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 抵达东蛮(1 / 1)
到了年底的时候,上官水一路人走走停停,总算抵达了东蛮国。
不知是年关的原因,还是东蛮本身就无传闻之中那么差,总之在街上百姓一副安居乐业的样子,让上官雨意外。
从小就听说,五国之中属东蛮国最野蛮,历代君主都是残暴横行,这也是它之所以国小而屹立不倒的原因。最严重的一次听说,东蛮国百姓不愿参加征战,东蛮国王当时就说,“既不为本王所用,那么就无用,东蛮不养无用之人!”
从那次屠杀事件后,百姓们都不愿再做东蛮百姓,所以上官雨的印象中,东蛮国应属于那种民不聊生的情形,没想到与自己想象中差距好悬殊。
“难怪父皇一直防备于东蛮!”上官雨坐在马上与上官水并排在山尖俯望着东蛮的京都。
“其实历代皇室之人,培养出来的个个都是人才,即使你依了祖训继承了皇位,若当的不好,还是有人会去争,那个人可能是你曾经的兄弟,也可能是你的部下,你的百姓!东蛮王虽然残暴,可是却抹去不了他有治国本事的才华!到现在,好像残暴就成了历代东蛮王的标号一样!”上官水迎着风笑着解释。
“大哥,那我们什么时候进宫,十弟想去见见那个东蛮王,我想他一定是个英雄!”
“等过了年再说吧!宫中一到年底都会很忙,元宵时,我们以使者的身份,进入皇宫,到时在随机应变吧!且不能在没弄清楚之前,就暴露玉翠指环!”
“这个我当然知道!、、、、、唉!”上官雨突然有气无力的叹了口气。
“怎么突然叹气了?虽然大哥一直想看十弟沮丧的样子,不过十弟这十一岁生辰才过没两个月,就学会唉声叹气似乎早了点儿!”
“我想父皇了!”上官雨歪着头望着天轻说。
“以前的十年都是你在宫中与父皇过,这次就在军营陪我们大英的战士过吧!我已经给父皇飞鸽传书了,过不了几天,他会回信过来的,十弟也不要太挂念!”
“我走的时候,父皇身体就不好,我担心他、、、、、、、唉,对了,上次刺杀的事查的怎么样了?”
“还没头绪,江湖之中已有三十余年没有落花教的传闻了,仿佛已经销声匿迹。大哥当日看那女子,也是突然想到小时候宫里老爱传颂的故事,才会联想到落花教。不过目前看来,好像又不是落花教之人,若是一般的杀人,武功和训练应该不会那么好才是!”上官水猜疑的分析。
“算了吧!这种暗杀事情在江湖上发生的太多了,我们还是想想怎么让东蛮臣服的事好!我一方面佩服那东蛮王是英雄,一方面又担心,因为他是英雄而不肯屈尊!”上官雨忧心的说。
“刺杀的事,大哥让手下人去查了,东蛮之事,也不能急燥,心急总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两个人坐在马上时而悠闲,时而严肃的讨论了一个下午,直到夕阳西下,两个人才顶着淡淡的余辉回家。
上官水自二十岁出讨东蛮,后来就一直居住在东蛮边界。后来因为有了妾室,他便在离边界军营不远的地方建立了一座府宅。自东是东蛮国的边垂小镇,方便购买些日常用品。向西南方就是军营。
他一年之中总是在日出之时抵达军营,日落之后返于府宅。
名义上是个府宅,可实际上却与平民百姓家的住宅无异。
对于上官雨来说,这宅子跟他进的唯一一座民宅夏府,比起来还相差甚远,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窄而破旧,陋面简单!
“大哥,在这地方真是委屈了你!”饭桌上,上官雨看着一桌子萝卜白菜感慨说。
“哪里!想想也算是另一种幸福!大哥不能推掉责任像三弟那样闲云野鹤,只有在这陋室之口,念着先人们的诗句,找一种闲云野鹤的感觉!”
“小雨一定是这几天吃萝卜白菜,吃的乏味了吧!不过,这里冬天只有这些!要不明日让你大哥去街上添些肉回来?”上官水的妻子王氏说。因为听小夏叫小雨,王氏也就自然跟着叫。
王氏第一次叫“小雨”的时候,回房还被上官水说了一通。上官水太清楚上官雨的脾性了,除了父皇,他和谁都不亲近,哪怕仅仅是一个称呼。
后来看上官雨也没有动怒,就任由王氏叫了。
“好啊,大哥,明天我们去守猎打些野味吧!”上官雨兴奋的提议。
“这个建议是不错,不过这一代是边界,有些荒凉,出入森林很危险,就怕遇上大熊之类的庞然大物!”
“那我更要去了!算了大哥,难得年底清闲,你明日还是陪嫂子吧,我一个人带几个侍卫去就好了!”
“那怎么行,无论如何大哥也不放心、、、、、”
“好了,大哥,我已经决定了,如果你再不放心,我就连一个侍卫也不带了!”
上官水无奈的叹口气说,
“那你明天要是去了,要早些回来!”
“知道了,你们吃吧,我去找小夏了!”
等上官雨离席后,王氏又问上官水到,
“一直没见过传扬中的十皇子,外界说他年小任性,你也说他脾性不好,不好与人相处!这相处了几日,妾身都没发现,你看他对自己的侍女都那般好,昨日听说小夏受了风寒,小雨还亲手喂她喝姜汤呢!依妾身看,那些谣言都是假的,他只是个天真的孩子!”
上官水放下筷子,沉吟了一会说,
“有些事情,你没亲眼看到,也不会明白!以后不要用一个丫环的眼光去看待小夏姑娘,依本王看,若十弟称了皇帝,那小夏姑娘,不是一国之母,也必是个贵妃!”
王氏吃惊的一掩口说,
“怎么会?且不说小夏没有家世没有才华身屈一个丫环之说,就拿他们之间相差的年岁,也不能啊!”
“这正是本王所担心的。若我们只是寻常百姓之家也就算了,娶个年长的女子,只有自己周遭的人知道!可是,他将来成了一国之君,这就会成为举国上下,所有百姓议论的话题了!身为皇子,不求为大英带来更强大的未来,至少也不能给祖业抹黑,最可怕的是十弟的性子!”上官水皱眉长说。
“小雨的性子怎么了?依妾身看,不错呀!”王氏不赞同的说。
“父皇曾换过一种疾病,太医说需要拿活人血为水加之药材炖补,方可医好!父皇爱民如子,宁忍受痛疾,也不愿乱杀无辜。十弟瞒着父皇,暗杀宫女太监,炖好了药骗父皇喝下。后来父皇发现自己的痛疾少犯了,从张德子口中才得知此事,罚十弟跪了一天一夜,便从此不再喝那药!、、、、假如是你,你会怎么做?就那样看着自己的父亲受疾病之痛吗?”上官水看着王氏问。
“为什么非得杀人呢?取一点血也是可以的嘛!”
“十弟是怕那些胆小怕事之人将他以血熬药之事传到父皇耳中,况且如果百姓知道自己的国主喝人血,那将引发什么状况?所以十弟才把他们全杀了。后来,十弟在龙殿跪了十天十夜,父皇坚持不肯喝药,太医说,间隔半个月不喝,那之前所喝的药也算是前功尽弃。十弟为了让父皇相信他没有乱杀无辜,就让御膳房的人把药炉抬到龙殿,亲自在父皇面前,割腕取血。第一次父皇因为不舍得浪费喝了下去,可是任谁也拗不过十弟,他说父亲喝儿子的血是天经地义,最终父皇的疾病靠十弟的血治发了!当时许多宫女太监都被感动了,抢着要献血,也被十弟拒绝了,他嫌下人们的血脏,其实十弟就是这样的人,他可以上一刻让你感动,下一刻又觉得可恨、、、、、、”
“那个时候他才七岁,可能就是因为流血太多的原因是吧,他七岁之时,还长的像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娃,因为这个,没少受兄弟们的奚落,他因此就讨厌那些所谓的兄弟!”
“这样说来,他不好与人亲近也是有原因的呢?”王氏总结说。
“不,本王讲的并不是这个,他因为从小没有母妃,一出生就与我们不一样,一直在龙殿长大,在父皇的怀里长大!在他心里,父皇既是父亲也是母亲,所以,没人可以置疑他对父皇的爱,他可以为了他爱的人,不顾一切人的反对,排斥,甚至性命!他可以为了他爱的父皇,连自己的命都不要,这就是他可怕的个性!”
“这样不好吗?至情至性!”
“可一个君王不能至情至性,君王是要顾全大局的。这么多年,他身边除了父皇没一个亲近的人,没人敢叫他的名字,也没人敢像小夏姑娘一样去拉他的手,摸他的头,所以,突然出现这么一个让他亲近的人,令本王十分担心,小夏的确是一个惹人怜爱的姑娘,就怕十弟将来会把这同情,转变成儿女之情!”
“夫君是说小雨已经爱上了小夏姑娘?”
“男女之间,日久难免会生情!”
“妾身认为夫君多虑了,小雨还是个孩子呢!”
(不好意思啊,最近懒病犯了!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踩个印,让老夏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在犯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