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谎言(修订)(1 / 1)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钟妈发现饭桌上少了个人,就问钟情欧阳枢上哪去了。
“走了。”钟情头也不抬地扒着碗里的稀饭。
钟妈“啊”了声,从围裙兜里摸出了两个红包,“这么就突然走了?你看前几天一直忙着,红包都忘给了。”
钟情咬着筷子摊开手,笑得狡黠,“给我好了,我带给他。”
钟妈说:“得了,给你还不等于把鸡送给黄鼠狼。”想想也没想到什么更好的法子,还是把红包给了她,千叮咛万嘱咐,“可别吞了啊!记住,这个是欧阳的,那个才是你的。”
钟情目测了下两个红包的厚度,狐疑地问:“为什么我觉得欧阳枢的那份比我的厚?”
钟妈“嘿嘿”地笑。
钟情也“嘿嘿”地笑,肚子里却是腹诽个不停,揣度着待会怎么把红包上的名字刮掉,然后把两个红包换一换。
晚上,钟情在床上滚来滚去,一手抓着那两只厚薄不一致的红包,一手拿着手机,打开电话簿拨了又摁掉,想了想,还是打了出去,响了很久,那人“喂”了一声,声音嘶哑得厉害,能想象此刻疲惫的样子。
钟情坐起了身子,抓了抓脑袋,问:“你是不是睡了啊?”
欧阳枢看了一天的文件,嗓子眼睛都涩得厉害,揉了揉眼睛,说:“没,还有许多文件要看。”
“那你忙吧,我挂了。”她有些失望,看着手里的红包,想索性拆了把钱换过来算了。
欧阳枢支着头,把玩着手里的笔,勾了勾嘴角,能想象她现在纠结的表情。
“别,给我说说你今天都做了什么吧!”
那孩子立刻丢了红包,趴在床上抱着电话嚷:“宝贝你不在,你的活都落我身上啦!今天我娘居然让我杀鸡,真不知道是我杀鸡呢,还是鸡杀我,搞得我也是满身血。”
欧阳枢托着下巴,想象了一下那孩子杀鸡的光景,忍不住笑了出来。想起有一次为了论文,上生物楼去采病例,正巧钟情他们班上的是外科性实验,分了组在给兔子做胃部切开。一眼望去,大多数人只有手上有血,只有这孩子连白大褂上都沾了血。后来,那实验员在办公室里聊上课的趣事,他顺口问了下,才知道一干学生,就她心软,下刀的时候,十个指头都在抖,最后反而切到了血管。这会儿杀鸡,可以想象又抖成什么样了。
干生物这行的,成天刀啊血啊的,做多了,看多了,就会觉得生老病死理所当然,心会硬,血会冷。偏就这孩子,这么长时间下来,还会狠不下心。
他靠在椅背上,听那孩子拉拉杂杂地说个没完,从钟爸因为他识相地闪了人傻乎乎地笑了一整天,到钟妈给了两份红包,还有一份居然是他的,然后又念叨他一个赚大钱的怎么拿个红包还比自己厚。
所有的事都那么平凡,到了她那就成了如此温馨的事。
最后,钟情狗腿的问:“有没有想我啊?”
欧阳枢紧绷了一条的面皮缓缓舒展开,“想。”他看着桌上那孩子的照片,眼神柔和又醉人,“很想。”
那孩子笑得眼角弯弯,“那我过了初五就回去好不好?”
“开心得话就在家多呆些日子吧。”
直到我脱离了所有的枷锁,亲自把你接回来,然后一辈子,不离不弃。
正月十六,钟情回南京。
火车过镇江的时候,路丝来了电话,问什么时候回来。
钟情说:“现在就在路上啊。”
路丝说:“那正好,我去车站接你。”
钟情一眼就在人挤人的出站口看到抱着手臂靠着墙懒懒地站着的路丝。
那女人乍看之下就跟车站里来来去去的学生没个差别,穿的还不就是大衣毛衣牛仔裤,细品之下才觉得她身边就有一段你进不去的真空。
路丝远远也看见那孩子,走过来估量了一下那孩子行李的数量,满意地点点头,“正好。”
钟情上下一抖,几百年没看见这女人弯着眼提着一侧的嘴角阴阴地笑,心里直打着哆嗦,路丝已经一手拿过她的拖箱大步走到前头。
钟情搓了搓手臂上战栗的鸡皮疙瘩,赶紧奔上去问正好个啥。
“直接跟我去个宴会。”
钟情翻白眼,劈手夺过她手上的行李,“不去。”干脆地拒绝。
路丝是有钱人,以前家里隔三差五地来上一场,硬生生地把她对这些宴会啊PARTY啊的憧憬粉碎地彻彻底底,现在最烦的就是这些有钱人的玩意,穿得跟圣诞树一样到处卖笑,好好的一个晚上,做什么不好偏要去活受罪!
路丝揉了揉脖子,笑着问:“真不去?”
钟情打小最怕的不是老妈的拳头,而是路丝揉脖子的动作,那可是跆拳道黑段高手发飙的预兆啊!赶紧狗腿地拔高了嗓子喊:“去!当然去!不就一个聚会嘛!”
路丝抬头看了看腕表,还有些时间,直接开车去了精品店。
一架子的衣服,路丝给钟情挑了件白色、手工绣上了雏菊花样的小礼服,自己选了件酒红色的长裙,做了头发化好妆,开车到达宴会现场,时间刚刚好。
路丝一进宴会就没了人影。
也不知道她这样来去无踪地还要人陪个啥?钟情照习惯躲到角落里一边挑美食一边很郁闷地想。
她刚拿盘子吃了一大口拌了肉酱的意大利面,就有人从背后问:“小姐吃的可惬意啊?”
钟情转过头,就看见叶晨曦咧了嘴冲她笑,露出一排可以媲美海狸先生的白牙,拍了拍胸口说:“你想吓死我啊?”
叶晨曦今天穿了套白色的西装,里头是黑色的衬衫白色的领结,称得人越发的英俊潇洒,还有种遗世独立的味道,柔化的灯光下,这人的笑容干净又透明。
钟情咬着叉子纯欣赏的时候,那人忽然抽了胸前口袋里的白帕向她俯了过来。钟情立刻很没形象地两手两脚贴上了后头的墙,叶晨曦怔愣了一会儿,低低地笑了出来,把手绢塞进她的手里,指了指自己的嘴角,“沾上了,擦擦吧!”
钟情被他笑得直发窘,用手绢在脸上胡乱摸了一把,说:“我要去找丝丝。”埋着头绕过他往前冲。
叶晨曦拽住她的胳膊说:“路丝心情不好,你别去烦她。”
钟情两眼一翻,“今天又不是她亲戚来访的日子。”
叶晨曦刚从路过的服务生盘子里拿了杯饮料,听她如此豪言,手一抖,饮料显些洒了出来。看着杯中还晃动不停的金黄色的液体,叶晨曦释然地浅浅一笑。
以前在他的面前,她的言行举止都是得体合理,两年后与她接触下来,才猛然发现现在的这般似乎才是她的真性情。
有些人即使走到一块,也只适合做朋友。
他望着远处的热闹,从心中长长地叹出了一口气。
那孩子却依旧没心没肺的扯着他的袖子直闹腾,“你说,丝丝做什么心情不好?”
“路丝跟你不一样,可是个通透的,能让她心情不好的事还能是哪桩?”
“切。”她扔了手里拽着的布料,“叶晨曦你爱说不说,我自己找她问去。”拔腿就走。
叶晨曦无奈地直摇头,哪是他不肯说,根本就是她自己笨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难以相信。叶晨曦经常有种感觉,其实这人才是高手,他都弄不明白她是真傻还是在装傻。
这个时候,司仪拿了话筒准备上台,叶晨曦眉目一凛,起身抓住她的手肘走到了她的前头,“我带你去找她吧!”
钟情纳闷这人忽然抽到了哪根筋了这是,抓得她都疼了,于是就抬手去打他,这一打,发现事情大条了,两脚扒地不走了,“叶晨曦,我的包!我的包还没拿!”
叶晨曦抠抠耳朵,就当没听到,气得钟情直磨牙。
两人拉扯着到了门口,司仪刚好上了台,对着话筒朗声道:“下面,让我们欢迎今天的主角,欧阳枢及他的未婚妻叶晨光小姐!”
咦!
钟情猛地刹住脚步,转过身,二楼那边走下黑色打扮的两人,男的俊朗,女的娇俏。
她的宝贝竟然挽着另一个女人,笑得甜蜜,而那个女人竟然是他的未婚妻。
那么她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