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初到幻色(1 / 1)
花少钦侧卧着趴在阴冷潮湿的铁床上。深秋已经过去,冬天已经来到,天气冷得要命。虽然这屋里有暖气,虽然他的身子下垫了一块棉垫子,可是,这种单薄的措施根本无法御寒。惨遭板子的臀肉经过休养,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只是安了钢板的腰,因为受了寒气,纵然表皮恢复了,可却落下了病根,终日里都僵硬酸痛,说不出的难受。
待到花少钦伤口好到差不多的时候,他就被送到了王府的地牢里,搞不懂王爷为什么迟迟不把这个叛国罪的犯人送到正规的监狱去。
漆黑的地牢,看不到丝毫的阳光,连夕阳西下的余晖都见不到。什么叫做暗无天日,这就叫做暗无天日,地牢里的长明灯就是唯一的光源。在这个地牢里,没有阳光,没有人气,没有声音,连来打他的打手都没来过,只有沉默的看守偶尔进来给他送水送饭——可是他们却永远不会对他说话,就仿佛他们是木头人,也或者他们把他当成了木头人——总是不说话,花少钦觉得自己的嗓子都要失声了。
这样的黑暗,这样的寂静,空虚到让人害怕,真的能把人逼疯。
可花少钦却偏偏不要疯,他知道王爷在这样的方式消磨他的意志,他知道尊瑞王在用这样的精神折磨摧残他的心智,他不能疯,他不能让这个混蛋老头得逞。
于是,自欺欺人般的,他开始自说自话。
他开始背学过的课文,子曰,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全是屁话;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起身,增益其所不能——可能用在花霁身上比较合适,而他花少钦完全是赎罪,有个鸟大任。
背课文越背越生气,他就开始背佛经。其实,他是不信佛的,从小没烧过一炷香,连佛珠都没碰过,可伺候他的老妈子信佛,于是,他在感兴趣的时候,也大致浏览过佛经。
佛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花少钦背到这里,笑了起来。怎么搞得,想起这句经文了?忏悔,赎罪,多简单的四个字,鬼知道做起来却多难。更何况,他现在根本就不想忏悔,他没有错,他到现在都不觉得自己有错——除了酷刑拷打花俊轩现在让他想来的确有些过分外,他还是觉得自己没有错——他有什么错?他不想认贼作父,他不想让他的娘白白的死,他只是借着康将军报复花家,只是做了一件从小就想做的事。
如果说有错,他倒宁愿相信,他只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过了奈何桥,错误的投了这一胎,活在了一个错误的生命里。如果,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那会是怎样的?他或许会有一个普通的家庭,虽然穷一点,但父母双全;他不再是没有爹的野种,不再是赌徒的私生子,他有爹娘,甚至或许会有一个撒娇的小妹妹让他这个大哥哥尽情疼爱;他或许也有机会,像那些老百姓一样,粗茶淡饭保平安,其乐融融天伦乐。
可是,一切,终究是空想。他什么都不是,他不过是个世人眼里的罪人,是千夫所指的大恶人。没人会费心去追究为什么他要忘恩负义,没人有耐心去听一听他的心里话,人们只会恨他骂他嘲讽他诅咒他,仅此而已。
花少钦想了这么一圈乱七八糟的事,思绪渐渐淡了,也听见了外面传来脚步声。
是送饭的么?他想,动了动身子,手铐脚镣以及腰上的铁链哗啦啦的响成一片。镣铐牵动了他的伤口,花少钦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被镣铐拴住的手腕和脚踝,早就磨得见了白骨,微微牵动,连骨头带皮肉,都钻心的疼。
铁门被打开,外面的光有些刺眼。花少钦抬起手遮挡阳光,看不清来认识谁。
“把他捆起来吧。”管家的声音响起,苍老,却坚定。
“是!”三个看守说,走上前,七脚八脚的给花少钦解开锁链,麻利的换上了一副新的手铐脚镣。
紧接着,其中一个看守,掏出一块黑色的绸巾,蒙住了花少钦的眼睛。
“干什么!为什么要蒙住我?”花少钦立刻问,可耻的听到自己声音里竟然带着恐惧,“你们要干吗?”
没有人回答他,他感到自己的胳膊被架了起来,左右的看守也不管他的脚痛不痛,强迫着押着他朝门外走。
“少钦少爷,花霁和幻色的契约未满,日后的三个月,就请你为他完成契约吧。”管家说,神色沉痛的看着花少钦,这个孩子,再怎么歹毒,他毕竟从小看他长大,心里,还是不忍的。再三,严管家终于上前迈了一步,说道:“在幻色,你一定要多多保重——”话已至此,管家的声音突然哽咽,把倔强的花少钦扔到幻色,这和要了他的命没什么区别。
一阵静默,花少钦的心里因为这句话翻江倒海,说不清自己是悲伤,是愤怒,是恐惧,还是心碎。过了片刻,他笑了:“这句话,算是嘱托,还是诀别?”
管家低下了头,没有回答,只是摆摆手:“把他带走吧。”
花少钦这一路上都是懵懵懂懂,蒙着眼睛,什么也看不到,只感觉自己坐在汽车里,夹在两个看守中间,身体随着汽车左拐右拐轻微摇摆。
为什么坏事到来的时候,时间总过得那么快——不一会儿,花少钦听到车门被打开,然后紧接着,他便被拉扯着拽下了车。冷风嗖嗖,花少钦有种感觉,他们似乎是站在了某个地下停车场里。
花少钦很想骂那两个看守狗娘养的,让他们动作轻点,可往日的伶牙俐齿,现在却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他花少钦再怎么大胆,被以这样的形态送到幻色来,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现在怕是都没办法大义凛然。
花少钦突然可悲的意识到,自己就待宰的羔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奈何?无可奈何。
他真恨自己此刻的懦弱,可偏偏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恐惧。他很想让人把自己的眼罩摘掉,毕竟,他相信蒙着眼睛,是造成他恐惧很大的一个根源。可他知道自己这句话绝对不能说,说了,就输了。
他不要认输,认命,却不认输。
“很好,”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好像是中年男子,“和照片上的一样,眉清目秀,很招人喜欢。”
“坤哥,我倒觉得,他远远不如花霁。”另一个男人说,“不如把眼罩摘开,再仔细看看他吧。”
“不必了,花少钦我是见过的,和这照片上分毫不差。”坤哥说,顿了顿,“而且,这花少钦,也只是暂时关在咱们这儿。”
“那您——”
花少钦默默无言的听着这两个人的对话,他们每说一句话,他的心就下沉一截。
“在他暂时关在这儿的时间里,”坤哥说,“先让他到午夜俱乐部去表演。”
花少钦听到这句话,脑袋翁的一声,肺都要气炸了。幻色的午夜俱乐部是什么地方?那是为达官贵人表演□□的场所!他,这个坤哥,把自己当成什么了?
花少钦幻想了一万种可能,却万万没料到坤哥竟把自己放到那种变态地方。
“他妈的你混蛋!”花少钦忍无可忍的破口大骂,“想让老子去?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你杀了我吧!”
一个人走上前,将一团手绢塞进了花少钦的嘴里,免得他继续大呼小叫的骂人。
坤哥饶有兴趣地看着被蒙住眼睛的花少钦,完全想象得到,在那绸缎眼罩的背后,是怎样一双凌厉愤怒的眸子。
他就是喜欢花少钦这种个性,花少钦越是反抗,他越是高兴。因为,他很清楚,花少钦的个性,能够激起客人们更大的兴趣,也就能够让他捞到更多的钱。
走了温顺的花霁,来了叛逆的花少钦,有意思,竟然都是摇钱树。
“放心。”坤哥宽慰道,“你只是一个男招待而已,有节目,你就上台去表演,表演完毕,你就可以下台为来宾们端茶送水——那事儿,如果没有来宾要求,你可以不做。”
花少钦说不清这是句安慰,还是句威胁。他还处在极端的愤怒中,可惜手脚都动不了,眼睛被蒙着,嘴被堵着,只能干生气,不能说半句话。
坤哥伸出手,解开花少钦的衣衫,抚摸着他如绸缎般的细皮嫩肉,淡淡一笑:“可惜了,你只是暂时在这里,若能长住,就好了。”
花少钦听一次“暂时”,心率就不稳一次。什么叫暂时,难道把他送到这变态地方还不算,日后还有更糟的?这,真他妈的是,没有最糟,只有更糟。
“坤哥,没什么吩咐,我这就把人带下去了。”一直伴随坤哥的男人说。
“先给他吃点东西吧,都中午了。”坤哥说,“顺便把幻色的规矩告诉他。”
“得,您放心,这就带他去仓库吃饭。”男人说,让王府的看守再次押着花少钦,朝仓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