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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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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调成这一种酒,我花了整整五年,调过不下万次,每一种酒的数量和顺序都已明明在我心中,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但我仍是慢慢地调,不容自己有一丝差错。

依然从来都说我太理智。她说,太理智的人岽砉芏嗫炖帧?她还说,能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仍然如此理智的男人根本就不是人。踏月,我一直都觉得你不是人。

其实,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

对飞雨的思念,早已深入血骨,仅是想到她的笑颜,都会觉得快乐。曾经多少次想过,找到她,然后让她亲口品尝我为她调的酒。

但我不能。

拼命告诉自己,只有放手,才是对她最好的。于是,我刻意不去注意她的行踪,刻意让自己忘记,她身在江湖。

而如今,她就在我面前,我却已再没有资格对她说,好想她。

酒已调好。

四周弥漫着酒香,拂风如熏,丝丝醉人。

杜休坐在椅上,微眯着双眼。身旁的童子在他身旁低语几句,他点点头,那童子便将早已准备好的清水递给他。他漱了口,才道:“老夫先品萧姑娘的。”

飞雨起身从酒盅里倒了一小杯,慢慢走上前,将酒递到他手中。

杜休握杯在手,并不忙喝,却先放在鼻端闻了闻,然后小啜一口。片刻之后,才一点一点将酒喝下去。

所有人都屏息看着他。

能看到杜休亲自品酒,实在比能参加五年一次的武林大会更难得。

“辛辣中带着幽香,甘苦交错,香辛反复,各色酒香混于其间,将彼此的优处尽情发挥。嗯…确是好酒!”他顿了顿,“飞雨姑娘可有为此酒著名?”

飞雨微微一笑:“我给它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忘情天’。”

台下响起一片窃窃私语声。

杜休侧面向着她,花白的眉毛却不自觉地扬了扬。

她说,这酒叫做“忘情天”。

她要忘了我,我该高兴的,真的该高兴。当我离开人世,也不再需要担心,不再需要牵挂。

因为她不再是那个总爱在我身边围绕的小女孩子,终于愿意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我知道,言昕会让她幸福。

杜休将酒杯交给童子,又用清水漱了口,道:“那月公子的酒呢?”

我早已倒了两杯,闻言便走过去,将其中一杯递给他。

时光溯回,过往的岁月依稀如梦。

那年那月,小小年纪学人轻狂,相约去偷山庄窖藏的女儿红来喝。飞雨问我女儿红为什么叫女儿红,我说这是习俗,一家人若是生了个女孩儿,就在她出生时专门酿一坛子酒,埋在树下,等她出阁时再拿出来喝。

听完,她满脸向往地拉着我说,等我们长大了,你也专为我调一种酒,替我藏着,等我们头发花白的时候去喝,好不好?我点点头说,好。她立刻乐起来,弯弯的眼,弯弯的嘴,像个粉雕玉琢的瓷娃娃。

人生若只如初见,竹马瑶琴笑相携。

杜休闭上眼,缓缓道:“初啜时香醇,而后浓郁,转于唇舌之间,绵延激荡,甜苦混绕,入喉一丝甘凉,回味悠长。月公子,此酒可有名字?”

“相思醉。”

我轻轻说出这三个字,仿佛历经三生。

相思醉,最相思,寸寸相思如梦碎。

她说要我亲手为她调一种酒,一种只为她调配的酒。如今,我用去五年的时间,终于为她调成了这一杯“相思醉”,却已不敢告诉她我的相思。

此去经年无人诉,空向桃花许终身。

只要是清醒的时候,思念便会如潮水般涌来。

思念大雪中那个大眼睛的小女孩,拉着我的手说,从此,天涯山庄,就是你的家。

思念秋月夜那个手捧相思结的小女孩,笑着对我说,相思结,结相思,寸寸相思密密结…

我的心,早已为相思烧成了灰,却永远无法解开这个结。

杜休点点头,道:“好名。”

我笑笑,将另一杯酒递到飞雨面前:“飞雨姑娘是否愿意赏脸浅尝?”

飞雨意外的没有拒绝,接过杯子,一口一口喝下去。

多少年过去,飞雨喝酒的样子已变得很矜持,一手持杯,一手掩袖,举手投足间,柔美中带着妩媚。

一杯饮尽,她默然半晌,脸上的神情不知是喜是怒。

杜休微笑起身,道:“胜负已定。月公子这杯酒,的确令人大开眼界。”

闻言,飞雨脸上倏地一白,再也不看我一眼,转身就走。

既然身为品酒第一人的杜休下了决断,自然无人反对。眼见比试结束,再无热闹可看,众人便要散去。

依然上台来,走到我身边。我却忽然跨出一步。

“且慢。”

谁也不知这话是对谁说的,但正要离去的人却不自觉都停下了脚步。

飞雨站定,杜休也转过脸来。

我走过去,拿起飞雨台上剩下的酒,淡淡笑道,“古语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因此,在下以为,飞雨姑娘的‘忘情天’当是胜过我这‘相思醉’的。”

众皆哗然。

杜休想是也料不到我会自动认输,脸上的表情一时变得有些奇怪。不到片刻,又忽然朗声大笑起来。

我笑道:“杜老先生是否也赞同在下的说法?”

杜休大笑道:“不错!不错!哈哈哈哈…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你说的不错,是这位姑娘胜了。”

杜休脾气古怪,但说出来的话,从来都一言九鼎。

因此,此言一出,旁观众人具是大惊,面面相觑,不明白为什么杜休竟也会出尔反尔。

只我心里清楚,杜休已明白了我的意思。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对相爱至深的两人而言,最难的不是相守,而是放手。

想让她幸福,所以,纵然痛苦,也只能放她走。能与她相守一生的人,才能给她幸福。

心痛到麻木,却参杂着快乐。

在过去的日子里,每想她一次,思念就入骨一分。也只有这种刻骨,才支撑我过了七年。

有人说,人之一生,若是没有信念,便很容易失去活着的勇气。

飞雨,就是我的信念。

我笑了起来:“既然如此,飞雨姑娘,恭喜你又胜了一局。如今你连胜二局,我已输了,这第三局不比也罢。”

说罢,一口饮尽杯中的酒!

依然在身后惊呼出声:“踏月,你——”

飞雨咬住唇,一声不吭地看着我,忽然转身飞奔而去。

众人渐渐散去,我转过身,胸口骤地抽痛起来。

依然上前一步扶住我,忧心忡忡地道:“你觉得怎样?”

我咬住牙,强自稳住身体,摇摇头:“不妨…事,我们…回去…”

依然点点头。忽然一只手从横里伸过来,一把捏住我腕上的脉门。

我倒没注意,杜休并未随着其他人一起离去。

他毫无焦距的目光对着我,凝神一探便皱眉道:“你中毒了。”

我只好苦笑:“不错,七年前便中了毒。”

“七年?”杜休大惊,“这毒如此霸道,你竟能撑过七年?”

依然的脸色忽然一变。

她向来最忌讳别人说我快死,如今杜休的话却正中要害。

眼看她又要翻脸,我暗暗握住她的手,随口笑道:“这些年来,若非水姑娘想尽办法维持我这残破之躯,恐怕踏月早已成为一坯黄土。”

杜休怔了怔,叹道:“老夫一生识人无数,像月公子这样,对生死淡然处之的,却少有。有此种心性与气魄,不愧为闻名江湖的月公子。没有早日相识,真是可惜。”

我笑道:“如今也不晚。在下有生之日能与杜老先生相识,纵然身之将死,也是高兴。”

依然突然放脱我,怒道:“踏月,你再提一个死字,我当下便一掌打死你!”

我拉住她,笑道:“莫气,莫气,你我一人提两次,就此抵过,可好?”

她怔了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句话已提了二个“死”字,不由得脸色一白,蓦地抱住我,连声道:“对不起,踏月。对不起…对不起…”

我轻轻一叹,抬起手,正待安稳她,突然眼前一黑,身体便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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