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十七章(1 / 1)
第十六章
所谓人在江湖,真真生出一叹,身不由己。
开会的时候艾莎莎一直看徐长卿的脸色,下来的时候偷偷问她:“你到底怎么了,黑眼圈那么大,要不要请一个假。”
长卿摇头:“不用了,我是这一期的责编,负责的事情多,总得把版盯完。”
莎莎点头:“那你自己多注意。”
等到三校完全做完,又定了版,就已经是晚上六点多,长卿这一天忙,却还是找了空闲的时间,把与自己负责的版面有关的策划案文稿什么的都集中到一个文件夹里,出了门的时候天还没有黑透,街上都是滚滚的车流,她的身上很累,觉得没有力气,也没有心情去坐公交车,然而这个时间段上的出租车,似乎是更加难坐。
有人在她的身边按喇叭,长卿有一点呆呆的转过脸去,是一辆银灰色的轿车,缓缓的停在她的身边,车窗慢慢摇下来。
车窗慢慢的摇下来,她多盼望他那懒洋洋的一笑,那怕是上来就挖苦她。
却是邹远,很沉稳的点头,问她:“要到哪里去?”
车厢里面一直很沉默,他从来都是不多话的人,她也没有心情说话,等到了医院门口他放她下来,长卿很客气的道谢,他忽然开口,有一点点的结巴:“你,你的脸色不太好,要注意身体。”
长卿愣了一愣,他的车已经开走了,汇入滚滚的车流中,再也看不出来。
她有一点点怆然的转过头去,医院的主楼里永远都是这样的灯火通明,穿着洁白制服的小护士,真的很像很像白衣裳的天使,电梯那里却聚集了很多很多的人,还有人在哭,她在最外头站了一刻,才想起来,是不是有人去世了。
她一步一步的,走到楼梯上去,楼梯间里总是阴暗,只有一盏小小的白灯在转角处,上面写着四个字,“安全出口”。
楼梯很长,一级一级的蜿蜒上去,长得好像是没有尽头一样,可是终于还是有尽头的,就像是人生。
病房的门虚掩着,她有一些激动,有一点害怕,在门口站了好一刻。
六分三十六秒,六六大顺。
门开了,一个护士在里面整理被褥,看见是她,愣了一愣:“病人已经出院了,不在这里住了。”
长卿问:“是他自己来的吗?”
护士摇头:“下午的时候病人的家属过来,办了出院的手续,把东西都拿走了。”
她不知道是怎样下的楼,怎样走出去,出了门口就是三环的主路,车流有如潮水一样,汹涌的来去,红的灯,黄的灯,绿的灯,天慢慢的黑下去,她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只是向前走,街道两旁都是琳琅的店铺,有鲜花,有水果,鲜灵灵的仿佛是刚刚从枝叶上摘下来,什么百货公司正在搞活动,门口摆着高高的彩虹桥,音响像是要震天一样,她有些茫然的看着糕点店的橱窗,今夏新品上市,大幅的宣传纸画着巨大的蛋糕,蛋糕是真的甜蜜吧。
突然,灯光骤然的亮起,整个城市的街道,路灯就像是连绵的珍珠,从这一头连接到那一头,无数的光束,映照着糕点店的大玻璃橱窗,那橱窗晶莹得像是水晶的宫殿一样,蛋糕上点缀着碧莹莹的猕猴桃,红彤彤的樱桃,一大朵一大朵奶油的玫瑰花,一直一直开到糜烂,就像是舞台上华丽的背景。
她就那样抱着双臂,慢慢的蹲下来,蹲下来,痛哭失声。
他不要她了,他不要她了,他真的不要她了——她平生第一次,有了被抛弃的感觉。
微风轻轻的吹过去,吹着她的头发,店铺的空调口往外头“滋滋”的冒着热气,她哭得像是要融化掉。
有人走过来,轻轻的拍着她的脊背,在她的耳边叹了一口气:“傻丫头。”
结果长卿被眉姐捡了回去,玉竹排骨汤汤清味醇,长卿也是饿了,一口气喝了个精光,苍白的脸色上来些红晕,她拿着纸巾擦了擦嘴巴,夸奖:“眉姐的汤总是最好喝。”
眉姐正斜倚着窗子,款款的转过身来,微笑:“傻丫头。”
长卿忽然上来些兴致,问她:“眉姐,能不能跟我说说他小时候的事。”
眉姐的神色有些悠然,似乎是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来,顺手弹了一弹烟灰,慢慢的说:“他小时候总是跟慎年他们混在一起玩,那些男孩子们在大人前面人模狗样的,背后什么不干,上墙爬树,打架斗殴,一天回来都跟泥猴似的,只有他在什么时候都是整整齐齐,有一回顾家在密云的别墅失火,警铃响得震天,那些人都在楼下,来来回回一看,只有小明子不在。”
她的声音低缓,非常有穿透力,徐长卿听得入神,忽然插嘴:“我知道他在做什么——一定是在里面挑出门的衣服对不对。”
眉姐哑然失笑:“你倒是真了解他。”
长卿撇嘴:“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宁可舍命都不舍风度,我早就受够了。”
眉姐叹气,忽然说:“长卿,他的病你知道,他自己也知道,他离开你,就是不想让你难过,你知道不知道。”
长卿低头,“吧嗒吧嗒”掉眼泪,却又伸手,有一点恶狠狠的抹去:“那他知不知道我现在就很难过。”
眉姐说:“你也知道的,他这样的病,你们是没有结果的,况且你也老大不小了,总该为自己的以后打算打算,时间也不能这样白白的耗下去。”
她的眼中有泪水,其实一直都没有干过,这屋子里是高大的红木床,床上张开桃红色的帷帐,眉姐的旗袍上有一小朵一小朵的挑花,折枝的玉兰,瓣尖上缠着细小的金线,这样的屋子,这样的人,风情万种的绮艳,无端端的教她生了错觉,仿佛是不在这个世界上,又或者,这只是女子隐秘的一个心事,一屋子的心事,一屋子的梦境,她低声说:“眉姐,你别笑话我,真的,我就这么死心眼,我长这么大,活了二十五岁,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指环还在手上,有光芒,一点一点的,闪烁着,她用力的吸一口气,抬起头来微笑:“真的,说出来我都觉得不好意思,我都觉得我不是现在这个社会的人一样,总是那样的理想主义,或者只能说是幼稚,特别特别的幼稚-----可是我都这么大了,还有多少的机会再这样幼稚下去呢。”
她的眼里盈盈欲滴:“如果说这就是傻,那么,就叫我傻上一回吧------”
一只纤长的手伸过来,轻轻的拭去她眼角的泪滴,眉姐长出一口气:“他就在西安的老房子里------你快睡吧,明天我载你去机场。”
长卿低声:“谢谢眉姐。”
眉姐轻轻的走出去,随手替她掩上了门,沉吟了一下,又推开,她对着长卿微笑,在她那个年纪,那个阅历的女人的脸上,很少能够见到的真诚微笑,她说:“长卿,你不傻,你只是,十分十分的可贵。”
航班晚点两个小时,到达的时候正是下午,西安正下着雨,长卿没有打伞,就打了辆车,径直来到目的地,顾氏的别墅在南郊,那一片多为大学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绿草如茵,风景如画,距离她的母校居然不远。
西安的街道不长,一个路口到一个路口的距离也不过十来分钟的路,她倚在车座子上,窗外的风景飞驰而过,有很多居然还很熟悉,她想起大学的时候,同宿舍里住的,有不爱逛街的班长,大眼睛的胖白,爱吃辣子的老张,脸庞肉肉的大宝,爱说话的佳佳,总是逃课的阿湘,很臭美的彪姐,那么多的女孩子在一起,能够凑出好几台大戏来。
那时候的时光,就像是明澈的蓝天,她一直记得,记得西安的法国梧桐,那样美丽的树木,高大秀颀,每当夏天的时候,就绽开满树藕荷色的花朵,在炎炎的烈日下,“嗒”的一声,就落到地上去,只一下,就砸出一个喷香的迹子,有一种很惨烈的甜味,却又云淡风轻。
可是终于重新回来,故地重游,却只有雨,潇潇的冷雨,扯天扯地的落下来,簌簌的,绵密的,润物无声一样。
长卿下了车,头发和衣服都已经潮乎乎的,她沿着那一条路走了很久,才找到门牌号。
围墙很高,是那种醉酒一样的红色,墙里面都是树,一大片一大片浓浓的绿,像是一大片绿色的云,浓郁的似乎可以滴落下来。
她按门铃,按了很久,没有人来,眉姐告诉她老宅子里的座机电话,没有人接,他的电话还是关机。
她有一点点茫然,一个人呆呆的站在雨中,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她还有同学,有留校读研究生的,还有家住西安本市的,何况她现在不是两年前一文不名的大学生,还可以去住宾馆。
她想了一想,还是继续等。
天气很冷,时间过得很慢,夏日的衣衫本就单薄,很快就完全的都湿透了,一阵风吹过来,长卿不由得打了一个喷嚏。
她决定先吃点热的东西。
这是西安的高档住宅区,平日里人就比较少,何况是在下雨,街面上的出租车一辆也不见,偶尔飞驰过去的,都是高档的私家车。
她拖着箱子,走了很久很久,街道两旁很多的院落都围着黑色的铁栏杆,有高大茂密的植物从里面伸展出来,生长得肆无忌惮,她还记得这里,去往易初莲花的必经路径,来来回回的走过很多次,却一直没有想通是什么地方。
路口没有人,她还是习惯性地站在斑马线的一侧等待红灯,忽然有人从身后猛的一下,就扯断了她的挎包。
长卿吃了一惊,说实话,西安千好万好,但是治安真的不怎么样,以前逛街的时候就曾经从挎包里掏出第三只手来,但是这样明目张胆的抢劫也着实少见。
她不管不顾的跑了过去,幸好没有穿高跟鞋,箱子提离脱落的跟在后面,几个小轱辘滚得像是要飞起来,居然没有扔掉。
街道上没有旁人,那个人被她追了一段就觉得不耐烦,突然一下子转过身来,目露凶光,长卿前头只是一股子孤勇,这才觉出害怕来。
那人一下拔出一柄尖刀来,是陕西口音:“你个瓜女子,追你个怂,跑得俄腿都断了,看俄教训一哈你。”顺手一拧她的胳膊,拽过去“噌”就是一刀。
长卿只觉得左肩膀火辣辣的疼,也不知道伤在了哪里,那一刻,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只一只手就提起箱子来,连着长长的拉杆,那箱子轮起来本来就有一股子冲劲,“啪”的一下子,就结结实实的砸了过去。
长卿从来都有一个习惯,也就是不管出门多远,多长时间,都会尽可能多的往箱子里面塞东西,什么洗发露沐浴乳洗面奶之类,务必带全,当然几本书是必不可少的,俗话说路远无轻载,这个习惯当然不好,但是也不能说不好,比如此刻。
当然就算是箱子再沉,她也不相信,就凭她一只手就能够一箱子干倒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而这个男人又是以抢劫偷窃为职业的特种选手,故此她还是战战兢兢的,先把地上的尖刀踢得远远的,又从花坛的旁边挖了一块地砖拿在手里头,这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离得远远的,阙着眼睛看。
那人哭丧着脸躺在地上:“看啥呢,俄滴腿断咧,还不叫救护车?”
耶?真的断了?
长卿这才看明白,实在是她运气好,又或者那个混蛋运气太差,他居然一跤栽到行道木的池子里,那皮箱很沉的砸下去,底下又是空的,人的腿偏偏又是直的,上下这么一凑合,便断了。
结果120和110一起赶到,长卿被送到医院去急救,伤口在肩头,有一巴掌那么长,也不深,用不着缝针,只消毒包扎就好了。
警察同志等在门外头,她一出来就连忙迎接上来,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竖起大拇指头来:“挺了不起啊,一个女孩子,居然抓了一个抢匪,倒是有两下子。”
长卿这才觉得左肩膀丝丝拉拉的疼,心跳已经平缓下来,腿却还发软,脚底没根似的,自己想想也后怕,苦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当时大脑一热就下去了。”
长卿唯唯,警察又问:“包里都有什么,有什么贵重的物品没有,你报一下,我们要作报告。”
长卿想了一想:“有手机,两千多块钱,几张卡。”
警察有四五十岁的年纪,教训她:“就这么点东西,值得你拚命嘛,那条街上本来人就少,况且又是这种天气,这是你运气好,不然那些抢匪都是亡命之徒,什么做不出来。”
其实那包里放着那一片红叶,他给她的东西本来就少,只得那么一两件,长卿想一想,还是没有说,她本来就够傻,不需要别人再强调一遍。
警察挺同情她,见她拎了个大旅行箱,问她:“是不是外地来的,有地方住没有啊。”
长卿闻言,眨了眨眼睛,两滴泪水变戏法一样的就挂在眼睫毛上,做楚楚可怜状:“我大老远的从北京赶过来找我的男朋友,可是我的男朋友跟我吵架,不给我开门。”
等到顾修明火燎眉毛一样赶过来,就已经折腾出一个小时去,雨天地滑,他跑得又急,进门的时候差点在地上摔了一跤,等到狼狈的站起身来,就看见她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坐着,对着他笑眯眯。
警察叔叔劈头就是一顿:“我看你这小伙子还不错,怎么就那么任性呢,吵架归吵架,她一个女孩子家,这么大的雨,你就放心她一个人出去乱走,这是她机灵,没有出什么事情,要是有什么万一,你还不得后悔一辈子。”
顾修明着急,一见长卿满身的血,眼睛都红了,一把抻着警察的脖领子,大吼:“谁做的,哪个王八蛋做的?”
他平日里优雅从容,又最注重修养,长卿从来没有见过他着急的样子,不由得吓了一跳,条件反射似的站了起来,小小声的说:“腿,腿被我给打断了。”
顾修明闻言一愣,警察叔叔拿着警棍指着他:“你做什么,做什么,袭警,袭警啊。”
长卿连忙拉开他,又把事情经过大略的告诉他,他还不放心,到底看看受伤诊断书,这才松了一口气,顾修明多精啊,连忙眉眼弯弯的,满脸桃花乱飞,对着警察叔叔微笑:“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一时冲动,一时冲动。”
警察叔叔倒不跟他这种小人一般见识,整一整衣裳,悻悻的说:“现在知道着急了,早干什么去了?我最看不起这种跟女人耍小性子斗嘴使脸色的男人,吵归吵,居然把女朋友赶出来,你还叫不叫男人。”
顾修明有求必应:“不叫男人就不叫。”
长卿在一边“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警察叔叔义薄云天,一拍胸脯:“姑娘,以后要是他再敢赶你出来,就打电话,有事要找110。”
一直到上了车,顾修明还心有余悸:“得罪什么都别得罪女人,太可怕太可怕,拐弯抹角都得给你找回来。”
徐长卿撇嘴:“那是你活该,谁叫你一言不发,就扔下我走了,说什么我也不能让你痛快了啊。”
从后视镜里头看她,她的脸色还是苍白,一件白衫子上头点点滴滴的全是血迹,已经凝固了,呈现出暗红的颜色,然而她已经微笑起来,他只觉得心里头有一股热流,轰的一下就涌上来,眼眶一下子就热了,他有一点点狼狈的转过头去,她的眼睛却尖,奸诈的一笑:“小明子啊,你可不要说被我感动了啊,我讨厌男人哭鼻子。”
他哭笑不得,顺手就是一巴掌,没等落下去,她忽然惨叫一声,吓他一跳,连忙一打方向盘,缓缓的让过后面的出租车,把车停在路边,凑过来问:“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伤口疼?”
她的肩膀一阵一阵疼,像是什么尖利的东西在那里掐着,却还是微笑:“没事没事,我就是想试试,电视上女主角受伤的时候男主角似乎都应该扑过去,紧张得手足无措才对,你似乎不太够格。”
他拿着眼角斜挑着她:“成,我在马路中间手足无措了,等下咱们两个一起躺到医院里,车子送气修厂,更像电视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