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三章(1 / 1)
从露营回家后,我把相机里的照片冲洗了出来,虽然我此次露营的初衷没有达到,但它仍给了我几张非常帅气的肖牧单人照,还有我与方晓乐及凌医生的合影,这些可能将是我在大学里最美好的回忆了。
也许人生就应该如此不完美,我把肖牧的笔记本放在了我房间的书架上。
暑假就这样又来了。
留学放假回家的表弟,趁着这些天的假期来我家小住几天。其实他来我们家,只是因为他花光了零用钱又被我姨妈骂,才跑来我这里骗吃骗喝的。
“这是什么?”跑到我房间找白纸记东西的表弟,在捣腾了半天后,手上拿着一样东西问我。
“什么?”害怕他翻到我珍藏的照片及画册的我赶紧回头。却看到他手里拿着我放在书架上的肖牧的笔记本。
“一本笔记本而已……”我回过头来,突然想起表弟可能要撕本子取白纸,我又回头叫道:“对了,这本本子你不能撕,我要还给人家的。”我赶忙从表弟手上把笔记本夺下。
“什么时候的本子啊?看着真旧。”表弟只好转身在我乱成一堆的书桌上翻找着白纸。
“大学一年级时我捡到的。”我回答。
“天哪,你马上就要升三年级了,还打算把一年级时拣到的本子还给人家?那只是本课堂笔记而已吧?谁那么白痴,考试早考完了,该补的笔记也早补完了,现在恐怕早就不想要了。你还拿它当宝贝?!老姐,你的思维我真搞不懂。”表弟一边翻着我桌上的书啊纸啊本子啊一边说。
抱着肖牧笔记的我,听到表弟的那番话后,立时呆在当场。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我全错了!
我不由呆呆地坐在了椅子上。
一直当宝贝的本子,也许人家早忘了。
一心要归还的笔记,也许别人早就不要了。
一直以为是两人间牵绊的东西,也许人家早抛在一边了。
顾曼啊,顾曼,你怎么早没想到?
顾曼啊,顾曼,你近两年来都在忙碌计划了一些什么啊?
……
肖牧,我的肖牧,难道你对我来说,就真的如镜中花,水中月一般,虚幻而不可及?
肖牧,我的肖牧,难道你永远也不可能认识我,我永远也不可能亲近你,你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梦中?
……
但是……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有多么牵挂你吗?
抱着笔记本,我不由悄悄流下了眼泪。
“真太好了!”表弟在边上说。
“嗯?”我抹去眼泪,对他怒目而视,这小子难道对我的遭遇兴灾乐祸?
“画得真太好了。”表弟捧着我的画册赞叹道。
“啥?”一眼便看到表弟已经打开了我的素写本,不但如此,他还对着我画的肖牧肖像称赞个没完。
这可是我的秘密宝贝,怎么可以让他看见,“还给我!”我扑上去便抢,抢回画册后,我立即把它藏在我的枕头底下。
“老姐,我觉得你真的很有绘画天赋,为什么不去学美术呢?”表弟不介意我刚才的疯狂,认真地对我说。
“学美术?”我喃喃道:“我从来没想过。”
“你不知道吗?你不学美术简直就是一个错误。”
“你胡说什么?高考早就结束了,我也已经考取了我现在的专业了。”我不打算再与表弟谈这些。
“你可以申请国外的学校,”表弟抓着我手:“我相信你一定会被录取。”
“……”我呆呆地望着表弟,是啊,我并不喜欢现在学的专业,我也曾经想过如果能把绘画当成自己的事业该有多好……
“可是,我就快要毕业了,这么晚还去学美术?”我自言自语。
“你真糊涂,毕业了就不能学了?多少人四十岁了还在读博士。”表弟对我的死脑筋嗤之以鼻。
是啊,我为什么不能学自己想学的,我为什么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我的心转眼就动了。
“我不是美术专业的,可以申请到国外念美术吗?”我问。
“怎么不行?我有一个同学高中毕业,也没有学过什么绘画技巧,他就考入了法国一个什么大学油画系。我想你只要努力,多补几次课,也一定可以的。”
“……”如果我能进入国外大学就读美术,我就有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如果我更有出息的话,到时,我就能更有信心地出现在肖牧的面前……
不如把申请去国外念书,做为一个标准,如果我能顺利被国外著名大学录取,到时我就下定决心向肖牧表白,因为如果去了国外就可能从此与肖牧永别,以后再没有机会与他相处了,所以不管怎样我也会想让他知道我的心意。
而且在申请留学的这段时间里,我也可以好好想一想,肖牧真的值得我如此倾慕吗?反正胜败在此一举,我可能会获得他的垂青,也有可能就此了结了这两年的单恋与思念……
这会是一个最好的结局。我想。
第二天,我便开始着手准备申请留学。在表弟的帮助下,我重新开始了。
人生并不只有恋爱。我也许我可以让生活真正变得充实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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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新学年开始已经一星期了。
李明明仍与她的新男友如胶似漆,而且我寝室里的其他室友也都有了对象,只有我仍然孤家寡人。
这些天过去了,我感觉肖牧已经离我远去,虽然每当我看到他的时候,我仍能感到幸福,只是这幸福感已经变淡……
在图书馆里我也不再象过去那样东张西望,心绪不宁地寻找着某个人的身影,也不再盼望着某人尽快出现在我的眼前。这种淡然的心态,让我偶尔从书本上抬起头休息时,会感到一丝空虚。但我却不觉得后悔,感情总有变淡的时候,与其事后伤心,不如没有开始。
肖牧,我感谢他,因为他的存在,令我走了那么长的路,并伴随着我熬过了那么多的日日夜夜。这个出色的男人,我曾经为他蹲在草丛中,我曾经为他掉到窨井里,我曾经为他奔走寻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柔道馆,我曾经为他选修了一门我至今仍不知道是什么的课程,我曾经为他参加露营,我曾经为他差点滚下陡坡,我曾经为他拼了命的学习,我曾经为他减了肥,我还曾经为他学了武……
我为他做了那么多,他却仍不认识我,他从始至终都不知道我是谁,也不知道我为他做的这所有事。
也许这就是命运,也许这就是缘份……
耳边传来了熟悉的脚步,不用抬头我就知道是谁走进来了。
是肖牧,他仍然如此俊朗而风度翩翩,即使相隔着遥远的距离,我似乎仍能闻到他身干净而令人舒适的体味。
不管怎样,我仍然感谢他,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
“我可以坐你旁边吗?”一个男声出现在我耳边。
我抬起头,是方晓乐。我也算是图书馆的常客了,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他,这个足球队员也知道学习了?
“我想这堆书是你的,你旁边应该没有别人吧?”方晓乐冲我微笑,此时的他看上去异常清秀,我感到他身上有股阳光的味道。
我抬头看了看四周,发觉周围有不少空座,不知他为何非要与我同桌,也许他是不想与陌生人坐在一起吧。
于是,我向他点点头,把放在我左边的那堆书移到了我的右边。
方晓乐坐在了我的身边,他打开了带来的一本书开始认真的阅读起来,而我也继续我刚才中断的功课。
“哦……我想把‘爬虫爱好者协会’继续下去,你打算来帮忙吗?”在我们看了大约十分钟书之后,方晓乐抬头对我说。
“噢,我讨厌虫子,还是算了。”我回答。
“这样啊。”方晓乐似乎有点失望,他又开始埋头看他的那本书。
不知道同样讨厌虫子的他怎么会想到重建“爬虫爱好者协会”?我奇怪地望了望方晓乐,却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只好抛开疑问,继续做我自己的事。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后,我终于忍不住了就转头问他:“你为什么要重办‘爬虫爱好者协会’?你不是也不喜欢那些虫子吗?”
“哦,也许是我觉得太无聊了吧……”方晓乐冲着我笑了笑。
“喔。”我觉得他的想法可真奇怪,于是我们再次结束了对话,各顾各看书。
这次,没有人再言语,我们持续着看书直到下午四点,我抬起手腕看了看表,起身整理东西。
“你要走吗?”方晓乐眼睛告诉我,他对我要走的举动感到奇怪。
“是啊,我还有事,只好先走了。”我回答,接着抱起了我的书,准备离开。
“对了,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你看一看。”方晓乐把他正在看的书递给我。
“啊……”我看了看书名——《精神现象学》作者:黑格尔,“哦,是吗?不过,你看,我最近功课很多,也许以后吧……”
“不,你把书借去吧,也许有用,真的很好看。我不骗你。”方晓乐对我露出了亮闪闪的眼神,他似乎是在乞求我。
不会吧?难道这又是他取笑我的方法?他是想要讽刺我吗?让我看《精神现象学》,什么意思?
“不是说你的推荐不好,是我真的没空看。”我还想推辞。
“不,你一定得要看一看它,如果你真不想借,我从图书馆里借出来,再借给你怎么样?”看来方晓乐是铁了心地要让我把这本书借阅了,他从桌边站了起来,让我觉得有些压迫感。
我呆站着,看了方晓乐半晌,实在猜不透他到底要干什么,但最后我还是妥协了。不就是想让我借阅这本书吗?那我借好了。
明天就还了也行,就是放着不看也行,不要与他在图书馆里扛了,吵起来的话,我又得被图书管理员给请出去了。
我说:“好吧。我借。”我接过了始终被方晓乐拿着,递在我面前的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然后走向借阅处。
在办理了借阅手续后,我回过头来看了看还在图书馆里望着我的方晓乐,他看到我借下了那本书,似乎显得很高兴,我向他举举手里的这本《精神现象学》表示我确实借了,然后就走出了图书馆。
这是本什么书啊?非让我借不可,我翻也不翻就把它夹在我手里的那叠书里。
管他呢?回去有空的话翻翻就是。
我走回寝室,然后把书随手搁在了自己的枕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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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留学的事已经基本上定下来了,但随着行程的确定,我的事也越来越多,不但要东奔西跑的,还要考出外语等级来,真是忙死了。
所以白天只要我有空就一定戴着耳机,外语还是得多听多练才能学好。
“你走了,我不是会很寂寞?”李明明拉开我的右耳耳机,对我说。
“你不是有你的‘打令’了?找他陪你不就行了?”我回答。
“那他也不能陪我一起洗澡啊?”李明明作怨妇状。
“也是。”我说:“改天我帮你找他商量一下,没准儿他正盼着和你一块儿洗呢?”
“讨厌。”李明明打了我一下,转身出门。
“你去哪儿啊?不和我一起吃中饭了?”我问。
“我和我的‘打令’约好了。反正你老戴着耳机,吃饭时和你说话,你也听不清,你不如一个人好好用功吧,不打扰你了。”李明明在门口挥挥手。
“重色轻友的家伙。”我嘀咕,心说一个人吃饭也好,省得她老拉我耳机。
来到食堂,我一边吃饭一边听外语。这时,一个人坐在我身边:“这边没人坐吧?”
我一抬头,是凌医生,于是连忙点点头,其实根本用不着我同意,他已经坐下了。
“一个人吃饭?”
“嗯。”我点点头,戴着耳机我听不太清他的话,但大概猜得出他的意思。
“李明明和你为何要退出‘家政兴趣组’?”
我听到了“家政兴趣组”这几个字,估摸着凌医生是在问这话,于是我回答:“功课太忙,顾不上。”
凌医生与我一起安静地吃了一会儿饭。
“我得谢谢你上回在露营中打退歹徒。”凌医生一边吃饭一边说。
我听着他说了“谢谢”、“露营”还有“歹徒”这三个词,于是回答:“不客气,碰巧而已,我还要谢谢你把我们从陡坡边拉上来呢。”
这时,我耳机里说到的部份正是这几天来,我一直没有听清的部份,于是我开始仔细听耳机,虽然凌医生还在我身边说着什么,但我基本没听清,只知道个大概。
只觉得他好象对我说了许多话。
我心说一定是在说关于上次露营的感谢话,于是便回答说不要紧,不要紧。
接着又好象听到他说电影什么的。
我便说最近忙得很,好久没去看电影了。
后来听到凌医生说什么下周一。
我说:啊,好。再说吧……
他好象挺高兴。
接下来,接下我们就分开了,我下午还有事,吃完饭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又跑了整整一下午,晚上回到宿舍后,我什么事也不想做就想快点睡觉。然而睡在床上我又觉得脑袋被咯得慌,翻开枕头一看,下面的正是那本自从借回来就没看过的《精神现象学》,这本书真讨厌,害得我不好睡觉,明天就还了吧?我想。
一边拿起书,打算看一下借阅期有没有过,谁知一打开书,便从书里掉出了一个信封。
谁夹在书里的?我拿着信封,想拆又不敢拆,不会是上一个借阅人忘在里面的吧?我胡乱看人家的信算不算窥人隐私?
不过,好象上一个阅览者就是方晓乐……那么,这说明,眼前这封信是不是就是留给我的?
不管他,先看看吧,我打开了信封,取出了信纸。
果然是写给我的,看开头两句,我觉得是感谢信,写的都是关于露营那天的事……
这两人都这么客气,一个人口头道谢,一个人书面道谢……我也没做什么啊……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而已,还有,我还没有谢谢他们呢,每次我受伤倒霉,都是他们来救我……好困……看着看着眼睛就酸了,在寝室熄灯的一瞬间,我一下就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