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1)
在家里,我仔细想了一下我们在这间中学的生活,发现我们都在转圆圈,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起点。先前的腾冰,就像一朵云,在我头顶上空稍稍驻足了一会,又轻轻地飘走了。相比之下,萧翎就像一条彩虹,雨过天晴后,在Jeavi的头上挂了一会儿,也慢慢消失了。现在,我唯一的寄托就是小仙女,希望我在今生能有幸遇到她。她是那么超凡脱俗,连四大美女除杨贵妃外的三位合起来都无法与她媲美。我觉得我很幸运,有这样一位梦中情人,并且还是我似曾相识的一位,我觉得她也是认识我的,而且她也梦到过我,只是我们分隔两地,无法相见而已。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们将重逢。到那时,牛郎和织女将会妒忌而死。
突然,我好像从被人迷惑中醒了过来,我怎么会想这些东西?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多情?我怎么会相信梦这种无聊的虚幻的东西?这可不是我的风格,我不能为了一只鸟,放弃整片森林。小仙女固然美丽,但毕竟只是我脑海里假想出来的,这些事情我经常幻想。也许小仙女真的不存在,我这么苦等也是无济于事,还不如继续泡妞,边泡边等岂不是更好?
凭我的先天条件,跟女孩沟通绝对没问题,难的是我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我很惊奇我的良心竟然还没有泯灭。每次我想要对某个美女下手时,总会想起腾冰,想起她倒没什么,是她先背叛我的;但更憋气的是会想起小仙女,我好像听见她说:“言世,你怎么能背叛我。”我怀疑她是我前世的妻子,来不及投胎,现在来找我了。但对于社会主义的学生来说,我又不相信这种想法。如此被折磨了几天后,我受不了了,决定遁入空门,不再泡妞,但看妞还是不犯法吧。
人的思想很奇怪,当你对某件事情不再抱有希望,它偏偏再给你希望,等你重新对它产生希望时,它又让你绝望。本来我决定忘记小仙女,但不争气的脑袋又梦见了她。这次不是在霓虹灯下,也不是在马路上骑单车,而是在我常去的荷塘。
这时荷塘和现实的不同,它更大了,荷花更多了,气味更芳香了,整个成为了朱老笔下的荷塘。我们坐在那些石登上,一句话也没说,不是彼此之间已达到心灵相通的境界,而是没有找到什么话说。很奇怪,我好像对她很陌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和她坐在那里,她也好像不认识我,只是低头坐着。这次,她终于说话了:
“言哥,这里很美,是不是?”
“嗯,真的很美,不过你是谁?”
“你……你忘记了我么?”
“难道我们俩认识?”
“你忘记了?我是棕渝啊。”
“棕渝?好像有点印象。”
“我们一起读过幼儿园呢,那时我经常被一些大男孩欺负,你还帮我教训过他们呢。”
“哦,我有那么英勇吗,你是不是记错了?”
“不可能,就是你,你还记不记得,我鼻梁骨向外凸出,你觉得很好玩,经常用右手食指去刮它。”说完,她做了个用手刮鼻梁的动作,很可爱。
突然,我的记忆好像随着阵阵香气被唤醒,脑海里出现了我与她小时候的一些画面……
她叫黄棕渝,五行缺水、缺木,所以她妈给她起了这么个名字,我刚开始时叫言焱,因为我五行缺火,后来觉得这三把火太猛了,就改为言世。她比我小六天出生,总是叫我做大姐姐。我那时觉得做大姐姐挺幸福。我为了贯彻孔融让梨的精神,每当看见她有一些好吃的东西总是抢过来。我很喜欢她那世界屋脊般的鼻梁,总是用手去玩,有一次她被我弄哭了,我怕她回去告诉她妈妈,她妈妈可是个厉害角色,身高一米五,体重一百五,整个就是一横向发展,我小时候见到她就相当于仰望我们伟大的天安门。为了不被人唾骂我残害祖国未来的花朵,我不得不买很多零食哄她开心,她是个“见食忘哭”的人,三两下就被我搞定了。
在读幼儿园的时候,我一直是她的护花使者,用她的话说,就是“守护神”,每次有人欺负她,总要我这个大姐姐出马,那些自以为很能打的男孩看我不过是个女孩,有点大意轻敌,他们不知道我是披着羊皮的狼,一个个都被我征服了。她看见有我这个战无不胜的守护神,觉得特有安全感,更加为非作歹起来,经常去作弄别人,别人找上门来就找我出马,幸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她惹的人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我很容易就可以摆平。
后来,鉴于她的行为恶劣,她妈妈把她遣送到省里读书,自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跟她联系过。
我觉得很高兴,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漂亮的朋友,我刚想说:“哦,我记起了,小时候我经常保护你呢。”但没机会了,这时荷塘突然飞起几条巨龙,卷起一阵水浪,形成“群龙卷风水”的景象。我被眼前的壮烈惊呆了,竟然忘记了棕渝,突然一阵巨浪打来,我本能地抱着棕渝,想帮她遮挡这污浊的塘水。遗憾的是,我还未有享受到美女的芳香,就被不识时务的闹钟吵醒。
棕渝,棕渝,我口里喃喃地说。突然,我像发疯似的。把我的房间翻得一塌糊涂。最终,房间害怕我的淫威,乖乖交出了它窝藏的罪犯,我拿着那张棕渝小时候的照片,除了鼻梁外,其他地方都变了样。这张照片的她矮嘟嘟,胖嘟嘟,嘴嘟嘟,很像咖啡猫。看来女大十八变这句话真是不错,她竟然变成了一只凤凰,虽然鼻梁还是那么高,但与那四官配起来,简直就是无与伦比。
但我又随即感到伤心起来,她上了省城,我们十几年都没见了,我们这辈子可能都无法相见了。我很后悔当初她叫我再见她最后一面我没去。我依稀记得她家以前的电话,但那是没什么作用的,过了这么久,什么电话都换了。但我不死心,仍然要拨一下。我边拨边想:肯定拨不通。实践证明了我的理论是正确的,这也证明了心想真的能事成。我突然想起:当年我跟马丹分手时在荷塘里听到有人叫我,前些天听到的责备,和现在梦里的说话,声音竟然是如此相似,难道她早就缠上我了?
为了不要掉进这个没有结果的相思陷阱,我决定忘记她,我把那张照片烧了,并且尽力去忘记那三个梦。天下美女一般美,我想,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Jeavi与萧翎分手后,一直没有再找女朋友,用他的话说,就是“她们在我眼中比玉环还要丑”。有时我笑他说眼界这么高,当心找了个萧翎第二,他说没所谓,我惊叹他竟然可以看得这么开,他说反正我迟早都要把她甩了的。我不禁为天下美女担忧,美女们,为了不要掉进Jeavi的陷阱,请投进我的怀抱吧,我会保护你们的!但西城一中的女人们真的比杨贵妃还要丑,而且不是一般的丑,是“回眸一笑倾人国”那种,唯一一个美女就是萧翎,我和Jeavi经常可以见到她,但他们俩好像陌生人一般,不,不是陌生人,两个互不相识帅哥美女擦肩而过一定会转头相望,而他们两个可以做到比柳下惠还要心如止水,竟然修炼到如此境界,真不简单!
当我对一中的女孩完全失去兴趣后,开始把精力投到学习上。有句话说得好“当你对某样东西厌倦后,必然是由于对另一样产生兴趣。”这是Jeavi总结出来的,是不是谬论我就不知道了。他什么时候说出这么又水平的话,我也忘记了。不过我觉得近来我对学习上心了许多,虽然做不到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但的确比教育部门数钞票还要勤快很多。
为了我们学生可以给学校争光,学校颁布了一项新的规定:每隔五个星期考一次试,每隔一次考试分一次班。学校的解释很好听,说是为了消除我们对高考的恐惧,和为了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学习风气。我对此毫不在意,学习对我来说不是问题,在众多老师的辛勤劳动下,我不负众望地成为了新中国又一台考试机器。说我们的老师是辛勤的园丁实在是侮辱了我们的老师,我觉得他们与科学家的性质是等同的,科学家可以制造出人形的机器人,我们的老师很厉害,会逆向思维,把科学家所做的事倒过来做了,这又说明了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但不是所有事情都如想象般美好,频繁的考试,反而使我对考试产生了厌恶。本来刚刚考完一次月考,想轻松一两个星期,但老师们总是危言耸听:“大家努力啊,还有一个月就要考试了。”说实话,这种考试我越来越讨厌,除了浪费纸张外什么效果也没有。分了一两次班后,那些学生对快班也没了兴趣,都不想来了。这下可吓坏了那些老师,苦口婆心地劝那些学生去快班接受高等教育,无奈这些老师们不会像美女一样撒娇,那些学生听了毫不心动,我从来没见过他们能这么有立场!后来学校为了挽回一点面子,就说分班的计划取消了。但学校成心要把中国所有的树木都砍掉,不肯放弃五个星期一次的考试,结果,适得其反,我除了化学还屹立不倒外,其他的差不多都阵亡了!
在芸芸众科中,我唯独对化学情有独钟,当初我下定决心选化学,这也是原因之一。我能够对化学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全拜我读初三时的化学老师郭健所赐。那时我对化学一无所知,他上我们第一节课时,给我们写下了一首诗:
化学深知“世间”酸甜苦辣滋味,
化学能辨别万物赤橙黄绿颜色。
学好化学,
让你拥有改变世界的法宝。
运用化学,
令你掌握“芝麻开门”一样的秘诀。
化学是“魔鬼”,也是天使,她能将人类装扮得多姿多彩,
也能在瞬间将世界毁灭。
当年,我就是看上了那句“也能在瞬间将世界毁灭”。从此,便立志一定要学好化学,觉得此生如果在化学上没有建树就枉在世上走一遭。我一直以为这首诗是他本人创作的,直到我读到高二,买到一本化学资料书,看见里面竟然有这句话,当时我第一印象是“他这首诗发表了”,无奈这首诗后面还写有作者的名字,不是“郭贱”。我才知道我被他欺骗了两年多。他跟别的老师不同,不信奉阶级观念,我们跟他在一起觉得毫无压力。没压力就没动力,我们的资料书到学期末大都还是八成新,但我们把泡妞的技巧充分运用在学习上,导致我们每次考试都是全级最高,唯一的弊端就是增长了我们不劳而获的思想!
上到高中,我发现了一条定理:分数与学习时间成反比。我在高一时一个月的学习时间等于初三一个学期的学习时间,结果科科惨败,无一幸免。但我还是孜孜不倦地“枉读圣贤书”,再回到初三时的美好时光是不可能的了。班主任天天给我们灌输高考思想,我在不知不觉中竟然也深受其害,觉得如果不在资料书上写上点什么东西就好像对不起自己似的。于是,我就在每本书上都写上了一些中文,寻求心里安慰。
某日,我偶然翻开一女生的书本,吓了一跳,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东西,字与字之间重重叠叠,形成复杂的三维效果,密度如此大的汉字只有中国人口才能与之相比。我拿着研究得天昏地暗,竟然一个字都认不出,叹息之余还为自己的汉字功底感到悲哀。我问她怎样如何才能修炼到如此境界,她说在宿舍熄灯后,还在继续打着手电筒学习,我好像在听天方夜谭,竟然真会有这样的人,学到废寝,连寝都废了,我想连食也忘得七七八八了吧。
我用调戏的语气对她说:“你真勤奋。”她谦虚地说:“有什么用呢,还是没你厉害。”她说这话的时候眼里充满血丝,我不知道那是由于学习造成的,还是由于对我的仇恨——因为我付出的比她少,收获的比她多。但她这话是正确的,我是高考型人才,学习专门对付高考,她是学习型人才,天生就是学习的。我唯一比她差的是数学,因为我觉得学数学唯一的出路就是做数学老师,继续教下一代学生数学,无奈所有行业中我最讨厌做老师了。其实她这么勤奋还有另一个原因,因为没人泡她,她的长相可以用鬼斧神工来形容,她叫吴天娇,意思是天生不能撒娇,因为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达到撒娇的标准。我觉得姓吴的最好的名字是叫“嫒芝”,吴嫒芝,无艾滋,多安全!或者叫吴癌症、吴梅毒、吴拉肚子、吴流鼻涕等等也还不错!
吴天娇除了头发长得像女人外,其他地方都透露着男子汉气概,这大概也是她数学好的原因吧。我继续说:“其实不用学的这么辛苦,可以适时休息一下。”“不行啊,我还有太多东西没学呢,现在不抓紧时间,将来就要后悔了,不和你说了,我还要把这道高考题做出来呢。”看着她时时刻刻都在学习,我竟然有点可怜她,为何浪费美好的青春,来换取将来不知怎样的生活?青春期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期,为何不把握机会尝试自己从没尝试过的事情,而要在学习中颓废?如果要我在一年的青春和十年的成年中选择,我宁愿选择一年的青春,在青春中可以感悟很多东西,青春拥有一种特殊的冲劲常常使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感觉,在青春中可以犯错,可以顶撞老师,可以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可以毫无顾忌地谈情说爱……在青春中可以毫无顾忌地说:“虽然我不认识全世界人,但我一定要让全世界人都认识我。”如此美好的青春,为何要把她扼杀在学习中?
发了一通感慨后,我觉得自己特豪迈,但这也只能停留在理论上而已,如果要我付诸行动,离开学校,做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放纵自己的青春,对不起,做不到。怪不得老师在课堂上总喜欢吹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原来是这么过瘾的!其他科目瞎吹也就算了,但我最钟爱的化学竟然也沦落到如此地步,上到高中两年,我差点连试管长什么样都忘记了,我不知道这种空谈除了应付考试外还有什么作用,看来说中国学生都是高分低能一点也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