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羡年少青春时(1 / 1)
从将军府出来后,百草便一直低头不说话。
金玄豫只道她心中纠结,也隐忍不语。一前一后两辆马车到了肃王府后山下,他从马车走出来后,这才终于忍不住了,“有救么?”
百草刚从马车里下来,伸手扯下了蒙面的青纱,转过脸去,看远处空旷的天,长发遮了大半的脸,“那是剧毒。至寒。”
她顿了顿,转头望着金玄豫,“伤他的人并非只要他的眼睛,而是要折磨他。失明还不算最坏的结果。”
金玄豫大惊,肃然不语。
百草继续道,“我刚才为他把脉,手腕以下,皆是寒冷如冰,想必他的脚也是如此,这是因为寒毒在一步步走向心脉,令他四肢厥逆。我方才问过他,中毒已有两月,当初被伤时所幸他根基异于常人,因此当时才只是眼部受损。”她沉吟了片刻,“伤他者应是控制了毒量,并不想立刻至他于死地。”
金玄豫思忖片刻,问道,“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他问完,顿时觉得自己问得愚蠢,最坏的结果,当然是死。
百草沉默很久,才幽幽道,“从脉象看,寒毒将很快走向肺经,他会开始咳嗽,日夜不息,直至咯血。他的脉象很奇怪,有时根本摸不着,有时又激烈如擂鼓,我爹爹曾在一本书上写道,脉象瞬息万变者,危。”
金玄豫的脸色已极其难看。当初御医也称其脉象紊乱,可独孤无涧偏又吃喝无碍,精神如常,当然,除了目不能视。于是大多医者都表示,只怕救不回那一双眼了,其他倒无碍。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失明仅仅是开始。
百草偏过头,涩了声音道,“当他肘部以下和膝盖以下全部冰凉时,心会绞痛,只怕是大危。”她转过头来,轻轻道,“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毒。王爷,可以领我去太医院么?那里有天下最多的医书。给我三日时间。”
金玄豫点头。他想了想,又道,“你的声音……”
百草摇摇头,“不碍事,我吃了药,那药会导致喉部充血。药效一过自然会恢复正常。”
金玄豫于是叹气,“为什么不肯让他知道?”
百草再一次沉默,许久才低声道,“他是病人,我是医者,还需要知道什么?陌路最好。”
金玄豫不再说话,抚了抚额,垂下头。
百草望向他,目色凝然,忽然道,“还请王爷多保重。”
金玄豫有些吃惊,抬起头看她,“何出此言?”
百草一指他的鬓角,“我见王爷鬓角微有白发,神容倦怠,较之前些日在清河州时,又有急速消瘦。只怕是思虑过度,肾精有削,心脉大约也有些受损。”
金玄豫长叹一口气,眼望远山,却什么也不再说。
五月的大草原,真是天高地阔葱葱茏茏,长空干净得发光,远山覆着白雪,苍鹰从天边飞来,俯瞰着那草原上云朵一般散开的牛羊群,阳光亮得刺眼。
一群年轻猎者,着了鲜红铠甲,正挥鞭打马,大声吆喝着从长空下风驰而过,那鲜色铠甲犹如烈烈火焰,像一朵一朵红莲花绽放在绿色的大草原上。
一只黄鹿从草丛中惊慌奔出,跳跃在大草原上,后面群马追逐,惊得它几乎要奔得飞了起来。
那群猎者的为首者,是一个年轻儿郎,此时正一马当先,追了那黄鹿而去,坐在那马背上取了背后长弓,拉弓开箭,长喝一声,“着!”
利箭哗啦,犹如一枚银芒,直取那黄鹿。
只闻一声哀鸣,黄鹿果然中箭倒地,抽搐不已。猎者们顿时欢呼雀跃,策马围拢过来,“哦!哦!谡疆营胜!”
不远处,数个雪白华丽的大帐错落有致的落在草原上。一个白色大帐前方扎了一个高台,铺了雪白的织花地毯。
高台上设了一张金色软榻,两把巨大的芭蕉形羽毛华盖锦扇,由两名红甲侍卫持着,端端为那斜倚在金色软榻上的人,遮了日头。
高台下,两列矮桌哗啦一长溜,桌上放了大碗的酒肉。风吹过,酒香便浓烈扑鼻。
随着那欢呼声渐渐靠拢来,一个红甲侍卫走到了高台下,跪下道,“王上,谡疆营胜。”
那榻上之人闻声,懒洋洋地道,“哦?”随之唇边含笑,睁开了眼。
霜霜捧着一个托盘,从一个大帐里钻出来时,便正好见了锦城这副模样。
阳光下,他一身鲜红长袍,斜倚在金色软榻上,黑发束在脑后,露出一张苍白妖魅的脸,懒洋洋地睁了眼,那双绿眸顿时光芒璀璨。
他唇角似笑非笑,慢慢地站了起来,从华盖下走出来,完全沐浴在阳光之下,居高临下地眺望远方,宛如一朵火莲绽放在雪山之巅,风吹起他的黑发往后扬,他微微眯了眼,像一个神氐从高山上缓缓走来。
霜霜垂下头,举着托盘走上了那高台。她穿了连国女子最爱穿的紧身长裙,勾勒出她纤细舒展的腰身,那白色薄锦,也没有一丝花纹,只是在腰间系了几圈紫色的珠穗,她走动的时候,那珠穗自是摇曳生姿,微微有叮叮声。
她走路的时候很快,也无声。
“陛下,该吃药了。”
锦城没有说话,仍然看着远方。
于是霜霜也不说话,只是举着托盘,一动不动,站在锦城身后,也不抬头。
“你猜,”锦城忽然淡淡开口,“小桐这次春猎一共打了多少猎物?”
“霜霜不知。”
锦城道,“孤王让你猜。”
霜霜轻轻牵动唇角,“十八只。”
锦城道,“哦?为何不多不少十八只?”
霜霜道,“因为小桐快满十八岁了。”
锦城怔了怔,似乎没料到她如此回答,转过身,却只看见她一头漆黑的发。
她在他面前,永远安静,永远恭顺,头总是低着,除非他叫她抬起头来。
小桐都快十八岁了?那么,她呢?
锦城想了想,恍惚记得她比小桐要大半岁,那她可满了十八岁?时间有时过得很慢,可有时怎么又过得这样快,当年那两个小孩子,一个长成了窈窕少女,一个长成了英姿儿郎,这些年随着他数番出生入死,终是大难不死,和他一起活了下来,同站在了这阳光下。
于是他有些恍惚,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那时他不叫阿尔斯愣,他不穿华贵妖艳的鲜红锦袍,他更不坐那冷冰冰的黄金宝座,那时有女子软声叫他锦城,有女子一针一线为他缝制一件青色长袍,有女子总是隔些天便帮他翻一翻床褥,好让他睡得舒服。
他伸手捻起白瓷小盘里的那颗红色药丸,凝视了片刻,忽然问,“霜霜,孤王还会不会毒发?”
霜霜很诚实地摇摇头,却依然没有抬起头来,“霜霜不知道。”
锦城吞了药,也不喝水,冷冷淡淡一挥手,“你退下罢。去问问小桐,猎了多少猎物。”
霜霜默然退下,面目平静。在王宫里,她从来都鲜见喜怒,尽管所有的宫人都对她恭敬有加,因为她是王上贴身的女医侍。她不像与她差不多大小的谢小桐,喜怒分明,声音洪亮,并且意气风发。
她刚走到一个大帐前,正准备进去,她向来不喜欢太过热闹。这时,那意气风发的声音却嘹亮响起,“霜霜!霜霜!”
她唇角莞尔。谢小桐,总是这么急吼吼的,惹得锦城不止一次责骂,说要把他扔进雪山里去冻冻,好让他那热性子冷下来。
她转身,眯眼,果然见身穿红色铠甲的谢小桐怀里抱了一个毛茸茸的白色东西,满头大汗地从阳光下跑来,一双黑眼睛亮晶晶的,裂嘴一笑,牙齿白得晃眼,“霜霜,你看,我猎到一只白狐狸也!稀罕不稀罕?”
霜霜终究还是少女心性,顿时高兴地迎了上去,“白色狐狸?我看看,我看看!”
谢小桐傻笑,把怀里那个后腿受伤的小可怜递给霜霜,“给!它还小着呢,不会咬人哦。”
霜霜欣喜地接过来,一垂头,便对上那小狐狸蓝幽幽的一双眼,好漂亮的小狐狸。
谢小桐挠挠头,继续傻笑,望着比他矮了近一个头的霜霜,“霜霜,你喜欢不喜欢?”
霜霜抬起头来笑,“嗯,它好漂亮。”阳光有些刺眼,她扬起脸来,忽然发觉谢小桐是如此高,几乎要和锦城一般高了。这些年,谢小桐长得好快,整天打打杀杀,似乎很有利于他长个,他呼哧呼哧地长,像一棵蓬勃的小树。
忽然,她感觉到手里那小东西在微微颤抖,又觉得手心有些温热,抬手一看,原来是狐狸的血流到她手上了。
于是她说,“这狐狸还小得紧,皮毛也不值钱,我养它好不好?”
谢小桐说,“好。”
她又问谢小桐,“狐狸要吃什么?”
谢小桐想了想,“吃肉吧,我听老人说,狐狸要偷吃小鸡。”
霜霜笑了,“那怎么办?用小鸡喂狐狸,小鸡也很可怜。”
谢小桐摸着头,果然说不出话来了,只是笑。
锦城站在高台上,望着小桐和霜霜,忽然竟有些羡慕,羡慕他们是如此青春年少,脸上的欢笑,永远发自内心,也可以任意地去爱。而不像他,已经很久不会笑得那般灿烂。鲜血和杀戮,背叛和算计,早已将他的心浸泡得僵硬。
他想起父王临终前对他说:心冷一点好,心温暖了会软,心软了会抵挡不住伤害和死亡。
霜霜摸一摸那可怜兮兮的白狐狸,素白的脸在阳光下闪着年轻的光泽,黑发中分了,拨了在耳后,系了一圈紫色的碎珠链子,很是美丽。
谢小桐看得很专注,甚至没有听见他师父锦城的声音,“谢小桐,看够了就来孤王这里!”
一个侍卫却在此时跑上高台,在锦城耳边轻语几句。锦城脸色一冷,淡淡道,“追杀!”
天空很蓝,云又很白,锦城目送那侍卫远去,目色还是平静。这些年他杀人如麻,早已习惯隐藏杀意。
这时谢小桐蹦了过来,大声道,“王上,我今天猎了十八只猎物!有没有赏?”
锦城微笑,“重赏!但必须唱个歌给孤王听。”
谢小桐脸一垮,有没有搞错,当着这么多人居然喊他唱歌?师父,小桐五音不全好不好?
锦城笑得那个荡气回肠,忽然眉心微皱,觉得心口极快地撕痛了一下。
京城皇宫。
百草正扮作一个小太监的样子,坐在浩瀚如海的太医院藏书楼里,拼命地找书翻书,整个人几乎埋进了那比她还高的书堆里。
御书房里,皇帝金千烨手中朱笔一抖,在奏折上拧了一个红点,“唔……”他抬起头来,看着坐在一旁悠然耍毛笔的金玄豫,“你刚才说什么?”
金玄豫笑,“皇兄,皇弟有个儿子,三岁了。”
金千烨愣了愣,“什么时候生的?朕怎么第一次听说?”
边境官道上,黄沙滚滚,一个头戴斗笠的黑衣人骑在马上,走走停停,浑身都裹得严严实实,分不出男女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