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败犬非女王1、2(1 / 1)
认真写字,好好说话,及时回复评论。
(改了一下,把1、2章合了,吃饭去,回来继续修改+合并
并非简单的人云亦云、讨好读者,只是,如果我觉得读者说的是有道理的
会认真反省、认真地改
这不是一个只写给自己看的故事,我希望看它的人会喜欢,我一直在努力)
我,单无双,全力奔驰近三十三年,不曾让任何人跑在我的前面,成功的事业,质感的生活。但我回头一看,追我的男人,只剩下这个根本不该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圣诞老人。但是,只有全速奔驰,才是有价值的人生。是这样子的吗?
——《败犬女王》
我,陆灿,也曾尽力奔驰,二十三岁拿到硕士文凭,顺利留校任教。
还算满意的工作,悠闲懒散的生活。
今天,我的生命来到第二十七个年头,我却还是一个人,为什么?
因为我很糟糕吗?朋友说我是“第二眼美女”,新生会把从不化妆、穿着随意的我误认做学姐。我不是眼高于顶,只是不想随便找个条件相当的人把自己嫁掉。不管怎样,还是再耐心地等一等吧,等一等传说中的爱情,哪怕最后等不到呢。
——《陆灿日记》
打开床头灯,抓起响了很久的电话,我依旧鼻音浓重,正搂着一包纸巾裹在被子里。
“陆灿,干嘛呢?”手机里传来死党孙碧瑶不满的声音。
“没事。”我扯出一张纸巾,捂住鼻子。
“怎么、哭了?谁欺负你了?!你说话呀!”
老友的关心让我心头一暖,眼泪却更加放肆,索性抱着电话一顿嚎啕。
我平时很少哭。因为我知道,哭泣,是一场需要观众的戏码。不是没试过一个人哭,哭着哭着,会觉得很无聊,哭给谁听呢?有什么意思呢?哭来哭去,所有的问题还得自己一个人去面对,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哭呢?
“发生什么事了?”等我哭够了,孙碧瑶才轻声开口。
其实没怎么。下午下了课,吃过饭,我回到学校的教职工单身宿舍,洗了两件衣服,整理完并不算凌乱的房间,打开电脑,准备找一部肥皂电影来消磨百无聊赖的夜晚。当《败犬女王》四个字从我眼底滑过时,我依稀记得曾经听不止一个人跟我提起过这部电视剧,于是找了个在线观看的网址。
我一口气看了五集,就哭了五集,从头哭到尾。
孙碧瑶不屑地“切”了一声,说:“我当什么事呢!谁让你去看那种电视的,自己找不痛快!”
“你也看过?”我一边拿纸巾擤鼻涕,一边将电话移开。
“早看过了,还不错,里面那个小男生挺帅的。不过,我可没跟你推荐过啊!绝对没有!”
“我又没兴师问罪,你瞎撇清什么。”
“好了好了,没事就早点睡吧。”
“老姐,是你打给我的好吧!什么事啊?”
“没什么事,就是想你了,想听听你的声音,一个人在外面多注意身体。”
我撇撇嘴,心里感动的一塌糊涂。
“那你也早点睡哦,晚安。”我准备收线,突然听到话筒里孙碧瑶有些犹豫的声音:“小灿,有件事,我还是想第一时间告诉你。”
“嗯?什么事?”
“我、我要结婚了……他今天晚上向我求的婚,我答应了。”
“啊?!”我的大脑有两秒钟的空白,然后神经一下子兴奋到极点,声音是掩饰不住的雀跃,“真的?!太好了!你俩终于修成正果了!日子定了没?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这个周末就回家!”
电话那头,孙碧瑶“扑哧”一声笑出来:“看你激动的!伴娘你想逃都逃不掉的!不着急,我还没告诉我爸妈呢,日子也没定。不过,他说想今年结婚,所以应该在年底吧,再早的话就太匆忙了。”
“嗯嗯。”我拼命点头,已经完全进入了军师的角色,“这个事不能着急,一辈子就一次,一定要好好筹划筹划!”
我们在电话里又絮叨了半个多小时,才收了线。也许是刚才开心过头了,好像做梦一样,当周围突然安静下来,我的心,也骤然一沉。笑容的余韵还在嘴角萦绕,情绪,却一下子跌到了谷底:瑶瑶也要结婚了,我最后一个单身的好朋友,也要告别单身了。扬起脸,微笑着深深地叹一口气,自言自语:“真好,瑶瑶要结婚了。”眼底却是骗不了自己的落寞。
从我任教的大学所在的城市,到我家所在的城镇,有三个小时的车程。三个小时,好像很短,却不知帮我阻隔了多少七大姑八大姨的非议,将所有的困扰丢给放我自由的爸妈。
我拿起手机,按下家里的电话号码,终究没有打过去。很晚了,爸妈习惯早睡的。
我不是单无双,我不喜欢全力奔驰的感觉,我不喜欢化妆、穿不了高跟鞋,我不争强好胜,我不以超越别人为骄傲。但我依然会在落寞的时候扬起下巴,给这世界一个倔强的微笑。
我是陆灿,我喜欢自由自在、悠闲散漫,我喜欢穿T恤仔裤、剪短发,我喜欢心情好的时候去咖啡馆喝一杯香醇的曼特宁,我喜欢看着帅哥啧啧嘴、转过身依然安静的等待我向往的爱情。但我依然会在安静的夜里找不到表情,给只有影子陪伴的自己。
在所有的老师中,公办大学老师应该算压力最小的,即不用担心招生问题,也没有升学率和学生就业的压力。即使如此,我还是很期待每个星期五的到来,总是早早睡下,然后用饱满的精神去迎接周末——完全属于自己的Two days。
想起随时可能嫁为人妻的孙碧瑶,我决定利用周五的晚上去逛街,一是挑选送给好友的结婚礼物,二是看看有什么适合做伴娘穿的衣服。老妈最讨厌跟我一起逛街,因为我讨厌逛街。我完全无法理解那些,漫步目的却可以逛到天昏地暗的同性。孙碧瑶说,跟我逛街就像上厕所,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特别没劲。
我像冲锋的急行军,在商业区最繁华的步行街逛了一个小时,从一家店窜到另一家。经过有针对性的摸底排查,我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然后就欢快的奔向FUN CLUB——步行街上最吸引我的地方。
我常常对时尚杂志里所谓的“布尔乔维亚”嗤之以鼻,却依旧矫情而执着地追求着一种叫“生活情调”的东西。
午后的咖啡馆,嗅着淡淡的咖啡香,听着悠扬的轻音乐,晒暖暖的太阳、看一本难懂的书,看着看着就会发呆。这样的我,会在心里狠狠虚荣一把:小资,是一种生活的态度。
我很少去酒吧,一是不喜欢喝酒,二是听不得吵杂的音乐和人声。
滕城的步行街由一条东西走向,和一条南北走向的街,呈十字形交叉组成。交叉口是一个很大的圆形花坛,花坛里有一座非常后现代的巨形雕塑——不看标识牌,完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那种。
FUN CLUB是一间坐落在步行街北街中段的小酒吧。门面不大,向西开着一扇深褐色的单开木门,木门上间隔镶嵌着八块或墨绿或深红的扭纹玻璃。门口什么招牌都没有,只在门上嵌着FUN CLUB字样的蓝色荧光灯管,门上总挂着一块“正在营业”的小木牌。
这间酒吧跟我读大学时去过的那些不太一样。
老板是一个总穿浅色棉布格子衫的中年男人,很儒雅,笑起来没有声音。酒吧装修地低调而奢华,让置身其中的人有回到中世纪欧洲的错觉。音乐非常生冷,爵士蓝调、乡村音乐、欧陆民谣,偶尔还有安静而直指人心的非主流摇滚。客人是各色各样的,有标志鲜明的都市精英,也有穿着随意却带着限量版腕表的富豪,还有我。每个人说话的声音都很低,只有在音乐与音乐的间隙,才能听到一两句简短不清的交谈,大部分时间,只有音乐。
第一次见到FUN CLUB,我还以为是一间另类的咖啡馆,于是推门进去。当我看到吧台里酒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各色酒瓶子时,想走,已经不好意思:老板正笑盈盈地看着我。
当我进退维谷地坐到吧台边的高脚凳上,说要点“一杯啤酒”时,老板笑得心照不宣:“到了酒吧,总要点一杯做做样子。如果你早点来,也许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但是现在……”老板耸耸肩膀,作出一个顽皮的表情,“我可不想我所有的客人都学你,SORRY。”
瞬间,我爱上了这间特别的小酒吧。
奇怪而微妙的感觉。看似陌生到毫无交集的两个人,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却拥有共同的无伤大雅的小秘密。再见面,像家人一般的随意,并不探寻对方更多,只是任那种小默契在空气里漾成怡人的温度。刚刚好可以消磨一个晚上的温度。
收回思绪,我推开酒吧的门,先打量四周:一切还是老样子。
老板正在吧台里忙着,听见门响,抬脸看我,眼底有一抹真诚的惊喜。
“嗨!”我跟老板开心地打招呼,坐到我常坐的位子上:吧台边正对工作台的高脚凳。坐在这里,只要身体微微向前,就可以看到老板的工作——擦永远擦不完的酒杯、调鸡尾酒、做水果拼盘,等等,很有趣。
“你很久没来了。”老板每次说话必然微笑,像个好脾气的老友。
我点头:“有一个多月了吧,最近挺忙的。”
老板停了一下,才说:“也没那么久。不过还是很久。”
我笑起来,老板今天说话有点怪,难道是经济危机影响了生意?要不,我今天多要几瓶啤酒?江湖义气嘛。
“要喝咖啡吗?”老板突然略微探身向前,低声问我。
我回头扫了一眼,酒吧角落的沙发里窝着三个人,看穿着年纪应该不大:“有客人在,不好的。”我冲老板感激的笑笑,摇头,“还是啤酒吧,一杯,加冰。再加两瓶,不用开,打包带走。”
老板怔住,看我:“啤酒打包?”
呃、难道我又犯了什么酒吧里的低级错误?
老板摇头笑笑,不再追问我,转到酒架后面忙去了。
我趴在吧台上,无聊地拿手指敲击着桌面,发呆。突然,一个奶白色暗花的杯子被推到我面前,而不是我平常见到的那种透明方杯。一股撩人的咖啡香扑鼻而来,我下意识的咽了口吐沫。
“曼特宁,我自作主张,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我直起身,就迎上老板亲切的笑容。
我像个过年时看到红包的小孩,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品了一口:如烈酒般的醇厚浓郁、低沉老练的风味,苦中带劲、深沉的回甘在我的喉头不断地涌出。我冲老板伸出大拇指:“深度烘焙的单品咖啡豆,太赞了!”
老板笑着说:“还好没有偷工减料,真险。”
“谢谢,谢谢!”我冲老板夸张地点点头,嘴角挂着压不住的灿烂弧度。其实,我只会区分曼特宁的优劣,至于其他咖啡,一窍不通。
“我要出门一阵子,有个朋友会过来帮忙,我已经叮嘱过他,你来的话只需要一杯加冰的啤酒。”老板低头擦着吧台里的酒杯,絮絮地说着。
我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一顿,心头涌上一丝莫名的伤感,闷声说:“嗯,知道了。”
他盯着我的手看了一会,没再说什么,转身走开。
夜深了,酒吧里的客人渐渐多起来。看着老板越发忙碌的身影,我将一张五十块的纸币压在咖啡杯下面。走出FUN CLUB,初秋晚风的凉意让我精神一震:也许我是败犬,但不是女王。他肯冲我微笑已是仁慈,何必动不动就感春伤秋,过客而已。
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将自己扔进街头的人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