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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1-1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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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笛笛抬头一看,正是隔壁美男之一:酷男路白痴(呵呵,很呆的某人又在自以为是的傻乐),再偏头一看,毫无悬念的,美男之二软轻浮紧跟在他身后,这两人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形影不离?

好心情的范笛笛,立马准备发扬尊老的优良道德品质,闪到一边,让“老”帅哥先行通过。

她还没来得及行动,陆白峙已将手里的袋子举在范笛笛面前,说道:“是你的饭盒吧?”声音无比温存(YY中);

“啊?”盯着眼前黑色的手提袋,上面很低调地印着里美的Logo,现在范笛笛已经觉得这个Logo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怎么显得有品位和档次了,果然很狗腿。

袋子又凑近一点,“味道特别的小黄鱼,没错吧?”小鹿斑比的双眼闪着亮光;

不知是不是错觉,范笛笛总觉得他在重点强调“味道特别”。来不及多想,一把夺过袋子打开,看到正是自己可爱的乐扣饭盒好好的躺在里面。

太好了,还以为找不回来了,不会被张秀秀骂死啦!哇哈哈!

范笛笛开心地抱着饭盒,全然没注意两美男已从自己身边拐过去,不过,阮清风这个小肚鸡肠的男人,经过自己身边时,面无表情地扫了眼笛笛手里拎着的垃圾袋,冷冷地建议到:“熊猫姑娘,如果我是你,就把这个也一起扔掉!嗯哼,”说完不忘记摆个POSE;

范笛笛抱紧饭盒,生气地瞪了一眼阮清风,决定看在陆白峙的面子上,不和这个不阴不阳的小人计较。

看着两人即将进屋的背影,范笛笛突然想起更重要的事情:“等一下...”

两人同时停下脚步,转回身,却是不一样的表情看着范笛笛;

阮清风很明显的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而陆白峙虽然没有表情,但笛笛就是可以断定,那是倾听的眼光啊,感叹!

努力做着心理建设:要养家糊口,养家糊口!

力争对阮清风的恶质视若无睹,范笛笛脆声说道:“下次打扫卫生定在什么时间呐?”

陆白峙扬了扬眉毛,还没有开口,倒是旁边的阮清扬已阴阳怪气地接过话茬:“哎呀,我们的熊猫小姐,不已经升格成为同事了吗?怎么还要做钟点保姆呢?哦,看来也不是太笨嘛,知道以自己的破坏功力,工作肯定干不长,要留条后路啊!”

范笛笛被阮清风的冷嘲热讽气得直翻白眼,却又不能真的翻脸,得罪这两个潜在的衣食父母。

陆白峙面带微笑出声相护:“清风,别这样!”

他转头看着范笛笛:“如果你不会太累的话,就明天来吧,我们两个人的屋子都需要打扫了。”

阮清风急道:“不行,不能让这个笨姑娘再进咱们的屋子。”

陆白峙冷静说道:“那你自己打扫吗?最近公司事务很多,难不成你还想让我继续给你打扫?”

(怎么听起来那么暧昧哩,笛笛眼前闪现围着围裙做小受状的陆公子,插着腰头戴婴儿帽的变身阮小攻,原来称呼是可以调换的)

阮清风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阴霾的扫了范笛笛一眼,率先转身进了屋子。

陆白峙继续说道:“范小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每周打扫三次,还是按次和你结算费用。”

那边厢,范笛笛已是开心成星星眼,急忙应到:“不介意,不介意...”

仿佛感应到她的开心,陆白峙轻轻一笑,眼底蕴含一抹温柔,霎那间范笛笛被石化了。(小鹿斑比真他妈的帅,哎,给了软轻浮照实可惜,她的小心脏啾啾的疼----这个是没科学依据的症状)

第二天上午,晴空万里,艳阳高照,范笛笛翻出一块方丝巾,再次以鸡婆婆造型绑在头上,束好头发,准备开始保洁大战。

站在楼道里思索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先去按陆白峙的门铃。

只响了一声,屋门已经打开,玉树临风的陆白峙站在门口,笔挺的黑色西装裹身,里面浅紫色的衬衣,解开最上面三颗扣子,让人可以瞄到一点结实肌肉,随意而不失性感,范笛笛觉得心脏被剧烈撞击一下,开始扑腾扑腾乱跳。

陆白峙完全没有意识到面前的范笛笛已再次进入花痴模式,径自交待着:“先打扫我的屋子,清风还在睡觉,会在11点钟离开,到时候你再过去打扫。这是两个房门钥匙,以后打扫可以配合你的时间,如果敲门没人在,你直接进房打扫就可以。”

陆公子言简意赅交代,顺手把钥匙放在范笛笛手里,陆白峙出门上班去了。

范笛笛握着钥匙,踱进屋内,有点感动于他的信任。

哎,还有阮清风居然睡懒觉,看他那个样子不是那种坚持,乐活状态的人吗,奇怪!

这已经是第二次打扫这间屋子,基于一回生两回熟的道理,范笛笛这次的打扫,完全是熟练工的阶段,只用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就已经把各房间的地板擦完,家具也擦拭了一遍,最后擦完卫生间的地砖,收工。(这么训练有速的伸手要拜范彩彩所赐,哎她要是生的逢时,应该是英国皇家管家的料吧,自美中)

看看时间,还有10分钟才到11点,范笛笛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上,观察着屋里的陈设,家具已实用为主,屋内也没有什么多余的物品或装饰,可见主人对生活的要求非常简单。

但是也明显可以看出屋内物件的质量极佳,应该都是出自高档品牌,看来陆白峙实质上还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啊。

正胡思乱想着,突然一激灵,哎呀,沙发太舒服,差点忘了又要进入睡眠状态,还有软轻浮的屋子也要打扫呢。

小范急急忙忙抓上钥匙,风风火火奔出门,冲向隔壁屋。

拿钥匙比对半天,终于打开门锁。

一拉开门,“啊!” “啊!”两声尖叫此起彼伏,可怜的范笛笛赶紧捂住耳朵,多么熟悉的场景啊。

12、阮清看到来人是范笛笛,即刻不顾形象气急败坏的跳脚大叫:“你,你怎么进来啦?”

范笛笛用手,改捂自己可怜的小心脏:“你不是11点出门吗?怎么还在家?”她也郁闷啊!

“不要转移话题,说,你怎么会有我的钥匙?又怎么会进我的家?”阮公子打开连珠炮追问;

他一贯的冷漠风格自从遇见范笛笛后都被抛到九霄云外了,形象也不重要了,颇有优质瓷器要当破罐子摔的气势;

以为别人多愿意进来呢!范笛笛嘴里嘟囔着,却没有那个狗胆吠出来。

她赶忙换上一张谄媚的笑脸:“我这不是来给公子您打扫房间嘛!至于钥匙吗,是您的那~~位~~(故意拉长语调)陆白峙先生啦,给我的,以方便我更好的为两位服务。昨天我们说好的,从今天开始打扫卫生,您不会已经忘了吧?”

范笛笛用对待得健忘症老年人的态度看着阮清风,她就不信他敢承认,这位公子最臭美外加臭屁。

果然,阮清扬只是举了举爪子,转而问道:“那你为什么这个时间来?”想找出某范的破绽;

“是陆先生说您会在11点前出门,让我这个时间来。”明显是你不该出现在这里才对嘛,范笛笛昂首挺胸,以眼神表达出这个意思。

阮清风不再说什么,继续刚刚被范笛笛打断的内容—涂面霜。

耶耶,一提陆白峙就最软了吧,范笛笛心里乐开花的想;

看着他面前那一堆的瓶瓶罐罐,范笛笛偷偷咂舌,这排场,比范彩彩那个美容狂人还要大上几分啊;

传说中的大S、伊教主、佩慈姑娘,不应该性别对号入座是牛尔二世。

没有兴趣研究阮公子的面子工程,范笛笛立马进入状况,开始干活。

两人倒也互不干扰,但也没有言语的沟通交流,此时无声啊!

阮清扬的屋子,和陆白峙的差不多大小,只是朝向布局有所不同,但最大的区别,则是房间内的家具及摆设。

他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博物馆,只不过展出的是各种各样的美容产品,形形□□护肤品、美容工具、美容书籍等等,其中绝大部分属于范笛笛闻所未闻的范畴。

比如现在,范笛笛整理到了书房,让她刮目相看的是,这家伙居然有整整一排的书柜里都放满了书,而且,很多是范笛笛不认识的语言,看来是原文书籍,原来阮清风并不是那种有外表没内涵的草包嘛。

正偷偷评价着这个屋子那臭屁无比的主人,书架上的一个小摆件吸引了范笛笛的目光。

那是一个看起来年代很久的铁皮做的小小阿童木,颜色已经有些掉落,身上也显出一些铁锈,但阿童木还是伸展双臂,坚定地做好飞翔前的准备。

范笛笛不由伸出手,把它拿起搁在手心,越看越觉得这是个可爱的小摆件,阮清风还挺有童真的。

“你在干什么?”背后一声大喝,“谁让你动的?快放下!”

范笛笛吓得一哆嗦,一下没抓住,“啪哒”阿童木掉在了地上。

13、

这一下子摔得很重,以致阿童木的一只胳膊脱离身体,蹦出去很远,最后孤零零躺在房间主人的前面。

范笛笛傻眼了。

完蛋了,这下闯祸了!

“对---不起,真--对不起...”不管怎样,先认错总是对的。

虽然真正该怪的其实是这个叫阮清风的家伙,都怪这个小气鬼,突然鬼叫什么,活人都能被他吓死,某范这一介弱女子虚心的想。

她觉得阿童木很可爱嘛,所以想拿来看看,就是看看,是欣赏,懂不懂?欣赏一下怎么啦,又不会少块肉?

备注:那是铁的,对金刚钻牙才能咬动,她是人哎;

哦,好像不对,肉是没少,可是胳膊掉下来了,和身子分家了,阿童木变独臂了,独臂的阿童木,好像更帅了,看,多酷,那是残缺的美,比如维纳斯这姑娘,人家两条胳臂都没有,可人家愣是闻名全世界... (您老人家啊,又跑远了~)

嗯?!怎么到维纳斯了?

脱线女范笛笛终于觉察到一丝不对劲,刚刚好像是在道歉中,为什么道歉?

对啊,自己又闯祸了,哦,阿童木,哎,阿童木呢?

赶紧换上诚意十足的哀悼表情,小心翼翼将目光投向地上的阿童木,却看到不知何时,阮清风已低下身子,正蹲在阿童木上方。

他不发一言,只愣愣地盯着尸首两处的铁皮玩偶,不知道在想什么,那目光,与其说是专注,不如说穿越更合适,仿佛透过眼前的玩偶,已穿越到范笛笛所未知的某一处地方。

阮清风就这么静静地呆着,不知是不是错觉,范笛笛觉得自己竟然在他的脸上看到一丝哀伤、留恋。

周遭一下子变得异常的安静,范笛笛有些手足无措;

几天下来,她见惯了阮清风的高傲、骄纵以及无处不在的臭美神情,却从来没见过他现在的样子;

她范笛笛神经再大条,也知道好像自己突然闯入了别人最私密的那个领地,而且是在主人不知情的时候。

意识到这点,范笛笛有点慌乱直觉自己该做点什么,好提醒阮清风,旁边还有她这个大活人在,要发什么悲春伤秋的神经,也等她这个外人走了再说。

他少爷不在意,可是范笛笛姑娘还是很有自己的原则的,她不偷窥别人隐私。

想到就立刻行动,“咳...”刚张开嘴,范笛笛却已经感受到书房里某人已降到零下几百度的冰冻气场,中气十足、清嗓子的声音瞬间化于小猫呜咽一样的气息,像是冲着还在深思中的阮清风吹气。

哎,遇强必弱的生理本性,替她忠实牢固地把守着防线,范笛笛很泄气,本能又一次获胜。

可是,总不能一直这么尴尬地耗着吧,偷偷握了握拳头,给自己打打气,鼓足勇气向前一步,“唉...”

一出声,依然是唯唯诺诺不争气的情形,但范笛笛已顾不上这些,打定主意要弥补自己的过错。

“阮先生,阿童木,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胆小,虽然是你在背后吓我,但我真的不该被吓坏,更不该让它掉在地上...”借口是天理;

乱七八糟说了半天,范笛笛没听到任何反应,一看之下,发现阮清风少爷还呈呆傻状态。

“奇了怪了,这个阿童木虽然看起来是很古老啦,可是就算它再老,也不会升值吧?

难道现在已经价值连城?所以软轻浮才这么心疼?”

(据悉,绝版玩具有人收藏,嘿嘿,还有一种就是包涵记忆是用钱买不回来的。)

仔细看看已然是生锈的铁皮外壳,范笛笛摇了摇头,她再没有经济头脑,也能看出这个玩意儿决不会有任何升值的可能。

“那就只剩一个情况,对软轻浮来说,这个阿童木具有非凡的意义。”(难得聪明)

惨了惨了,本来想着去四处淘淘,说不定还能淘到类似的古董,凑合凑合作为补偿。但如果是有纪念价值的物件,可就没法处理了。

范笛笛很挠头,罪孽感又加重几分,心里开始忏悔。可惜,心里的八卦因子更强势,如雨后春笋般冒头出来,思考着阿童木到底有什么深重的意义呢?

啊!如电光火石,范笛笛自认找到了标准答案。

怎么能忘了一冷一酷的男男相恋背景呢,小鹿斑比的眼神闪在脑海里,肯定是陆白峙送给阮清风的定情信物,所以他才会这么悲伤。

作孽啊,范笛笛真的要唾弃自己了,没事儿干嘛要乱动别人的东西呢?为什么非是别人的定情信物呢?为什么非要把它摔地上呢?这是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呢?

(到了这里,脑筋少根弦的范笛笛已经完全用“小沈阳”的语调嘚嘚上了,欲罢不能,又充满感情地重复了好几遍---当然一切都是在她的脑瓜子里。)

再就要唱起二人转之前,范笛笛终于想起了目前的状况,赶紧走上前,学阮清风的样子,蹲在他的面前,诚恳地表示:“阮先生,对不起,对不起...”

“您别难过,我会修好它的...”想想好像自己没这个本事,又改口道:“我会想办法的,我会把胳膊安回去的,对,我会弄好的,对啊,我有一瓶502,我用那个来粘嘛!”范笛笛一拍脑袋,觉得自己真够笨的,怎么现在才想起来。

解决办法有了她心情上了马达,立马伸手去捡地上的阿童木和断掉的胳臂。手刚刚伸出去,耳边又是一声大喝:“不许动!”同时一手拍落范笛笛的爪子。

声音清冷至极,范笛笛不禁一哆嗦,抬头看,阮清风没有表情的看着自己,嘴唇一闭一合,吐出两个字:“出去!”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范笛笛一时没反应过来,边解释边继续动作:“我拿502来粘,一定能修好!”

“不用,你给我出去!”这句堪比咆哮,著名的那种;

这次范笛笛小姐听清楚了,也终于了解到阮清风先生目前非常非常生气,看来今天小命堪忧啊。

赶紧捡回之前的谄媚脸孔,再加深百分之二百谄媚度,小心翼翼对阮清风说道:“对不起,我一定把它修好,我知道这个阿童木对你意义重大,我理解,一定是你最重要的人送的,我会恢复原状的。”

没被打断?范笛笛努力舔着脸再接再厉(拍马屁也是一项体力活):“你放心,保证和原来一样,虽然我觉得吧,这个断臂阿童木,能见证你们的断背之恋,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臂山需要翻越吗!阮先生我挺你到底,”说完她动情的拍了拍阮公子的肩头;

不好,自己怎么就激动了呢,范笛笛直接感觉到旁边一股怒火“噌”地烧了起来;

阮清风气得连话都不再说,迅速站起身,一手直接拎住范笛笛的衣领,把她抓起来,就往门口走。

范笛笛本能挣扎,嚷道:“你干嘛,我要给你修好它。”举起右臂像是发誓;

阮清风边说着,脚下动作也没停。

他怎么发狂了?啊!

范笛笛终于想起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一下子捂住嘴巴,不住后悔,完了完了,想想就好,干吗说出去了,真是祸从口出,自作孽不可活啊。

不过真看不出来,没想到阮清风这个娘娘腔,平时看着一副瘦弱样,动起手来,还很爷们儿的。

阮清风的手劲好大,范笛笛感觉自己双脚已离地,整个人以时速80迈,被移动前往门口方向,感到万分后悔,直接被扫地出门了,以后是别再想进来了。

一想到这个后果,范笛笛立刻清醒了,一被扔出去,不仅今天得活白干了,以后也没有钱可挣了,自己难道要去喝西北风去?

为了今后的生存,范笛笛开始拼命挽回残局:“对不起啊,我瞎说的,我真的瞎说的。我会把你的阿童木修好的,我保证,一定会修好的,我保证,啊......” 努力挣扎,就像是蜡笔小新满足不了要求的表现一样,某范四肢乱动,高难度的空着打着滚;

一声惨叫想起,是阮清风已经把门打开,正把范笛笛置于门外。这怎么行?一看形势,范笛笛两手抓住门框,使出吃奶的劲儿,死死的抓着,就是不放。

阮清风简直快疯了,从来没见过无耻赖皮到这种程度的女人。

昔日优雅的阮清风,已经见鬼去了;

此时,只有气急败坏、抓狂到顶点的野蛮男人,他一脚跨出门外,一手还紧紧拎着范笛笛衣领,准备把她拉出来。

那边,范笛笛手指都已经泛白,但还是坚持不放,嘴里不忘辩解着:“我都保证给你修好了,你不能这样做,你不能当黄世仁啊,不也不要当白毛女,”笛笛扯着嗓子,她这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泼皮到这种地步,怕啥没饭吃了,还要脸干嘛!

俗称胆小怕事的范笛笛也华丽丽的卯足劲爆发了!

阮清风又使了使劲,眼看就要被拉出门外,范笛笛急了,脱口嚷道:“阮清风,你这个小人,你不能这样,我会负责修好的,我~会~对~你~负~责~的~”

刚出电梯的陆白峙,耳朵里听到的就是范笛笛这句震撼人心的誓言,眼睛看到的是一男一女两人如同拔河般的你来我往、拉拉扯扯、纠缠不休。

14、

陆白峙可以肯定自己的表情现在一定很呆,定了定神,清了清嗓子,装作很镇定发话:“嗯,你们有谁能解释一下,现在是什么状况?方便说吗?”;

三人各占一角,彼此各有心事,哎,咋这乱呢!

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正在进行拔河比赛的两个人却是截然不同的反应;

范笛笛完全没有注意拎着自己衣领的阮清风脊背一僵,停住手里的动作,她明显一副“天降救兵”的放松表情,转过头来兴奋地大喊:“陆先生,你回来啦!!!”亲切啊!救兵到!就差直接以头抢地来个大拜;

万语千言涌上心头,范笛笛正准备借机向善良的陆白峙控诉阮清风的罪行,呐,忽然刚到一阵阴风扫过阮清风咬牙切齿斜视她,并以唇语清晰表达着“你敢说出去,就死定了”地强烈信号。

范笛笛眼尖地看到阮清风悄悄握紧另一只手,原来他一直把断臂阿童木撰在手里,接着阮清风揣到了自己的裤子口袋里。

顾不上诧异,对方强烈地威胁意味已经侵入范笛笛的每一个毛孔,再次基于求生本能,她只好对着陆白峙一直干笑,就这么半天说不出话来,脸上肌肉都要发酸了。

面对着她的阮清风实在受不了她的磨叽劲,用手从背后掐了她一下(他怎么这么娘,范笛笛纠结,他居然掐她,委屈),接着继续用唇语神功命令:“快说话呀,白痴!”还配以很不屑的眼神。

范笛笛心里给大少爷翻个白眼,你怎么不说呀,就会欺负俺一个弱小女子,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

这么干笑下去实在不是办法,挥挥手,徒劳地想抓住点空气,以壮声势,无果。

她只好对着陆白峙瞎扯:“哦,陆先生,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和阮先生在、在......哦,对,我们在做游戏!呵呵呵呵......”又一串干笑,接着耸肩双手摊开,哎,她怎么看怎么想跳梁小丑那。

阮清风冷哼一声,错身进入屋内,估计是一刻也容忍不了世上有这么弱智的人类存在,还好,这个笨熊没有露馅。

被某兄不仗义地扔在犯罪现场,范笛笛打心里唾弃他,外加有点手足无措,毕竟路白痴先生对自己一向不错,这么欺骗他,总有点过意不去。(再说吧,哪天如果试探陆先生也有此意,她可以对他们推波助澜一下,嘶,这个注意不错,也许他们也在等待出柜的那一天)

情形有点尴尬,范笛笛YY完毕,只好无话找话:“那个,我还没有打扫完,我去干活了。”不敢注视陆白峙疑问的目光,刺溜一下,也钻入屋内。

一眨眼,当事人双方已走了个干净,只留下依然没有搞清楚状况的陆白峙站在走廊上,不过倒是看到了两人的“熟络”,暗自纳闷两个人什么时候已经培养这么好的默契,显得自己像是打断什么似地,如此多余地出现。

他摇摇头,也跟着步入屋内。

陆白峙没有发觉,自己心里好像有点不是味道。

阮清风已恢复平素的耍酷造型,正站在窗前,不知道看什么所谓的风景。

陆白峙来到他的身后,低声说道:“清风,刚接到通知,这次我们请到负责广告拍摄的W导,已从国外回来,下午临时准备跟他开一个碰头会,我回来换正装,你也一样。”

交待完毕,转身对正假装勤奋擦桌子的范笛笛说道:“范小姐......” 范笛笛立马狗腿地凑上前,“叫我笛笛就行,您吩咐。”

陆白峙笑了笑,从善如流:“笛笛,今晚需要展示我们的新产品,OL美肤大课堂,你的工作是从今天开始。”

范笛笛还没来得及点头,那边厢已经有人掉了下巴:“为什么让她去?公司怎么会录用这么冒失鬼?不行,她的破坏功力会把公司夷为平地!”

虽然是实话,可还是很伤人的。为了自己日后三餐着想,辩护的话脱口而出:“你们已经录取我了,不能当儿戏!再说,我也很能干的,好不好......” 在某人鄙视的目光下,好像越来越没有底气的范笛笛底下了头。

此时,陆白峙也有点不自在,回道:“这是立仁的决定!”有些理不直气不壮。

不行,不能放弃!范笛笛挺了挺胸,很气愤阮清风的落井下石,亏自己刚才还为了他瞒着路白痴,相比较邪恶的软轻浮,善良的路白痴绝对就是小鹿斑比。

对呀,哼哼,范笛笛有主意了,准备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打定主意,悄悄挪到陆白峙背后,对着阮清风挥了挥拳头。很好,成功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趁此机会,范笛笛无比清晰地用嘴型表达出:阿童木!再次挥挥拳头,显示出自己的坚强决心!

“哼!”很意外地,软轻浮居然没再说什么,进衣帽间换衣服去了。

虚惊一场后,保住饭票、小人得志的范笛笛,有点小小的张狂,看来自己掌握了非常有用的一张牌。

考虑到阮清风眼里揉不得沙子的所谓“完美”怪癖,本来正费神暗中找寻强有力的支持论据,酝酿着和阮清风有一番苦辩的陆白峙,看到对方辩友就这样走了,一时难以适应。

扭头看到志得意满的范笛笛,陆白峙不得不再次怀疑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这两个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想到两人可能会有点什么,陆白峙再次浮起那种不舒服的味道,当然,他这次依然没有觉察,更不会意识到那种味道好像有点酸酸的。

接下来的时间,三个人在屋子里各忙各的。

陆白峙一头扎进书房,捧着杂志看得津津有味。

范笛笛当然是苦命地继续完成本职工作,擦桌子、擦窗台、擦地,总之就是擦一切可擦之物。

阮清风则是坐在客厅沙发上,面前摆着一堆瓶瓶罐罐,把一堆膏膏露露涂抹在脸上,看起来是在完成“面子”工程,但范笛笛怀疑,他真正的目的,是“监工”,监督范笛笛这个苦命长工的劳动情况。

终于,中午时分,整个屋子窗明几净,焕然一新(这只是范笛笛个人这么认为),苦命长工总算可以直起酸痛的腰,捶捶,顺势欣赏一下自己的成果。

这时,屋子里的另两个人也开始商量午饭如何解决。

其实,解决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叫外卖,商量的只是叫哪家外卖的问题。

听他们说来说去都是那几家耳熟能详的快餐,别说已经吃够的两人提不起兴趣,就连旁边听着他们讨论的范笛笛都觉得越听越没食欲。

想到自己满满当当的冰箱,厨房堆放着的各色食材,贤惠的范笛笛直觉想要报答一下自己的衣食父母。

当然,其实只想负责解决陆白峙的吃饭问题,至于软轻浮那个龟毛家伙,谁关心他有没饭吃。

话说在刚才打扫的同时,范笛笛使用自己那容量不算多的脑细胞想了想,自己能得到里美的工作,肯定不是走狗屎运,看来只能是陆白峙从中帮忙才得到。

毕竟人生地不熟的里美,自己只认识陆白峙和阮清风这两只,用脚趾头想也不会是软轻浮,看来陆白峙先生果然够格小鹿斑比噢。

作为从小已经被范彩彩训练有素的范家二丫头,反正做一个人的饭,和做三个人的饭,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她趁着两人还没最后决定,范笛笛清清嗓子,喏喏低语:“中午我请你们吃饭吧。”

看到两人一致诧异盯着自己,范笛笛赶紧补充:“我自己做饭,邀请你们一起来吃。你们放心,我做饭很好吃的。”范笛笛对自己的做饭手艺很有自信。

两男子不解地互看一眼,猜不出她唱的哪一出。

不过陆白峙还是很有礼貌地说道:“笛笛,不用麻烦,我们叫外卖很方便。”

“方便是方便,但是难吃啊,不然你们怎么这么半天都决定不了吃什么。”范笛笛有时候也挺伶牙俐齿,呵呵,她是兔子急了直立行走;

那倒是,两人很有同感,不过,阮清风很怀疑:“就你,会做饭吧,不会毒死人吧?!”

什么,好心当成驴肝肺,如果不是因为弄坏了阮清风的宝贝,对他怀有歉意,范笛笛一定不会把他加入邀请名单内。

“我姐姐都不挑剔我做的饭菜!”搬出范彩彩做广告。

两人还在犹豫中,实在没有理由去赴范笛笛的午饭,但是外卖食品真的难以下咽吖。

最后,还是满足胃的需求占了上风,陆白峙还是坚持客气一下:“笛笛,不会麻烦你吧?”

范笛笛大手一挥:“不会不会。”

搞定。

哎,看来要抓住男人的心一定要抓住男人的胃,这句名言很管用滴,范笛笛也不在乎牛头不对马尾,自美的准备招待客人;

在自家厨房与锅碗瓢盆奋战半天后,范家餐桌上已摆好色香味俱备的四菜一汤。最后检验一眼,范笛笛解下围裙,站在楼道里喊一嗓子:“开饭啦!”

然后,如同一只老母鸡,带回了两只饥肠辘辘的小鸡,只不过小鸡体型比较大只,身高全180以上,叫做陆白峙和阮清风的两只。

看到餐桌上丰富的饭菜,这两人有点惊讶;

首先是被流光溢彩的一整套价值不菲的餐具,尤其是阮清风,不禁有点对这冒失鬼有点刮目相看,真没想到,她的生活还挺有品质。

很快,两人惊讶于饭菜质量,看起来居然很正常。

小心翼翼尝了尝后,发现果然如范笛笛所吹嘘,不,是形容的那样,味道不错。

这顿饭吃得还是很愉快,范笛笛一直尽力于展现地主之谊,热情招呼客人吃菜喝汤,陆白峙也是很称职的客人,不时与主人寒暄两句,如果不算阮清风在旁边装酷冷言,整个过程还算是宾主尽欢。

由于中午的饱餐,陆白峙总觉得受人恩惠,欠了范笛笛一个人情,因此,下午出发前,他提议顺便开车捎带小范一起去公司。

阮清风好歹知道吃人嘴短的道理,只好答应,虽然非常不情愿让自己那拉风的爱车搭载范笛笛。

知道自己的这两个邻居肯定不是穷人,不过,看到阮清风居然开着骚包拉风的白色宝马7系,范笛笛还是惊讶地合不拢嘴。

受范彩彩这个拜金主义者的耳濡目染,她知道这款车市价在百万,看来,这家伙还真是有点年轻有为,算是有臭屁的资本啊。

“闭上你的嘴巴,不要把口水滴在我的车上,那是真皮座椅,比你都值钱。”阮清风看不惯范笛笛的白痴状。

范笛笛决定收回刚才的夸奖,什么年轻有为,这种毒舌,牛牵到北京还是头牛。

接下来,就换作两位帅哥大跌眼镜了。

爱奇思异想的范笛笛鉴于昨天运气实在太糟,今天特意从箱子里翻出一把二十厘米的桃木小剑,想当年她爸爸范黎明送给她的,据说某个高僧开光过。

该同学把桃木小剑挂在书包上,用以辟邪。听完她的解释,两个钻石王老五一脸黑线,他们里美可没有什么牛神鬼怪需要抓,范笛笛也不叫钟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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