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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红楼梦》里的丫鬟似的,老实巴交地为李雪盛饭,然后双手奉上。李雪单手接过碗,还一边满意地点头。看她的动作,似乎真把自己当成《红楼梦》里的某小姐了。

我坐了下来,满目期待地向李雪望了过去,像是小狗看到了一条抹了香酱的肋骨——不知道这条肋骨是谁家的。

孟雨放下碗,说:“之宇,你真的那么想谈恋爱?”

当然不是。我在心里想,如果有佛学院的毕业证书,我现在甚至想到某寺庙去驻扎。前提条件是,不可以剃头发。谁剃我跟谁急。

李雪用特专业的角度看了看我,然后说:“孟雨,我觉得之宇真的需要一个能对他好的女朋友。你看看他,印堂有些变色,就像过期猪肉的颜色……”

过期猪肉?我差点一脚向李雪踹过去。但是,我是君子,我是好男人,不能打女人。所以,我只好在心里默默咒骂。说我的肉像过期猪肉,太没道德和赏美水准了吧。

孟雨喝了一口水,说:“或许吧,他真的需要一个能好好对她的伴侣。李雪,要不你做他的女朋友吧,我看你们俩蛮般配的……”

“他?你杀了我吧。”

“她?你杀了我吧。”

孟雨的话还没说完,我和李雪像踩到了炸弹似地一弹就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两个人都瞪大了双眼,就像在声讨阶级敌人。

李雪慢慢坐了下去,满脸花痴地说:“首先,我有男朋友了。虽然他人在外地,可是我们之间有着一条看不见的线,将我们紧紧相连。他送我的每一件礼物,都蕴涵着我们相互之间的思念……”

我干咳了几声,想把李雪从梦中吵醒。

最终,她还是说出了我不想听到的话。她双眼里冒着杀气,拳头握在身前,说:“可是,之宇你把他的心打碎了,直到现在还没买到同样的心!”

“一定买,一定买。”我只好继续装丫鬟。我不知道,在古代是否有男丫鬟。

她点了点头,拳头慢慢放了下去,扭曲的嘴角渐渐恢复出那副桀骜的笑脸。她说:“另外,之宇这样没气质的男孩子,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对,没气质,没气质。”我赶忙点头。

“而且,之宇没我男朋友长得帅。”李雪那坚硬的眼神在我脸上抽了几下,似乎还想从我脸上找出几个毛病来。

“对,我不帅。”我指这自己的侧脸说,“你看看我,长得跟个部落牛头人一样,哪能和‘帅’字放一起呢?这不是在糟蹋中国五千年博大的文化吗?”

“部落牛头人?什么东西?”孟雨问。

我正要解释,这个词语来源于某款世界有名的游戏。李雪突然挥了一下手,袖子一拂,说:“想知道部落牛头人是什么东西,对吗?说太多,怕你听不懂。所以,想要知道,直接看一下之宇就可以想象出那种东西的长相了。”

我被彻底打击了。

终于,李雪开始总结:“所以说呢,我和之宇是绝对不可能升华为超友谊关系的。永远,都没那可能。”

我被李雪说得全身冒冷汗,说:“你接着说,给我找女朋友的事。”

孟雨坐在一边,保持着沉默。我想,他一定是在想象,究竟部落牛头人长什么样子。

“对了,我新认识一个女孩子,人蛮好的。”李雪抬起头来,努力从思绪里寻找那个女孩的影子。她慢吞吞地说,“她不高也不矮,瘦瘦的,看上去很文雅,有气质……”

“你说简单一点。”我说。

李雪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几下,说:“她这几天经常到我做事的网吧里上网,要不你有时间去看看?”

我笑了一下,“你确定,她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那当然,你不看看我是做什么的?”李雪说话的口气像山寨的贼头子。

“你做什么的?”我的后背有些发凉,“强抢民女的?这事我们不能干,是犯法的。”

李雪一把抓起筷子,用筷子脑袋在我的脑门上敲出了三声响,就跟寺庙里和尚敲的木鱼似的。她说:“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告诉你吧,在学校的时候,很多人都说我是月老下凡。只要是我想撮合的的情侣,八九成让他们甜甜蜜蜜地走到一起。”

我听得想笑,但碍于李雪手里的筷子,只好努力不笑出来。我伸出手,说:“你接着说,给我们讲讲你的光辉事迹。”

李雪点了点头,放下筷子,说:“我给你们说啊,有一次,一个特内向的男生喜欢上了一个特内向的女生,结果被我一搅和……我想说的是,撮合。被我一撮合,他们就走到一起了。还有一次……”

我不知道李雪是在写小说还是在宣扬她的奇人奇事,我说:“每一次都能成功?命中率也太高了吧。要是这样,你去办一个婚姻介绍所,肯定连比尔盖茨的钱都能赚到你的口袋里。”

她摆摆手,说:“那怎么可能,就算是月老真身显灵也会有失败的呢。在学校我做了不知道多少次媒,失败过一次。那一次,我本来就不应该做。人家师生恋,结果被我撮合得在学校里闹了个沸沸扬扬。而我也因为做那次媒被学校记了过。”

我捂着肚子,笑得差点抽过去。

李雪果断地用筷子脑袋敲了过来,致使我没有笑得浑身抽筋。她说:“之宇,说真的,你到底答应不答应这门婚事?”

婚事?我干笑起来,仿佛自己是大家闺秀的爹,而李雪是代替男方上门提亲的媒婆。我说:“随便你,如果你想做这个媒,那我就任由你处置了。”

李雪点了点头,“不过,可能要过几天才能帮你游说了。我准备换工作了,等到了新环境再展开行动,好吗?”

“什么?你又换工作?”我惊讶地问。李雪换工作比陈旭换女人还快。

“对啊,不想做网管了,太乏味了。”她振振有辞,“眼睁睁地看着别人上网自己却只能待一边晾着,多没劲啊。而且,做网管没有太多的时间写作,老是跑来跑去帮别人拿烟拿水,跟服务员似的。”

“那你准备去哪里?新工作找到了吗?”我恢复了正经。

“找到了,就是那个女孩子帮我找的。她过几天就去大学城的一家咖啡厅里做领班,想把我也带过去。”

我想了一下,然后点头。大学城在东城新区向南两公里的地方,距离城区很远。我说:“你什么时候去呢?”

李雪回答:“过几天吧。等这边网吧找到顶替我的人,我就离开。”

孟雨终于说了一句话:“在那里写作的时间多吗?”

“应该比较多吧。上班时间不长,休息时间就可以放到写作上。”李雪望着天花板憧憬着。

我笑了笑,说:“真期待在商店里看到你的小说呢。对了,什么时候有时间把我的故事写一本书,好不好?”

李雪看了看我,然后坏坏一笑,说:“当然可以。我这样写,牛头人王子大战飞龙王获得胜利,然后吻醒了他那美得让人心惊胆战的兽人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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