是一样;

就算我担心她哪日回来见我不好好照顾自己生气,于是认真照顾自己也一样;

就算我怕她嫌我没用,认真学着如何管理着王府,学着如何保护她也一样;

就算我怕她以为我不想她,画了堆满整个屋子的画像也是一样……

每日至少一幅的画像早已成了习惯,想她的时候便拿出来看看,每日入眠必要抱一张画像。

心里不是没有怨的。我总忍不住盘算着,若她还能回来,我一定要当着她的面将自己责打得遍体鳞伤,好让她心疼——一点点就可以了。

后来我又后悔了,我想着,她就是只有一点点心疼,我也不太舍得啊……

我想我魔障了。

一晃三年。

那日,一如既往于桌前画她。许是太认真了吧,画得够了,欣赏得差不多了,这才注意到门外的吵吵嚷嚷。细心一听,原是个不懂事的丫头跑了进来,桃儿正赶着她走。

桃儿也不算个省心的丫头,在这吃人的王府能活下来全凭着她那大总管的爹。只是,她偶有的小女孩的冒失与小姐很像,我也就让爹把她留到了我的身边。

只是,小姐可没有她的嚣张跋扈。

许是方与小姐“见过面”的关系,我对桃儿的叽叽喳喳格外烦心,也有些怜惜那个恐怕被她吓坏了的小丫头,便开口遣她们离开。想了想,我又想嘱咐桃儿对那丫头略略小惩就好——不愿罚人,但规矩还得教。否则若是出了我这院子不懂规矩了,绝不是什么小惩大诫那么简单,到时便就是我害了她们了。

我未料门会被忽然打开。微微皱了皱眉头,想着这两个丫头未免有些过于肆无忌惮了,却不知更加未曾预料的还在后面。

极熟悉的声音,日日在脑中回响,“枫岳……”

脑中登时空白一片,我想,我又做梦了。

可这不是梦……

带着易容的胎记,虽然不太容易辨认,我却能立即认出,此人是谁。

目光移至她面颊上的红肿时,我从不知自己也可以愤怒至此。

开玩笑,开玩笑!被我捧在手心,连重话都不可能说一句的小姐,谁敢如此对她!

于是,我站在刑堂,冷眼看着带血的藤条毫不留情地抽打在已称得上惨不忍睹的臀腿上,心中方才稍稍解气。

眼见着这丫头哭背过气去几次,似乎再打下去就要出事,这才闭了眼,放了她。

竟然如此对待一个女子,我想我当真魔障了。

回到房间,看着她正抱着膝盖坐在床上发呆,我觉得心蓦地柔软了下来。

我想我是一如既往地自私的。

诚然如此,我明知这王府不适合她,却还固执地将她留在身旁……一如三年前厚着脸皮地贴着她。

事实,也的确如我所预料的。她的精神一天天差起来,甚至开始做起了恶梦。

不知为什么……也许还是那从小就有的异于常人的敏感,我心中隐隐能感受的到她为我放弃了多少……那是我根本无法承受的。可是,可是我竟自私到不愿为了她而让她远离王府。

我自是在尽力改变她所处环境,却收效甚微。的确,不管表象是如何的,压抑的气氛一直都在。我是习惯的了,可她不是。

多少次夜里狠狠掐着身上嫩肉,甚至燃了蜡烛自罚,却也无法抹煞心中的罪恶感。也是,她为我抛弃了的,岂是我疼一疼就能补偿的了的?

她说她想去看看夏牛他们,我自是赞成的——她就是要我下油锅,我又岂有不遵从的道理?

意料之外的,街坊市井之中,她居然可以笑得那么开心,只为了两串糖葫芦,一个小泥人,哦,还有一个彩风筝……

看着她久违的笑脸,我想,我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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