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北平外的小镇。渐长情愫。(1 / 1)
“那你吃的饭都由我来做,好不好?”这不是什么难事,反正轩辕哲每天也比较闲,又不是不会。
“不必。哲哥哥老是辛苦,我很过意不去,我也不要。现在这种情况很好。”除非蓝水仙不想吃到这么多菜。再说,眼见一个大男人在一边为自己忙活,也是说不过去。
“仙儿越来越好。”轩辕哲是被温暖得融化,再也找不到北。
“吃过饭,哲哥哥带我带四处转转。”一口一个“哲哥哥”,叫得好亲近,是在生病当中,依赖性特别强,留下的后遗症吧,要不,姬哲也曾经这样要求过,蓝水仙当时怎么都叫不出口,难道仅仅是因为,在从前,将来的那个时代,没有听到过谁这样叫过谁。
“好啊。”轩辕哲点头。他不可能有不点头的时候。
轩辕哲夹起一块蓝水仙爱吃的红烧狮子头,送到她碗里,“仙儿多吃点儿,一会儿好有精神玩,我知道你很喜欢吃这个,味道确实不错。”
蓝水仙则给轩辕哲眼前放上一块整条的虾肉,“我也爱吃这个,哲哥哥替我多吃一些,我肚子里快装不下了。”
“好的。”在轩辕哲眼里,如今的蓝水仙,比他刚开始在蓟国认识的那一个,可爱得多,他每时每刻再也不想离开她,没有她,他将会不能生活,无法呼吸。
镇上并没有什么稀奇的景物,没有哪一处比得上轩辕哲家里的更漂亮。
人们大多穿着短衣襟,粗布裤子,只有很少人身上是绫罗绸缎,也远没有轩辕哲和蓝水仙的好看,实在不能让人赏心悦目。
镇上有一个小集市一样做买卖的地儿,就在镇边山脚下。那里的物件没什么可以参观的,吃的东西一看就倒胃口,绝对比不上轩辕家的厨房做出来的饭菜香美。
反而是轩辕哲和蓝水仙成为众人眼睛和脚步追逐的目标,两个人长得太美,画里的人物也不见得比他们更出众,嗯,显然是没有他们出众。
有的人悄悄跟在轩辕哲他们后面,要把这不同凡响的真实的美丽画卷欣赏到最后,否则此生错失机会,将会抱憾终身。
人们不认识蓝水仙也就罢了,为什么对轩辕哲也这样陌生?要知道他在这里建家已有十好几年的历史,自从他能够处理自己的事务以后,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搬来这里,盖房子,居住,生活,从来没有离开过。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
轩辕哲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可是他没有离开的只是那片悬崖附近,吃穿用度自有家里的仆妇们给送上去,一年当中也不见得下山几次。
至于小镇上的人,上山打柴的确实不少,可是没有到悬崖边上那一块去,一来那里没有柴可打,二来那是轩辕哲买下的产业,不得允许,无权擅入,自然而然就没有什么人经过,即使有几个人曾经一不小心涉足,也不容易发现他,与他碰面。
整个小镇,在蓝水仙看来,还没有抬眼望一望高耸的山坡更有意思。她的所有好兴致,很快消失殆尽。
“仙儿,不喜欢?”蓝水仙的内心都写在脸上,轩辕哲不用眼睛看,就能够感知得到。
蓝水仙撅起小嘴,“根本就没有什么意思。难道你觉得好玩?”
“我也不觉得。那我们回家去?”如果不是陪同蓝水仙,如果不是必须留在山上寻找和等待她,得在山下建立一个联络点,好安排生活,轩辕哲根本不可能想到会留在这种地方,这里从来就没有他喜欢的东西,把他绊住,不能离开的,只是蓝水仙消失所在的地方。
“回家去。”蓝水仙主动拉起轩辕哲的手,向他家里快步而走。
能够转回家,轩辕哲也很高兴,没有什么可看可玩的地方,还被许多人“悄悄”参观,实在别扭,早点回去,正合他意。
蓝水仙并没有注意到别人尾随,她的心思全部不在没有美感的人们身上,也不在没有美感的小镇上,嘿嘿,如果说她注意到了点儿什么,她自己之外,就是轩辕哲,最多还有镇上的那些小吃,尽管看上去不会好看,想一想尝在嘴里也不会好吃,她还是挨个看了一遍,重复也无所谓。
但是,蓝水仙没有要吃过,轩辕哲问她吃不吃,她一概摇头,的确没有轩辕家里做出来的东西好,看到它们,没有食欲。
回到轩辕哲家里,花坛旁边,蓝水仙坐到石凳上不想挪动,“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这繁花似锦的小花园,和小镇不堪入目的样子比起来,真是美得无以复加,有天壤之别。
“哲哥哥,给我摘一朵花。”蓝水仙的声音甜如蜜。别说是摘花,就是叫人去死,别人也会覆汤蹈火,在所不惜,毫无怨言。
巡视一下小花园四周,轩辕哲找到一朵自己认为最漂亮的鲜花,摘给蓝水仙,“仙儿,你比鲜花好看得多。”这不是恭维话,是发自于他内心的。
蓝水仙接过鲜花,放到鼻子附近陶醉地嗅,这花美极了,香极了,好极了。
轩辕哲却惊魂不定,自从知道蓝水仙这三千年来一直都是百花女王,他真的害怕哪一天一朵花都比他重要,把她的心与魂给召去,不再归来,不再属于他。
“仙儿,你可不能因为一朵破花就对我置之不理呀。”轩辕哲凑近蓝水仙,拽住她执花的手,仿佛那朵花是他的情敌,可以在瞬间就将她带离这个时空一样。
“破花?”挺好的鲜花,怎么被说得——蓝水仙看到轩辕哲的神色很认真很紧张,忙改口,“不就是一朵花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给你。”她把花朵伸向他,表示花微不足道。
这回,轩辕哲算是又放心了,他坐到蓝水仙身边,“你拿着玩吧。”
“最近你有什么打算。”蓝水仙想知道轩辕哲一直这么陪自己能够坚持多久,这个时代太没有意思,不知道能不能找点什么好玩的地方和东西。
听到这里,轩辕哲的脸腾地一下子变红,他近来私底下在让下人们为他们准备一个最隆重的婚礼,准备突然给蓝水仙一个惊喜,她这样问,他还以为她洞悉了实情,“我,我,——”他连话都说不利索,紧张和羞涩的。
蓝水仙可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他支吾,她便爽快地问:“这里离北京——啊,不,离北平很近吗?”
“当然,二三十公里就到。仙儿喜欢住在北平,还是去北平玩玩?只要仙儿喜欢,怎么着都行。”轩辕哲看得出蓝水仙瞧不上这个小镇,还记得她提过几次北平,和北平才有的电灯,住在哪里他不计较,只要得到她认同就行。
“我们去北平看看,玩玩,好不好?”去到北平,再在那里找到潘家园,说不定找得到自己租住的家,还能够穿回去也不一定,突然想到这里,蓝水仙为自己的灵感闪现惊喜不已,这是个多么好的主意。
至于万一没有穿越回去,住不住在那里,那是以后的事情,现在完全不用考虑,先看过再决定不迟。
“好,仙儿说怎样就怎样。”这几乎成为轩辕哲的口头禅。
“那我们走吧。”早走早好,早去早解决,蓝水仙站起身。
轩辕哲惊诧地看着蓝水仙,“你不是现在就要去吧?天黑了,道远,没有车愿意去。”这里的车,当然指的是黄包车,马车,否则呢——
以为这里有汽车,说话功夫就到怎么的。现在是什么时候,日落黄昏时分,哪里有将近入夜的时候出门走远路的,不用说个明白也应该想得到,蓝水仙随后也顿悟,总算开了窍,“我们明天一早去。”
“好啊。”如果一定要今天去,轩辕哲也不可能不同意,会想到办法的。不过,这天黑夜晚的,只怕路上不安全,还是白天的好,自己无所谓,有蓝水仙不得不一再小心谨慎。
晚上,轩辕哲起夜,蓝水仙醒过来,感觉到身边没有人,不安地叫,“哲哥哥。哲哥哥。”
听到声音的轩辕哲紧走两步回到房里来,“仙儿,怎么?”
“你去哪了,人家找不到你。”蓝水仙在娇嗔地责怪,习惯有一个轩辕哲睡在身旁,突然感觉不到边上有人躺着,心里空落落的,仿佛失掉什么宝贵的东西。
“仙儿这么需要我,我很高兴。”从一开始的抗拒,到后来的接受,直到现在的离不开,过程并不困难,进行得很顺利,如今自己在蓝水仙心目中应该是重要得不得了,轩辕哲哪里有不心满意足,欣喜若狂的感受呢。
最终,上天,原来恩赐得如此不薄,可以说是足够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