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庄重与游戏之间(上)(1 / 1)
有时候,我真的希望能象方屏一样简单地思考问题,比如说温森需要一个情人,而我需要钱,这是一拍二合的买卖,皆大欢喜。
可是我欢喜不起来,自从脑子里冒出找温森帮忙的念头后,我的心情就一直往下坠。高薪情妇,这不是我向往的职业。
虽然我从未对方屏不屑过,却也没有尊敬过。何况方屏是个厉害的人物,男人将她当玩物,她何尝不是将男人当玩物。她是高度进化的女性,将男女之间遮遮掩掩的所谓情所谓爱全抛去,只留下□□的肉体关系与利益关系。或者也可说她高度退化,因为人类先民时期,男女关系就是这么简单,要交欢,先交食物。
我思考了两天。
这两天内,父亲没有给我电话,洁西丝也没有给我电话,打安澜的电话还是关机。暗藏在心中的期盼悉数落空,看来,他们也都放弃了我。亲情与友情,不过是这么回事。我只有这么一条路可走了吗?
如果哲林他在我身边,一定不会让我如此吧。可是他不在,他比父亲与洁西丝更早放弃了我。所谓的爱情,也只是如此。
我冷笑,拿起手机,只需要一个键,存在里面的温森手机号就会接通。这一键却显得无比的艰难,我的手指停在空中半天。
办公室门忽然推开,漂漂走了进来,我作贼心虚般地放下手机,几乎不敢看她。
她说:“这几天你都很沉默,若有所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抬起头:“是吗?既然知道我想什么,那你就不要管了。”
“飞飞,让我们结束这个网站吧。”
“不。”我神色肃然地说,“绝不。”
“飞飞,你不能……”
我打断她:“我能。”我确实能,不过是按一个键而已,我当着漂漂的面按下拨号键。漂漂定定地看着我,她的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一下子碎掉了,然后她转身,一言不发地离开我的办公室。
电话很快地接通了,温森温和的声音响起:“飞飞,我一直在等你电话。”他的声音有着心愿将偿的愉悦。
在等我电话?我皱起眉。看来洁西丝又将我卖了。
我与温森约在一家气氛宜人的西餐厅共进晚餐,烛火闪烁,琴声似水。
作为淑女与绅士的我与他,自然不会一开始就开诚布公地讨论我们的交易。所以我们的这顿晚餐,吃的比往常都专注三分,连平常偶而会说的那种别有深意的玩笑也杜绝了。
温森对美食颇有研究,大半都是他在说,哪种酒应该配哪种菜肴。我惘惘地听着,不太懂也不太深究,我并不象温森那样将吃当成艺术,我只对吃的本身感兴趣。
想想也不错,在将来的一长段时间内,我会跟温森常常在有音乐有烛光的地方,吃着大餐喝着好酒。他还会如数家珍地告诉我各种各样的世界美食,增加的见识,也许我脱胎换骨,变成一个高雅的女人,错,是高雅的情妇。
细看温森,温文尔雅,举止得体,而且他身上依稀有着哲林的影子。他们这种类型的人都是这般吧,就是看起来象匹上好的布料般妥贴。
做这样一个男人的情妇,似乎并不是件失大体面的事情。
一餐饭吃到了尾声,温森抹抹嘴巴,温和地凝视着我,说:“飞飞,我听洁西丝说你碰到一个小麻烦。”他称我的事情为小麻烦,轻描淡写的无谓口气,真叫我艳羡,什么时候我也能富有到,把几十万块钱当成一个小麻烦,就象衣服上的一粒尘,掸掉算了。
“让我来帮你吧。”他伸过手,放在离我手不远的桌面上。他的手白皙,手指修长,手心微红,手纹清晰,在白色的餐布上摊开,向我招唤着。
按照程序,我应该把手伸出放在他的手心,他会握住,然后交易就达成了。比之古代的卖身契,这个程序简单多了,而且也不用按手指印而沾上一手的红色印泥。
所以,现在我只需要伸出手,就会得到一个不太动听的绰号:温森的情妇,还有一叠钞票。如果提前二十年,我还会得到旁人鄙夷的眼光与口水,还有一个响亮的标签:第三者。
时代是进步了,谁也不会管你是不是做了他人的情妇,连卖菜的小贩也想着赚钱将同村的小芳包来做二奶。而辫子粗又长的小芳也许有个重病的父亲,正等着他的救援。
我看着温森的手,被握住,一定感觉温暖。
他的手在我眼前不断地放大,放大,大到我眼睛都无法看全。
我怔怔地眨动着眼睛,抬起着看着对面微笑的温森,说:“是的,温森,我确实需要你的帮助,我们网站马上会推出一个最美丽的胸大赛,我想能否由你们公司提供赞助奖品?”话说出口,连我自己也惊讶。
温森有明显的错愕,即使如他这种教养,也忍不住眸子闪过一丝愠怒。他收回手,顺手拿起酒杯,慢条斯理地啜了一口。
而我就象个做错事的孩子,眼巴巴地看着他,希翼得到他的谅解。
他是真有风度,放下酒杯后就恢复了常态,说:“你可以把策划书传给我们公司营销部,他们会讨论,如果觉得可行,会与你联系。”
我喃喃地说:“谢谢你温森。”
他微微一笑,说:“飞飞,你真是个磨人的小家伙。”顿了顿,他加了一句:“会把我的耐心磨尽的。”
这句话令我小小的怅然。虽然我对他并无意思,但如此体面的男人对我抱着玫瑰色的幻想,也足够我虚荣一把。
温森极有礼貌地与我告别。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在想,为什么我没有伸出手?我一直以为自己会伸出手,却为何却在最后一刹那更改了主意呢?事实上我自己没有答案。也许是本能告诉我,我欠缺情妇这种职场能力,这可不是个轻松活儿,你得取悦着人家。
我没精打采回到家,漂漂抱着奔奔在沙发上喝酒。看到我回来,她很诧异,上下打量了一阵,问:“这么早回来?”
奔奔跳下沙发,乐颠乐颠地扑过来,对我又蹭又舔。
我换好拖鞋,弯腰抱起它,最近没有裴永俊同它抢肉吃,它长胖速度惊人。我走到沙发前坐下,奔奔就趴在我大腿上,特别温驯。
我伸手想抢漂漂的酒杯,她抬起肘子一把挡住,我逮着个空门,还是将酒杯夺了过来,才喝一小口又被漂漂夺了回去,说:“不要跟我抢酒喝,今天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我诧异地看着她:“你急什么?”
漂漂说:“我看到有人去卖肉,无能为力,只好喝点小酒。”
我白她一眼,伸手去拿桌几上的酒瓶。
漂漂又一把抢过,说:“你还没喝够呀?浪漫的烛光晚餐。”
我苦笑,说:“浪漫个屁,你几时见过上砧板的肉觉得自己浪漫的?”
“倒也是。”她凑近脸,用奇怪的神色打量着我,“照理说,你现在应该还在砧板上的呀。”
我笑了笑。
漂漂也笑了,揽住我的肩膀,将手中的酒杯递给我、我喝了一口,又递给她,然后她又递给我。客厅的电视里一会儿蓝光一会儿红光闪动着,我与漂漂肩并肩,头并头,摇晃着脑袋喝着同一杯酒。奔奔温柔地趴在我的膝盖上,偶而抬起头,黑黑的眼珠里有个酒杯子晃荡着。
漫不经心地,一瓶酒喝了个精光。
漂漂问我:“为什么从砧板上逃走?”
我想了想,说:“这是一块野心勃勃的肉,怎么会甘心埋没于砧板上?”
“很好,我就喜欢她的野心勃勃,即使网站结束了,依然喜欢。”漂漂正视着我。
我心中感动,说:“漂漂这些年辛苦你了。”
她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
“我本来真想让你住别墅开大奔的……”
漂漂摆摆手说:“好了,好了,别说这些废话了。想想结束也不错,这几年,我们为这个破网站可是累死累活,也该出去玩一玩。”
我凝视着她,说:“你是不是真的这么想?还是只为了安慰我?”
漂漂也凝视着我说:“飞飞你已经尽力了,我们的‘魂斗罗’没过关,将来有机会可以重打一局。”
“游戏还没有结束,我也没有尽力。”
漂漂惊愕地看着我,说:“什么意思?”
我环顾着四周,这幢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我亲手挑选的,虽然不贵重,但每一样都别具匠心。就象那鞋柜上插花的陶罐,那是我与漂漂去玩泥陶时自己塑的。餐厅里的画框,是我拾了柳枝晒干后编成的,造型极其古怪。而画框里镶的是漂漂的画,这位书香世家出来的才女丢人现眼的证据。
因为没有人能看懂这幅画,虽然是毛笔画,却有西方画的随意与凌乱的色彩。我与漂漂戏谑地称它为超现代主义后未来时代中西合璧莫名其妙画,漂漂也因此成为超现代主义后未来时代中西合璧莫名其妙画流派的开山鼻祖。
这里有我的泪,有我的笑声,有漂漂与奔奔抢肉时嚎叫……有我几年来生活的一切。
但现在,我有了决定。
“我还有这个房子。”
漂漂从我游移的眼神已经估到一部分,但还是大吃一惊,然后皱眉说:“不对,你没有权利卖这个房子,你一卖你老爸就会收回。”
“没错。”我点点头,“所以我是把它抵押给银行。”
“飞飞,真的有这个必要吗?你应该清楚……”
“有。”我用毅然的神色阻止她往下说,“只有这样子,我才能说尽力。”
“可是飞飞,你应该十分清楚,我们的网站也许永远没有办法成功。”
“我当然清楚。”
“而那时候,你将一无所有。”
我点点头,说:“漂漂,所有的后果我都清楚,但我依然认为有必要。如果我不能尽全力去做,那只有一个失败的命运;但如果我尽全力,即使失败,我也可以无悔。”
漂漂静静地看着我良久,我坦然地迎着她的视线,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与动摇。
“抵押贷款只能拿到评估价的50%,这部分钱倒是可以保证我们网站持续运作下去。只是房子还要还贷,每月还贷款你从哪里来?”
我沉吟了片刻,低声说:“漂漂对不起。”
漂漂微微皱眉,说:“怎么又忽然说对不起?”
“因为我们要搬出这个房子,我要将房子租出去,每月租金正好可以还贷。”
漂漂惊异地看着我,没有说话,半晌点点头说:“是的,这倒是个好办法。”她环顾着四周,微微伤感。
“那我们去哪里住?”
我犹豫了很久,在漂漂凝视的眼神里吐出三个字:“办公室。”
她瞪圆眼,眼睛里的神色似惊夷又似好笑,我连忙又说:“但你不用住办公室,你可以去另外租个小间,租金可以报销。”
漂漂一拳击在我胳膊上,说:“靠,你不知道深圳睡办公室和睡天桥下的大部分都发家了?不让我住办公室,是不是存心不想让我成富婆呀?”
我心中感动极了,极力地镇定着自己,用调侃地口气说:“我真命苦,一天24小时对着你的脸,真要审美疲倦了。”
漂漂哈的失笑,说:“我还不是一样天天对着你,我的还是笑脸,你还整天眼泪,你说我们俩谁更疲倦呀?”
“听起来,你很委曲呀。”
漂漂肯定地点点头,说:“我是很冤,窦娥都没有我冤,你看,六月飞雪了。”她指着电视,电视里正好下着纷纷扬扬的大雪。
我一下子乐了,漂漂也乐,我们两人咯吱咯吱地笑着,笑的很假,因为谁都不想露出内心的伤感。可是笑声还是寥落下去,露出掩藏的苍凉,这是我与漂漂极力躲闪,没有躲开,在勉勉强强的笑声后强势反弹。我的眼睛里有漂漂的影子,漂漂的眼睛里也有我的影子,都沾着弱白的灯光,说不出的无助与无奈。
或许奔奔意识到什么,不安地呜了一声,将我与漂漂的注意力引到它身上,然后我们一起想到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搬到办公室住,奔奔该怎么办?
常常在街头看到被遗弃的宠物,它们徘徊在垃圾筒旁,无所适从。我很怜悯它们,这种怜悯有着自舔伤口的味道。
我本来以为父亲一辈子都会爱我,但他找到更爱的女人,放弃我。我也以为能挽着哲林的胳膊过一生,但他也放弃了我,所以每当看到遗弃街头的宠物,我就情不自禁的难过,为它为我的共同曾经被爱又被放弃的命运。
我曾捡回一只小猫叫安安,它淹死在洗衣筒里,我曾捡回一只小仓鼠叫文文,它被踩死在漂漂的鞋子里。我本意是想救它们,结果只是让它们死于非命。于是立下重誓不再捡被遗弃的宠物回家,很长一段时间内确实做到了,直到有天看到奔奔。
奔奔站在街头孤单而又骄傲的姿态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心,这个姿态我非常熟悉,在哲林离开我后初期,我都保持这种姿态。于是我打破誓言,将奔奔带回家。它动完手术后,在医院里半死不活地趴着,每当我去看它时,它眼睛里总闪过欢快的光芒,挣扎着站起,摇晃着尾巴。
我在心底暗暗发近誓,不让奔奔再遭受被遗弃的命运,要一直宠爱它,直到有天它荣归上天。
可是奔奔是不可能养在办公室里的,我们注定要分开。
我辗转难眠,奔奔趴在我身侧,睡的呼啦呼啦,懵懂的它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又处于拐点了。
第二天早上,我没有直接去办公室上班,抱了奔奔进车里。它很雀跃,这段时间我工作太忙,没空陪它四处蹓跶,它早憋坏了。车开出住宅区,它趴在车窗边看窗外风景,象个天真的孩子,睁圆眼睛。
我特意开的慢,让它看够风景。
车子停到洁西丝家门口时,她自己跑出来给我开门,有点惊讶也有点高兴,说:“飞飞,我还以为你不理我了。”
我明知故问:“我为什么不理你呀?”
她嘿嘿笑而不答。
我打开车门放奔奔下来,它跳下来,扑到洁西丝脚边,亲热地叫了一声。奔奔一向比较拽,与他人第一次见面时,会摆出一副冷淡而高傲的样子。他人若是怕了它,那它就会不屑于他。他人若不怕它,它也就会显得平和可亲。洁西丝跟它第一见面时表现良好,所以奔奔一直记得她。
看到奔奔,洁西丝很高兴,伸手在它腋窝下呵痒,奔奔最怕痒,连忙跑开了。我顺手将它的小皮球扔到远处,它呵哧呵哧地扑过去咬。“洁西丝,我要把奔奔留在你家里。”
洁西丝诧异地看我一眼,问:“为什么?”不待我回答,又说:“我先申明,我很乐意留它在家,但为什么?”
我把决定搬到办公室住,然后将房子租出去的打算简单地跟她说了一下。
洁西丝听完,很诧异,说:“为什么不去温森帮忙?我问过他,他很乐意。”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无论如何回答,洁西丝都不会理解的。
“不会是因为那位于哲林吧。”
我连迭摇头:“跟他无关,洁西丝,即便没有他,也不会找温森帮忙的。”
洁西丝若有所思地看着我:“飞飞,为什么,难道你宁肯一无所有,也不要他的帮忙吗?”
我想要他的帮忙,是无条件的,或者说以尊重为前提的帮忙,而不是这样子以自己的肉体为抵偿的。生活委实不易,但我依然要用游戏的心态,庄重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