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1)
由于南轲绕开了地震区域,他们一路所过,除了旷野就是旷野,偶尔看到的不过是些因地震损毁的树木,或者是一些地裂,再没有什么了,这让南烟感觉轻松了许多,不见就当作不知道,这样的鸵鸟心态在许多时候都是很有效果的。
不过,谁能够告诉自己,南轲怎么可以这么粗心大意,好端端一个娃,只可惜,唉……一想到南轲竟然会忘了跟主子要最重要的银子,南烟就有哭泣的冲动。
出门不带钱,怎么生活?!赶路要马,或者马车,这需要银子吧!还有,住店需要客栈,需要银子吧!
再者,退一万步,就算什么都不要,也总要吃饭喝水,这也需要银子吧!还有自己身上的衣服,难道就这么捉襟见肘地在街上走么?
自己虽然不介意,可是旁人的眼光并不能让人感觉好受。更别提还有那些无事生非的小混混一再过来骚扰,挑战自己忍耐限度的同时,也一再让南轲一显身手,最糟的是这种时候南烟非但不能在一旁叫好,还要不停地让南轲注意下手轻重,不要弄出人命。
好几次,南烟都看到那些巡逻的捕快假装不见地绕道而行,或者就在一旁等着,等着南轲闹出事情来抓他。想想也是,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些混混能够历久不衰,跟捕快一定有着良好的关系,官匪一家嘛!
在第一个镇子,南轲抢了两匹马,发现南烟不会骑之后,就抛弃了一匹马,不过,这并不能持续太久,进入第二个镇子,为了谨慎起见,南烟坚持将那马低价卖掉了,换取了最急需的食物和水,两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不用一天便将卖马的钱花光了。
否决掉南轲抢劫的念头,南烟狠着心开始卖自己的糖果,这种少见的东西在消费水平并不高的小镇并没有卖出理想的价钱,倒是那袋牛肉干还卖出了一锭银子的好价钱,只可惜那个冤大头是外地的,连马车都没有下,买完就走了,没有给南烟继续敲诈的机会。
本来想要当掉南轲手上一直戴着的那块手表的,可是南轲说什么也不肯,南烟也不是那么舍得,因此作罢。
至于其他,金钗不行,南轲坚持不让,而玉佩,估过价钱,低得可怜,虽然不识玉,却也知道那玉不是凡品,不肯被坑的南烟终于还是将玉佩收好了。
不管是偷,是抢,是劫,在那之前,南烟总想要买件衣服的,可是手上有了银子之后,往往是吃喝玩乐的思想成了主流,也许是看惯了女子衣衫不整的样子,南轲对自己的那身破烂装总是接受能力良好,不过,唯一不许的就是那些混混的动手动脚。
本来还以为南轲是多少爱护之意的南烟还没有将感谢的话说出口,就听到南轲的自语,“这里的男子怎么回事,难道不知道这些女子是只能看不能摸的吗?”
就这一句话,南烟彻底知道了南轲保护自己的原因,差点儿没有吐血,却没有办法解释清楚,只能听之任之。
还是开始尝试抢劫,可是效果不好,你想想啊,官道上的,要么是步行的穷苦人家,或者樵夫,或者贩夫,南烟不忍心劫贫济贫,何况他们可能比自己还穷,所以了,只有放过。
再要么,就是骑马而过的,他们那些人最容易走脱,随便加快一下马速,只要不是三条腿的马,南烟就肯定拦不住,还要小心避开,以防自己被马踩到,而南轲,他倒是可以拦下来,可结果往往是那个骑马的人成了马蹄下的牺牲品,让南烟有了些不忍心。
好不容易可以拦住什么了,南烟甚至还想说一些恐吓的话来,可是,也许是那身衣服不合时宜吧,他们往往都当笑话听了,南轲倒还可以抽出刀剑来镇住场面,可是,他一动手哪里还会有活口,这时候,南烟只能马上扯着南轲逃命,不要让谁看到凶手的样子,以免引起追捕。
可是,即便是这样,通缉的榜文还是到处都是,无一例外是什么江洋大盗之类的美誉,还有就是那一张四不象的画像,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请的画师,若是有一位像青竹那样的,也许南轲和自己现在就不能在大街上闲逛了。
“姑娘如此容貌,不知可愿到我天香楼客居?”
这一日,他们刚刚步入一个比较大的城市,便有一位中年大妈走上前来搭讪。
一直都是被男子骚扰的南烟还意外了一下,及至看清楚她的穿戴,又看了看她手指的天香楼便彻底明白了,原来是青楼!哭笑不得之余只能欣喜自己又多了一个赚钱的门路,别的也不说了,这次一定要换了这身破烂衣服才好。
“南轲,这下我们不用抢劫了,至少今天之内,吃穿是不愁了!”南烟略有欣喜地对南轲说着,疏解了他眉头的抑郁,他已经养成了习惯,到了一个城镇,总要四处打量,评估一下从哪家下手。
凤姑听了这话,差点儿没有栽一个跟头,她这是惹了什么人来啊!若不是在楼上瞥见这姑娘容貌不错,她也不至于下楼来讨这个晦气。
正想悄悄回去的凤姑被南烟拉住了衣袖,“客居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我可以卖艺不卖身,是不是我可以吃穿不愁,那,我还有个弟弟,可不可以让他跟我住在一起?”
“是是是。”一叠声应着,这时候凤姑哪里还敢说不是,只能暗叹倒霉,只希望他们在楼中不要闹出什么事情才好。听他们意思,也不像常待的,早日走了也好!这样想着,只能硬着头皮将他们领进天香楼。
“‘天香楼’这名字倒是很好的,就是里面的装潢恁俗气了些,不过,也蛮符合这里的规格的,至少电视上面的青楼大都是这样的。”一边品评着这里的一切,一边欣喜地询问自己的房间在哪里,南烟一点儿也不担心进来容易出去难,有南轲在,横着走都行!抱着这样的信念,南烟一路都像游玩一样,无比轻松,这里也不例外。
南轲已经懒得去问她“电视”是什么东西了,一路上她的话语都很古怪,比如,抢劫一定让自己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很拗口的东西说说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有树没树都要这样说实在是有些让人受不了,新鲜一会儿也就厌了。
再比如说,如果是入室盗窃,不仅一定要带上她,还要在墙上留下血红的“我来也”三个大字,说是什么品牌标志,或者是“到此一游”这种无聊的字迹。那些血更是让人郁闷,是头一天专门去偷鸡杀留下的鸡血,还要用碗盛了端到案发现场书写,有时候,还要先偷一回,再去写一回,实在是费时费力。
这些令人不解的坚持一旦问起来,不外是什么她们族里都是这样说的,问得紧了,她再仔细解释起来,自己还是不懂,次数多了,也就听之任之,她那样说,他就这样听,一语不发,倒是比在庄内时沉稳了许多。
“一间房间就好了,不然,实在太麻烦您了!”拉着凤姑把妓院逛了个遍儿,还自作主张挑了一间临湖的房间,南烟在欣喜之余还不忘客套一番,以表礼仪。
“也好,也好!”凤姑连连点头,这天香楼也不小,通通走下来,实在是够受的,别提这位姑娘连假山也要逛了,那种地方,自己还从来不去的。
凤姑刚要离开,突然想到,“不知姑娘芳名,今晚就要登台亮相,还要有个名字才好!”
“名字?”南烟皱了皱眉头,看向南轲,自己的这个名字也不知道可不可以说。
“浮云。”南轲终于开口,却是换了一个名字。
凤姑点了点头,少不得又要奉承一下这是好名字,然后就离开了。
“还是不要用那个名字,万一主子……”南轲也是有顾虑的,他们这一路且行且玩儿,偏离了大路许多,若是被主子知道,万一责罚,他们都是受不起的。
“我知道,我知道!”南烟应着,“你看,我为了小心,不是还把金钗藏起来了么?”那金钗过于长了,顶得小小的包袱有些尖尖的,不过,却也没有人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