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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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岸文字]你若舒展颜,我也常欢喜 作者:写写看
傍晚时分,太阳是早就看不见了的,但天光还甚亮,透过22层的大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远处的晚霞,加上城市里污染的烟气上腾,更加显得那片天空如火如荼。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斜眼看了看墙上的挂钟,7点一刻,还没有到时间啊。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顺便溜到窗户边上,向下看去,果然,主路辅路都挤得水泄不通,宽宽的大马路此刻变成了超大型的停车场,看着那些火柴盒样的小汽车无论身份贵贱,都老老实实地蹲在路上不动弹,我有些幸灾乐祸,嘴角也有些不由自主地往上飘。
“常欢喜,你这是什么心态啊?看见堵车很开心是不是?”一个不满的声音响起,同学兼同事兼老友吴晓梅,她家的车最近送检了,下班时出门抢计程车,结果却不幸负伤,被某个不知怜香惜玉的大汉一撞,结果把脚扭了,只好爬回办公室休养兼等男朋友来接她,所以这会儿和我一样,没有加入楼下的停车大部队。整个办公室都弥漫着一股浓浓的红花油的味道,算她命好,我的抽屉里常备各式应急的药品。经过本蒙古医生的一番专业揉搓,吴晓梅那只白猪蹄没有继续肿大的迹象,维持在正常状态的1.25倍水平上,看她有精力和我赌气了,我想她大概连医生都不用去看了。我耸耸肩膀,于吴小姐对我人格的质疑不予理睬,去洗水间把手上的粘到的红花油仔细洗去。回来又给自己和她分别泡了热茶,廉价的茉莉花茶的香味,在袅袅的热气中,却有着不可思议的安定人心的奇效,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我只不过觉得现代人自作自受,不好好发展公交,非得自己买车开,自然要为此付出点代价喽。”喝了几口热茶,我颇为幽怨地叹气,“再说我才是绝对受害人,没有买车,却要在办公室里待到交通高峰过去才敢回家。”我虽然个性还算认真,也不是工作狂,今天来出版社拿新的书稿,一不小心就拖到了下班高峰期,干脆等到晚点再回家,吴晓梅呵呵笑了两声,“主编要看见你这么晚还呆在办公室审稿,肯定感动得痛哭流涕。”我撇撇嘴,“要是我这季度的任务完不成,他一样抽我的筋。”回头看了看桌子上厚厚一沓刚刚打印出来热乎乎的书稿,我的头都开始有些疼了,计算机类图书是最难审的,本来就不是特别熟悉的领域,如果碰到连句子都说不清楚的作者,加上错字连篇,半天搞不明白他在说什么,编辑这活,累啊。可话说回来,啥工作轻松呢?看看渐渐暗淡下来的天光,我祈祷,昨天买的那张彩票,能中个五百万---我知道这不可能,可是祈祷这种事,不就是希望不可能发生的奇迹发生么?
吴晓梅正在中气十足地教训她那个24孝男朋友,“你白痴啊,怎么从主路走?我不是跟你说了么?下了四季桥,就拐到金子巷,从小路绕过来。好了吧,这下堵到路上了,你想饿死我是不是?……”非礼勿听,我专心看稿,中午吃的很晚,我倒没有什么饿的感觉,倒是这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得我头晕眼花,颇有点反胃的迹象。正在犹豫要不要干脆上网打一会儿斗地主,手机叽哩哇啦唱起来,我看看来电显示,愈发的头疼起来,是那个冤家,这个时间打电话来,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我揉着太阳穴,姑奶奶,今晚又要给我找什么麻烦了。
因为是走路过来的,尽管已经是微风常常的近晚,但一天累计的热气还没有完全消散,到达“七色”的时候,我不可避免出了一身汗,一进门,酒吧强烈的冷气让我的汗毛集体起立,我几乎可以感觉到,扩展开的毛孔在一瞬间闭合,顺带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硬生生地打了两个喷嚏后,我看到了角落里一脸似笑非笑的舒展颜,旁边的那个帅哥,就是今晚要打发的笨蛋么?
走上前去,我还没来得及打招呼,舒大小姐大方地迎了上来,亲热地叫道,“honey。”一双雪白的胳膊蛇似地缠住我僵硬的左臂,大概是一直待在冷气充足的室内,她的胳膊也凉得近似那种低温动物,不知道是因为她的称呼,还是过低的体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想把手抽出来,可看见她笑微微的目光里威胁味十足,我只能老实地任她抓住我的左臂,向那个一脸黯然的帅哥伸出右手,“幸会,我是常欢喜。”
帅哥伤心退场,我的任务顺利完成,可舒大小姐不知道是不是演戏演上瘾了,依旧抱着我的胳膊不放,看着周围形形色色的眼神,我真的是浑身的不自在,本质内敛的我,真得很不喜欢在公共场合引人注目。把美女蛇使劲推开,“好了,你的问题解决了,我们也可以回家了吧?”向她示意手里的大纸袋,“我还有稿子要审。”舒展颜正如她优美的名字一样,丝毫不理会我的申诉,晃着脚,笑得开心,丝毫看不出平日里作为律师严肃的影子,“常欢喜,这就是你对待长辈的态度么?”尖尖的手指头戳着我的脑门,痛死了,这个女人,没事留这么长的指甲做什么?“怎么说,我也算你小姨。尊敬长辈的道理要不要我重新教你?”我无语,是的,和我同岁的舒展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算是我的长辈,这也是我常欢喜,任她搓圆捏扁,根本无力反抗的根源之一。
14岁以前,舒展颜还只是舒展颜,就像她姐姐舒展容,只不过是我的初中英语老师一样,我和她们俩姐妹,除了同学和师生外,并没有太多关系。我一直是个安静的好孩子,好吧,我承认,有的时候有一点点蔫坏,但总的来说,成绩一般,长相一般,没有什么艺术特长的常欢喜,还是循规蹈矩,从不惹事生非的,在全班52名学生中,像小草一样默默生长着,丝毫不引人注目。隔壁班的舒展颜同学就不一样了,擅长唱歌跳舞外带拉拉小提琴,模样可爱,在各种文艺汇演上大出风头,姐姐又是学校里的老师,备受宠爱的她和我完全就是两条平行线上的人,呃,本来是这样的。那时候,在学校文艺汇演上昏昏欲睡的我,遥望舞台上拉着小提琴的舒小姑娘,心里还曾猜测,这个风光下长大的小姑娘,以后会是啥样呢?可惜是无缘得睹了---那时的我真的很笃定,平凡无奇的常欢喜,将来和舒小姑娘绝对不会有任何交集的,我们之间,几乎连成为普通朋友的可能都不会有。
可老爹一次抽筋似的参加家长会则改变了一切。如果真有时光机器的存在,我想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把老头子敲昏,也不要让这一错误出现。没错,我至今仍然认为,常向南和舒展容的那次婚姻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请各位看客不要误会,本人虽然也是看灰姑娘长大的,但绝对没有任何仇视后娘综合症。我那潇洒的亲亲老娘,躺在病床上拉着12岁的我,一本正经地吩咐,要和以后的妈咪好好相处,搞得原本还哭得惨兮兮的我一头黑线,病房里的悲伤气氛也被老娘的话弄得非常古怪,“小喜儿,你点头就是答应喽?以后跟着你老爸,安安生生过日子,不要想那些有的没有的。我和你爸虽然早不在一起了,但你终归是他女儿,你那个混球老爸,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对你的疼爱却是不掺假。”虽然头发掉了很多,可在我的记忆中,戴着毛绒帽子的妈妈,在秋日绚烂的阳光中,却如同菩萨一般美丽和慈祥,只不过,菩萨老妈说出的话,却能让人晕倒的,“常向南,你要是敢纵容别人欺负小喜儿,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西装革履,翩翩美中年常向南同志站在病房的角落,被我妈妈凌厉的眼神瞪得说不出话来,平日里的潇洒气质荡然无存,过了半天,才嘟嘟囔囔应道,“从来都是她欺负别人的。”再被我娘瞪一眼,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我的心里复杂的要命,我知道老爸虽然花心,但真的是很疼爱我这个唯一的女儿,我不喜欢他那些换来换去的女朋友,甚至经常性的捣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希望他和老妈能够复合,我对另外一个女人做我妈这件事情,本能地十分反感。可如今妈妈就要去了,我也不能自私地终结老爸一生的幸福。我仍然记得,那时的自己,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还是像过去常常做的那样,勾着妈妈的小指,说出了我的保证,“妈妈,你放心,我以后会听话的。”老妈拍拍我的头,“小喜儿,妈妈给你取的名字叫作常欢喜,就是希望你以后能永远开心,若想开心,就要把心胸放开阔些。你既然说了,我也相信你一定会做到的,不会像你爸爸……”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某个人现在一定缩在角落里不敢抬头。我是小辈,不好对父母的事情发表评论,但妈妈的怨气我能体会,我这个花心老爸真的是……很让人无语。恨他么?说不上吧,妈妈和他分开后,过得并不算太坏,老爸还是有点良心的,房子,票子,没有亏待我们娘俩,加上妈妈性格直爽开朗,要不是得了这倒霉的癌症,或许我会先有后爹也难讲。可是,先做错事的人毕竟是他,心中有怨也是肯定的。虽然名字叫做常欢喜,但我并不总是欢笑的,从小就是话不多的孩子,他们吵架,我就安静地在一边做自己的事情,以为只要自己够乖,他们就会好起来,只是,成人的世界不是一个孩子的想法能左右的,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们到底分开了,我抱着自己心爱的泰迪熊,默默地站在妈妈身后,看着爸爸收拾行囊离开家,泪水始终没有流出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