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理由,火鹤红(1 / 1)
严凡和萧宁何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门口有呼呼的过堂风,吹得人发冷。严凡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因为自己也再没有多余的衣服可以借给她,萧宁何笑说:“美丽‘冻’人。”
严凡拿眼横了他一眼,慢慢往外走。不是她不想快点走,而是脚上那双为了配合今天火辣装扮的十二公分的高跟鞋已经让她寸步难行。也不知道拉着萧宁何逃跑的时候自己是如何的天生神力,竟然就那么用力地跑,当时心慌得只怕后面的人追过来,根本没心思管脚上的鞋子,现在脚上是一阵又一阵的疼,肯定已经肿了。
萧宁何看着前面的小女人故作高傲的样子,心里有个角落忽然一软,仿佛就要有什么满溢出来。赶紧三两步追上去,和她并肩而行。
“我饿了。”
“那就回家吃饭。”
“我家没人。”
“去外面吃。”
“我不吃外食。”
“那你要怎样?”或许是听了庄妍蓉的话心里烦躁,也或许是今天确实太累所以没有耐心,更或许是她的病,已经开始显露出症状。严凡想自己现在这幅叉着腰凶巴巴的样子一定像是路边吵架的泼妇,可是在萧宁何眼里,女孩子苍白的脸上有微微的红晕,眼睛如同星子一般湛亮,似乎有着强忍着的眼泪。于是迟疑地伸出手去碰触严凡的眼底,她的脸很软,没有那些如同颜料遮盖的脂粉,所以更加能感觉到肌肤的细致,可是那里一片干涸,只是因为亮才产生了幻觉。
严凡像是被人施了定身咒,动弹不得,呆呆地看着他。看到他的手伸过来,也只是看到这个动作而已,并没有其他想法。半晌,皮肤的温热终于传来,可是那薄薄的温热就如同火焰,烧红了她的一整张脸和脖子。
她轻咳了一声,说:“走吧!”
萧宁何仿佛还是做梦,低声呢喃:“去哪儿。”
“大少爷,丫头我做饭给你吃!”他总是救了自己的,虽然她也不知道罗泽同当时会再对她做什么,可是总是感激萧宁何带自己逃出了那个僵局的。她觉得自己就像鸵鸟,遇到问题喜欢逃避。可是谁说逃避比忘记容易呢?时间带走了笑容,却没有带走泪水,她不敢忘记,所以只能逃避。
萧宁何似乎对她的提议有点受宠若惊,一时间就没吱声。
严凡以为他是信不过自己的厨艺,咬牙切齿地说:“不,会,让,你,进,医,院,洗,胃,的!”
萧宁何潇洒地一扬眉,“当然!那我们现在先去买菜吧!家里没什么菜了。”
出租车里播着晚间的音乐节目,是一首老歌Beyond的《光辉岁月》。高中的时候几乎每个男生都会哼哼两句,可是严凡记得的只有口琴版的旋律和那把略微低沉的嗓音。
郑泽同坐在空无一人的教室桌子上吹口琴,旁边站在一个个子比他略矮的男生,唱着这首歌。说不上特别好听,但是可以听出有真诚的感情,他见到严凡和林绯站在门口就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郑泽同从桌子上站起来,跟她们介绍说:“这是我哥们儿,罗羽。这是林绯和严凡。”
被叫做罗羽的男孩子似乎很上道儿,直接喊林绯“嫂子”,叫得平时大方的林绯都脸红了。而罗羽对严凡礼貌地说:“你好。”
严凡也笑着说:“你好。”
理由,火鹤红(二)
四个人坐在烧烤店聊天,两个男生喝啤酒,羊肉串都加很多的辣椒粉,整串肉都是通红通红的。肥油滴在炭火上滋滋作响,有缕缕白烟冒起来,有点呛人,然而她后来回忆的最多的就是这样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
郑泽同指着自己额头上的疤痕对她们说:“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跟别的班的人打架,结果那个家伙特别差劲,打不过就拿木棍子甩过来。要不是罗羽推开我当时肯定被打惨了。”说完还指指罗羽的额头,“俩人儿都挂彩了,他额头上的疤痕也是那会儿留下的。”
罗羽低头吃羊肉串,口齿不清地说:“都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也好笑,当时那个没种的家伙现在竟然去念职业学校了,要是还那么孬的话,肯定有他好果子吃的。”
“咱们念着重点高中,可是有什么好呢?还不是让上上下下头疼?”郑泽同仍旧是吊儿郎当的,可是眼里有淡淡的落寞。严凡认识他也有半个学期了,她能察觉到这个男孩子满不在乎的表象下其实是极其好强的个性。而且虽然从来不温书,可是考试却还是都及格了的,甚至物理一科还考了八十分,严凡考试前复习了好几个晚上也才考了八十七。
“反正你又不用参加高考,直接去英国逍遥去了,镀金回来自然是人上人。”罗羽这句话说出来,四个人都是表情各异——罗羽自己懊恼得不敢抬头用手直抓头,郑泽同嘴角僵硬苦笑了一下,林绯依旧笑着烤肉串,只是手上的孜然撒得很多,严凡呢?她目瞪口呆,愣在那儿觉得刚才自己睡着了做梦。
周围的桌子上有人划拳,有情侣叽叽咕咕地说话,有小孩子的笑声,更加显得他们这一桌的安静诡异。
林绯张罗着:“你们怎么都不吃啊,都烤焦了!快点快点!泽同,这边有辣椒的给我留一串啊!严凡,这边这个孜然多的给你,你不是喜欢孜然吗?给你吃个够。罗羽啊!你那边杯子空了,再叫瓶啤酒吧!”
好不容易大家又开始动作起来,郑泽同和罗羽划拳,严凡烤着肉串,林绯慢慢地吃那串沾满了辣椒粉的肉串,俯身低头拿纸巾擦嘴的时候,严凡看到炉火里忽然冒起一缕白烟。而林绯的脸上在小店昏黄的灯光下有一条水痕,本就白皙的脸色更为苍白起来。
那顿饭的最后郑泽同和罗羽都有点喝多了,罗羽大着舌头跟他们说“拜拜”,严凡和林绯两个人才勉强稳住郑泽同的身体,把他弄进出租车的时候,他忽然抬头对着严凡说了一句:“我也不想的。”他的眼瞳很黑,里面有太多严凡看不懂的情绪。
严凡没吭声,想着:这句话应该是对着林绯说的吧!
回去的路上,严凡和林绯心情都不好,严凡不知道怎么开口去问,毕竟这是别人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即使她与他们走得再近也不过是个局外人。可是她确实没想到,天下并没有不散的宴席这句话竟然这么快就要在她的身上实现。
她嘿嘿地笑着说:“那个……罗羽说的话也不一定是真的对不对?再说就算那样你还是可以等他回来啊!”那个时候他们都以为爱情是可以经历那些残酷的等待和消磨的,只要足够相爱。
“严凡,你真的是小啊!多少感情可以抵得住时间和空间?一旦他离开,我们就是和平分手,别无他法。这种事情两个人都不必说什么的。”她笑了笑,眼泪留下来,笑容终于不见,“即使我愿意等他回来,他恐怕也是不愿意的。因为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会出国,也没说过要我等他回来。”
理由,火鹤红(三)
“嘿!发什么呆呢!”萧宁何看着严凡蹲在冰箱前,迟迟没有把冰箱门关起来,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状态。
严凡赶紧回神,看着冰箱里的空洞内容抱怨:“你家怎么连调味料都不全啊,姜都已经干成这样了,还能吃吗?”严凡从袋子里拣出一块还不算太干的姜站起来,可是刚才蹲久了,猛地一起身就晕了一下。眼前恍惚地一黑,再睁眼的时候就是萧宁何那张放大了数倍的俊俏脸孔,而他的眼里有她读不懂的温柔。
而严凡□□的背部冰冰凉凉的,隔了一层宽松的外套触在萧宁何温热的掌心里忽然就好像是着了火一样。
“菜刀在哪儿?”她边说边不着痕迹地退出萧宁何的怀抱,大大咧咧地东张西望。
可是被问到的人却是哑口无言:“呃……”他家没有菜刀,因为他从来不下厨,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学校吃,或者吃外卖的。
“萧宁何,你为人师表,很好嘛!”竟然坑蒙拐骗!撒谎都不打草稿!骗我说你不吃外食!
萧宁何当然不可能变出一把菜刀来,耍赖地笑得一脸无辜。严凡心里骂:你个老男人,装什么纯洁小白兔!
幸好严凡买的菜都是容易处理的,于是就拿了把水果刀凑数。
严凡是个典型的右撇子,所以只好拿刚拆了部分石膏的右手拿刀。萧宁何不声不响地走过去,在她面前伸出手。
“干嘛?”
“我来。”
严凡看了萧宁何手上的纱布一眼,“你手上还有伤呢!去外面等着吃就行了。”
萧宁何轻松地卷起袖子,低头看了她的手一眼说:“怎么也好过某人打石膏的手吧!”
“没事儿,还有两天就拆石膏了,现在都不疼了。你的伤才处理好,一动就要疼了。”一边说,手上就熟练地把西红柿和茄子都切成规整的块。也不再抬头看他,厨房的灯光明亮如白昼,严凡站在那,眼神专注,及腰的长发用一根筷子挽起一个发髻,露出线条纤细的颈项,而身上仍旧穿着他的外套。
严凡不敢抬头,因为萧宁何眼里的那潭湖水几乎在蛊惑她沉沦于此。她知道他在看她,所以只好努力把注意力都放在手里的水果刀上。过了一会儿身边的人离开,她才算是送了一口气。
过了半个多小时,饭菜齐齐上桌,两个人都是用左手端盘子。很简单的三菜一汤,西红柿炒蛋、红烧茄子、麻婆豆腐和麻辣豆腐汤。
萧宁何看了不禁问:“麻辣豆腐汤不就是麻婆豆腐加水么?”
“谁说的!做法不同多了!”严凡瞪着眼睛说瞎话,因为明明就是她做麻婆豆腐的时候放了太多盐,没办法只好加了水做成汤。只不过在上面加了一些黄瓜丝和香菜做做装饰,掩耳盗铃一下。
米饭是萧宁何做的,水有点多了,米饭偏软,他非要强词夺理地说:“我这是考虑到容易消化。”
严凡的手艺很好,菜色漂亮,味道鲜美。虽然都是普通的家常菜,但是味道都是水准之上。
萧宁何笑着说:“看来我准备的胃药派不上用场了。”
“我是程咬金,就这三板斧,其他的菜就不行了。”严凡说的是实话,因为这三道菜是林绯,郑泽同和她喜欢的。她曾经在林绯在校外租下的小平房里做过,当时做得不是很好,豆腐还有点火大了,可是三个人还是吃得干干净净。林绯说那个红烧茄子就是她记忆里的味道。
吃过饭萧宁何送严凡回去,严凡说:“反正离宿舍不远,我走回去就行了,你手上有伤早点休息。”
“就当出去散步。”不等严凡再拒绝,萧宁何已经换下了室内拖鞋。
理由,火鹤红(四)
夏天的晚风很凉,让人顿觉神清气爽。严凡走得不快,萧宁何走得也很慢,但是奈何人家的腿长得比较长,所以还是不知不觉就走在严凡的前面了。
走到小区门口的鹅卵石路的时候,严凡的高跟鞋要求她必须战战兢兢地保持绝对平衡,走得也就越发的慢,萧宁何停下回过头有趣地看着她。然后大方地向她伸出手,严凡眼睛眨了一下,还是把手递过去了。萧宁何的手骨节匀称,玉秀纤长,绅士地握着她的手,但是严凡还是可以感觉到力量。原来男人和女人的手果然是不同,即使面前牵着她的手不是有着伤疤的,但却同样是温暖有力的。
夜空是漂亮的墨兰色,星光点点,如同一流质感的天鹅绒有隐隐的光泽。夜空下的情人们在树下和教学楼的侧面都有一双一对的影子,让本来清凉的微风里都掺杂了暧昧的因子,严凡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于是扯了个话题:“你知道吗?高跟鞋是女人堕落的源头。”
有人说高跟鞋是女人最好的朋友,也有人说高跟鞋令女人又爱又恨,堕落的源头?他侧头,挑眉看着她的侧脸。
“我只听过法国人说,一个女人要有一双好鞋子,这双鞋会带着她到很多好地方。”
严凡仍旧看着夜空,摇头晃脑地说:“才不呢!你想啊,拥有了一双精美绝伦的高跟鞋之后你就要有配得上它的礼服,然后脖子上要有漂亮的钻石,你无法再去挤公交车,必须有代步工具,当然不能太寒酸。自然也不会穿着高跟鞋开车,于是你需要一个司机,最好司机还长得很帅。而这一切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己努力得到,于是女人就堕落了。”
萧宁何看着这个满嘴歪理的女孩子,只是笑着说:“或许她们遇到了王子呢?那怎么叫堕落呢?”
严凡的头却摇得像是拨浪鼓,“不不不,童话是欺骗女人的元凶!《灰姑娘》的故事里,仙女先给灰姑娘的一定是那双水晶鞋,然后又不得不给她礼服首饰和马车。那双鞋子害得另两个女孩子的脚都挨了刀子呢!高跟鞋果然是引人堕落的元凶啊!”
“可是王子最后还是和灰姑娘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啊!”
严凡却扬了扬下巴,骄傲地说:“可是你怎么知道王子就是她命定的爱人呢?如果仙女给了她自由,或许她会在一个小农场的马厩里遇到一个帅气的牛仔呢!”
萧宁何的从微笑变成了大笑,“呵呵,那倒也是。”一双眼睛里都是璀璨光华,满满的几乎要溢出来,“你的想法一向如此特别么?”
严凡干笑了两声,“其实吧……我也没什么想法,就是因为这双鞋子花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害我吃了一个月的土豆丝,只穿了这么一次还遭了罪,单纯地觉得不值而已。”
她对于美好的事物一向是没有抵抗力的,所以看到这样冷艳的鞋子摆在橱窗里,犹豫了几分钟还是进去买了。这也是她唯一的一双高跟鞋,她记得是大一第一次逛街的时候买的。当年逛街的时候林绯就说过:“我上了大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买一双最漂亮奢华的高跟鞋,哎哎!你别撇嘴啊,你没看到《花样年华》里张曼玉走路的样子多美!”
可是,现在想来,当初两个高中女生趴在橱窗里看着灯光下的高跟鞋,玻璃上都留下了淡淡的白色雾气,如同这四年的时光,一阵微风就可以让人原形毕露。
萧宁何没再听到严凡的声音,转头看她,小小的脸上微笑已经慢慢僵硬,只剩下迷茫。
终于走到了严凡的宿舍楼下,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可是嘴上还是有礼地说:“谢谢你送我回来。”还有两对小情侣在花坛边卿卿我我,依依惜别,看样子就是明天也道不完别。
没听到预料中萧宁何的回应,严凡把目光从他的第二颗扣子上转移到他的脸上。抬头的同时,他忽然靠近,然后有温热从额头上传来。
“晚安,灰姑娘。”然后人就转身潇洒地走了,留下严凡站在那儿,手往额头上探到一半又用力地放下来,嘴里发了个单音:“切!”也转身一路小跑地进了宿舍楼。