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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历史总是会重演(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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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森公司舞会的前一天,我带着奔奔去逛街,买点流行服饰。

奔奔走在大街上很雀跃,几次从女孩们的裙底钻过,吓得她们尖叫连连,害得我也被大家白眼有加。从来不知道奔奔有如此流氓的爱好,真是狗不可貌相。

街边有人卖串好的栀子花,我弯身蹲下,想挑一串挂在胸前。奔奔忽然轻吠一声,不等我反应过来,挣脱我手里的牵引带,往旁边一条小街一蹿。

我顾不得再买花,赶紧追上去。“奔奔,快站住。”

它边跑边轻吠,全身的毛都扬了起来。幸好它很胖,跑起来也不快。

我看着它跑进一间网吧,心里诧异到极点,奔奔向来是安静的,莫非是遇到前主人?

走进网吧,正好看到奔奔咬着一个人的裤管。那人背对着我,弯腰下去轻抚奔奔的头,说:“奔奔,你怎么在这里?”

“裴永俊!”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转过身来,果然是裴永俊。看着我的眼神有点诧异,还有点例如久别重逢的喜悦。他头发剪的很短,身上的T恤、裤子洗的很干净,在这空气污浊的网吧里,他清新的象雪后的天空。

“你……你怎么在这里?”

裴永俊笑了笑:“我在这里上班呀。”

我有点发懵,想了想,才说:“你出来一下,我们说会儿话。”

他转身跟网吧的另一个网管打了一声招呼,然后跟着我走到外面,说:“这个……你们还好吧?我忽然走了,没碍你们事吧?”

我摇摇头,说:“没事,我跟漂漂都很担心你呢,又一直联系不上你。你怎么也不给我们打电话呢?”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我也是刚回深圳的。”

“我上次给你老乡打电话了,他说,你跟桃子回老家结婚了,是真的吗?”

提到桃子,裴永俊的眼神黯然了,轻轻地摇了一下头。

一种不祥之感潜上心头,我问:“你是不是与桃子分手了?”

他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垂着眼睑,看着地面。

这个姿态已经说明问题了,我心里有种犯罪感,说:“对不起。”

“不关你们的事情。”

“你其实可以去我们那里上班。”虽然条件也不算太好,但总比网吧工作强点。

裴永俊摇摇头,说:“不用,在这里也挺好的,我能学到不少东西。”

“也好,如果你想来,我随时欢迎你。”我说,“暗夜之狼出版了,稿费我们给你留着呢,你哪天来取一下吧。”

“这个都是你们写的,跟我没什么关系。”

“没有图片,最美的文字也引不起轰动的,所以,怎么能说与你没有关系呢?”

裴永俊还是摇头:“我什么都没做呀,图片也是你们交钱拍的,而且我在你们哪里学到了不少东西,白吃白住了那么久。”

他越是如此朴实,我越是难受,说:“这样吧,我们一人一半吧。”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

“你拿钱去进修吧……”

裴永俊微微动容,犹豫着。

“如果你还是认为不好,这些钱就算是我借给你的,去学点东西吧。”我看他有所心动,就不再给他犹豫的机会了,“就这么说定了,你现在就跟我回公司一趟吧,漂漂看到你会很高兴的,你正好也可以问问她怎么学才能更快入门。”说完,我攥着他就要走。

“我今天是上早班,得晚上才有空。”

“好,晚上我再过来接你。”

我牵着奔奔走了,又回到热闹的商业街,可是失去了逛街的兴致。

我知道人与人相处就是互相影响的过程,可是真不想对某个人的生活产生决定性的改变。倘若没有停车场的那一幕,会不会裴永俊依然是那个三句不离桃子的裴永俊?而桃子也会喜孜孜地期盼着她的永俊哥建好大房子娶她?

我无从知道答案,也无法确定对错。既然事情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按照“存在就是合理”的谬论,我就当这一切都是合理的。至少,这样子想会比较心安理得。

漂漂看到裴永俊,果然很高兴。不过只高兴了几分钟,因为裴永俊拿出小本子,一个一个问题地问她,饭局变成了教室,贪吃的她自然是高兴不起来了。

我问裴永俊,在网吧时候,有没有人说他象暗夜之狼呀?

他说不少人说象,但没有人认为是他。

裴永俊收下了一半的稿费,但坚持给我写了一张欠条。他说,这部分钱,一半他要来上夜校,另一半他要攒下来,将来他还是要给桃子盖个大房子的。

没有永俊哥的大房子是不是桃子所想要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开始欣赏裴永俊了。

漂漂也是。裴永俊走后,她大发感叹:“他现在怎么越来越帅了呢?为什么我会比他大五岁呢?”

“现在流行姐弟恋,你去试试吧。”

漂漂假装两眼冒光:“真的吗?”

“是的,去吧,我全力支持你。”

“你要怎么支持我?”

“我会在他面前举个条幅,上面写着,漂漂最棒,不爱漂漂还能爱谁?”

“你如果真的这么做,我就真的去追他。”

我自然不会真的这么做,漂漂自然也没有去追他。但她会时常大发感慨,我生君未知,君生我已老。

幸好我已经习惯她的间歇性泛滥的文艺细胞。

温森的舞会是可以带个舞伴的,我想拉漂漂一起去。但她说,跳舞哪有在魔兽世界里当德鲁依好玩。我只好一个人去了。

舞会很讲究,会场精细华贵,象好莱坞片子里演的那种英国老式舞会,一板一眼,却又让人觉得是那么回事。

我比洁西丝先到,很好奇地等着她,因为她事先打电话告诉我,将会带一个令我震惊的舞伴。我想了很久,设想了各种各样的可能性,除非她带E.T来,否则我都不会吃惊的。

我一直没等到她,所以就跟温森先跳了一支曲子。

跳第二支时,刚转过个身,就看到洁西丝冲我抛媚眼。然后她转了个圈,将她那位身材挺拔的舞伴转到我面前。

我不由自主地张大嘴巴,脚步踉跄,踩住温森的鞋。他疼的阿唷一声,我松开手,环顾四周,洁西丝带着她的舞伴已转的不知踪影。

被七寸高跟鞋踩中的滋味肯定不好受,温森忍着痛,依然耐心地问我:“飞飞,你怎么了?”

“你看到洁西丝的舞伴了吗?”

“是的。”温森疑惑地看着我,“你也应该认得。”

我是认的呀,昨晚才跟他吃过饭呢,可是我想不明白,叫裴永俊吃饭都费了一番口舌,洁西丝是如何拉他到舞会来的?

“温森,我要休息一下。”

温森点点头,看着自己的脚,说:“正好,我也要休息一下。”

我看着他黑亮皮鞋上的尖鞋印,歉意地笑了笑。

挤出舞池,我站在旁边,很快地发现了洁西丝与裴永俊。我冲她拼命地使眼色,她明明看到,却只是笑着,直到一支舞跳完才跟裴永俊一起走过来。

看到我,裴永俊有点不自在,自告奋勇去帮我们拿酒。

“洁西丝,你怎么把他拉到舞会来的?”

“那还不简单,我告诉他,从小到大,没有人揍过我,桃子是唯一的一个。后来,他很不好意思地说要替桃子道歉,我说道歉也要有诚意,于是他就来了。”

没错,这正是洁西丝的作风。只是她莫免太过积极,我昨晚才告诉她,碰到裴永俊了,今天她就冲过去找他了。

洁西丝似是知道我在想什么,说:“从小到大,这么多男人追我,也只有他为我出拳。飞飞,我现在最喜欢就是他,然后第二个才是你。”

“啊,洁西丝你太伤我心了。”我假装心碎地说。

“这是事实,飞飞,我可不想欺骗你纯真的心灵。”洁西丝漫不经心地说着,目光停留在不远处自助餐桌前吃东西的裴永俊身上,“飞飞,你觉不觉得他越来越英俊了?”

“是呀。”

“飞飞,你说我追他怎么样?”

我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了。“洁西丝,你说过的,你上初中时候他才学走路。”

“没关系,我会把母爱加进去的。”

我彻底无语了。

洁西丝笑的很得意,很张狂。

“洁西丝,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温森走了过来,鞋子一片锃亮,整个人也是锃亮,真象童话里的王子。

“这么美丽的舞会,我能不高兴吗?温森。”

“没错,洁西丝,赏个光。”温森冲洁西丝伸出手。

洁西丝妩媚一笑,两人转进舞池里。

我走到自助餐桌,问裴永俊:“要不要跟我去跳舞呀?”

他皱眉,说:“我一点都不会,洁西丝硬拉着我来的。”

“没关系,咱们跳慢四,就象走路。”

我拉着裴永俊走到舞池边跳起慢四,尽管这个曲子并不是慢四。

这让我回忆起大学时代,与方屏一起跳舞的时候,我们也经常乱来。想到她,我又想起,她冲同学要了我的手机,却一直没有联系我。这个女人,我从来没搞懂她想要干嘛。

裴永俊小声地说:“我们还是不要跳了吧,大家都在看我们。”

我环顾四周,果然很多人看着我们,的确也值得看,因为我们不但是走路,而且是机器人在走路。“看就看吧,说明我们魅力大。”

他无语地看着我,也许正在估量我的脸皮厚度吧。好不容易一曲结束,他赶紧逃了。

我从侍者手里拿了一杯酒喝着,哇,好辣,从喉咙一直烧到小腹,跟着小腹又升起一股火蹿向四肢,全身顿时暖洋洋的,说不出的惬意。

“刚才你跳的是什么舞?”温森手拿一杯酒走过来,眼睛里满是忍俊不住的笑意。

“超现代主义后未来流派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独步天下的僵尸舞。”我顿了顿,“我是这舞的掌门人。”

温森咧开嘴巴,露出十六颗雪白的牙齿,我认识他也有几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他笑的这么开心。他把酒往桌子上一搁,向我伸出手,说:“请掌门人赏个脸,陪我跳一支舞。”

我将手里酒喝完,放下酒杯,将手伸给他。舞曲也正好响起,是一曲华尔兹,他拉着我转进舞池里。

酒精让我变得没心没肝,而且喜气洋洋。我说起大学里跳舞的趣事,并且告诉他当时的混号叫作“踩不准”。

他哈哈大笑,说:“我不介意你踩不准,就算踩死我也无所谓。”

我心中一动,本想说“踩死你”另有其人。正好是舞步的转圈,等我转回来,这句话给转没了。

华尔兹是很美的交际舞,我不停地转圈,有种快要飘起来的感觉。我想自己的眼神一定变得轻佻,因为温森看着我的表情变得很专注,眸子没有移开过,搁在我腰际的手也变得十分有力,象是要攥住我的整个人,又象是要证明什么。

我变得爱说话,喋喋不休地说着小时候的梦想,想找一个很会跳舞的男人做男朋友。

温森低下头,凑近我耳边说:“我的舞跳的很好。”

我的头微微后昂,看着他傻笑。

他又低下头,凑近我耳边说:“飞飞,不要把自己变成萝卜挂在我鼻子前面好吗?”

我心中一荡。

这样的夜晚,音乐,醇酒,舞池,有哲林影子的温森,还有低姿态的情话,我怎么能够不醉呢?何况我的理智早睡着了,身体里涌动的是荷尔蒙与酒精,这是两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

“温森……”这本是心里最后的挣扎,可是说出口就变成软绵绵的呢喃,完完全全地泄露了自己的底气。

温森满意地笑了,凑到我耳边,低低叫了一声:“飞飞……”他把气呵到我耳朵里。

我一阵酥麻,几乎酥倒在他怀里。

彻底完蛋了,要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我知道,但体内的荷尔蒙与酒精却得意地狂笑着。

一支舞曲结束,温森将我带离了舞池,引我去角落的椅子上坐下,他给我拿了杯酒,然后凑近我耳边低声说:“我去交待几句,马上就过来,你别走开。”他是主办方的主事者,不可能一个招呼不打就走人。

我低低嗯了一声。

他轻轻拍着我的脸颊,用亲昵的口气说:“一定要乖乖等我哦。”他这种口气,就象是对宠物说话,而我居然还呆呆地又嗯了一声。

温森走开后,我坐着发愣,酒杯子映着我的脸,绯红绯红。心跳的很慌,这可不是因为害怕,完全是期盼的。潜藏在叶静飞性格深处的轻浮,今天终于逮着机会大唱主角了。

我脑子里乱成一团,忽然地想到了安澜,当年我明知道安澜的不可取,还不是浑浑噩噩地动了心,跟今天的情形何其相似。倘若不是方屏,我跟安澜之间一定会有故事发生的。安澜也说过,如果当时我们两个上了床,他会毫不犹豫地撇开我。

现在,我同样浑浑噩噩,同样对着一个明知道不可取的男人动了心,但再也没有方屏阻止我的心动。我微微叹气,仅有的意识提醒着自己会后悔的。

但后悔是明天的事,人生偶而总是需要后悔一下。做的太完美,上帝以为你要篡位呢。

我这般地胡思乱想着,忽喜忽忧。身侧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想来是温森回来了,我微笑着扬起脸,微笑转眼变成惊愕。

方屏似乎很满意我脸上的表情,得意地打着招呼:“嗨,飞飞,好久没见。”她跟以前一样妩媚,隔着她几米的后面,温森正穿过人群走来。

我看看方屏,看看温森,然后快乐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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