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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柒洛的独白(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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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言柒洛,不记得本名是什么。只知道7岁起,我就是言柒洛。

5岁以前我似乎有个温暖的家,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脑子里完全没有具体的轮廓,只是在回忆向前推的时候,依稀有种幸福的感觉。

我的记忆是从5岁开始的,那里面有3个主要的人。舅父舅母和表哥。生活很落魄,所以那时候的我总是在想,如果家里有足够多的财米,那么舅母他们就不会成天乐此不疲地对我拳打脚踢了吧。毕竟,在偶尔富裕的时候,舅父会向我的碗里夹几块腌制地五花牛肉。

隔壁的菲律宾女佣大婶心地很好,常会偷偷塞几片夹着干奶酪的面包给我吃,没事的时候我也喜欢蹲在她的小窗前,听她讲上帝的故事。我很满足那样的生活,毕竟我有吃的,也有一张只要蜷起身子就可以让我睡得很香的木桌改成的小床。

直到我6岁的一个晚上,一群高我两三截地男人把我抓走带到一个潮湿的黑屋子里。昏黄的灯光点亮的时候,他们扒光了我的衣服。我并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我并没有感到一丝的恐惧,只是那么站着任他们摆布。然后我看到其中一个男人脱下了他自己的裤子,将平时用来排泄的东西塞到了我的嘴里,恶心窒息的感觉瞬间袭来。我开始挣扎,却被几记毫不留情的耳光扇的眼冒金星,头晕耳鸣,但这并不代表我会就此放弃,任人宰割,即使我只是一个对于他们来说像只小鸡一样的6岁小孩。

当那个腥臭的东西再次堵进我嘴里时,我毫不犹豫地用上我那两排还未发育健全的牙齿,狠狠地咬了下去。那个人顿时痛苦地嚎叫起来,痛快地吐出嘴里那截烤肠(作者:对不起广大爱吃烤肠一族的同志们==)一样的东西,那群人疯了一样袭向我,雨点一样密集的拳头和铁脚揍在我的身上。,一分钟是疼痛,十分钟是麻木。最后他们顺着窗子把我像死狗一样丢了出去。

在坠落的过程中,我努力睁开青肿的眼皮,看到璀璨的夜空离我越来越远。感觉自己就像菲佣大婶说的流星一样,凄美地划过夜空,然后绝望地坠毁。

可能是连上帝都不是很喜欢我,所以他并没有给我一个去见他的机会。我没有直接掉到足以将我摔成肉饼的水泥地面上,而是挂在了一个□□在墙体外侧的钢筋上,一路摩擦着滑了下来。虽然后背血肉模糊,但是剧痛让我庆幸捡了一条命回来。

楼上的人可能也发现了我的好运,叫嚣着消失在窗口。我知道再被他们抓到自己就不会那么好运了,于是我开始拼了命地往外爬,后来每每想起当时的情景,就会觉得‘狗急跳墙’这个成语是可信的,至少自己当时确实爬得比蛇还要快。

爬到路中央的时候,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因为一辆黑色轿车就在我面前不到半米的位置紧急地刹车停了下来。车上下来几个男人,看了半天后扯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后车门口,粗鲁的举动让我一度倒霉地认为自己碰到了他们的同伙。

车门打开,一双铮亮的皮鞋出现在我眼前,我努力梗着脖子看过去,是一个40岁左右的高个男人。震慑到我的,不是他冷酷无情的脸,而是那对如炬的眼睛,在黑夜里渗着寒光盯着我。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发抖,那是猎鹰至高无上的眼神,那是我家那只大黑猫遇到肥老鼠时的眼神。可是即使感觉神经都有点麻痹,我还是勇敢地直视着他,并请求他救我。

后面的人已经赶了过来,嚷着不要多管闲事。我依旧不受干扰地望着他,虔诚地就像他是上帝,我其实不信世上有神主存在,但是我却相信他是此时唯一能救我的人。他大约看了我一分钟,然后挥了挥手,一个男人把我抱起来放到副驾驶位置上。然后各自上了车,车子开始行驶,我没空去理会身后响起的阵阵枪鸣声,上车后不久就昏厥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只有在梦境中才出现的超大型软床上,那个救我的男人正在不远处临窗而立。我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但是他浑身散发出的那种王者高不可侵的孤傲气息让我在一瞬间臣服。

许是感觉到我的目光,他转过身,对上我的眼睛说:“你今年多大了?”我回答还有95天就满7周岁。

他点点头然后说:“从今天起,我是你的父亲,我姓言,以后你的名字是言柒洛。”

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会给我取这样的名字,因为我说过,我臣服于强者,他让我做的一切都不需要理由。

后来我慢慢了解,这里是一个兼俱政、商、黑三道为一体的庞大组织,是一个分支遍布整个亚欧大陆的黑暗帝国联盟。它有一个让黑白两届都闻风丧胆的名字——炎*圣古拉斯。

它的内部由暗、影、工三部分组成。

暗部,拥有一批战斗力强大的死士和佣兵,随时准备为雇主保护或夺取任何人的性命。不要怀疑他们的实力,美国FBI对外公布的全球十大危险猎手有其中七位在这里任职。

影部,负责培养委派各种国际特工和商业间谍,为雇主搜刮窃取他们想要任何信息和资料。不要质疑他们的能力,甚至连各大国的国防军统区都在外界不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我们求以援手。

工部,是相对来说最安全也最风光的部门,这里有全世界最精良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培养出一批批可以与哈佛剑桥等世界一级学府毕业生相媲美的学术界和工业界巨才。你不要小瞧他们的资历,他们中几乎人人在世界排行前十的企业里委以要职。

我被分配到暗部,从最基础的部分,也就是体能训练开始学习。拳术,枪术,搏击术样样都要一一学起。开始的时候,我相当吃力,遍体鳞伤地蹭回住处是天天都要经历的过程,但是我并没有抱怨甚至还会觉得开心。因为我感觉到自己正在逐渐强大起来,这种疲惫感会让我感觉无比的充实。

然后我开始接受专业的狙击训练,那是为下一步的暗杀任务做技能准备。在将子弹准确钉入狙击人的心脏时,我的手没有一丝的颤抖。

10岁的时候,我平生第一次杀人。对象是我那舅父舅母和已经准备结婚的表哥。我不是一个恩将仇报的人,毕竟他们供我吃穿,让我不至于沿街乞讨。但是,我同样不是个一笑泯恩仇的人,6岁那年的下午,透过窗子我清楚地看到他们从那群男人手中接过一小叠美元,然后当天的晚上,我就被抓走了。

我直视着他们垂死的眼,惊恐怨恨,温热的血液飞溅我一身。我说‘愿你们安息。’然后离开。

从那天起,我开始近似疯狂地喜欢上白色,将身边的一切都装点成纯白。像是在慰藉自己的,其实我的灵魂并不肮脏。我开始更加拼命地练习格斗,狙击和近体肉搏,疯狂地主动出使各种类型的暗杀任务。终于从某一天开始,我没有再让一滴血溅到我的身上。

认识凉那年,我刚满14岁。那晚,结束一次完美的远距离暗杀后,我心情甚好地游走在纽约地大街小巷。白天的繁华都市在夜的笼罩下,充满欲望和罪恶的气息。站在一处屋顶上,我有幸目睹到了一个犯罪现场,一伙黑衣人在纵火后逃离。

经过我脚下时,我听到了一个男人对他的同伴说::“Boss最后杀了那个孩子吗?”另一个人说:“不知道,别问了,反正经过这场火,结果都是一样。”

我无所谓地听着,并没有报警的打算。多管闲事不是我的习惯。

远处开始传来隐隐的警鸣声,我厌恶地皱眉,转身准备离开。这时,一阵细微地金属撞击声引起了我的注意。好奇心作祟,我顺着声音翻过一栋栋房屋,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下水井盖上方停了下来,声音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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