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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千万人中遇见(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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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

一个同窗,一个朋友,君子之交。

默默守候,心知肚明的感情,却云淡风淸。

纵有浓浓的思念,也无从表达。

从来不说,从来就不说,但爱的深沉。

这个世界很无情,诱惑致命,爱情早已经不是唯一。

这个城市很冷漠,生活漂泊,阳光与空气都是恩赐。

挥一挥手,相忘于江湖。

万水千山何处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一)暖伤的青春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女人如花,用执着画着爱情的美丽,绽放青春的华光,盼人珍惜。冬去春来,花谢花开,年复一年,瞬间的瑰彩,谁懂得欣赏它?

爱情总是不期而至,曾经我最爱的人就在我眼前,可是我却永生永世无法得到。有人说,上帝给每个来到世间的人两次机会,一次是生命的机会,一次是相爱的机会。可是我想说,如果上帝真的给了我两次机会,那么我希望一次是我爱上他的机会,一次是他爱上我的机会。

我,温子宁,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女孩,南京,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是一座环山面水的南方古城,山石秀丽,水碧云清,微微湿润的气候,温暖和煦的阳光,美的婉约而含蓄。

我很爱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不过于喧闹,不过于浮华,灵动而冲淡。

我从十七岁的时候偷偷喜欢上一个男孩,他叫秦天。

秦天是优秀的,高高的个头,健康颀长的身材,小麦的肤色,棱角分明的五官,深邃的星眸,冷冷的表情,偶尔会带上一副黑框眼镜,有种很淡定的气韵。

他不是阳光运动型男生,很少大汗淋漓,总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很会搭配衣物,每次看到他,我会觉得很舒服。

我常常在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或许是看他在黑板上写着俊秀挺拔的粉笔字时,或许是他用温润的嗓音朗读着顾城的那首“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的时候,又或许是他指着我和想响站着的街头微微一笑挥手说道:“哦,原来你在这里。”的时候。

十七岁,花雨似的美好年龄,据说每个这样花季的女孩都有一个朦胧而梦幻的水晶球,那就是自己的一颗玲珑之心,透散着世间最清澈的明光,闪耀着世间最绚烂的华彩,美虽美,只是,它太脆弱,太容易破碎。

我守着这样一颗水晶球,默默地,静静地,守了很多年了,一个三年,加上另一个很多年,那以后的很多个日子,我在似水流年的抚润下,从一个花骨朵似的童稚女孩,慢慢绽放花叶,变成一株清素淡雅的莲,月牙白色的花瓣上凝结着泪珠似的露液,潋滟波光的映衬下,透着一抹微微羞涩的红,那是青春的暗愫。

那些日子里,我每天都会在日记上写些我们之间的事,这是可怕的习惯,从我喜欢上他的那天开始。年少时的我们也会发电子邮件,通过网络平台聊天,却从来不通电话,因为那个时候我还不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人。

秦想响曾不只一次的指着满脸泪痕的我大骂,“温子宁,你怎么那么笨,怎么那么傻!你那样的付出着,可是秦天那家伙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一直以为那个默默站在他背后,鼓励着他,陪伴着她的人是我,是我这个表妹。”

是啊,我是傻,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只想默默地享受着那份偷来的他的温情,我从来不说,从来就不说,他就站在我面前的时候,却把我当成陌生人,我还能说什么。想响说我太胆怯,说我不应该自卑,说我是美丽的可爱的。

可是,在爱情的面前,爱的最深的那个人注定是输的一方。

当高中一年级,我看到阳光下黑板前的那抹背影时,一切就注定了,我输了,输的彻底。

我对爱情有着没有缘由的恐慌,小的时候,温柔美丽的母亲和那个我连面容都记不清的男人离婚了,男人哭着喊着要我母亲放开他,他说他不爱了,他在别的女人那里找到了生命的激情,他放弃了我和妹妹子宜的抚养权,自此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无影无踪。

母亲是个要强的女人,再艰难再不济都坚持不跟那个男人讨一分钱,即使她知道男人从不缺钱。母亲从小的时候就对我和妹妹说,女人,不要错过最后一班车到爱你的人身边,爱情永远不能替代生活。

可惜,母亲,我终究让你失望了,爱一个人是无法选择的。

秦天不知道不是他的错,老天并没有亏待我,高一那年的下半学期运动会上我和秦天的表妹秦想响阴差阳错的结缘,从此成为好友,她也成为了我获知秦天信息的唯一来源。

我知道,他是爱南京的,他高三的第一志愿是南京大学的法学院。我有些莫名其妙的高兴,因为我也不想离开,我想留下,留在这个有我爱的人所在的地方。在同一个地方,呼吸着同一方天空下的空气,知道他们在这里,我的心就是满的。

于是后来,我所有的志愿上都填的是南京本地的学校,我是真的想留下,这座城市的每一缕阳光,每一丝空气,每一寸土地,每一株花木,都是我想守着的。

然而,生命并不一定按照人们心中的轨迹行走,一切都来的太快了,秦天高考失利了,我也好不到哪去。他终与南大法学院遗憾的失之交臂,被第二志愿西南政法学院录取,而我竟然真的留在了南京,以擦边的分数被南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英语系录取。

我和他,渐行渐远。

秦天去火车站的那天,我也去了,只是他不知道。我躲在柱子的后面,隔着厚厚的玻璃窗,偷偷的望着站在候车大厅与家人话别的他,看了好久,好久。只那么呆呆的望着,在心中一遍遍描摹着他浓黑的眉宇,深邃的眼眸,直挺的鼻子,薄而好看的嘴唇,宽宽的肩膀,以及那紧紧拥抱想响的双臂。

那一刻,我嫉妒了。从来都平淡冷静的我,深刻的,激烈的,嫉妒了。

他的身影消失在候车大厅的一刻,我落泪了,汹涌澎湃。

那天夜里,我在笔记本上写下这样一句话: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张爱玲

合上笔记本的那一刻,心的一个角落轰然崩裂开来,我几乎能清晰的听到水晶琉璃般的心壳脆裂的声音,尖利的碎瓣一片,一片的溅开,一片一片的划在五脏六腑上,血液喷涌而出,喷流,凝固,再喷流…………

于千万人中我遇见了你,愿得君一人之心,白首不相离。

无奈凡世尘缘只是花间一梦,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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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擦肩的水中花

人的童年总是不够懂事的,而在应该天真的日子里,又太过懂事。

我总以为在离别以后,那还没有成形的爱情终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淡化,就像手心的那记疤痕,初时会很疼很疼,但时光荏苒,它会生长,愈合,结疤,落痂,最后只留下一抹淡淡的痕迹,提醒着你曾经受伤过。偶尔它会疼,可是终不至于致命。

人不是鱼,爱情也不是水,所以没有人离开爱情就不能活下去。

我这样安慰着自己,平静的度过了一小段时光,但我不知道的是,疤就是疤,留下了也就留下了。不疼是因为你暂且忽略了它,只是一旦重新审触,那曾经的痛楚就像无数蚂蚁啃噬着你的心头血肉,不撕心裂肺的疼,可那隐隐的阵痛难耐足以蚕食一个人的灵魂。我的爱,终不仅仅是苍茫夜色下的流星,即便匆然而逝后,也有一抹泪水的清痕在天空划过,留下浮线。一颗颗浴火重生的陨石遗落在无垠的大地上,那燃烧后的碎石零片,如剑韧直抵心脏,迫使自己正视,无处可逃。

大一的暑假里,秦天回来了,很多天我都没有机会看到他。南京不是座很大的城市,但也不是小到足以让你一出门,一逛街就遇到你想遇到的那个人。

想响那年也留了下来,就读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我和她依然常常联系。我们有太多的不同,她活泼,开朗,喜欢热闹,喜欢扯着嗓子蹦蹦跳跳的大唱欧美摇滚歌曲,而我则是极静的一个人,即使是唱歌也是那种缓缓的,淡淡的歌。

她鄙视我的胆怯和自卑,却欣赏我的真实与独立,我则是小有私心的想保持着与秦天的最后一丝关联。

暑假的一天下午,想响突然急匆匆跑到我家里来,说秦天在我家楼下小区附近的体育场跟人打架,头部受伤了。惊慌之中我并没有细想那样一个深沉冷静的人怎么会和别人打架,心脏突然剧烈的跳动起来,拿起钥匙,穿着拖鞋就跟着她冲出门外。

篮球场上,一个高胖的少年指着半坐在地上手捂着头部的秦天,大声骂着:“秦天,你他妈的就是个窝囊废,细皮嫰肉的小白脸,仗着自己还像个人样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她徐以彤不是你能招惹的起的,我告诉你我高一的时候就喜欢她,你小子他妈的也敢跟我抢人。打架打不过人,那时候不就是成绩还不错嘛。特优生,我呸,不是南大的后备生吗,我怎么在南大就没见着你。今天就是要让你长长见识,免得你不知天高地厚。”

“走。”一群人气势汹汹的从我们身边擦身而过,只留下场中那抹孤寂落寞的身影。

“秦天,你真窝囊,他那样说你,为什么不还手。”想响脸振的通红,松开我的手,上前去推他的肩膀,声音越来越激动:“秦天,你怎么了,你的傲气呢,你的自信呢,他张宇不就有个当大官的爸爸吗,你就怕了?”

“想响,你别说了,他受伤了,我们去医院吧。”我那时很着急,看着秦天捏的死死的拳头,好似要生生的把指甲嵌进血肉里,深怕他失控,赶紧扯开话题。

“他死不了。”想响似在撒气又似在安慰我。

“秦天,我知道你没上南大,心里不舒服,觉得在亲朋好友,高中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但我现在鄙视你,没想到你是这么没骨气的人,轻易就被失败打倒,她徐以彤上了北大又怎么了,谁规定她上了北大,你就不能接受她的示爱了?你这是自我折磨,自毁前程!”

“你滚,你马上就给我滚!”秦天失去了控制,激动地咆哮着,却彻底惊呆了我和想响。

“你,你混蛋。”想响只呆立了几秒钟,马上反应过来,抹着脸一边哭一边跑了出去。

偌大的篮球场在午后阳光的照射下十分燥热,秦天依然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也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我就那么静静的静静的看着他,他的脸有些肿,嘴角有半干的殷红的血迹,低垂的额头上还挂着几缕汗珠,没有只言片语。

我知道,他在压抑,他在痛苦,他比谁都骄傲,比谁都要强,只是越是这样的人在遇到意料之外的失败时,越容易脆弱。曾经听想响说过,秦天常常把一些话挂在嘴边“那些说‘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中付出了’的人简直就是自我安慰。结果怎么可能不重要?没有结果,再多的过程也是惘然。一个人对自己越狠,这个社会才会对他越宽容。幸福或许不排名次,但成功必排名次。”

我曾经仔仔细细品读着他的这些话,并不能完全的认同,虽然我喜欢着和他有关联的一切,但我不赞同他如此现实的态度。清醒和理智不是不好,但过于强迫自己反而可能陷入另一种极端。越想得到的东西,越势在必得的东西,失去了,必然如坠深渊。我想那时的秦天一定是坠入了人生的最低谷了吧。

我想劝他,我想把自己从书中看到的一段话说给他听。

人应该随时给自己准备两盆水:

一盆冷水,用来洗头。冷水洗头,让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一盆热水,用来洗脚。热水洗脚,让自己永葆生命的动力和激情。

我不敢向他灌输凡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的思想,但我很想认认真真对他说,无论你是站在成功塔尖俯瞰世人的精英秦天,还是那个立于城市路口回首微笑的凡人秦天,都是我温子宁独一无二的秦天。我为什么喜欢你,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你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你了。你永远不会一无所有,我的爱就是一个世界,我想把这个世界送给你。

但那时的我终究没有勇气说出口,七月的南京火热异常,可是无论外面再怎么炙烈,我心里的某一角始终像是被冰封住了,冻得死死,冷冷的化不开。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我惧怕那在他面前脆弱不堪的心壳再次遭受碎裂的锥心刺骨之痛吧。在爱情面前,再强势的人也会变得不自信,何况我只是一棵没有经历任何风雨的小草,卑微的汲取着大树的温暖。

那天闷躁的午后,我不知道站在有他的那个篮球场上多久,只知道脸颊上,手臂上被火辣辣的阳光刺痛着,汗水不停的从额角,颈项流淌下来,背后湿润润的一片。

“你为什么不走?”

“你……你受伤了,想响,她不在。”

“死不了。”

“可你流血了。”

“…………”

“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

“没事。”

“那我给你到附近的卫生所买冰袋。”

“不用。”

“不行,你伤口肿的很厉害,还是敷一下比较好。”

“…………”

“我很快就回来,你别走远。”

当我花了大约二十分钟从楼下社区卫生站买了两份冰袋和几瓶饮料赶回去的时候,篮球场上又聚集了一群少年,不顾烈焰的摧残,挥汗如雨的奔跑,飞驰,跳跃。

秦天坐在场边树荫下的石凳上,安静的目视着那一个个跳动飞扬的身影,右边的眼角大片的淤青,双手无力的垂放在身体两侧。

我站在他的面前,伸手把冰袋递给他,他却并有接下,仍是望着不远处,一动不动。

我有些恼,索性直接把手中的冰袋捂在他的眼角处,不自然的说:“想响打电话,让我照顾你一下,还劝你先想一下回去怎么向家里解释。”

秦天许是受到了冰的刺激,闷哼了一声,但并没有接话。

“秦天,其实,一切,还不算晚。” 想想和他同班三年从没正式的说上几句话,我心里的鼓七上八下的敲着,“你还可以考研,还可以有很多选择。”

冰袋在炎热的空气中越变越小,冰经蒸发化成水,一滴一滴的落在他胸前的衣衫上,落在了滚烫的地面上,也落在了我温热的手心里。

“没事了。”秦天淡淡的说了三个字。

我收起了冰袋,拿出一瓶茉莉花茶听装饮料,递到他面前,他没有立即接下,而是终于抬起头望着我问:“有没有可乐?”

“有。” 我从包中掏出一瓶罐装可可可乐放在他伸出来的手上,他毫不犹豫的接了过去,打开瓶盖畅饮起来。

秦天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我在他身边的位置坐了下来,悻悻地自言自语:“原来,你喜欢喝可乐。”

我突然很庆幸自己的细心,在超市买饮料的时候还并不知道他喜欢喝哪种口味的,就各样选了些。曾经我偷偷的问过想响他偏爱什么颜色,喜欢吃什么,平常喝什么口味的饮料,想响还怪我太小女生,笑着打趣说她才没有这份闲情管他表哥喜欢什么,爱什么呢。那时我在不经意间知道了他的某一个喜好,突然有了种小小胜利的感觉,或许我真的是那种特别容易满足的人吧。

“温子宁,你刚刚说一切都不算太晚。”秦天第一次念着我的名字,那道朗润而略带磁性的声音洗去了夏日的烦闷,好似一股清泉缓缓的流过心田,抚触着身体的每处神经,我兴奋而激动地颤栗着。

“恩,我曾经在一篇名叫《哈佛大学图书馆的20条经典训诫》中看到过这样一些话, ‘请享受无法回避的痛苦。’‘觉得为时已晚的时候,恰恰是最早的时候。’”

“是吗,可我觉着有些深奥。”

“秦天,如果,你是一个蚌,你愿意受尽一生痛苦而凝结一粒珍珠,还是不要珍珠,宁愿舒舒服服的活着?” 我不知突然从哪来的勇气,望着他深灰的瞳眸一字一句的问着。

“可惜我不是蚌,而且人生也由不得我们这样简简单单的选择。”

“秦天,你有没有听人说过,上帝在某处关上门,必然又在别处打开一扇窗。”

“…………”

“你知道飞机为什么能飞起来吗?”

“为什么?”

“就是因为有人认为不可能。”

“有点意思。”

“挫折,是人生的必修课,谁也逃不掉,事情发生了就需要承受它。握紧拳头是握住空气与世界为敌;张开手掌,上面有整个世界。敞开心的门,世界都是你的。”我一直喜欢把在书中看到的美韵哲文抄下写在日记中,想不到却在那时派上了用场。

“道理谁都会说,可请问,世人能真正做到看破、放下、自在的又有几个呢?”

“…………” 一时间我竟有些语塞。

“温子宁,谢谢你,想不到这个时候竟然是你陪在我身边。” 秦天忽然语调温柔了起来,我有些发窘的愣住了,只觉得脸颊耳根微微泛热,不知道是不是天气的缘故。

“我是想响的好朋友。” 仿佛心思被人看穿了一般,尴尬之余,赶紧搬出想响当救兵。

“想响是个幸运的女孩。”

“…………” 他这算是夸奖我吗?

“你有没有想好回去怎么解释?” 我手足无措,突然一个激灵,连忙扯开话题。

“嗯,就说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的?”

“哎…………” 我长长的叹了口气。

“不像?” 秦天说着说着把头扭了过来,继续调侃道:“不会真的破相了吧?那么严重?”

“没。” 我不想吓唬他,“可是也没有更好的托词了。”

“那就这样说?”

“试试吧。”

“也只能这样了,大不了见机行事,见招拆招。”

秦天脸上流露着难得一见的轻松幽默,我的心也跟着轻快起来。

“谢谢你,温子宁”

“…………”

很多年以后我常常幻想,如果那天时间不再流逝,永远停留在那一刻该有多好,哪怕一切只是一个梦。可惜没有如果,即使是梦,也总会有梦醒时分。

亦舒曾在《她的二三事》中说过,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那天,一整个下午,我和秦天,无关乎男女,仅仅只是朋友,仅仅只是曾经的同窗。并不知心深交,却好似相悉相熟,有理解,有信赖。

有一种爱,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

单纯快乐的思念,只能,相聚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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