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二十四章(1 / 1)
写的非常松散,但我尽力了。江错
俄罗斯有句谚语,唯有爱与恐惧是不能掩饰的。诚如所言,我在董放心手里写下Ich liebe dich,写上就代表一生一世。我从不轻易施展这个“魔咒”,不过,恐惧也是真的。停电后的老楼显得阴森恐怖,我到不是怕鬼,鬼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我担心这幢老房子里或许正躲藏着一个或许是二个梁上君子。
动静是从底楼厨房传来的,我轻手轻脚过去,一团小小的灰白色物体,从我眼前迅速窜过,直冲向客厅。我跟着跑进客厅,现在我能确定的是,那位“不速之客”可不是小偷,大概是老鼠,或是黄鼠狼之类的,总之是某种动物。
这小家伙在客厅里和我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弄翻了不少东西后从窗户跳走了。没逮着它,我寻思着应该先恢复电力才行。
我掏出打火机,在厨房内找到电源总开关,幸好只是保险丝断了,换了根新的后,我推上电源打开所有的灯,四处又检查了一遍,董放家的周围一片全是低矮的石库门房子,没有人看门,比较容易招小偷。
我查看后院,后院的中央搭建了个透明的玻璃暖房,暖房里种着红玫瑰,那些初绽的贝蕾滚着晶莹剔透的水珠儿在枝头悄悄摇曳。鼻子里满是芳香之气。
又是玫瑰,几乎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些花的主人是董放的父亲。她的父亲会书法,字写的很漂亮,从客厅里挂着的那幅素描来看应该具有一点绘画的天份,还懂音乐,会调琴,她的父亲可真多才多艺。
收拾客厅时,书桌边上的书缕里横七竖八的放了不少纸,我一张张整理,却惊讶的发现这些纸上反反复复写着同样的几句,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日摇落,凄凄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落款人均为,董昔年。
环视这个家,却发现这家人的墙头上没有一张全家福。
危险的前方,我亦乐不思蜀的做着美梦,而暗处的汹涌伺机蠢动蓄势待发,在每个心灵里都有的狂野与疯狂,只等待着某次纽带的崩裂。
回到楼上董放的房间,她已睡着,像个孩子般揪紧被子,捂出了一身汗,我保证她这样睡下去明天肯定会感冒。我拉下她的被子,松开她的手,擦干她脸上的汗,这张容颜近在眼前,我吻了吻她的唇,我的天,她嘤咛了一下,娇憨无比却也想入非非。
我又亲了亲她的额头,抓过胡桃夹子放在她枕边,我想再继续下去的话恐怕不等圆月我也即刻得变身为狼。
夜色美丽,我睡在楼下客厅的沙发上,我们离的很近,只隔一层楼,却感觉很远,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在你楼下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董放
一夜好梦,我笑着张开眼,感觉温暖。
张开眼没见到江错,我的心突然害怕了一下,我以为他走了,随即想想,这怎么可能,他答应过我,不会走。
江错睡在楼下客厅的沙发上,本想推醒他,可这只睡猫睡的正香不忍吵醒他只好作罢。我趴在一边静静偷看,男色啊男色,诱人的身躯,白皙的肌肤,令人垂涎三尺。重重咬他一口,这家伙真能睡,还没醒。
摸摸他的脸和手,发觉这家伙像个女人,一到冬天就四肢冰冷。我跑到楼上又拿了一床被子给他盖上,然后烧了点赤豆红枣汤,这家伙贫血,得好好补补。
烧汤时江错起床,他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放在我的肩上:“怎么不叫我?”
“睡眠有助于低血压和贫血的治疗,让你多睡一会不好吗?”
“谢谢。”
他亲了亲我的脸,很是温柔。
“你快尝尝味道怎么样。”我拿起汤勺喂了他一口赤豆红枣汤。
“太甜了。”
“哎呀,你还真挑嘴!”我打了他一下。
“我不喜欢甜食,太腻。”
“你血糖已经很低了。”
“多吃甜的会得糖尿病,对牙齿也不好。”江错一本正经的抱着我说教,我越听越火,忙了半天居然还给我挑嘴。
这个家伙的确秀气,食量不大,与之相反的他的力气和固执到是很大。下午,我在房间复习数学,他检修地板。照他的话说,世界上根本没有鬼,他要用科学道理来证明我在家听到的只不过是幻觉。所以,他在我家储藏室里找到工具撬开地板,一根一根检查。检查完地板,他发挥水电工特常,将房子的电线线路彻底检查了一遍,查完这个又查水管。我的天,照这样发展,我想他真的可以改行了。
江错是个怪人,他的外表或许可以欺骗人,但脾气性格却和柔弱的外表呈反比,是个固执的偏执狂,他的话不多但只要他想就一定要做到,坚持已见,不管旁人死活。最要命的是,我这个人脾气不好,不拘小节,有时粗口,好吧,是常常粗口,遇到这种情况,他就像个教导主任与你说教半天,严厉的,打击的,摧毁性的把你坏习惯强行扭正。
比较痛心的事实是,我斗不过他。他有很多理由及借口可以明着惩罚我弹钢琴,我好像又回到了痛苦的童年时期。
他住在我家五天,除了维修房屋就是给钢琴调音,他调音,我弹琴试音。哈雷彗星撞地球,琴玄总有被调正的一天吧,接下来,他检查的就不止房屋了,还包括我的功课,成绩,总之,我爸爸都没他那么严格的管过我。
身处水深火热,□□曾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江错
老实说董放的成绩一般不怎么突出,中等水平,她讨厌数学,甚至还编了个顺口溜,边做题目边念,讨厌微积分,讨厌华罗庚。不过,女生喜欢数学的很少。
她数学解题能力较强,为了应用密码学打基础,她选修了线性代数与概率统计。几门功课看下来最好的还是数学,其次是法律,最差的是英语。以她的智商来看,读数学系或理物化学系要比勉强念经济系的强,工商管理不适合她。
“你不喜欢经济为什么还要报考这个系?”我问董放,她正趴在书桌上复习数学。
“没办法,我妈选的。”
“根本就不适合你,你本来想报什么?”
她看看我,嘿嘿一笑,“美院!”
“美术学院?”
“对!”
“为什么?”
她又是嘿嘿傻笑:“因为不用动脑子!哇吔!!”
这一次我没忍住,直接拿琴谱扔她的头。
值得一提的是,董放并没有任何绘画天赋,画个圆圈都要靠圆规,她最喜爱的画家是达利,只要是印象派的她都喜欢,在这种情况下,她的父母是值得同情的。
她还是个孩子,在我眼里,她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天真的,不知疾苦的小女孩儿。
我和她住在一起五天,从我住进去的那一天算起,她每天早上都会在日历上打下记号,她说:“从现在起到将来的每一天都是我们的共渡日,每满一百天就要庆祝一次”。
“每满一百天就要庆祝一次?如果我不在你身边呢?”我故意惹她生气。
“我不管,我说庆祝就要庆祝,这是我家,我的地盘,家里的东西统统归我管。包括你也是!”
嚣张的,不可一世的,像个紧箍咒深深扎进了我的心里,逃不开,忘不了,傻傻的记住了曾经的诺言。
董放,我的董放,我曾经的爱人,我从未忘记过你,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