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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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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空垂三千尺,一笑人间万事。问何物,能令公喜?

不知道是突然来的狗血怅然入心,还是长久紧随的鬼影迷住了心窍,曾言很快打灭想起这句诗词的心情,继而,在嘴角滑出一丝淡淡的自嘲,不留痕迹于人前的自我嘲讽。一头青丝,万千烦事,剪是剪不断的,理更理不清,所以她早忘掉了。从医院醒来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把泪和某种情感咬碎,并吞没得无声无息。

江边,一幢幢高楼鳞次栉比,灯光若有若无的投射在江面,支离破碎,不完整的映像很像记忆里的光影,风一吹,光影起皱,抽搐视觉,更抽痛心上某个器官。

心脏的承受能力越来越弱了,她还以为外面早罩了一层铁皮。

高估了自己,高估了“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老的箴言。四年的时间里,她总会被过去纠缠个一次两次,肉体的,精神的,回忆的,现实的……总在身体最脆弱时趁虚而入,摧枯拉朽极尽嚣张,将她一次复一次地拽入黑暗。

每每那时,她要咬牙,抓住一切能抓住的实体,并耗尽很多力气去抗争,避免痛胜过理智而再度拿出死亡自戕……

那是一段怎样的回忆?

苦多于甜,这是记忆于她的最深刻印象。当方展冀说“不知道你拍那些照片的真实目的”时,她心脏上的血管一把被人揪起,往一个方向狠狠拽扯,撕抓,抓得她呼吸紧窒,身体触电一样颤抖。

但她把自己包裹得很好,所以这颤抖一瞬而过,微乎其微。

颤抖之后,痛与苦一并袭来。

还是不能忘记那一晚,自杀的那一晚,那么多的交通灯,那么多的十字路口,那么多的人,车流,眼睛……不知道自己该朝哪里走,脚上压着身体,身体拖着千钧,沉沉昏昏,生不能生,死好像也拿不出力气,原本最有活力的人被抽走了筋扒掉了皮,一副空壳烂躯行尸走肉,穿梭在城市不繁华但绝不清寂的街道上,雨卷着风刀,剐骨削肉,锋利而来,凌厉而去,猛然间,汽车大灯晃了眼,一瞬,她不知道该往左还是往右,一瞬,心底想得竟然是“又当祸害了”。

又当祸害了。

“你怎么不去死!早知道有今天,我就该把你掐死!”父亲的话挤出齿缝,劈碎心。

妈妈不停地掉眼泪,好像从来没有这样掉过眼泪,为了她,哭出一生的泪水,何必,何必呢。她在车流中爬起来,咧开嘴,笑得狰狞,何必呢,当事人的她都没有感觉了,妈妈为什么要哭?还哭得那么……为什么呢?

司机夹杂着唾液飞出两个字:“找死!”

简短,但力道十足。

那一晚,她身上带着钱包,钱包可以付旅馆的房租,还可以买酒,买刀,买安眠药,有钱多好?什么都没有了,就像一句嘲讽的话“穷得只有钱了”。有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没有钱买不来的东西,买安眠药的人被她笑嘻嘻的模样欺骗,虽然她头发再滴水,衣衫在淌水……拿起刀的时候,她咧开嘴,笑得……怎么说,好像很灿烂,很天真,恐怕这一生都笑不出那种样子了,那种无惧无忧,无恐怖,无生念,无束缚,唯有一个“解脱”……

血溅到白色壁砖上,很快顺着痕迹往下,被水一冲,没入暗道。

那一场戏,她是始作俑者之一,所以她认为自作孽,不可活;那一场戏,她看清楚了另外一个始作俑者的心,毫不费力的就脱下他的皮看到一颗冰冷的心。想当初,他是如何牵着她的手并让她把头埋在胸口,无不放肆地吐烟圈:“曾言,你是我的女人,谁敢欺负你?”

呵呵,二十四年前的人生即便没有他,她也不被任何人欺负。这句话,只是表达一个长期混惯了社会的人的口头禅。飞车党,古惑仔,吊儿郎当,流里流气,很应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和他在一起,她学会了飞车,学会了抽烟,学会了喝红白两种混合液体,学会了怎么把舌头和舌头打结,学会了三天两头的找理由旷课并且讨导师的好而不被父亲发现,学会了一身流浪气……学会了很多,包括学会了“一句谎言九句真话”等等等等。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的人生轨道不经意的转了弯,因情和爱唤醒出的另外一种性格而改变。

为什么要拍那些照片?

这是一个……撕扯自己的问题。解答这个问题,应该回到为什么要认识方展冀,为什么明明知道穆晨曦喜欢方展冀还不避讳的开头,重新开始回忆。

回忆刚开了头,就被方展冀掐灭,他半张开眼,从上往下的看着她,嘴角略微上扬:“恨不恨我?”

她坐在江边风景道上的长椅上,他站在一旁,身体倚着长椅,掏出一支烟,一手拿烟,一手展开挡住了来风,打火机啪得一声后,吐出烟气。

恨?为什么要恨?

人家说两个分手的男女再见面的那一瞬会很尴尬,旧的新的陈的朽的交织,藕断丝连,欲与缠绵,欲记旧恨旧愁……所以尴尬,但是他们两个人没有,他们就像两个成熟过头了的果实,毫不避讳下一步就掉落在地,腐烂发臭。

她仰着头看着他,示以公事化的微笑:“恨?为什么要恨?我还以为应该是你恨我,呵呵,如果不是我,你现在早就是国兴的掌权者了。”

他的眼睛闪过一种星芒,接着也笑,眯起眼睛:“你知道我被放逐的事了。”

“在江城听别人说的。”她点头。

方展冀看向江面,顺便坐在她旁边。隔着不远但也不近距离的两人坐在同一条长椅上,曾言余光扫了一眼,心想命运就是如此奇妙,前一秒这个人用最狠的话置你于死地,后一秒却以最平静的姿态和你相处……是人心宽容了,还是是非不分了?

谁是,谁非?

自然是她曾言站在不光明的暗黑角落。

不过,他方展冀也不见的有多光明,因为这个社会已经有很多人不分是非了,他们只在乎人性,说得好听是越来越尊重人性,说得难听不过是以钱权辨人,“笑贫不笑娼”罢了。

仍然一笑,说:“来江城是出差?”

方展冀“嗯”了一声,说这边一个项目出了点状况,过来解决解决,听说你现在是西周刊的编辑?曾言也“嗯”,说话语权知道吧,在混那个版块,对了,有没有兴趣接受采访?

2/3的烟停留在他嘴边,问:“话语权?就西周刊下半月的那个人物访谈?”

曾言从包里掏出口香糖,扔了一颗缓解喉咙的干涩后,点头:“你们市场部应该递过一份采访申请报告吧?”

“刚出差回来,还没看到。”方展冀轻而易举的掩盖了一丁点儿的惊异,平复声色:“呵呵,你就用这种方式邀请你的采访对象?没想过,要是我不给面子会怎么样?”

曾言从江面上收回眼神,盯了方展冀一眼,刚对上眼睛就闪躲开,盯着江边护栏,说:“想过,想过如果你不愿意接受采访或者阻止你们部门的人接受采访,这些我都想过。呵呵,怎么说呢,我想如果没有回复,我就亲自打电话给你,当然,我知道99%的结果是拒绝。不过,你知道我一个小打工的,话语权是我的饭碗,上面定了任务,采访不到你,我就要下课,所以如果你拒绝,我就再打,你知道,我脸皮厚……”

他的烟灰掉了一截在地上,风一卷,无形。

似是而非的掬着笑在嘴角:“曾言,你还是没怎么改变。”

他说这句话时,眼神罩紧了她,这种眼神……迷离的很,奇怪的很,毕竟分开四年,而且是不太友好的分手,为何还会是以前曾经以前有过的眼神?如果不是她心猛然的一阵紧缩,只怕眼神点滴入骨,很难再找清醒的药。

一个人是一个人的劫,也会是一个人的药吗?

他是她当年的劫,如果不是她栽错了方向,另外一个人会否狠下心肠,将她毁得满身暗疮?用鼻腔吸入冷空气,吸得嘶嘶嘶,很不雅观的让他再度盯紧,尔后她说:“变了,年龄变了,人老了,身体不好了,记忆不好了,有时候想事要想半天。哦,对了,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尽管说,好歹有个媒体平台,还有点媒体关系,可以帮忙歌功颂德。”

他笑出了声:“你打算帮我解决国兴新项目拆迁的纠纷?”

她把身体靠在膝盖上,似乎冷了,所以才靠在膝盖上,紧拥身体以取暖,并说:“这件事情压不了多久,现在的人维权意识很强,什么物权法比你还精通,我觉得还是早日公开,正大光明的解决。”

方展冀灭了烟头,说我这次就是来督促这件事的,其实下面的人瞒了很久才报上来。他说如果不是有人把报告打到总部,他也不会亲自来江城,片刻又说好,正在安排一场新闻发布会,会和新项目奠基仪式一起召开,正好要动用你的媒体关系,怎么样,愿意不愿意帮我?

“怎么样,愿意不愿意帮我?”他的声音淡而温,与三月的微风形式类似,却在她心底“咚”得一声,荡出刺痛,然后向外,蔓延。

曾言记忆中的方展冀是一个面冷心不冷,不,应该是一个慢热的人。

如果不熟,第一次见面定然会被他的冰冷吓到,就好像,见得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高高在上的雕像,空有震撼而无实感,让人惋惜这副好脸皮。慢慢熟悉了,你会感受到这种人的温和,热情,还有关切,随时随地的关切。以前有人还说方展冀是那种很具奉献精神的人,对朋友,对周边人,还有爱人……被他爱上的人会很幸福,穆晨曦是这么说得吧?

曾言想起穆晨曦在她面前提起这个男人名字时的表情,跟提起她们钟爱的基努•里维斯不一样,是真真正正的喜欢,女人对男人的喜欢。

穆晨曦风风火火跳进寝室:“曾言,曾言!我查到方展冀的星座了!”

曾言沉迷在“盗火线”(电影)中的银行抢劫一幕,头也不抬就点头:“嗯啊嗯啊,很好很好。”

“方展冀是处女座的,哈哈哈,他的星座和我很配啊!”穆晨曦很激动的靠过来,摇着曾言的肩膀:“喂,有没有听我说话?”

曾言咬着饼干继续点头:“嗯啊嗯啊,在听在听,天生一对。”

忽然,电脑屏幕一闪,屏黑一片,转头,穆晨曦手上拽着电脑电源线,嚣张:“不看不会死!”她伸手去抢,恶狠狠:“你说你的,我听就是了,干嘛直接断电啊,电脑都被你闪坏了!”

穆晨曦笑着跳到一边。

两个女人疯了一阵子,穆晨曦才看着曾言,很严肃的表情:“喂,认真点嘛!”

“哎……好,你说,我听。”曾言躺在床上,把过期杂志翻来覆去,听着穆晨曦在耳边唧唧瓜瓜:“嘻嘻,那个洪天透露了好多消息个我,他说方展冀是独子,但从小就一个人在外地念书,很早就独立了,哈哈,对了,还说他那个人闷骚,哈哈,闷骚你知道吧,外冷内热,这下子我有把握攻下这座城池了!

曾言故意以慵懒的口吻问道:“那个洪天就这样把方展冀出卖了?”

“什么叫出卖?”穆晨曦的眼睛本来就不小,这下子瞪得更大:“他是看本姑娘天生丽质,可爱活泼,所以忍不住想帮上一把……”

曾言立马坐起,踩上鞋子要出去,并说:“行了行了,你美丽大方不失灵气,活泼可爱又娴雅淑良,总之人间一朵奇葩旷世难寻千载难求,方展冀一定会拜倒在你的超短裙下,你看现在十一点办了我们去吃饭吧不然等到下课食堂就没我们的地儿了!”

“曾言,吃吃吃,你就知道吃,这关乎我终生你知道吗!”穆晨曦声音大得惊人,曾言连忙缩了脖子,换上一副可怜巴巴:“奴才错了,奴才错了,主子您尽管吩咐,奴才一定刀山火海在所不惜。”

回忆又臭又长,从那头来,到这头去,一路上留下欢喜悲欢离合团聚。曾言想起和穆晨曦好的不得了的那些日子,从小到大的那些日子里自己的表情,动作,还有语言……与穆晨曦的活泼相比,她放肆了一些,较之穆晨曦的安静,她又老沉了一些,穆晨曦安静,她就吵吵闹闹美其名曰“活跃气氛”,穆晨曦欢笑,她就温和地绵里藏针,穆晨曦秀丽温婉,一如江南女子,她也吃谷物长大,却大开大阖,极尽男孩子习性……

把她们两个人从小看到大的邻居说这两孩子一正一负,一内一外,刚刚好。带她们毕业的小学班主任回忆说穆晨曦这孩子吧成绩好也乖巧,长得也清秀,可就是想全班四十多个名字的时候,她的老半天才想起,而曾言,班主任老师会先笑,尔后略有所思:“这孩子成绩虽也不错,可太能闹,总时不时的给你找点麻烦,你说她吧,她马上又认错,嘴巴甜得很,老师老师叫个不停……”

有人形容曾言眉间眼角“太过伶俐”。

太过伶俐是什么?她长大,对镜自照数次后恍然原来不是伶俐,而是凌厉。

凌厉等于精明外露,等于锋芒太过,等于精明却不聪明,因为真正聪明的人是不会让人觉得精明的。尤其一个女孩子,敏锐,有洞察力,反应快速……精明如此是不会讨周围朋友的喜欢,尤其是同性朋友,初二下学期的曾言意识到这点,开始转变,开始收敛高调,转而向穆晨曦学习了。

那个时候大人们会惊奇:“咦?小言怎么转性了?”

答案很快找到,因为青春期。

青春,多么美好的字眼,代表天真,纯洁,无暇,就像一朵沾满了露水的栀子花。

青春年华驶入大二,某一寒假,因为父母临时抽风去度假而失去了回家意义的曾言,跟一群校友去酒吧庆祝放假,歌酒中途,出来换气的曾言从楼舍外的楼梯下楼,刚刚踩到地面,就被同样下楼但猛冲的一个人撞到了地上。

方展冀其实没有伤害过她,曾言曾这样想,因为她和他的相识是建立在某种目的基础上,她理亏在先,且他还说了一句“你恨不恨我”……而另外一个人,一个让她生更让她死的男人却没有任何话对她说,甚至于事件过后,人间蒸发,从此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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