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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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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对阿果撒了谎,我不但认识这个死人家伙,而且是从小就认识他了。如果你要硬要把我们的关系说成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我也没有办法。

我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反正从记事时起,我就知道有个很讨厌很欠扁的人叫涂枫了,他虽然不怎么讨人喜欢,但有了他,日子也的确可以精彩一些。

我们会一起下河抓鱼,一起跑去上山玩,一起做很多孩子间的游戏,一起背着大人做坏事,再一起被我老爸老妈和他老哥抓起来骂,然后一起被罚做家事,惨兮兮地扮演被后爸(由他演)虐待的小女孩(当然是我),或者换过来演……我们好的时候互相给对方送自己最心爱的玩具,坏的时候就毫不留情地打成一团。

总之,童年的时光,我和他几乎都是在一起度过的。小学、初中也在一个学校,他比我高一级。直到高中,我独自去了广州读书,我们才分开来。那三年时间,我连放假也不回去,彼此间几乎算是完全断了联系。然而一年多前,就在大家都以为我会继续在广州上大学的时候,我却考上了涂枫所在的这所大学。

之所以做这个后来让我后悔万分的决定,完全是一时冲动所致。

快要填志愿的时候,一个以前的朋友打电话来,无意间告诉我,我的老友:涂枫同学,刚上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受欢迎得不得了——尤其是女孩子。听了这话,我一晚上没睡着,然后就在报考志愿上填下了W大的名字,我就想要亲眼去看看他到底有多风云,多受欢迎!

我还记得涂枫当初知道我考上了他的学校之后,特地不辞辛苦,不远千里地跑来广州,带着张比臭虫还臭的脸,在我的宿舍里坐了好几个小时,也不说话,只是那样用很凶的眼神看着我。我才发现,几年不见,这家伙的确长帅了很多,记忆中的青涩早已被成熟所替代,他往我那小小的宿舍一站,也不用开口,全身上下会自然地散发出一种骇人气势,让人避退三舍。我的室友们虽然垂涎于他的美貌,但也被他像要杀人的眼神吓得纷纷逃蹿,毫无义气地把我扔给这头狼。好在我从来都不怕他,扔他在一边自己生气,自顾自地收拾行李,一边感慨着:原来我有这么多的东西啊!

东西收得差不多了,那个一动不动坐在旁边瞪眼的人才开口,刚来时眉间的狂燥已经散去,他只是淡淡地问,“你确定要去W大?”

“没错!”我也累了,一屁股坐下来,半趴在被子上喘气。

“雨珠儿!”他突然这样叫我,听得我心里一颤,有多久,没听到这样的称呼了,“你真的确定吗?广州这边的大学不是更好?”

“我不想再说第二次!”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他。

“为什么?”他还在固执地问,真没发现他居然这么罗嗦,据说他目前走的可是酷型路线呢。

“涂枫!”我忍不住沉下脸,“我想回家去,想读家里的大学,有什么问题吗?”

“可是你家里现在根本就没有人!”他脱口而出。

我的脸色立刻黯淡下来,转过头,无力地靠进棉被中去。

的确,W大所在的E市里,我所谓的那个家,没有人,没人在那里等我,对我来说,应该是“处处无家处处家”,我为什么一定要回去?

“雨珠儿!”他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声音变得柔和了很多,“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

我的头一偏,躲过他伸来的手,飞快地说:“我想读什么学校,想去哪里住,是我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你放心!我就算是去了W大,也绝对绝对不会打扰你的。”

两个“绝对”,我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那一刻,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决定有了后悔的感觉。

其实,到了他的学校,我必定会受他的“声名”所累,到时候也别想过太平的日子。

涂枫识趣地收回手,眼神恢复淡漠,他叹了口气,低低地说:“那就好。”

原来他担心的是这个!

我心头的火因为这三个字而升起,腾地坐了起来,从桌里抽出一张纸,刷刷就写开来,真正的文思如涌,十分钟后,一张契约书诞生在我的笔下:

甲方:林诗雨, 乙方:涂枫

1.甲方去乙方的学校读书,保证在校期间假装不认识乙,不会干涉乙的任何举动,尤其是交友方面……总之,一定要相处得与陌生人无异。

2.乙方也要同样遵守第一条规定。

3.乙不可以追甲熟识的女孩作女友,连亲热的交谈举动都不可以有。

4.乙不能干涉甲逃课、吃零食、睡懒觉等等行为。

5.一旦甲有要求(合理、合情、合法范围内的),乙一定要尽力满足。

6.甲的电话乙要立刻接,并尽量做到随叫随到。

……

林林总总,写了十条左右的规定,除了第一条,其他都是对我大大有利的。写完了,往涂枫面前一推,大声说:“你看一下,没问题就签字。

他神情怪异地拿起那张纸,细细地看着,本以为他会说什么对他不公平之类的,但他根本什么也没说,只是拿过笔在上面写了什么,“我就加一条,你没问题我就签字。”

而那一条,居然是:甲保证要观看有乙参加的每一场篮球比赛。

靠!他以为他是谁?我为什么要去看他的比赛?我啪地把那张纸扣在桌上,正想开骂,涂枫慢悠悠地说:“你不同意也行,那你上面说的几条我一样也不会遵守。”

我看了看自己写的密密麻麻的一堆,再看他写的那一小条,10:1,还是我比较占便宜。反正到时候,篮球场上那么多人,他也不一定看得到我,这条还不是形同虚设。

“哼!谁怕谁!”我表面还装做极为不爽地哼了一声,在那张纸下面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涂枫也跟着签了。

扔下笔,他眉开眼笑地看着我:“雨珠儿,欢迎你加入W大,再过没多久,你就是我的学妹了——除了你来广州的这三年,你好像一直都是在当我的学妹吧!。”

“去你的!”我随手把一个枕头扔到他身上,“谁要做你的学妹,别忘记了,咱们——不认识!”

“现在又还不是。”他笑得更开心了,“雨珠儿,咱们还是好朋友嘛,我第一次来广州,你带我去逛逛好吗?”

“行!”正好我也饿了,“我们先去吃点东西。你来得正好,可以帮我把行李带回家。”

涂枫这才注意到我摆了一地的大大小小行李包,笑脸立刻就变成了哭脸。

就这样,暑期过后,我又做回了涂枫的学妹。这几年来,我们恪守那纸契约,他没管过我在学校的种种劣迹,我也没过问他的任何事情,我们完全像两个陌生人一样,相安无事地过了一年多。

最可恶的,是我必须按要求对他的篮球赛每场必看,不知情的人都以为我是他的球迷,我也懒得解释,随便他们怎么想吧。其实我曾经试图逃过几次,但每回刚走到门口,就被他的队友一个电话叫回来了,真的搞不懂,他当时不是在忙着比赛吗,怎么还会在人山人海中注意得到我?而且还有空指使人打电话?

后来,因为对我的信用产生怀疑,涂枫干脆嘱咐队友帮我留位置,有了固定座位的我,就再也逃不过他的法眼了。

所以,再怎么不情愿,我还是来看这场球赛了。

涂枫的篮球的确打得不错,我其实从小学起就看他打篮球了。但上了初中后,就完全没了兴趣,因为他的球迷太多,我不想凑热闹。

就像现在,看着在球场上满场奔跑的涂枫,我其实也是激动的,但再看到场上疯狂叫着他名字的女生,听着他们一浪高过一浪地喊叫声,我就完全没有情绪了。

真的,不想呆在这里。

阿果已经处于半疯狂状态了,她拉眼呈桃花状地盯着涂枫刚投完篮后的身影,叫着:“他好帅!小雨,”“她拉住我的手,“他真的很帅,对不对?”

“是啊是啊!”我漫不经心地应合着,目光看向显示牌:还有十多分钟才结束,好久啊!

“他在往这边看,小雨,他在看我吗?”阿果猛地用力,把我的手掐得生痛。

“喂!”我用力把手从她手里抽出来,顺便瞪了场上那个罪魁祸首一眼。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盼到了终场哨声,当然还是我们系胜,涂枫一个人就拿了30分。我看着一个漂亮女孩拿着水朝他飞跑而去,那应该是他现任的女友吧,前几天的师姐,据说当天涂枫就跟她分手了。

真是个花心又负情的家伙

我没再看场内一眼,径自站起身来,走出篮球馆。

进了W大,才了解到涂枫有多红。似乎他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那些女孩子的心,我却不懂他的魅力究竟从何而来,在我看来,他始终只是那个从小伴到大的好玩伴而已。

也许,是我的观念错了吧。

“涂枫比流川枫可帅多了。”阿果还在我身边念叨着:“流川枫哪有他的影响力?”

这下我可忍不住了,“姓涂的哪比得上流川枫的一个小指头!”

流川可是我的偶像,曾经有一度迷恋到了疯狂的程度。可惜那只是个漫画人物,不过,也因此在我心里保持了完美。

“流川枫连话也不爱说,上课就睡大觉,整天独来独往的。涂枫可不同,他是校学生会的主席,领导能力一流,口才更是超棒,很多人都服他的。”

进校的第一天,涂枫代表学生会对我们新生发表了一通例行演说,慷慨激昂中不失温和亲切,当时就迷倒了一大片新生,阿果就是其中之一。

从此我的身边也多了个很完善的涂枫动向报告台,还是不听都不行的那种。

“流川不近女色,哪像这个人,完全是个花心大萝卜。”我仍忿忿不平地为偶像辩护。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阿果振振有词,“他换女朋友换得这么勤,还不是照样讨女孩子喜欢?”

我彻底闭嘴。

想要在阿果面前抵毁涂枫,看来完全不可能。此女中毒已深,说什么都没用了。

阿果犹自不觉,仍在唠叨,“小雨,为什么你每次看篮球比赛都心不在焉的?看完之后又心情很不好,不喜欢说话的样子?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来看呢?”

“我也不知道。”我闷闷地回答。

其实,我不是不喜欢篮球,也不是不喜欢看比赛,我只是,不喜欢看到涂枫那么得意,那么被人拥戴的样子,虽然,他不打篮球也照样春风得意,照样有人拥戴。

我第N次地后悔,那个决定要来W大的决定。

涂枫,当初你真的应该坚决制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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