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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初七和初九(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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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初的海宁镇,来观潮的游人已经很少了,街市上却仍是熙熙攘攘的,随处可以看到卖鱼的小贩挽着竹篮子在街道上叫卖,青石板铺成的街面上到处都是一滩一滩的水渍,在烈烈的日头下干成一圈圈浅白色的印子,很快又滴上新的水渍,海风吹来的咸腥水气和人群中的脂粉味、米酒味、香油味混杂在一起,熏得每个人都昏昏欲睡,听潮酒楼的陈掌柜斜倚着柜台,头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也几乎沉入梦乡里,忽然,不知哪里传来的轻轻的声响惊醒了他,他抬起头来向镇南的大道上看去,一位素衣少年牵着一匹毛色漆黑的大马远远而来,轻脆的马蹄声扣击在石板路上,回音轻淡而悠长,竟让陈掌柜的睡意全消,素衣少年身形娇小,走在高大的黑马边,本就极引人注目,再加上少年清秀的面庞上一双明亮的眼眸忽忽的转动着,竟将整条街的目光吸引了去。

少年身上穿着缕着金丝细花的薄纱长衫,头上绾着同色金丝大方巾,脸上清清爽爽隐着笑意,看不到半点疲惫劳顿的影子,竟似挟裹着清新凉风吹入了镇集,陈掌柜眨眨眼,合上了微张的嘴,懊恼的拍拍脑袋,枉活了六十岁,怎么还像那些没见过市面的小媳妇一样丢了魂魄,真真白活了。话虽是这样说,但当少年站在听潮楼的招牌下,用他那骨碌碌的眼睛看着他,陈掌柜的心却还是不听话的跳慢了一拍。

“百年老号——听潮酒楼?老人家,请问这里真能听到钱塘潮吗?”少年的嗓音竟像莺语一般清脆,眼光一转,竟又让陈掌柜心跳漏了半拍。

陈掌柜稳了稳气息,赶忙回话:“可不是吗,公子爷您可是不知道啊,年年八月十五的钱塘大潮,就再没有别家能比咱们这听潮楼看得最清楚,听的最分明了,公子您可是来晚了,要是早上一个月,咱们酒楼里来观潮的客官那才多呢。”

陈掌柜这边说的兴起,一路滔滔不绝的讲起来,少年微侧了脸,静静听着,没有半点的不耐烦,偶尔还会点点头,补上一句感叹,陈掌柜阅人无数,自然知道素衣少年身份尊贵,但说不清楚少年身上哪里来的魔力,竟让他没来由的想亲近,从古至今的讲了半个时辰,差一点就把自家钱箱拿出来双手奉上,直到少年脸上闪出淡淡的笑意,眼光又一转:“那我今儿就歇在这听潮楼,烦劳老人家给开间景致好的房间吧!”言语客气中透着信任,甚至还有一丝撒娇的味道,让陈掌柜心甘情愿的跟着跑前跑后,安顿少年住进二楼临海的那一房雅间,又张罗着送上洗漱用水,安排给那匹黑马喂食草料,比平日里待客又殷勤了许多。

黄昏时分,素衣少年点食了清淡饭菜,与陈掌柜打了声招呼,说是要去江边走走,陈掌柜送走了少年,接着叫来了小二春福。

“春福,你只管远远跟着那位小爷,既然进了咱们酒楼,咱们就要照应着些才好。”

春福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跟着陈掌柜也有三五年了,却从未见过他这般尽心,一脸诧异的瞪着他看,手上还拎着采买的蔬菜,胳膊下夹着二个冬瓜,活脱脱一只大呆鹅。

“看什么看,叫你去你就去!仔细着点!”

陈掌柜呼喝着,心下思量到,初见那少年的风采,就有了怀疑,刚才上菜时留意了一下,果然看到少年的耳垂上有细小的耳洞,若是还了女装,定是个俏生生的小丫头,这样的人物,在海宁镇这个小地方还真是少见,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儿单身在外,她家里边的人也一定担心的紧吧?

秦七夕缓缓走在江堤上,看夕阳把一江的波浪和遥遥的远山都染得金灿灿的,这次趁着爹爹去京城押送丝贡的机会,悄悄离开家已经半个月了,不知道爹爹有没有到京城,知不知道自己离家的消息,不过算起来,就算他得了消息再赶回来,也要一个月以后了,那时,自己也早该回到苏州了。还有,不知道楚原哥哥会不会着急,思及至此,秦七夕小小的脸蛋上竟闪出一丝落寞,她轻轻叹了口气,抬脚狠狠的将一颗小石子踢向江边。石子急急从江堤上滚落下去,隐没在长长的苇草从中,却“扑”的一声停在某处,没有按预定路线击起水花。

秦七夕好奇的看向石子掉落的方向,长长的芦苇在微风里摇晃着,一抹晦暗的蓝色藏在阴影里,那是什么?秦七夕心头一慌,想起江边常会有上游漂下的浮尸,若是不及时安葬就只能做江边的野鬼,顾不得许多,她从江堤上跑下来,拨开高过胸口的芦苇,向那团阴影走过去。

靠近了。更确定那是个蜷缩着的人形,秦七夕的心咚咚跳个不停,竟好似要从胸口里蹦出来一般,寂静的江岸上,除了风吹过艾草的沙沙声,就再也听不到旁的声音了,稳了稳心跳,她向那人形走过去,果然看到一个身形高大的少年倒在泥水里,浑身湿露露的,微微卷曲的长发一络一络的散落在脸上,紧闭着眼睛,脸色苍白的没有一点生气,身下的泥水里渗出淡淡的血迹,秦七夕倒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把手向那男子的脸上伸去,只希望感应到一点呼吸的迹象,像是感觉到了七夕手指的温度,那男子微微张开了眼睛。

“太好了,你还活着,坚持住,我代你去看大夫。”七夕轻轻的说,可男子却很不合作的皱紧了眉头,再次闭上了眼睛。七夕用尽力气伸出手来把他架在肩膀上,只盼望那男子能多撑一会,有一句没一句的找话说:“我小时候从大树上摔下来,疼得要命,一直哭个不停,还好楚原哥哥在身边,他的手臂又有力又温暖,他陪我说话,不让我睡着,说一睡过去就醒不过来了,所以你也要醒着点,千万别睡过去呀!”

男子轻轻的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听清了还是没听清,七夕吃力的拖着那男子向江堤走去,脚步踉跄着,好几次都几乎跌到,这时,春福忽然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这是怎么了,他是谁啊?小爷?”七夕像是看到了救星般,一双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小二哥,快帮帮忙吧,这个人倒在江边,伤得可不轻呢。”春福一眼看到了男子身上的血迹,心中隐隐觉得不妥,但对着七夕的笑脸,又说不出什么了,只好一手接过了男子,和七夕一起扶回听潮楼。

七夕把蓝衫少年扶进房间,紧张的查看着,伤口很长,一直从肩头斜劈过胸膛,也许是在水中浸泡的时候太久了,不再有新的鲜血流出来,淡粉色的肌肉从开裂的皮肤下翻卷出来,弥漫出腐烂血腥的气息。春福请来了大夫,但那位大夫只看了一眼就后退到了门边:“是刀伤,官府有令,但凡是刀伤不得施救,需先报官才好,我看你们还是等到明天报过官再来找我吧。”七夕无奈的咬紧了嘴唇,听着大夫的脚步声消失在楼梯上。

看着她焦急的小脸,陈掌柜心中不忍:“小……公子爷,您再急也没有用啊,况且这位小哥来历不明,身上的伤又不像是能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也难怪大夫要害怕呢,这里不比内陆那些大地方,常会有海匪流寇出没,我看你还是把他送回去听天由命吧?”

天色已经昏暗下来,房间里点上了灯,摇邑不停的灯影里,秦七夕脸色苍白而疲惫,素色长衫上也满是污迹,只是那双明亮漆黑的眼睛却还像白天一样的翊翊夺目:“老人家,我知道你是好心,可是……世上那么多的人,咱们能遇上,在一起说说话儿,这就是咱们的缘分,他也是一样,他受了伤,倒在野地里,那么多人走过,偏偏就只有我看到了,这也是我们的缘分,既然有了缘,我怎么能看着不管呢?”话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听得陈掌柜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心下惭愧:枉自已痴长了好几十岁,却不如一个小丫头明白事理,天天拜佛求仙的,就连佛在心中的道理都想不明白。

秦七夕顿了顿,声音低了下来:“老人家,烦劳您给弄些干净的白布和热水来,我虽没有大夫那么有把握,但以前也看过别人处理这种事,反正送他出去等死,我是万万做不出来的。”再没有人能把占理的话说的这么恳切了,陈掌柜除了照做,还能说些什么呢?

秦七夕把灯移近了些,轻轻褪去少年的半片衣襟,从袖子里拿出那只淡绿色的小瓶,这是极其珍贵的金创药,千求万告的才从爹爹那里央了来,本想有机会送给楚原哥哥的,却不想在这里用上了,打开瓶盖,淡淡的香气溢了出来,七夕怔了怔,轻叹了口气,俯身向伤口洒去。

少年突然不知哪里来的蛮力,猛的一下抓住了七夕的手腕,原本紧闭的双眼也大睁着瞪向七夕,蓝衫少年一直是沉默不语的,偶尔微睁了双眼,眼神也是淡漠涣散的,只是这一瞬间,对上这一双睁圆的深眸,七夕却觉的仿佛有万钧的雷霆在耳边炸响一般,手指一抖,将白色的粉沫撒了出来。

“很痛吗?你要忍一忍才好啊,听说这是南疆上贡的白药,止血消肿最是有效,我也没有用过,不知道会这么疼。”七夕的眼里透着歉意,少年眨也不眨的盯着七夕,手上的力道渐渐轻了下来,最终,像是用尽了力气一般,他松开了手,原又微闭了双眼,让七夕把药粉轻轻敷在伤口上。

就这样上药、换洗的忙到半夜,蓝衫少年苍白的脸上渐渐有了血色,呼吸也平稳了许多,七夕不放心,□□福先下去休息,自己却一直守在床边,撑了二个时辰,到了黎明才斜靠在床边睡着了。

窗外逐渐响起了车马嘈杂的声音,蓝衫少年从昏睡中悠悠醒转,抬眼看到那个陌生的素衣少年斜倚在床前,一只手撑着脑袋,另一只手还紧握着那只碧绿玉瓶,似乎是累得紧了,还一点醒过来的迹象也没有,再看仔细,那斜搭在床边的手腕上还隐约透着一圈青紫,想是昨夜里捏得太用力了,念头至此,蓝衫少年心上多了几分歉意,便不由更仔细得看向沉睡中的少年:压雪欺霜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隐约可见,黑密细长的眉毛比平常的男子又多了几分秀挺,浓密弯曲的睫毛像两排小扇子般微微颤抖,再加上小巧玲珑的口鼻,世上怎会有这样标致的男子?想起昨天依在那柔软身躯上的感觉,蓝衫少年恍然大悟,原来昨天仗义救人、慷慨陈词的竟然是一个小女子!这般的乱世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蓝衫少年心间闪上复杂的情绪,分不清是什么滋味。

楼下突然传来了马匹的嘶鸣声,秦七夕睁开了眼睛,神情里还带着迷茫倦怠,微张的双眼感觉到了少年的注视,闪过一丝惊喜,但又很快暗淡下去——为什么那眼神这么熟悉,就好像遥远的一个人?

“你醒了?”秦七夕的脸上恢复了清淡的笑意,眼光瞟向了少年的伤口,那些药应该是有效的吧?少年调转了眼光,却没有回话。秦七夕不以为然,再次开口:“那你还能记起昨儿的事吗?你身上还有别处受伤了吗?你的家在哪里?或者你要去哪里?”少年依然沉默着,秦七夕有点着急了,别是脑子也坏了吧?情急之间,换了更缓慢的语气:“你……是不是没有地方去?”少年转过脸来,轻轻的点了点头,秦七夕松了口气,原来他能听懂她的话,原来他不傻。

秦七夕小小的脸上挂满了欣喜,漆黑的眼眸亮晶晶的,她认真的看向那蓝衫少年。

“你身上的伤口还疼吗?要不要我找大夫来?”

少年摇摇头。

“那……你有什么打算吗?”

少年又摇摇头。

“我留下半个月的花销给你,你留在这酒楼里养伤,好不好?”

少年抿紧了嘴唇,脸上出现受伤的神情,让秦七夕想起小时候搬家时不得不送人的那只小花狗,心下不忍。

“要不然……我正好要去趟杭州,一个人也怪孤单的,你的伤式若不重,能跟我一起去是再好不过了,这样一路上也有个人说说话,你看好不好?”

话刚出口,秦七夕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这个陌生少年摆明了是个超级闷葫芦,与他做伴说说话,简直是天方夜谭,但少年一脸的倔强冷漠,身上的伤又不轻,要把他丢在这里不管却是千万个不放心啊。

出乎意料的,少年的脸上竟有了笑意,几乎想都没想就点了头。

秦七夕楞了楞,竟将刚才的后悔丢了个一干二净。

“哈!你笑了,我才发现你长得很好看呢,你真应该经常笑才好,看谁还能说你是海匪流寇?”

话出口了,秦七夕却有些懊悔,怎么能将那些伤人的话说给他听呢?她歉意的看向那少年。

“其实你也不用怪他们,主要是你的伤太深,一身泥一身血的,我也着实吓了一跳呢,你……还是不要怪他们罢?”

少年平静的看向秦七夕焦急的脸——那样的恐慌,只是因为不愿伤害了别人,他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有一点了解这个小女孩了。

秦七夕认真的看了看少年,确定他没有生气,才又说道:“你总不说话,是嗓子坏了吧?没关系,我会保护你的,再也不让人欺负你,因为……”

她眨眨眼睛,故意卖了个关子。

“告诉你吧,我可是会功夫的,虽然没有楚原哥哥那么本事,可是对付一两个毛贼还是够用的。”

秦七夕得意的点了点头,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皱起了眉。

“可是我该怎么才能知道你的名字呢?难不成一路上都叫你喂吧?”

少年依然不做声的看着秦七夕,但脸上的神色已经缓和了许多。

“楚原哥哥私下里叫我初七,我昨天遇到的你,昨天是九月初九,那……我叫你初九好不好?”

少年仍是沉默,平静如水的脸上看不出欢喜还是气恼,过了半晌,才轻轻的点了点头。

秦七夕黑白分明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原来楚原哥哥说的没错,能给什么人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无论在何时何地,只要你叫这名字,他都会在人群中认出你,不会把你与旁人混在一起——这样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

九月十四,还是秋老虎的天气吧,杭州城南屏山上响彻一片知了的叫声,幽深的小路上,一个素衣少年手摇纸扇,神清气爽的走在前面,身后跟了一个牵着匹大黑马的蓝衫少年,素衣少年样貌清秀非凡,蓝衫少年较之粗犷许多,但眉宇之间却有藏不住的冷漠透出来,只在看向素衣少年时,才有一丝复杂的情绪闪过。

“人人都说南屏晚钟、雷锋夕照是杭州有名的景致,咱们今天就歇在前面的得月楼,好好的赏赏景,才不枉走了这么一遭。”

秦七夕看着远山轻轻的说到。其实两天前就到了杭州城,却不知为什么满心犹豫,当初离家时的理直气壮没来由的淡下去,只是一味借着游山玩水,为那颗忐忑不安的心换来片刻的安宁。

初九一如继往的没有回应,但踏实稳健的脚步声却一直跟在身后,这感觉——其实也不错,秦七夕笑了笑,悄悄做了个鬼脸。

早看出来这个初七是个女娃,但却比平常姑娘家多了几分灵气,罗隐走快了几步,跟上那飘逸的身影,其实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就是想多跟着她几日,怕她那单纯善良的眼睛看到江湖上的血雨腥风。想起那日在江边,初七踩着夕阳的余辉向自己走过来,那个染上金光的身影不真实得就像从云端走下来一样,于是跟着这个像艾草一样纤细而柔韧的小小身影,情愿就这样永远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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