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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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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没有显示出太多的高兴,因为我明白,再前进一步难了,我只想趁着年轻搏击商海,去体现真正的自我价值,尽管,我愈来愈深刻地认识到,那需要资金,那需要关系,而我这两样都不具备,我只有一颗年轻的心和一腔热血。

说白了,我讨厌官场的勾心斗角,现在所谓的很多领导,在我看来没有几个是凭自己的真实水平上去的,因为本来他们就没有多少水平,他们是通过关系给拉上去的,他们是通过纳税人的金钱给垫上去的,这就是中国可悲的官场现状,一人升天仙及鸡犬,也是对中国民主制度的讽刺。

相反,一个成功的商人和实业家则比较让人尊重,在我看来,他们的成功大都源于自己的努力,尽管官商勾结坑蒙拐骗的例子也不是少数,但那毕竟不是主流,(唉,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深刻,这种观点也在改变的)因此,我总有一颗不安分的心,这也是我对裳妮不能忘怀的原因之一。

就在一个仲秋的周四,裳妮打来电话:

“近来可好?”

“还可以吧,你呢?”

“还可以,”她在重复着我的话。

“忙吗?”

“不忙。”

“我想见你。”

“怎么,又要出差?”听到她的话我很兴奋。

“不,只想见你,就为了你。”

“怎么,没有别的事情?”我有些疑惑的问道。

“没有,但愿你不会推辞。”

“怎么可能呢,随时欢迎美女的光临。”是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推辞的,因为我想她,爱她,念她,即使她对于我来说依然是个未解的谜团,可我仍然为她守候着,说不定这次就是为我送谜底来的,甚至我有这样的念头。

周五下午,她便到了,是从机场直接打出租来的,而且找到了我的办公室门前。

看着门前亭亭玉立的裳妮,我既惊讶又激动,怎么也不会想到她竟然会突然站到我的面前,也许这就是她的个性,也许这正是她的魅力所在。

同事们都在,也都以为是我的女朋友来了,隔壁的同事也借故进来看看,裳妮的脸微微地红了。我则忙着解释:“我的大学同学,来找我玩的。”

“怪不得郭一直不找对象,原来是有这么好的同学啊。”同事大姐的一句话,把大家都惹得开怀大笑。

气氛逐渐活跃起来,他们谈话的对象也逐渐由我转向了裳妮,从工作到家庭,他们似乎都成了我的家人,而裳妮也落落大方的应酬着,就是下班后在我俩一起出去时,对门的同事还眨着眼睛向我做鬼脸,另一个则干脆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吃饭时裳妮要去初次相识的那家饭店,我无奈的告诉她,老板已经更换,经营状况和风格已经大不如从前,还是不去的好。

“可惜,我本想鸳梦重温的,看来要留下遗憾了。”裳妮说的有些失落。

“没关系的,我们可以再找一家更富有诗情画意的。”对此,我满怀信心。

“是吗?”裳妮回答得有气无力。

“当然,保你满意,就是没有深圳的高档。”

“我相信你总会给我意想不到的惊喜。”说着,裳妮牵住了我的手。

就餐的地方在泰山脚下,文人雅居,平时好朋友来了,我们就喜欢到此小撮一顿,都反应不错,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远处有一家上档次的宾馆,也是一个优雅的住所。

吃饭的人不少,大都是三三两两的小团体,是一个比较高素质的群体,完全没有暴发户式的粗犷与豪放。

几个小菜,一瓶干红(裳妮说什么酒她都会陪我喝),边吃边喝,边喝边聊,我们沉浸在幸福的回忆里。

演奏台上,乐手在忘情地演奏着萨克斯,一曲《回家》更是让我心潮澎湃。

“回家!明天我要回家。”我突然地对裳妮说。

“好啊,我要随你一起回家,这也是我这次来的目的之一。”看来裳妮是有备而来。

“这么说你同意嫁给我了?”我有些莫名的激动。

“我想看一下你故乡的山山水水,这几天我总做着一个同样的梦,梦见你的村庄,你从前的描述太让我神往了。”

是的,在网上我曾经不止几次的提起我的故乡,那山、那水,那人所留给我的深刻烙印,和我对它所怀有的深厚情感,或许是我的描述太过优美,使得她产生了一种对家乡的神秘感受以及对这种神秘的渴望。

从餐馆出来时已是万家灯火。

“走走吧,住宿的地方不远,只有十几分钟路,顺便也消化一下食物。”

裳妮没说什么,本来就没有多少行李,一个大一点的包裹由我提着,小包则有裳妮自己背着,因此两人一点都不会累。

山风徐徐地吹来,拂面而过,仍有如春的感觉,天上一弯钩月掩在薄薄的云层后面,黑魆魆的山显得神秘而深沉,我们默默地走着,谁也不去说话,谁也不想说话,本来,这样的感觉很好。

二十八

宾馆建在山脚下,是一个幽静的居所,几座小楼随地势而建,高高低低的掩映在浓密的树丛里,显得错落有致,曲径通幽,被路灯照得亮亮的。

住宿的条件也可以,这次,一切由我来做东,裳妮仿佛也失去了从前的豪爽,默默跟在我的后面,一任我的安排。

走进房间,在橘红色的灯光下,我才有充裕的时间来仔细审视这个令我朝思暮念的女孩。

裳妮真的变了,脸色有些苍白,身材也变得单薄。改变最大的应该是性格的变化,全没了以往的朝气蓬勃,野蛮辛辣,相反,倒成了一个真正的淑女闺秀,说真的,对于这种突然的改变,我好像一时难以适应,不知是为什么,也说不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总之,我只是静静的看着。

裳妮打开大包整理东西,只有几件换洗的衣物和几包糖果。

“给,吃糖吧,我特意带来的,那几包是拿回家里的。”她抬起头来,正好看到我呆呆的样子。

“怎么,不认识了?”她剥一颗糖果塞到我嘴里。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顺势一把拥她入怀。

裳妮闭上眼睛,陶醉在重逢的喜悦里。

“今夜我要伤害你,”我贴着她的耳边轻声说道。

“不,你不能,”她突然把我推开,并用惊恐的眼光看着我。

“我受不了了,我受够了”。说着,我粗暴的把她推倒在床上,上去就解她上衣。

她做了一下轻微的反抗就罢手了,因为她明白,在一个青春勃发的男人面前,在这样的环境里,所有的反抗都无济于事,她就像一只无助的羔羊,任我摆布。

我狠劲地脱着……

她眼里的泪水夺眶而出,好像是受了莫大的、无望的委屈。

“你不喜欢?”

她摇摇头。

“你不爱我?”

她还是摇摇头。

“那又为什么?”

“因为真爱,因为太爱了,我要拒绝你。”

“你是想留到最后?”

她没有回答,只有泪水无言的涌出。

看到她哀怜的样子,我突然的有一种厌恶,同时夹杂着罪孽感。

操!我心里恨恨地骂了一句,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好吧,我再答应你一次,不过这是最后一次。”我愤愤地说道。

她拿起床单裹住上身坐了起来,投我一个苍白的微笑。

我也笑了,不知是一种苦涩,还是为刚才的粗鲁。

洗完澡后,我们相依到深夜,那一夜我没有一丝的冲动,心中只有淡淡的悲哀,为我所刻意追求的无望的爱情。

周六一早,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告诉父母说有朋友要去,随便收拾一下,同时,又告诉他们不要太声张,以免这没有结果的事情引起太大的轰动而不好收拾结局。

从宾馆出来后,我们径直走到我的宿舍,顺便收拾了一下东西,同时,拿出那双我一直为她悉心珍藏的,初次见面时就穿过一次的乳白色耐克牌休闲鞋,我明白,回到家里肯定用得着。

裳妮很感动,无言以表,只是眼里有些湿润。

“怎么样,保存的还可以吧?”我笑着问。

“好啊,谢谢。”她连声道谢。

“其实,我是很少动它的,只有在很想你的时候,才拿出来,保养一下,看到她就像看到真实的你。”

裳妮的眼泪终于还时流了下来,她转过身去,偷偷的擦干。

将近八点的时候,我们踏上了回故乡之路。

二十九

那是一个晴朗的天气,万里无云,阳光明丽,空气透明澄澈,远处的山,近处的树都清晰明了。

好的天气也带给了我们好的心情,一路上,我们说说笑笑。

对于故乡,我总怀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就象一首歌里所描述的:弯弯的小河,清清的山岗,依偎着小村庄,在那里生长,在那里歌唱……我时常时常地怀念你,我愿意我愿意再回到你身旁,回到你身旁……

在外面,在我寂寞冷落时,在我心头掠起思乡的愁绪时,我便哼起这首歌,是啊,月是故乡明,人是故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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