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所做一切只为他(1 / 1)
短短一句我走了,远远不如给怀月留下的长长的书信,当王可成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大概心里会恨我的绝情吧……
怀月是识字的,在众多妇女之中,把安平交给她是最好的选择。我曾经说过,让过去的统统成为历史,无论怎样,能再走一步就再走一步吧!怀月如果可以找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是她的福气,也是安平的福气不是吗?我在信里告诉她我的真实身份,然后将安平托付于她,其余的已经不必多说,她对安平绝不亚于亲生母亲,所以,我放心了。
我舍不得安平,舍不得这里的每一个人,至于王可成……我给不了他承诺,何必再纠缠不休!所以,我决定离开。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见到豪格,但是,我只希望最后一战的时候,我能在他身边。
我的包袱实在简单极了,这种环境下也不必准备什么行头,只是一身换洗衣服,另外两双鞋子,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达自己的目的地,所以,鞋子是不可或缺的!其他的就没什么了,在这种条件下,什么东西也没用!留着命就行!
趁着朦朦晨曦走下山去,我不再回头,因为真的怕……怕只要回过头去,便再也迈不动腿了!
我不敢穿插树林小路,只是一味的顺着大路走,途中也曾零星的见过一些难民,按照大家的神色来判断,这一带已经安全了,他们面如尘土,却不曾像之前那般惊慌,也许,真的已经和平了吧。
我毅然决定去成都,因为那里是张献忠的老巢,一路上都是与大家反向而行,有好多人都是从成都跑出来的,只有我,义无反顾的要投身火海,呵呵,看着他们奇怪的眼神,大概是以为我疯掉了吧!
历经数月,我终于到达了梦寐以求的成都城,但是……
一片荒芜之中,座座废墟映入眼帘,偶尔还有飞灰飘扬在空中,弥漫着烟熏的味道。
回想并没有遇到汉军,难道清军已经打完了最后一场战斗?走了?可是又不太像啊……
“大娘!这是怎么回事?”一位老妇人呆呆的坐在废墟旁边,眼神空洞,我走过去蹲下身问道,“您怎么一个人坐在这儿?”
“没了……都没了……”她木讷的摇着头,继续看着前方。
“……”我咬住了唇,没了?什么没了?
“破釜沉舟,最后一战,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呵呵呵呵呵呵,他一把火烧了宫殿,就是自断后路……如此做法,只为振奋军心,而最终的结局……他早就一清二楚了……哈哈哈哈……没了,什么都没了……”她似疯似狂的时而大笑,时而哭泣,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向远处。
“大娘……”我想叫住她,却不知怎么做才能安慰她,她给我的感觉,已经心如死水,不可复活了。
一把火烧了宫殿?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那最大的一堆废墟。张献忠出发了……可是,他会去哪儿呢?我绞尽脑汁的想着,却发现自己的大脑在此刻一片空白!不管了!反正他已经不在成都城里,那么,我就出城去找!气急败坏的张献忠是最危险的,那么豪格一定也是最危险的,我一定要找到他!
跟方才的大娘一个方向,我走出成都的北门。
远远地就看到路旁围着一群人,议论纷纷,我急忙跑过去,希望可以得到一丝消息。
“这就是张献忠的夫人……”人们指指点点议论着,“张献忠害死多少人命!如今家破人亡,落到这步田地,真是活该!老天开眼哪……”
“听说张献忠要去灭掉刘进忠,然后与清军一决高下!自毁宫殿,集合了全部兵力,只为此战,不成功便成仁!”
“不过他夫人也是够惨的!被张献忠抛下不管,一夜白发,人也苍老了这么多,听说以前可是个大美人呢!”
“哎!我说张献忠还是仁义的!你没见他那些如花似玉的小妾,都被他杀了!只有这位正房夫人存活于世,只可惜……”
“有什么可惜的!即便是张献忠不杀她,她也再无颜面活下去了!一人一口口水,就可以淹死她!”
树上一缕白绫,吊着的正是刚才我看到的“大娘”!她是张献忠的夫人……如今一脸的祥和,静静地闭着双目,凌空的两只脚微微摇晃着,不知怎的,只觉得她的表情居然显得一丝丝的轻松,或者是前所未有的轻松……她,是解脱了的吧……
“我们……不需要把她葬了吗……”我小声的说着。
身旁忽然安静下来,一双双眼睛带着锐利的目光盯着我,似乎在看什么怪物一般,冷冷的把我硬是逼退了几步。
“夫债妻还也不为过!留她全尸已是仁慈!姑娘何必心软!”有位老者不平的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去。
人群渐渐散去,临走之前还纷纷对我指指点点,也许我的话已经引起公愤,毕竟对他们而言,这是令他们家破人亡的罪人之妻,我无论怎样也无法体会这种仇恨。
我静静的站在树下看着那具尸身,人死了,真的可以抛却前尘往事,了断恩怨情仇,无牵无挂了吗?
忽然脑子里一激灵,刚才那人是说……张献忠要去灭刘伐清!
刘进忠于川北保宁投靠了豪格的大军,那么,他们一定还在川北地区!
我不放过一丝机会,即刻决定前往川北。可是,要走着去吗?我看看脚下,最后一双鞋子也已经磨得露出了脚趾,原本白玉凝脂般的脚趾如今已经有些血肉模糊了,不是小瞧了自己,如果要走着去川北,真的是难如登天的!
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我猛然抬头,居然是……
“让你从我身边溜走,已经是我莫大的懊悔!如果找不到你,将会让我今生今世难以安心!天终不负我!”王可成坐在高高的马背上,眼睛里已经闪烁着光芒。
我伸出手去借他的力翻身上马,坐在他身前,他脸色微惊,我笑道:“草原子女不似汉族女子的矜持,与男子同乘一骑也没什么稀奇的!你不必惊讶!”
“不是……我……以为你对我……呵呵。”他终究一笑,不再说下去。
对他怎样?不屑与之为伍?我低下眼帘,随即抬起,又是一如既往的笑道:“无论怎样,我们也曾相依为命过……我会永远心存感激!快走吧——张献忠已经去川北与豪格拼命去了——”双腿一夹,马儿飞快的跑起来。
“对了!你怎么会到这儿来?从哪儿找到的马?”
“你早就说来成都了!我猜你不会死心!至于马……再乱的世道,也有贫富之分!有人吃不上饭,也有人粮草齐全,车马成群!”
“你哪来的钱?”
“对待为富不仁的人们,不用讲道义的!你会不会瞧不起我?”
是偷是抢?都不重要,我笑道:“不会!你如果遵守着君子风,我才会瞧不起你!”
大道上尘土飞扬,回荡着我们的声音,愈行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