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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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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林杰,是在傅臣和潮订婚那天。

我喝醉酒,在高速公路上飚车试图自杀,和他的车子相撞。

结果是,我没死成,林杰反倒失去记忆住进了我家。

这个世界,警察的办事效率是很低的。什么能证明林杰身份的东西都没有,也没有人认识他。就连林杰这个名字,也是我给他起的。警察只说了句有消息会再通知,从此消失不见踪影。

这令我心情很不好,不好到不能简单用糟糕来形容。

一个人,想死死不成,还要在万念俱灰时不得不接受像林杰这样一个大麻烦,没有谁会心情好。

是绝望。

到死都不明白傅臣为什么会喜欢潮。我和他认识十三年,兄妹情深,竟然比不上一个认识不到半年的网友。

从医院回到自己家,很快故态复萌,整夜整夜去酒吧买醉,把林杰一个人丢在家。

房子是登记在傅臣名下的,假设林杰是骗子小偷,混进我家是想榨干我家产,也和我无关。我只是寄生虫一只,吸光傅臣的血,其他不管。

然而林杰不是骗子小偷,他真真实实失去记忆,连生活自理能力一并失去,常常烧水忘记关煤气,浴室放水的时候想起来去做另一件事情,在阳台收衣服差一点掉下去。

所以我说,林杰是大麻烦。

我虽然不关心他人死活,也有过自杀的念头,但是我并不希望我住的地方闹出命案。

好不容易在酒吧钓中猎物,正要去旅馆进一步发展的时候,每每都会接到林杰打来的求助电话,然后丢下伴侣仓皇回家。

在圈子里被人耻笑良久,害我连酒吧也少去。

傅臣订婚第四十三天,终于认清现实振奋精神,既然我还没有死,还需要在这个世界上多活一段时间,那么我就要找点事情做。

我想到了找工作。

开始想的很简单,到处投简历,不想让人家知道我是R&A集团少主的妹妹,被不客气拒绝的时候又要任性发大小姐脾气。

后来终于肯有一家公司要我,说好是秘书助理,结果其实是打杂小妹,被所有人呼来喝去,连打杂小妹本尊也爽快地把工作量分我一半。

一气之下干脆辞职,再找了份工作果然待遇不错,老板和善员工友爱,只可惜薪资太少,一月所赚的钱还不到我一晚上泡吧花费的一半。开门见山向老板要求加薪,没发觉老板面色尴尬。当晚接到傅辰的电话,循循告诫,不可像以前一样花钱无节制。

十三年,他何曾管过我花他多少钱?和潮才订婚几天,就变的对我这样小器。我虽然做不成你心上人,名义上好歹也是继兄妹,你就这样听那个女人的话,急着把我赶出门,怕我分她家产?

盯着电话冷笑大半夜,还是被我吓到的林杰自我手中抢过电话。我在林杰怀里,像个孩子似的泣不成声。

订婚这么久,这才想起要给我打电话,而且还是要我不许乱花他的钱。难道时光真的不能倒流,过去他对我的疼爱呵护从此就一去不复返?

林杰手足无措,僵硬着身体拍我的背哄我入睡。第二天我在沙发上醒来,发现他蜷缩在地板上,抱紧自己似乎很冷的样子。我心一软,给他盖好被子就去上班。

其实已经迟到了,但是既然决定出来工作,就不应该再耍大小姐脾气。虽然不情愿,班还是必须上的。

顶着哭肿的双眼赶到公司,打卡的时候前台阿姨似乎对我颇有微词。我本来心情不好,忍让再三,对方还在那里唠唠叨叨。当下大发脾气,与前台阿姨大吵起来。这个可不是我在耍大小姐脾气,就算我是个平常打工小妹,也没有理由平白无故被另一个欺负。

战况激烈,双方情绪都失控,口不择言。最后前台阿姨忿忿说了句“不过是走后门进来的,得意什么”。

我被震住,苍白着脸开口站在那里几次发不了声。多方询问之后,经理才含糊其辞透露给我,这份工作其实是傅臣安排的。

傅臣啊傅臣,我自以为逃离你的掌控,没想到却一直在你的五指山。

当下就把房子卖掉,时间仓促当然不是个什么好价钱。我没想过把钱还给傅臣,虽然登记人是他的名字,但是爸爸的遗产我好歹也该有这么一份。至于其他的,我不要了,全当作送给傅臣与潮的结婚礼物吧。

于是,两个月后,我就与林杰一起搬到了与傅臣遥遥千里的A市一个小套房里,真正过起了打工阶层的生活。

新的住处还算宽敞,稍微布置一下也很温馨,但对于住惯毫宅的我来说却狭小难忍。时值炎夏,冷气时好时坏,只有一间卧室,睡觉时必须与林杰挤在一起。夜晚还有蚊子,不知道从哪里飞进来,拍死了还有,早上起床的时候有了黑眼圈,与蚊子奋斗一夜的结果。几次冲动想要换房子,但是A市房子普遍是这个质量。虽然把房子卖掉得到了一点钱,前路漫漫,还是节省点的好。

房东是典型的保守独居老人,经常在来收房租时,拿异样的眼光审视我和林杰,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我和林杰已经被他批判杀死一千次一万次。A市不像我原来的城市那么开放,一男一女没有名分住在一起,是要被世人唾骂致死。然而我又不愿意假装与林杰是夫妻,进出家门,总有社区里无事可做的大妈们指着我窃窃私语。

从失忆,遭受警察询问,医生治疗,被我冷落,任我莫名其妙发脾气,跟着我搬家,被人指点,林杰没有说过一句话。

自始自终,他就只是睁大有些天真的眼睛,平静地看我做这做那,在我偶尔良心发现对他感到抱歉的时候,温柔一笑。

林杰不是个多话的人,他更倾向于用行动表达一切。跟我搬来新家后,主动布置新家的一切。因为他没有钱,就只能在桌上摆朵折来的小白花,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准备好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我来吃,半夜在我睡不着觉的时候帮我拍蚊子。

在他的怀抱里,常常奇异地夜夜无梦,一觉好眠。

我到处奔走,买报纸,看新闻,密切注意一切有可能拿来当作工作的事情。圈圈点点一大堆信息,没有一个让我满意。工资太少,公司太小,工作无任何技术含量要求,员工良莠不齐,地理位置肮脏偏僻,等等缺憾。林杰由于撞车时碰到脑子,大脑神经有一定程度的损坏,时常会做出让人无法安心的事情,无法出去工作。

于是他就乖乖待在家里,把家布置的漂漂亮亮的。

我不在的时候,林杰偶尔出门走动,上街买菜,与邻居打招呼,一来二往,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开朗又有些腼腆的好孩子。于是社区里很快传出:是我这个不正经的女孩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勾引了林杰这么好的孩子。林杰着急地再三否认不是这样,但这个认知已经根深蒂固,没有人相信他的话,都当他是被我胁迫了。

于是,如果有人有什么好东西,一定会塞给林杰一份,还要偷偷的,郑重嘱咐林杰不可让我知道。然而林杰每每都会直奔回来,献宝似地将人家分给他的东西全部给我,还眼巴巴看着我等待称赞。

我实在哭笑不得。

他的那些东西,不过是糖果,甜饼,果子,购物优惠券,商店打折海报,如此之类,于我完全无用处。

而且,林杰对我而言,只是责任,只是对他的失忆需要补偿,我不想也不能同他产生感情。

生活拮据,每个月依然固定让林杰回医院复诊。看不起以前那种大医院,于是选了家风评不错价钱合理的地方小医院,月月检查林杰的记忆是否有恢复的可能。

什么结果也不曾有,大量的钱抛进水里,连水花也不响个。最拮据的时候,我们连白菜都吃不起,连着三个月只能吃白饭,到最后干脆喝稀粥。林杰看我的眼神很是愧疚,我却仍然每月送他去医院,风雨无减。

空暇的时候写写小说,发到杂志社,居然投中了,只有百来余稿费,依然很是高兴了一段时间。暗暗庆幸住的地方有电脑。

但是也不是每篇稿子都投的中的,我和林杰,奢侈起来就去附近的西餐厅吃顿好的,没有钱的时候,一连空着肚子好几天。

即使不吃东西,有两样东西也是不能节省的,林杰的医药费和我的上网费。为了钱,不停的写稿,不停的删稿,烦躁无思绪,饿到胃抽搐,什么东西都写不出来,最后对着电脑无声的哭泣。

想要一个人坚强活下去,真的,很难。

林杰对我说:不要哭。

不要哭,因为你不是一个人。

他像小孩子一样慌乱安抚我,抚摩我的头,把邻居分给他的糕点全部拿给我吃。

我看着他的时候,他睁着天真的大眼睛,温暖一笑。

最后终于还是找到了一份工作,到一家破烂的写字楼当打字员。工作地点位于一间偏僻的小巷,沿路走过来的时候是一堆又一堆被打翻的垃圾,散发着恶臭。老板人很糟糕,四十开外,满脸鱼尾纹,笑容猥琐,不经意间就抓住我的手不肯松开。

为了钱,什么都要忍耐。

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糟糕,至少同事还算好。待人热情,正义感旺盛。老板吃我豆腐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维护我。

经理叫做丁鹏,三十岁,男性,轻微发胖,老实敦厚,已婚,无子。我工作做不完的时候,他主动帮我。细心指导我的工作,关心我的生活状况。多疑如我,在花丛中打滚那么多年,总以为他对我居心不良,多次在公共场合下给他难堪。他只是沉默,平静不说话。他的平静与林杰的安静是不一样的,林杰安静的时候只给人感觉空白,而丁鹏,他平静的时候让人感觉沧桑。

这是个经历过沧桑的男子,以至于他看任何事物的眼光都是平静无波。

才工作两天,就被欺负。我们办公室那个交际花,自认为我的到来抢了她的风头,时常找我茬,说我闲话。她不只空有外表,人也很狡猾,每次明明是她欺负我,外人看去却是我在欺负她。她一哭二闹三撒娇,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相对于我的冷漠,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我错。

每每事情刚要闹开,就被丁鹏冷冷一句“回去工作”呵斥,众人鸟兽散,看戏的跑掉,唱戏的当然就没辙。

正大光明的不起作用,就来私下的。我本来就不喜欢和人接触,没什么人缘,某天发现从来无交集的同事总时不时出现在我身边,绊倒我,泼我一身咖啡,看我被欺负还嘻嘻哈哈的笑,义正严词说是教训我。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总会碰到那么些人,他最有理,他就是正义的化身,他认为的就是对的,他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教训一切在他看来做错了事情的人。

曾经因为他人的正义感而获救,如今因他人的正义感陷入泥沼。

没有像以前一样,被人欺负就跳起来和人吵。默默擦掉咖啡渍,一言不发坐在楼道里发呆,惊讶于自己变的沉默。

这个时候,我是真的独自一人。身边没有林杰,没有傅臣,遥望天空,对自己为什么活着感到迷茫。

沉默下来的时候,就会有时间想很多事情。

小时候傅臣是很疼我的,那个时候妈妈刚带着我嫁给傅臣的爸爸,成功地举行了她的第四次再婚。因为目睹了前面四次失败的婚姻全幕,对本次再婚也毫不看好。固执而高傲地抬着头,站在华丽冰冷的石阶上,不肯称那慈祥英俊的中年人为爸爸,更不肯叫那高不了我半个头的冷漠美少年为哥哥。

那少年只是将插在裤口袋的手抽出,送到我面前,淡淡的说:“我是傅臣,以后我会照顾你。”

他实现了这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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