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1 / 1)
隔日,花店果然送了大捧大捧的鲜花上来,荷兰空运来的白玫瑰,扎着雪白的缎带和蕾丝,花瓣上滚着水珠,好像是刚刚摘下来一样新鲜,艾莎莎飞奔过去翻开花束间的卡片,大叫一声:“长卿你可真厉害啊,居然把顾修明给勾引到手了。”
她声音高,众人一听纷纷侧目,长卿恨不得飞身过去堵住她的嘴,莎莎还在那里呱呱乱叫:“早知道采访精英能够带来桃花运,我就算削尖脑袋也要去。”
徐长卿“切”了一声,一眼也不看那些花:“什么桃花运,桃花也是一朵烂桃花,又花心又腹黑,谁招惹得起。”
艾莎莎依然兴奋,十指交握作鹌鹑状:“顾氏少东家啊,那得多有钱啊。”说着双目花花的瞧着长卿:“可别装清高玩深沉,这主你可得好好把握,到嘴的鸭子飞了,那就是你笨——况且我还指望你帮我找个精英呢,以后咱也穿一回水晶鞋,嫁入豪门翻身过好日子去。”
长卿撇嘴:“嫁入豪门有什么好,人生在世,还不就是吃饭穿衣,在哪里都是一样。”
艾莎莎啧啧有声:“眼见就是未来有钱人的口气——真要有钱到那份上,一觉睡到自然醒,去去美容院看看文艺小说,不用拼死拼活的给老板搏命,拉广告时也不用上去陪酒充数——”莎莎做的是主编助理,平日里有很多行政上的事务,提及往事依然心有余悸:“陪客户吃饭那不是人干的活计啊,女人当男人灌,男人当酒桶使。”
长卿笑起来:“太夸张了吧,我不信。”
莎莎早就忘了话题是怎么挑起来的,只顾诉苦,噼哩啪啦万言书,徐长卿正中下怀,也不打断她,末了艾莎莎总结:“总之,如果有一天你有机会去,就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了。”
徐长卿敬谢不敏:“谢谢,我没这福份。”
艾莎莎不以为然:“那不一定。”
以前常常在武侠小说上看见一语成谶这一码子事,没想到居然成了真的,不几日主编带领一干女将去谈下半年的中版广告,大笔钦点徐长卿,长卿毫无经验,叫苦连天,主编从眼镜片后面上上下下的打量她,那眼光极富穿透力,仿佛要给人剥光,若不是同为女性,长卿几乎要夺门而逃,末了主编莫测高深一笑,下了死命令:“叫你去,必须去。”
如此,一只叫做徐长卿的鸭子上了架,她酒量不佳,不敢出头,只是以韬光养晦为原则,酒桌上瞧着主编笑靥如花,众女子坑蒙拐骗,倒也有趣。谁知对方有一位被称为莫少的,不知怎么的发现了她,斟了满满的一杯就递了上来,笑吟吟的说:“真人不露相,徐小姐莫非是想要留在最后,给大家伙来一个回马枪?”
莫少似乎是那一伙里领头的,他一开口,众人齐刷刷的闭嘴,目光就像聚光灯,都转过来,徐长卿捧了满满的一杯在手,喝不是,不喝也不是,平生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伶牙俐齿原来也有没用武之地的时候,主编已经上来几分酒,拍她的肩膀:“长卿,喝,别叫他们说咱们杂志社里没人。”
莫少生得浓浓的两条眉毛,像宝剑一样,锋芒毕露,微微一扬,似是轻蔑。长卿心里一热,端起杯子来连气也没有缓,“咕咚咕咚”的灌了下去。莫少倒是一怔,咧一咧嘴,难以置信:“一,一口闷!”
长卿一杯酒灌下去,回过味来才知道是白的,舌头火辣辣的疼,头脑也慢慢的木起来,尚自勉强撑着,自己还知道站起来笑吟吟的圆场:“不好意思,我出去一趟洗手间。”
艾莎莎想跟出来,里头的矛头已经转了向,莎莎也给拘在里头。长卿只能一个人,慢慢的走出门去,一见风,就觉得头晕得抬不起来,勉强扶着墙壁站着,醉眼朦胧中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过来,她抬起头来微笑:“顾少。”
他也微笑,眼睛弯弯的,作势扇一扇鼻子:“好大的酒味。”
她还笑嘻嘻的拿着手给他比划:“这么大一杯,白的。”
他瞧着她醉态可掬,站也站不稳,便走过来扶着,出去的时候车子还没有熄火,他拉开车门,她问:“咱们去哪里?”
天色已经晚了,华灯初上,十里长街灯火辉煌,她喝多了酒,眼波欲流,斜斜的挑起来看他,眸子里似乎是有一条地上的银河一样,他一只手撑在车门上,却把嘴巴凑在她的耳朵后面,懒懒的说:“去君悦。”
耳朵后面一热,全身都酥酥麻麻,她还听得明白,举起手来,“啪”就是一巴掌,他猝不及防,正正好好打在脸上,也不疼,她笑吟吟:“一个五星级就要打发我,没门,我要住拉斯维加斯的总统套房。”
他还是笑:“这可有些难度。”
结果两个人开车去兜风,夜里十一点的南三环,四野寂寂,灯火寥落,他的车开得不快,又极稳,没有人说话,车子里放着舒缓的音乐。许是酒喝多了,长卿只觉得心里头热,又燥,车子里有她身上的酒味,还有淡淡的烟草气味,古龙水隐约的味道,全都混合在一起,她一把拉开窗子,窗外的夜风“呼”的一下吹了进来,便灌了满满,他侧过身子来帮她拉上一半,又道:“刚喝了酒,吹风不好,不然我开冷气。”
见了他几次,他总是这样绅士十足,风度翩翩,就算挨了揍也一样的优雅倦懒,可是却又像是一层面具一样,拿着小李飞刀都划拉不开。她眯着眼睛坐在座位上,一直都没有答腔,等他发现过来已经大事不好,她“哇”的一口便吐在他的真皮座垫上。
顾修明愣了足足半分钟,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风度翩翩的顾少自认阅女无数,几曾见过此等厉害角色,没等到醒过腔来她又是一口,这下子更绝,连衣服带鞋全都报销了,滴沥哒啦内容丰富,顾修明气得一拳捶在方向盘上,喃喃的骂了一句。
车子缓缓的停在路边,天上一弯金黄的眉月,晚风清凉,旁边就是醉酒横陈的美人,他只是坐着呼哧呼哧生气,忽然想起车子里面的气味实在难闻,便走下车去,一把扯开外套,在地上来回来去的走,好像困兽一般,绕了不到半圈,忽然听见车子里面有响动,顾修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连忙一个箭步窜过去,忍气吞声,好言好语的叫:“长卿,长卿。”
她转了头过去,一动不动,怎么叫都不醒,他凑近一瞧,原来已经睡着了。
然后电话就响了,顾修明没好气的接起来,莫慎年在那头笑得像一只狐狸:“怎么样啊,还是哥们够意思,现在是不是如愿以偿了?”
顾修明气得想摔电话:“你TMD灌了她多少酒啊,吐了我一车。”
莫慎年笑得更加奸诈:“哎哟第一次听你骂人啊,我说这妹妹看着平淡无奇的,怎么就对了你的眼——原来这么有个性,我早就瞧着你那辆林宝坚尼太拉风,这样一吐,甚合我意,甚合我意。”说着干笑两声,不待顾修明接口,“嗒”的一下,电话挂了。
花店有三天没有送花来,第四天头上,长卿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他是生气了,那天她吐了他一车,其实当时就醒酒了,只是知道事情不好,便闭着眼睛在那里,死乞白赖的装睡。毕竟这事太丢脸,她活了二十郎当岁,自认一贯的冷静优雅端庄睿智,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作出这等丑事来,而且还是在那样一个帅而又帅的帅哥前面,不幸的是,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是在某一小时某一刻,她还曾经对他动过不怎么纯洁的歪歪心思,想一想便连撞墙的心都有,偏偏艾莎莎还不知死活,走过来问:“怎么还没有鲜花来,怎么地,出去春宵一度之后,就不给上钩的鱼儿喂食了?”
徐长卿眼神飞过去,几乎要杀人:“你都知道多少?”
艾莎莎战战兢兢:“猜的,我猜的。”
长卿这才恢复原本的无精打采,俨然深闺怨女,曼声吟哦:“凄凉满地红心草,此恨谁知道——一段唯美浪漫的爱情故事,被我亲手扼杀在摇篮之中了,现在悼念之中。”想一想,又补充道:“不,是亲口,一大口。”
艾莎莎笑着拍了她一掌:“见过爱刻薄人的,没见过连自己也刻薄的,我哪里有工夫听你贫——今天晚上没有事吧,咱们两个去扫街。”
花钱花到不会心疼,走路走到脚趾抽筋,如此才是扫街的最高境地,两个女人血拼一番之后坐在路边的甜品店里检点战果,电话忽然响了,长卿见是一个陌生号码,随手接起来,“喂”了一声。
那边却半日没有声音,长卿有一点疑惑:“喂?”
还是没有声音,长卿忽然明白过来,心里不由得一跳,便只做生气:“骚扰啊,不说话就挂了。”话音未落就合上了手机盖。
这个电话不到五秒钟之后又拨了过来,手机开了震动,在桌子上“吱吱”的来回动,艾莎莎疑惑的瞄了一眼,问:“是谁啊,怎么不接。”
长卿头也不抬:“骚扰,不理他。”
艾莎莎笑:“真的不想理就直接把手机关了呗,开着机,不就是等着对方再来电话嘛。”
长卿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只觉得心乱如麻,拿起电话要接,想了一想,又站起身来,走到窗户前面去。
果然是他,声音有一点懒散,连名带姓的叫她:“徐长卿你还真挂啊。”
一听见他懒洋洋的声音,她就从容了,居然“哧”的一笑:“我这又不是可视的,你不说话,哪里知道是你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顾大少,要知道了我肯定不挂。”
他在那一头笑了:“看来心情不错啊,都跟我贫了。”
她反倒默然,是没想到自己能跟他贫起来,见面本来就不多,他给她送过几捧花又怎样,这就是现代的城市,人人都有一层面具,仿佛金钟罩铁布衫,如此才能刀枪不入,谁都在那里装,一个是优雅老练的现代淑女,一个是彬彬有礼的都市绅士,醉了一场酒之后反而撕下了所有的遮羞布,你有来言我有去语,倒是熟稔了很多,真真口无遮拦。
她便咳了一声,没话找话:“那天,真是谢谢了?”
他不知在想什么,显得漫不经心:“不用谢,请我吃顿饭就行了。”
她“哟”了一声:“你还稀罕那一顿饭阿——应该说没什么,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应该做的。”
他笑:“等下一次你喝醉了,我一定这么说——不过饭还是要吃的。”
这样顺理成章的见面,他还向她诉苦:“你害得我换了全新的车座地毯,外加靠背顶罩,可得赔我。”
她就坐在那新崭崭的车座子上,伸出手去摸一摸,又作势吹一吹手上不存在的灰,容色未变:“你从手指缝里漏下一点点渣滓就够了,还稀罕这点小钱。”
他一打方向盘,车子斜着一拐,滑到路边上去,就停下来,他的一只手撑到她的座椅上,只是笑吟吟:“要是你赔,我稀罕。”
他的肩膀宽,离她离得近,总是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威压,她不由得向后面瑟缩了一下,他却一笑,回身继续开车。
车子开得很慢,窗子外头是熙熙攘攘的人流,洋槐树高可参天,路边的花坛里盛放的月季,杏红底色嵌金边,车子里很安静,他没有放歌曲,也没有说话,空气中有莫名奇妙的暧昧,她咳了一声,没话找话:“这顿饭到哪里去吃?”
他连个锛都没有打:“旋转餐厅。”
长卿一听,几乎在车座子上就要跳起来,幸好系着安全带,不然脑袋非撞在顶棚上,一迭声的道:“不行不行,你当这是猪啊羊啊送给解放区哪,不分青红皂白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我身小体弱,搁得起你几宰。”
他慢慢的开着车子,已经上了立交桥,是在下班时候,路上有一点堵,大车小车公交车都只是一点点的往前头蹭,他的桃花眼挑起来,斜斜的睨着她:“不就是一顿饭嘛——书上说英雄救美还了得了,都是以身相许呢,徐长卿,你可别招我,真的逼你。”
他吓不倒她,长卿坏坏的笑:“好啊,我就等着你逼呢,我既能省下这一顿饭钱,还能够穿上水晶鞋,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一石二鸟,阿——还搭上你这个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大帅哥,可不就是赚大了。”
他大笑,暮晚的阳光倾斜着照在他的半边脸上,有一种捉摸不定的光彩,她转过头去看着窗户外头的车水马龙,这城市这样的大,可人是这样的小,仿佛是大海里的一滴水,落下去,就再也没有影踪了。
饭到底还是吃了,顾大少很有风度的退让一步,是在一家韩餐厅。档次却也不低,小包厢里头有榻榻米,韩服美女恭谨有礼,一桌子大碟小碗的排场,另有桃花眼睛弯弯的帅哥在座,长卿几乎有身在唯美韩剧之中的错觉,后来想起来这一顿饭是自己花钱,便更加的心疼。
事实证明他宰得不算狠,两个人,五百大元,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吃完饭就已经是八点钟,他开了车送她回家去,可能是因为吃饱喝足了,她觉得身上懒洋洋的,这车子里温度合适,便只想着睡觉,他也不说话,只是专心致志的开车,两个人在一起很少有不对贫的时候,如今倒是难得的安静,她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她睡得也不实在,过不了一会就醒了,睁开眼睛看见是自己住的那个小区,车子就停在楼下,身上盖着他的一件衣裳,他却不在。
她走下车来,天已经黑透,周围的楼宇上有琳琅的灯光,车子就泊在暗影里,他倚在车尾吸烟,黑暗之中有透红透红的火,一闪,又一闪,忽然灭了,他问:“睡醒了?”
他的声音带了一点点的沙哑,一双眼睛里有光,黑暗里也看得出,是在炯炯的盯着她,她没来由的有些慌乱,忽然想起衣服还在手里头,便递过去:“你的。”
他接过来,顺手用指尖在她的肩头碰了一下:“你真是可以啊,在哪里都是能吃能睡,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这才是她认识的他,有一点点的滑,像是认真,又从来不肯认真,叫人捉摸不定,她的心里说不出是为什么,有一点点的怅然,却也极快极快的接口:“我不成,充其量就是个姿色平庸,卖也卖不上价钱,要是你么,头上插个草标往那里一站,再挂个牌子注明——师奶杀手,保险挤爆棚。”
他只笑不说话,一只手搭着车子,站在在那里瞧着她,她有一点慌乱:“到了,我该回去了,再见。”
他缓缓的摆一摆手,她转过身去,一步,两步,三步------在光与影的交叠之处,他忽然在身后,连名带姓的唤她:“徐长卿。”
她站住了脚步,慢慢的回过头去,甬道上有路灯的光,橙黄的一片洒下来,她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身裙子,整个人都笼罩在那灯光里,人影也是橙黄,像是在蒙蒙的发着光,她有一点迷惘,听见他在那里说:“明天,有时间没有?”
许是因为今晚的月色太美,或者他的声音太温柔,她迷迷糊糊的,点下了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